民事起诉状(实用)
民事起诉状1
原告:,男,汉族,19__年_月__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男,汉族,19__年_月__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身份证号:,电话:
第三人:,女,汉族,19__年_月_日出生,住洛阳市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第三人:,男,汉族,__岁,住洛阳市,电话:
第三人:,女,汉族,__岁,住洛阳市,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___名下,图号___,地号____,东临,西临,南、北临路的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四人系与第三人子女。___年,在洛阳市批得宅基地一块(地号___)。___年,共同出资在上述宅院内建造上房三间、厨房及楼梯;1991年,共同出资在上述上房基础上加盖二层。____年12月15日,在主持下,原、被告等五人立下书面分家协议,约定上述宅院内房屋经原、被告协商作价24000元,由原告向被告支付______元,该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与其他子女无关。之后原告又在上述宅院内房屋基础上加盖房屋约149.3㎡。__年3月7日,因病死亡。现原告要求确认上述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___年__月___日
民事起诉状2
写作方法
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两种格式,但两种格式的诉状的用法和使用目的基本上还是相同的。其主要的相同点在于:(1)都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2)在使用附带民事起诉状之前都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3)诉状的使用目的都是为了使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获得赔偿。因此,两种格式的附带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方法也是基本相同的,只是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不要求文书正文标题居中。
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格式将其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首部
(1)标题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标题可称作“附带民事起诉状”或“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人民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附带民事起诉的,标题写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确定根据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依据比较容易确定,共有4类: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项目按格式要求写。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确定需要注意的是,附带民事诉讼虽然从属于刑事诉讼,但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并不受限于刑事被告人,即在多人共同作案的情况下,可能有一些人会因未被提起公诉而不能成为刑事被告人,这并不意味着其应负的民事责任也同时消灭。负有赔偿责任的下列当事人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被告人;对刑事被告人的行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如在刑事被告人为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情况下,其监护人可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被告人以外的其他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即在刑事诉讼中未被起诉的其他同案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项目与起诉书相同。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事民事起诉状中,起诉人写作“原告:×××人民检察院(本院)”,另起两行分别写“所在地址:(本院地址)/代表人:(姓名),职务(本院检察员)。”被起诉人就写作“被告人”,项目与起诉书相同。
(2)诉讼请求
刑法第36第1款条是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提出的实体法律依据。该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在被害人获得司法救济的可能性上,法律也给予了特别的重视。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诉讼法第77条则是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提出的程序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被告人赔偿的损失有明确的范围,即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刑法规定),或者物质损失(刑事诉讼法和法院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不包括精神损害。就经济损失而言,应该包括已经发生的经济损失,也包括将来必然要发生的经济损失,即直接经济损失,但将来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可预期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不在其中。比如人身伤害赔偿,诉讼请求部分应该包括医疗救治费、药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被助费、续医费、被害人本应承担的赡养费、抚养费等费用。在司法实践中,营养费被认为是一项合理的费用,但鉴于营养费不易确定,通常被纳入精神抚慰金或直接以精神抚慰金的名义出现。但精神抚慰金具有明显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而这一赔偿范围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均无确切的依据。作为一种广为人知且获得相当的社会承认的赔偿项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附带民事起诉状中提出是可以理解的。除此之外,诉讼请求的写作要求与民事起诉状中诉讼请求的写作要求是一致的。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不止一人时,诉讼请求部分应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连带责任。
(3)事实与理由
与民事起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结构一样,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在结构上也分成两部分,先写案件事实,后写证据诉讼请求的理由。
事实部分的写作有其特殊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人民检察院追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只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民事侵权部分提出索赔请求,包括当人民检察院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也是如此。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就只需要写出被告人的民事侵权行为的发生、侵权过程以及侵权结果,而不需要写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但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殊性,即虽然被告人的刑事犯罪事实在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要作为指控事实提出,但刑事犯罪事实仍然不能不出现在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因为刑事犯罪事实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两者的联系在法律上十分紧密;这就象虽然刑事被告人的民事侵权结果不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指控的主要内容,却可以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写入起诉书中一样。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实际上也就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民事侵权行为,只是刑事犯罪行为的情节或给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结果与被告人的民事侵权行为及该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才对案件的不同性质产生决定性作用。因此,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事实部分仍然应从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入手,写被告人实施刑事犯罪行为(实际上也就是实施民事侵权行为)的开始、过程和结果。这一事实的写作,因有起诉书指控在先,可以依起诉书的指控事实来写,而把重点放在对于后果的写作上,且无论是什么样的后果,最后都要归结到经济损失上来。如果原告人所认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不一致,附带民事起诉状事实部分的写作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原告人所认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基本内容上没有出入,只是细节不同,则原告人在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写作事实最好不要反映这一差异,因为表明这一差异对于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什么帮助,却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带来新的举证责任。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认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有根本性的差异,即在诸如影响案件定性、量刑和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等问题上有出入,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方面应该将自己对案件的不同认识向人民检察院反映,要求人民检察院重新调查或者提供足以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改变认识的证据,一方面将自己的案件事实的认识作为案件事实写入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同时提供能够证明这一事实的确实充分的证据。人民检察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作为有别于当事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起诉的一个例外,在事实部分的写作方法上较为简单,可以全部但略为简要地将起诉书的事实部分全部搬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而将本应作为该文书事实部分重点内容的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害后果作为叙述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自然延伸。这主要是因为同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起诉,在案件事实的认定上不存在差异。
附带民事起诉状的理由部分的写作方面与民事起诉状有相同之处,也是应该先对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民事侵权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认定,对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总结,仍然从法律上对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赔偿责任加以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理由部分应该对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结果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加以证明,这是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第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需要对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加以证明;第三,如果民事侵权行为人不止一个,可以不具体划分每一个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大小,但应该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律依据上,应该既引用刑法第36条第1款(实体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2款(程序法依据),以及民法通则有关条款(实体法依据)。
(4)证据部分
附带民事诉讼从本质上说,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在写完理由部分后,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该写上证据部分,方法亦应采用目录式,即只需要列举出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而不需要写出证据的具体内容,不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而且,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目的不在于追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诉讼请求部分也只是民事赔偿,所以只需要列举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就可以了。刑事犯罪事实不需要在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加以证明。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关__,男,xxx年5月2日生,汉族,住四川省德昌县__村15号。身份证号:513424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王__,男,xxxx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剑川县人,联系电话138872_____。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__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42416.82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4日晚,梁__、李__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经营的“夜来香”美容美发店消费。消费后,三人无故拒付费用,并叫来多人在美容美发店门口闹事。被告人王__被叫到现场后,不问事情缘由,不听原告解释,即对原告关__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剑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1、 鼻骨骨折,断端稍塌陷;2、 右侧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错位0﹒5米。 经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九级伤残等级。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关__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13476.00元、医疗费3090﹒82元、误工费2250.00元、护理费5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0元、营养费500.00元、交通费1000.00元、鉴定费 110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00元等,共计 42416.82元。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依法应由被告王__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沈剑馗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王__的犯罪行为给原告关__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关__
二Oxx年八月十九日
民事起诉状3
民 事 诉 状
原告: ,女, 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北京市 **区 楼 单元 号 ,邮编: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北京市**区 楼 单元 号,邮编: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年*月自行相识,并于*年*月*日在**省**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因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婚后无法进行有效感情交流并共同生活,夫妻婚姻关系已完全破裂。经过深思熟虑后,原被告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并通过人民法院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原被告双方无子女、财产、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请法院依法裁断。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附件:
1、结婚证一份。
2、起诉书副本一份。
3、离婚协议一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4
原告x集团有限公司(原系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xx省xx县泰寿路9号。
法定代理人曾,系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陶,男,x年4月18日生,汉族,出生于xx省xx县,系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住xx县司前镇回澜南路9号。
委托代理人魏,男,x年7月26日生,汉族,出生于xx省xx县,系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副经理,现住xx县xx镇桃花园M幢603室。
被告x县育才学校,住址x镇城北开发区16号。
法定代理人周,系育才学校负责人。
请求事项
1.要求被告向原告退回工程履约保证金壹佰万元(¥1000000元);自20xx年2月6日每日以应支付款0.5%计算违约金。
2.被告按月利率2%从20xx年11月14日算支付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兴建x县育才学校的综合楼,于20xx年5月2日与原告就该综合楼的兴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对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进行约定。后,原告依约定分二次向被告汇入工程履约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xx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合计壹佰万元(¥1000000元)。之后,被告以育才综合楼不具备开工条件,多次拒绝原告进场施工建设。为此,原告于20xx年11月14日授权委托公司副经理陶、魏二人前往被告处,进行协商约定,并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于20xx年2月6日、20xx年3月20日分别退款柒拾万元、叁拾万元给原告;被告按月利率2%从20xx年11月14日算支付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被告违约的,每日以应支付款5%计算违约金。至今,被告违反《协议》的约定,拒绝还款和支付利息。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并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合法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被告依法应当承担还款付息义务。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如诉请为盼!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x集团有限公司
二0xx年七月四日
民事起诉状5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家庭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撤销__________劳裁字(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
2、要求__________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写清合同答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起诉状6
原告: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省xx县人,公司职员,住xx市xx区x路,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被告:xxx,女,XX年XX月XX日生,X族,XX店销售员,住XX市XX区/县XX镇XX村组,电话:xxx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判决原告享有座落于XX市XX区XX镇XX村X组的共有房屋一层的`使用权,二层使用权归被告;
三、双方平均分担共同债务大写陆万元整(60,000元);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
XX年X月和XX年XX月,双方共同修建了一栋两层楼房,共花费建设费用约14万元。
其间,双方向被告亲友借款2.2万,向原告亲友借款约4万元。
由于双方婚前接触时间少,互相了解不够,婚后又由于性格不合,爱好、志趣不一,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冲突,从而导致双方的感情日渐淡漠,最终形成了夫妻感情破裂、难以和好,无法维持现有婚姻的局面。
x年8月初,被告与原告达成了口头离婚协议,并让原告搬家出去居住。然而,她至今未与原告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为妥善处理此事,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尽快判决如前所诉为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7
原告: ,男, 年 月 日生, 族,住址: 市 区 路 号 室,联系方式:
被告: ,男, 年 月 日生, 族,住址: 市 区 路 号 室。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x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业合作关系。被告欠原告货款,至 年 月 日止,累计欠款数额达人民币 元。但是,还款期限届满,被告迟迟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订单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迟迟不归还欠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东莞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合同为证);
民事起诉状8
原告 :浙江AA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88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董事长
被告一 :杭州CC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8888号
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
被告二 :杭州DD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8888号
法定代表人:王,职务董事长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ZL20xx8888888.8号专利权的行为。
2.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0万元,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10万元,合计100万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08月0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申请名称为“装置”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xx8888888.8号,该专利于20xx年08月08日授权公告,专利权人至今缴纳年费,专利权至今有效。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现两被告实施了侵犯专利权行为,侵权产品(方法)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致使原告遭受损失。
为保护发明专利权,制止被告的不法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原告特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望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
20xx 年08 月08 日
附:民事起诉状副本 贰 份。
证据清单和证据副本 贰 份。
民事起诉状9
原告:xx
住址:xx
第一被告:江苏盐阜xx商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xx
第二被告: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8311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退货款140.00元;并依法赔偿140.00元;
2、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9日,原告根据第一被告导购员的介绍:xx牌“长生紫砂煲”电炖锅具有“分解脂肪,美容养颜”,“抗菌杀毒、防病康健”的功能,并拿出了第二被告印制的一本广告宣传册给原告,宣传册确实如是宣传,而且第一被告xx专柜也布满这样的宣传卡,当时对服务员的介绍和彩页的宣传深信不疑,因为第一被告是盐城市区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而且也是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的示范店,全国名牌商业企业,于是原告就购买了一只,价格为140.00元,发票号码为:№ 11727684,购买时间是20xx年8月9日。
回家后,原告仔细琢磨,对家用电器宣传“分解脂肪,美容养颜”,“抗菌杀毒、防病康健”感到不解,遂书面向第一被告提出质询,要求提供宣传的合法依据,但第一、第二被告均不能提供。原告认为:第一、第二被告涉嫌违法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第一百零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告认为:第二被告利用宣传册的广告形式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根据:
1、《最高xx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二十九条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两被告在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宣传册上违法标注以上内容,严重虚假、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违背了广告法中“真实宣传”的原则,已构成了事实上的欺诈行为。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盐城市亭湖区xx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10
原告:____,男,1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现住____市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公司,住址:____市______
被告:______,男,____年03月17日出生,汉,现住____市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中心支公司,住址:________市______,电话: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中心支公司赔偿121500元给原告______
二、判令被告______公司和______赔偿元给原告。
二、本案诉讼费用均由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原告______醉酒后驾驶桂______号普通两轮摩托车由____方向往博白方向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因故障而停在前方道路中心双实线右侧第二条机动车道内原由______驾驶的桂k______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号:桂r______)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______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已由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作出玉交认字【______】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______承担事故主要责任,______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是______公司。事故发生前桂k______号车已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依法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中心支公司也应对原告所受损失予以赔偿。
事故发生后,原告______受伤后送医院治疗,原告因本案事故所受损失为:
一、医疗费合计为127760.00元:
二、护理费合计为77410元:在____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期间需两人长期护理;司法鉴定为二级护理依赖,长期需两人护理,两人每月合计为70110元,按二十年计算。
三、误工费为4266.67元。
四、交通费:770元
五、住宿费:800元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2920元(住院73天__40元/天)。
七、营养费:3650元(住院73天__50元/天)
八、残疾赔偿金为70110元。
九、鉴定费1______元。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29850元
十一:车辆损失费:975元
以上损失合计为___元,被告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中心支公司应在承保范围内承担121500元,被告______公司和______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应赔偿剩余款项的40%即79202.4元;另被告______公司和______还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00元给原告______,所以被告______公司和______赔偿应赔偿的`款项合计为元。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起诉状11
原告:姓名___,性别: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住址:____省___市___区___镇___村___组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告一:姓名___,性别: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住址:____省___市___区___路___小区___号___楼___单元室。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告二: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____省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座___层。
负责人:____。职务: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___元(其中:医疗费___元、后续医疗费___元、误工费___元、伙食费___元、护理费___元、交通费___元、住宿费___元、营养费___元、残疾赔偿金___元、残疾辅助器具费___元、被抚养人生活费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元);
二、依法判决被告一赔偿原告车辆损失共计___元;
三、依法判决被告二在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事故概况
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驾驶车牌号为的小轿车与被告一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身与财产损害。事故地点为:___;事故原因为:___。该事故已由市区交通警察支队做出编号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保险情况
事故发生前,被告车辆已在被告二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
原告认为:被告一应就交通事故造成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被告二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具状起诉,请求支持原告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起诉状12
原告:xxx,女,x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男,x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位于xx市xx区x号楼x单元x号的房屋归原告所有;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被告xxx系xxx的子女,xxx系被告xxx的父亲。20xx年xx月xx日xxx立下遗嘱,其自愿将位于xx市xx区x号楼x单元x号,面积为xx平方米的.房屋在xxx去世后由原告继承,该遗嘱于立遗嘱当天经xx省xx市xx区公证处公证。20xx年xx月xx日xxx去世,原、被告因继承发生争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13
原告:
卢女士(女,汉族,身份证号: )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被告:
小陈(男,汉族,身份证号: )
住址:
厦门市思明区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无权占有、使用址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
2、判令被告立即搬离上述房产、停止妨碍原告使用上述房产;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承租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租赁期间为20xx年 1 月 1 日 至20xx年 12 月 31 日 ,并一直在居住生活其中。被告系原告的'孙子,已经成年,一直在该房产居住。
被告不尊重原告,甚至有呵斥以至威胁要打老人的情况发生;原告年事已高,腿脚不方便,而被告不顾照原告的饮食起居,因其一直占用上述房产,也给原告子女照顾其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被告生活没有规律,经常夜里十二点以后回来,并且关门的声音很大,类似情形很多,已经严重干扰了原告的休息,对原告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被告有现成的公租房即址在厦门市高林三里 25 号 B 室的房产以供居住,但几经原告规劝至今不愿办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无奈之下,原告依法具文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贵法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卢女士
(签字)
民事起诉状14
原告人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农民,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道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_____组。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_公安局刑事拘留,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经道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道县看守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以被告人___________犯故意伤害罪,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组织双方就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要求被告___________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___________元。
经本院主持调节,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一次性自愿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____各项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元,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付清。
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对被告_________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被告人_________从轻处罚。
三、本协议达成后,双方都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互谅互让,任何一方不得滋事。
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上述协议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陪审员: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陪审员: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书记员: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起诉状15
原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生于 年 月 日,重庆市万州区人,住万州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 年 月 日,汉族,住址同上。
被告:_________________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 年 月 日,汉族,重庆市渝中区人,住万州区。现于江苏省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电话:_________________(ZZZ)Z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_________________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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