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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户要多久
东莞市人才入户新政今日起实施,申请入户的程序和时间均大大精简,东莞积分入户要多久,下面带来东莞积分入户相关文章,一起来了解下。
东莞积分入户要多久【1】
昨日,全市人才入户工作会议召开。东莞市人才入户新政今日起实施,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莞人可按自身条件选择条件准入和积分入户两类之一,申请入户东莞。
据了解,鉴于此前新莞人反映积分入户程序繁琐、时间很长,此次入户政策大大精简了申请入户的程序和时间:在人才引进中,将不再对户口和人事档案捆绑变动,而积分入户审核时间由60天压缩为10天。
人才政策倾向“年轻和技能”
毕业于湖南一所大专院校的小刘是一名“数控车工”高级工,2013年11月入职于长安乌沙一家企业。来到东莞后,小刘一直关注东莞的入户政策,根据此前的政策,他只能走积分入户这条路,但是积分入户条件——“在莞参加社保年限”却把他卡住了。
而在新的入户政策中,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不再有参加满2年社保的要求,“10类准入条件里,我终于有一条能对上了。”对此,小刘感到十分高兴。
昨日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喻丽君表示,东莞要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清醒认识人才入户的紧迫性,打造引才“洼地”,抢抓用才先机。
此次东莞人才政策调整,主要以年轻和技能为导向。比如,积分入户突出专业技能,适当提高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加分,更好吸引企业中层、技术骨干入户;新设“年龄情况”积分项目,采用年龄加减分的形式来调控户籍人口年龄结构,增创人口红利优势。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入户途径
据市人力资源局局长游其晃说,新莞人入户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考虑清楚是选择条件准入类入户,还是积分制入户,主要考虑两个因素。首先是年龄的限制,对于超过45周岁(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超过50周岁)的人才,需要走积分制入户;没有超过45周岁的,可考虑走条件准入类入户。
其次看自己是不是10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只要符合其中的条件之一,就可以走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据悉,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具体由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符合条件的人才要入户东莞即日起可到相关部门申请。
另外,市人力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据前期的调研预测,门槛放开后,加入东莞户籍的人不会井喷,东莞的公共配套设施也有能力承载新增的户籍人口。
东莞积分入户办理流程【2】
一、申请对象:
申请入户我市城镇,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
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时间:
全年常态化受理,不设截止日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
是否拥有自有产权居所是。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否。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四、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首先应当详细阅读并遵守《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及《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相关要求。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的基本申请材料及积分材料,填写《东莞是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申请信息录入积分制人才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五、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表--》进入资料初审环节--》进入资料复审环节--》进入公示环节--》领取入户卡
六、资格公示:
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通过资料复节环节后,被认定为符合入户资格的,将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入户公示栏目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前往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七、查询办法:
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即可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实时审核情况。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八、申请材料: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积分资料。申请人应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详见后面附表)
九、注意事项:
1、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唯一网站为http://dgxgr.dg.gov.cn,登陆网站可进行如下操作:(1)阅读入户相关政策文件;(2)下载积分人才入户各类申请表格;(3)查询实时审核进度及入户公示名单;(4)进行网上自助申报预受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从未委托任何商业机构及网站开展积分制入户政策咨询及业务代办服务,任何组织、机构及社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入户人员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若申请人符合《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中的入户条件,可选择申请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申请方式及有关疑问详情可咨询相应镇街的人力资源部门。
3、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相应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详细联系方式见后表)。
东莞市积分入户办理指南【3】
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积分条件。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积分材料。申请人应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各积分项目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核”的要求,由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负责审核、评分。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
一是直接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二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认报名。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归档处理。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于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
(二)资料初审。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初审职能部门和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审核进度。
(三)资料复审。资料初审完成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并提交辖区卫生和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查询公示。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资料审核情况,将符合入户基本条件且积分达到100分的申请人列为入户候选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动态实时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加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公章有效。
(五)复核核查。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受理部门告知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档案激活。对于未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纳入积分制档案管理。积分情况如有调整并达到入户规定分数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重新提出入户申请,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激活积分管理档案,避免反复提交资料的现象出现。
户口迁移
(一)申请入户。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填写《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和《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入户资料。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时,除提交《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外,还需根据自身实际按如下情况提交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
2.婚育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再婚的提供结婚证;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材料。
3.随迁人员相关材料: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随迁子女且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该子女与父母双方亲子关系的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
4.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企业公章);(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入户办理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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