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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时间:2020-10-14 15:21:43 社保 我要投稿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你知道独生子女证怎么办吗?根据目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实际需求,省卫计委决定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独生子女证。

  虽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延长,但办理条件不变,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予以办理。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017年独生子女证还可以办吗?

  根据最新规定,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八条规定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

  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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