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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障房申请

时间:2022-10-08 12:36:33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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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障房申请

  今天范文小编来为大家带来了上海保障房申请的相关信息,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关注上海保障房的盆友们!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1)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不再调整(2)

  房产调控

  分层施策,目前还不会有细则

  上月末的“330房产新政”,降低了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了房产交易的税收;本月中旬开始实施的公积金新政,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限额。

  这些政策,都直接影响房地产交易的走势。

  “去年到现在,上海的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健康。”刘海生说。

  去年截至目前,上海房地产投资和销售面积都有增长。

  从价格来看,上海除了2009年涨幅较大,其他时间都相对平稳,去年5月开始,一二手房价格略有下降,但今年,由于各类政策预期和影响,二手房价格开始回升,一手房则尚未出现涨价。

  “上海将根据‘分层施策’的原则,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但目前还不会有相关细则。”刘海生说。

  被问及对房价走势的判断时,刘海生表示:“房价除了供需关系外,很大程度上还受货币政策、市场预期等条件影响,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其中。”

  不动产登记

  上海有基础,将与国家对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上月公布,细则也开始征求意见。

  不少市民认为,不动产登记可能是全面开征房产税的预兆,同时还肩负“反腐功能”。

  对此,刘海生明确表示,不动产登记的好处,更多体现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的财产安全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上。

  “比如你买房子,如何确保房产是交易对象的?有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相关权利人拿到授权后就可以上网去核对。”

  上海暂未被列入第一批不动产登记试点范围。

  刘海生对此表示,上海自1995年起就实行了房地产统一登记,有完善的登记基础,下一步将与国家政策对接。

  对“全国开征房产税”和“存量房征收房产税”等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刘海生表示,不动产登记的确是房产税开征的基础,但开征房产税是非常复杂的事,上述问题,目前还难有明确时间表。

  保障房准入

  基本覆盖,今年不会再调整

  目前,3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万元即可申请廉租房;3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000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即可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今年这一标准是否会再次放宽?

  对此,刘海生表示,目前各类保障房的准入门槛已能基本覆盖到目标人群,今年不会再作调整。

  “比如,共有产权住房现在要求家庭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而且是税后的,基本上可以覆盖中等收入人群。”

  刘海生特别强调,尽管目前上海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了24平方米,但共有产权住房“人均15平方米”的面积标准不会调整,“这是基于上海土地供应紧缺的基本情况确定的,已经可以确保基本需求。”

  此外,刘海生着重强调了旧房改造。

  “上海还有不少二级旧里以下的老房子,以及部分条件较差的老公房。

  对这部分住房,除了动拆迁,还有加装马桶、扩大厨房等改造工程。

  这些政府一直在做,而且投入很大。”

  上海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将于四季度起受理(3)

  上海观察客户端10月12日消息,解放日报·上观记者从上海市住建委获悉,上海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四季度开展。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维持不变,继续执行《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沪府发[2014]5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第六批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年限和户口年限以2016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海近年来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

  其中,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方面,自2010年在徐汇、闵行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市面上已经集中开展了五个批次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

  预计到第五批次结束,历年累计签约的家庭将达9万余户。

  据上海市住建委介绍,此次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在经过各区需求情况摸底,上海市住房保障机构为保障供应,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筹措落实房源,本批次房源主要分布在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和佘山北、嘉定黄渡、浦东惠南民乐、宝山顾村拓展和闵行马桥等基地,并视具体情况作必要调整和补充。

  此外,部分远效区也将自筹解决一批房源。

  按照“沪九条”相关要求,在总结前批次工作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将于今年四季度分三个轮次在全市推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全市各个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陆续启动申请受理。

  第一轮次于10月中旬启动申请受理,包括虹口、杨浦、长宁、松江、青浦和崇明6个区;第二轮次于10月下旬启动,包括徐汇、静安、宝山、闵行、奉贤和金山6个区;第三轮次于11月上中旬启动,包括黄浦、普陀、浦东和嘉定4个区,12月底各区申请受理工作结束。

  上海市住建委表示,在受理结束后,将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市统筹房源建设情况,力争明年三季度确定房源价格。

  房源定价工作将按照新颁布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沪发改价督 2016 004号)规定,并考虑土地成本上升、近期市场价格上升等因素,更加合理地确定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购房人产权份额,预计本批次供应房源价格较2014年批次将有一定幅度上涨。

  计划明年年底陆续启动使用市统筹房源各区的摇号、选房供应,郊区根据受理户数和自筹房源情况可先行启动轮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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