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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标准

时间:2023-03-23 12:25:20 洁婷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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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标准

  每个城市的保障房建设标准不一样,不知道大家对保障房建设标准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障房建设标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新疆保障房建设标准

  新疆保障房建设标准一:公租房百套房需有30个车位

  集中新建保障性住房宜设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公共停车位,并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当规划无要求时,机动车停车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停车率不应小于30%,也就是说如果有100套房需设置30个停车位;廉租房的停车率不应小于10%。

  保障性住房中非机动车和作为经营手段的机动运输车辆是主要的交通工具。该标准结合各地调研数据,并参照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按照保障性住房的不同类型,提出机动车停车率的设置下限。

  新疆保障房建设标准二:商品小区配建保障房不低于10%

  保障性住房坚持集中建设与配建相结合,鼓励配建,宜以小区、组团、单栋的规模进行规划。而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中可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普通商品房、配建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经营管理,以促进资金平衡。

  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应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0%;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应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5%。

  新疆保障房建设标准三: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

  以小区形式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新区建设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

  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密度相对较高,但不应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因此该标准提出了对绿化率的控制指标,以保证高密度下良好的室外居住环境质量。

  新疆保障房建设标准四:公共服务设施兼顾无障碍设计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保障性住房楼栋底层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对于新建地区,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与保障性住房同期投入使用,避免形成由于两类设施长期缺失造成的不便和居住环境恶化,并应优先安排建设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用房、治安联防站等,其他的公共服务设施应逐步完善,方便群众生活。

  目前,我国已步入了老龄化社会,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重要课题。对于必要的无障碍设施,例如坡道、小区盲道等应合理设置。

  新疆保障房建设标准五:保障性住房层高不超2.8米

  标准规定,保障性住房层高不宜超过2.8米,宜采用大空间结构体系,轻质隔墙分隔功能空间。每套住房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据了解,把层高控制在2.8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同时,考虑人体对空间舒适度的要求,保障性住房层高也不宜低于2.8米。

  另外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对象及保障标准是动态变化的。采用大空间结构体系及能够灵活分隔的轻质隔墙,会极大地提高保障性住房全生命周期使用及改造的适应性。

  南京保障房的建设标准

  一、南京保障房建设要重视规划和工程质量水平

  (一)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规划。要把保障型住所缔造作为城乡规划和土地运用整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晰要求,合理安排布局,严厉施行抗震设防和修建节能等强制性标准。保障型住所施行分散配建和会集缔造相结合。会集缔造保障型住所,应当充分考虑居民事务、就医、就学、出行等需求,加速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缔造日子效劳设备。保障型住所户型规划要坚持户型小、功用齐、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运用空间,有用满足各项底子寓居功用,鼓舞经过揭露招标、评比等方法优选户型规划计划。廉租住所、公共租借住所应当供给精约、环保的底子装修,具有入住条件。

  在保障型住所规划规划中,要遵循省地、节能、环保的准则,执行节省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办法,全面推行选用节水型用具,配套缔造污水处理和日子废物分类搜集设备。乡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天然采光和通风,大力推行修建节能技术。

  (二)执行工程质量职责。保障型安居工程缔造,要严厉施行法定的项目缔造程序,标准招投标行为,执行项目法人职责制、合同处理制、工程监理制。严厉修建资料验核准则。项目法人对住所缔造质量负永久职责,其他参建单位依照工程质量处理规矩负相应职责。施行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担任人和项目担任人职责终身制。推行在住所修建上设置质量职责永久性标识准则,承受社会监督。

  二、南京保障房建设标准需要完善政府职责

  (一)树立方针职责制。省级公民政府对本区域保障型安居工程事务负总责;市县公民政府详细施行,担任执行项现在期事务、缔造资金、土地供给、工程质量监督、保障型住所租售处理和运用监管等。省级公民政府要辅导市县公民政府,加强住所确保处理安排和详细施行安排缔造,充实事务人员,执行事务经费。要加强安排领导和督促查看,周密安置,精心执行,留意总结经验,优化批阅程序,简化就事手续,把保障型安居工程建成廉洁工程、平安工程、定心工程。

  (二)统筹安排年度缔造使命。要量体裁衣,科学编制缔造规划,统筹安排年度缔造使命,不搞“一刀切”。“十二五”时期全国保障型安居工程缔造方针是经济和社会展开的约束性方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照方针使命,按需申报,自下而上,编制本区域保障型住所缔造规划,将使命分解到年度。要赶快明晰2012年保障型安居工程缔造使命、出资计划、用地计划、资金来历途径等。市县公民政府要依照规划编制年度施行计划,并执行到项目,尽早展开前期事务,以便执行资金和土地,确保缔造使命按计划顺畅施行。市县公民政府要向社会发布年度保障型安居工程缔造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状况,以及项目称号、缔造地址、缔造方法和缔造总套数等。

  昆明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昆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印发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类型和适用标准。

  要求房源应相对集中,单个项目房源不少于3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少于所申报项目总套数的70%;原则上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不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确需建设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供应群体

  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人群

  《通知》提出,昆明市将按照政府扶持、金融助力、市场运作的方式,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市域内具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进行新建、改建和改造,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新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应相对集中,单个项目房源不少于3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少于所申报项目总套数的70%。

  在本方案印发实施前已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户型建筑面积标准。项目应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下。房屋应当进行装饰装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备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

  按照使用对象和使用功能,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宿舍型和住宅型两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纳入全市统一分配管理。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企业职工分配。

  适用标准

  改建房最低运营年限不少于8年

  《通知》明确,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申请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含三类物流仓储用地),不得新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经合法批准建设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土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含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非居住建筑,不得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2022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非居住项目,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最低运营年限不得少于8年,具体运营年限由申报单位结合实际申报,并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中明确运营期限,不允许提前退出。

  经合法批准建设的居住存量房屋,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可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最低运营年限不得少于8年,具体运营年限由申报单位结合实际申报,并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中明确运营期限,不允许提前退出。

  政策支持

  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为加快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昆明将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土地支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

  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水、电、气供应企业要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管网、线路的建设、扩容,保障水、电、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稳定,不得收取规定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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