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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积分入学

时间:2021-01-08 08:52:06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广州市积分入学

  广州市积分入学【1】

  广州市2016年各区”积分入学”政策**

  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首次实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政策。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越秀区接受义务教育三途径

  据介绍,来穗人员(法定监护人)为其随迁子女在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越秀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也就是说,没有广州市户口的适龄儿童而又想在越秀区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有三种途径:

  一是没有广州市户籍而实际居住在越秀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可于5月21日~23日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提交审核资料。

  第二种途径是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到民办小学联系学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办法按《越秀区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可按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提交资料登记。

  第三种途径则是今年首次增加的,即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越秀区相关办法进行申报,在2016年4月16日至30日登录“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系统”(http://121.8.163.40/yxjf/yxjf.jsp )进行登记。

  不过,并非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就可以在越秀区入读公办学校,而是要按照积分的高低,再结合区里实际学位的情况,由教育局在全区统筹安排。

  黄埔区:

  申请时间:

  3月26日至4月14日

  基本条件:

  1、来穗务工人员及其随迁适龄子女的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2区、市)、适龄子女至2015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没有入学记录,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有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的学生要求升读初中一年级;

  2、申请入读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申请人必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黄埔区累计居住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黄埔区居住;

  4、申请人在黄埔区或萝岗区合法就业累计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黄埔区或萝岗区就业;

  5、申请人目前在广州市参加社保,且2015年3月31日前在广州市参加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累计满3年或以上。

  驻区广东省属企业(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保年限以广州市失业保险为准。

  申请流程:

  每年3月28日前,区教育局将可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的学位数向社会公布

  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居住地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为原则,以积分计算结果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当年可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申报1个志愿学校,以就近居住地有招收积分入学学生任务的学校为原则进行报名和录取。

  天河区:

  申请时间:

  5月9日—5月16日

  基本条件:

  1、来穗人员具备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

  3、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日期截至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

  其子女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或当年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志愿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申请流程:

  区教育局每年4月15日前在网“天河教育在线”(www.tianhe.org.cn)公布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位计划。

  申请人于5月9日—5月16日登录“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平台”进行基本资料填写。

  番禺区:

  申请时间:

  3月7日

  基本条件:

  1、在番禺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2、在广州地区就业;

  3、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缴纳社会保险;

  4、在番禺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

  志愿填报:

  可以挑选1-4个志愿学校

  申请流程:

  步骤一:3月1日,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开通前置审核(须领取回执号);

  步骤二:3月7-25日,网上申请通道开通,申请人注册账号,填报信息(必须到就业部门审核就业年限);

  步骤三:3月7日-4月8日,网上审核。

  申请人随时登录网站关注审核情况;

  步骤四:4月9-11日,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有关有效证明文件,确认积分;

  步骤五:5-6月,公布学位分布情况,填报志愿学校,按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白云区:

  申请时间:

  5月5日~5月20日

  基本条件:

  1、夫妻同在白云区连续居住、务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夫妻双方居住、务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连续5年以上);

  2、符合计生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流程:

  1、5月5日至5月20日,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2、教育指导中心会在5个工作日内计算核准积分

  3、7月1日前区教育局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并按照实际居住地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

  2016年广州各区积分入学【2】

  广州越秀区首次实行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

  今年越秀区的中小学招生政策基本不变,包括30平方米以下的非 房产的学位房,学位将被统筹的事实也不会改变。

  但是,今年越秀区将首次实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这意味着非穗籍儿童享受越秀义务教育又多了一条路。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可按越秀区相关办法进行申报,在2016年4月16日至30日登录“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系统”(http://121.8.163.40/yxjf/yxjf.jsp)进行登记。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有何门槛?据越秀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有一个资格门槛,即来穗人员(法定监护人)为其随迁子女在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越秀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并不是说符合这个条件就可以在越秀区入读公办学校,这只是说明可以有积分入学的资格,按照积分的高低,再结合区里实际学位的'情况,由教育局在全区统筹安排。”该负责人表示。

  关于开展2016年海珠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公告

  根据《海珠区来穗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我局制订了《2016年海珠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请有意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参加积分入读的来穗人员,自行下载打印积分表,并于2016年5月20日前备齐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申请人需于2016年5月22-23日到选定的公办试点小学报名参加该校的积分排序;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申请人需于2016年5月23-24日到选定的公办试点中学报名参加该校的积分排序,详情见海珠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aizhuedu.net/contents/94/15619.html)。

  花都积分入学5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

  (花都教育局)2016年花都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工作将于5月20日至6月5日进行,参加参加积分入学的申请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可登陆花都区教育局网站(www.hdjyj.com)填报申请信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名。

  今年将采取先积分,后填报志愿学校的形式进行招录。

  入学申请人的积分结果将于6月27日公布。

  随后,合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学校,按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最终学位录取结果将于7月11日。

  积分入学是指非广州市户籍、在花都区居住并在广州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务工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其适龄子女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用积分申请入学。

  目前只受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来穗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才可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在花都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在广州地区就业、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缴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区人社部门出具)、在花都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积分申请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答案是可以的。

  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按照在花都区居住或工作所在的街、镇(简称居住地、工作地),任选其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区域。

  我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申请人选定申请入学地后,可在该辖区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积分入学申请如何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统一通过花都区教育局网站(www.hdjyj.com)进行。

  申请人可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之后有关的工作交由各职能部门后台审核数据、计算机统一计算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审核和学位分配工作。

  2016年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5月20日启动。

  广州市天河区暂不实施来穗人员“积分入学”

  (羊城晚报)天河区教育局曾于3月底发布《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该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和办法。

  但昨日该区教育局在网又发布公告称,“原定在4月前发布《广州市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正式稿至今未公布,相关原则和条件均不明确,”决定“暂不实施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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