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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和保障房的区别

时间:2021-02-27 09:00:05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安居房和保障房的区别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属于保障住房,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是小编给你分享的安居房和保障房的区别,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安居房和保障房的区别

  安居房和经适房都是属于保障住房,两者面对的群体都是中低收入家庭。

  安居房和经适房在交易时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交纳土地增值收益等价款。

  一、共同点:

  都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1、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2、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二、是否可以买卖:

  (一)安居房

  安居房属于二类经适房,不受是否满5年限制,只要不存在查封等产权问题,有房产证,就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二)经适房

  1、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

  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

  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扩展阅读

  深圳安居房申请五大条件

  户籍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婚姻

  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共同申请人是怎么界定的呢?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社保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住房

  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计生

  计生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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