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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残疾补助标准

时间:2022-10-05 19:22:52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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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残疾补助标准

  三级残疾补助标准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7年国家规定三级残疾人补贴政策,来看下面:

  我国对三级残疾人有哪些优惠政策【1】

  一、城市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19号)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经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对其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重残人家庭,重残人员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二、粮油供应帮困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供应帮困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发[2002]226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三、农村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15号)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四、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京教财[1997]14号)

  “革命烈士子女、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学生和残疾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94号)

  “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以上,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六、公有住房租金减免

  《北京市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京政发[2000]7号)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七、城镇廉租住房

  《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住字[2001]1005号)

  “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申请家庭,这些特殊对象家庭也可选择租金补贴。”

  八、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管字[1999]125号)

  “享受市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市居民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对按楼房平均每户300元左右、平房平均每户150元左右的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料费由市政府补助解决。”

  九、法律援助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司发通[1997]56号)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十、减免社救对象丧葬业务收费

  《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印发“关于减免优抚、社救对象丧葬业务收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民殡发[1997]34号)

  “社救对象中

  (1)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并持有城镇居民粮油供应帮困卡的市民

  (2)农村五保户

  (3)农村敬老院的孤寡老人

  减免火化、运输费用,标准为应纳费用的50%,直至免收。”

  十一、城镇待业残疾人生活补助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城镇待业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1998]55号)

  “凡具有本市正式非农业户口、属于劳动年龄(男16岁至59岁、女16岁至54岁)段内、有劳动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待业残疾人,均属于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十二、城市居民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市居民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1999]99号)

  “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市居民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为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十三、农村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1999]51号)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区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为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残疾人民生保障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针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都在范围之内,这里一般保障的是残疾人家庭,还有要解释的一点就是对本人是没有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一直靠家庭来供养,户口在自己父母,朋友,兄弟姐妹名下不能单独立户的,可以以独户的形式申请低保,也就是说只有本人可以享受低保。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生活补贴,也可以享受护理补贴,一般情况是一二级的都有低保,今年的政策是有低保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只有个别地区可以扩大范围到困难家庭。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基本康复训练参照国家现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每人每年补贴最高2.4万元;提供助听器、助视器、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适配,明确各类补贴标准及补贴次数;免费为听力残疾儿童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1台,补贴手术费及术后康复训练费用;对7-18周岁贫困家庭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给予一个康复周期的康复补助,每人每年补贴最高2.4万元。

  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这个各地补贴的标准不一,一般情况都有上限,高于上限的补贴到上限,低于上限的全额补贴。

  对国内外捐赠的,国家、省专项下发的辅助器具实物,将免费配发给符合相应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这个补贴额度也不一样,一般是4000以上一万元以下,捐赠热水器、微波炉、升降橱柜、沐浴椅等用具。

  6.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7.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

  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持残疾证到社区或者村里开证明只交纳正常人交费基数的30%。

  8.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

  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具体怎么优惠目前还不知道,只能看电信公司的制度。

  9.阳光家园计划

  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100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我国对三级残疾人有哪些优惠政策【2】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

  对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对各类残疾人工疗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减免税收和管理费。

  盲人就业仍以个体私营和组织起来从事保健按摩为重点,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等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和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应优先录用有按摩技术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盲人按摩人员。

  另外,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国税部门对生产销售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经批准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工商户从事其他经营所取得的应征增值税的收入,按适用税率(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地税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员个体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管理费、个体协会会员费予以酌情减免。

  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申请减免报告书直接向当地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为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支持企业接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并立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2条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根据上述精神,国家对残疾人自谋职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制定了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残疾人就业怎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照顾呢?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残疾人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人经由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权威机构认定后,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人福利企业是指由民政部门和街道办接受安置“四残”人员(盲、聋、哑及肢体残疾)达到-定比例的企业。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或者有所得的,凭《残疾人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二)安置“四残”人员(盲、聋、哑及肢体残疾)达到规定比例;

  (三)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四)每个残疾职工都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五)有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六)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七)经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规定

  (一)残疾人个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员的所得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可免征增值税。

  4.残疾人员从事小型工商经营的自有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城镇残疾人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6.残疾人专用车,免征车船使用税。

  7.免征营业税的同时一并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残疾人福利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安置的“四残”人员(即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含35%)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可免征营业税。

  2.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即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3.残疾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的用地、车船、房产,可分别免征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

  4.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条第三款所列项目外,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给予返还全部已征增值税的照顾。

  退还办法是: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在每一纳税期满10日内,如实进行纳税申请,并填开税票缴纳税款,由县级税务机关填开“收入退还书”,将已缴纳税款全部退还给纳税企业。

  凡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条第三款所列项目外,如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返还办法是:企业应先按规定纳税,全年发生亏损,年底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返还。

  下列项目不得享受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属于应征收消费税的货物,不能享受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属于消费税的应税产品,一律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3)民政福利工业企业享受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货物,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

  对外购货物直接销售和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不适用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办法。

  (4)民政福利工业企业销售给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出口的货物不适用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办法。

  (5)从事商品批发、商品零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不得减免增值税。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增值税。

  5.免征营业税的同时一并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你们当地可能还有和上述不同的减政标准,具体请向当地税务局咨询。

  追问: 三级残疾人在工作,单位除扣除相关保险费用以外,至少每个月的工资不少于多少钱

  回答: 这个没有硬性规定的,你可以参考这个:(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追问: 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我在KFC工作,他们给我交5大保险,还有住房公益金,给我签订的合同,规定一周不超过40个小时,节假日都休息。

  回答: 那是KFC的经理遵守了基本的劳务法和残疾人劳动保障法: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一般是长期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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