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积分入学名单
2017年积分入学名单相关政策目前还没有公布,下面整理了2016积分入学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正式录取名单公示【1】
2016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审核、公示工作已结束。今年,我区共为新莞人子女提供565个积分入学学位,其中一年级360个,二年级6个,三年级6个,四年级6个,五年级6个,六年级6个,初一年级155个,初二年级20个。
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2〕66号)和《2015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办〔2016〕18号)有关规定,结合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以及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以及正式录取情况公布如下。请根据各校安排的时间按时到校注册,逾期学位不保留。咨询电话为:22500080
(东城区教育办公室)
录取规则:小学每间学校均先录取第一志愿,然后录取第二、三志愿,最后录取服从分配志愿,名额录满为止。申请初中学位的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分配学校。电脑派位的时间和地点将于7月初在www.dcjyb.com网站上公布。
东城区教育办
广州黄埔积分入学【2】
非广州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入读公办初中条件:
(一)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父(母)持广州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捷通卡者,可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初中学校;
(二)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且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可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初中学校;
(三)“积分入学”:至今年4月30日(必含4月)
①已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持本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或以上;
②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养老保险为准)或缴纳省直社保(以失业保险为准)连续满1年或以上;
③在当年5月1日前已办理含上一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合同期内在黄埔区就业登记连续满1年或以上,且合同期内仍在黄埔区注册企业就业的来穗人员或在黄埔区注册的个体户/企业法人经营连续满1年或以上,可通过“积分入学”途径,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一年级。
凡被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能同时符合以上必备条件的来穗人员,不能参与“积分申请”。
以上必备条件中“连续满1年”的时间节点为上一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本方案中的所称的“我区”含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
1、4月15日在“黄埔教育信息港 招生考试”栏目发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简称“积分入学”)。“积分入学”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积分入学必备条件仅需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同时满足即可。
>>>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积分入学平台登录入口网址:http://yezs.gzluogang.edu.cn/
2、5月20日在“黄埔教育信息港 招生考试”栏目发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3、5月23-31日积分入学网上报名。
4、6月10日积分入学完成初审。
5、6月11-17日积分申诉重审。
6、6月24-25日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确认签名。
7、7月1日前在“黄埔教育信息港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录取名单。
嘉兴积分入学政策最新消息【3】
本报杭州5月11日讯, 省教育厅日前发文,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或改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政策,并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这是我省教育部门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一大举措。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全面放开县(市、区)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及完善居住证制度等政策的落地,如何让数量日益增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能有序享受优质公办教育,成为我省基础教育面临的新命题,也是此次我省推行积分入学政策的初衷。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没落户、但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各地应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实际承载能力,制定并实施与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相挂钩的入学政策。
该政策推行后,各地需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学位数,并按积分高低排名拟定准入学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此前,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北仑区、嘉兴等地已在先行探索积分入学。
以宁波北仑为例,从2014年开始,区里的公办小学、初中在满足本地户籍学生后,若还有学位余额,就会向社会公布;只要是满足相关资格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可申请;各申请者的积分统一公布后,再以街道为单位,由北仑区教育局根据各街道公办中小学学位余额及本街道内申请积分的申请者分数,来划定当年可入读公办学校的最低分数线并公布各校学位余额,上线者可向居住地附近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报名。
“随迁子女中还有已落户的和没有落户、也没有申领居住证的。”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对已落户的随迁子女,各地必须实行与当地户籍儿童少年一样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其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而对没有落户、也没有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各地应积极引导其监护人将其留在户籍所在地就学,待申请落户或申领居住证后再根据当地入学政策申请入学。
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教育资源供求面临着新挑战。
省教育厅也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抓紧编制和调整城乡中小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特别是要合理布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
各地要建立健全城镇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预测机制,及时调整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的规划标准,优先安排改扩建学校建设用地和资金,严格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完善教师配备机制,保障已落户和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各地应结合区域实际,依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招生条件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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