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25-09-12 10:46:19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审计报告必备(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专项审计报告必备(15篇)

专项审计报告1

  一、引言

  本报告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报告,审计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运作程序等。

  二、审计目的

  本次审计的目的是评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方面是否合规、高效、透明,是否达到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目的。我们的审计重点是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公正性、透明性、高效性,并检查管理制度、控制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

  三、审计结果

  1.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本次审计的资金专项收入情况是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并且没有违规收入的情况发生。

  (2)支出情况

  在审计期间,我们检查了被审计单位的全部支出清单和相关票据,发现批准的资金支出均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并且均按照有关项目计划的规定使用和支出,未发现任何违规支出现象。

  2.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审计所审计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证明,项目资金使用在计划范围内,项目支出符合预算管理要求,并按照项目计划中的计划使用。我们评估了项目的支出情况,发现资金使用在预算中,没有超支或短缺的情况。同时也没有财务管理的问题,没有任何不合理或者违规支出。

  (2)使用效果

  我们评估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良好的,执行情况高效、经济、透明,未出现浪费、损失等情况。并且,相关的项目建设目标已经达成,为相关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四、结论

  被审计单位在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上,都符合国家规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表明该单位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是在资金使用效果上还存在一些可以优化的空间。

  五、建议

  针对上述专项资金使用规划效果的问题,建议探讨更为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强化专项计划的执行和跟踪,建议制定一些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的使用资金情况。

  六、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已经表明将重视我们的建议,并且会及时将相关措施形成实践,确保专项计划的执行是高效且合规的。

  七、致谢

  感谢各方对本次审计的支持,感谢被审计单位的合作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国家的财政监管工作作出努力。

专项审计报告2

  仓库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成立项目组于202年3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期间,对公司各仓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仓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情况,仓库存货出入库及保管情况,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基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项目组发现了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和改善措施。

  一、基本情况

  目前属于物控部管辖范围内的仓库共有18个,分为原料仓、成品仓及半成品仓库。其中原料仓8个,半成品仓1个,成品仓9个。截止20xx年10月底,仓库目前保管物资价值总额为100万元。仓库目前对于物资出入库、保管、盘点等各项基础工作管理比较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但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单据审核、制度执行有效性也有较多不足之处,须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

  1、对外发加工物资缺乏有效控制。

  0769仓库有外发加工物资未收回。在对各仓库外发加工出入库情况进行审计(注:各类审计报告及方法案例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检查时,发现0769原料仓分别在20xx年4月和7有两笔以委外加工出库单形式,将材料名称为雕花板送至某某厂商维修,至审计结束为止未收回。

  原料仓外发加工物资账目不清。在对原料仓外发加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自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5月7日共向某某厂商外发木拼板11472张进行喷油加工,截止审计结束日收回橡胶木拼板10233张,共计有1239张未收回。金额为5万元。对于加工物资存放于加工商处,未与某厂商对账,且存放数目是否准确,原仓管陈某某表示不清楚。

  由于陈某某已调往收料组,未与新仓管进行交接,现V6仓管亦表示不清楚外发加工有多少数量未收回。按照公司制度《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规范》(文件编号:AM-QEOW-WK-0004)规定,对于委外加工物资应该由各仓管负责核对,并且每月10日前需对上月委托加工物料未收回物料上报部门主管经理处审核,但是目前并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各仓库管理员对于外发加工物资既做到定时清理未收回情况,月底时也未对上月单据核销情况及未收回物料上报给部门主管及经理审核,造成外发加工物资处于无监控状态,未收回情况时有发生。

  审计建议:

  仓管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规范》规定,每月10日前向原料仓主管及物控经理报告委外加工物资单据核销表及报告超期未回物料。

  物控部门应对以往外发加工物资至今未收回情况进行清查,对于仍有未收回物资应及时与采购、财务部门共同协商进行处理。

  财务部门应参与监督委外加工物资收回情况。目前财务部门未对外外发加工物资进行明细账登记,监督外发加工物资发出、收回、核销情况。建议财务部门建立委外加工物资明细账,物资发出、收回在财务有账可查。对于超期未核销情况账应及时向仓库主管了解原因,实行有效监督责任。

  2、五金仓领料混乱。

  审计人员在对各仓库领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领料单存在非同一人填写领料现象,经过向五金仓和行政部询问,系五金仓仓管利用领料单上空白栏未划线注销地方补写领料。因原五金仓管已离职,无法向本人证实。经了解,原因为行政部某些机修员工在仓库处领料后未填写领料单,仓管盘点物料时发现盘亏,利用行政部领料员黎刚开具的领料单上空白未划线部门增添被领料数量,而问及行政部领料员所填写的领料单上被增添物料之事,其表示未经过他手,并不知情。审计人员抽样了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的领料单据,五金仓管私自增添的领料金额为xxx元,该部分领料,行政部表示大部分确实是其领料,但因为时间太久,部分无法确定。

  审计建议:

  对于各领料部门填写的领料单,空白线一律划线注销。仓管必须严格审核领料单,发现有涂改现象、未划线现象、应拒绝领料。对于各领料部门的领料单一律由各部门领料人填写,严禁仓管人员代笔。领料单如有误,应由领料人员重新填开,重新走审批流程。严禁在未经批准下私自增加领料。

  目前对于仓库与各领料部门并未就每月领料数量进行核对,为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仓库应该每月与各材料领料部门进行材料领用对账,防止数据统计错误。各生产车间、部门经理审核当月领料数量、金额。如有异常应与仓库进行核对,直至找出原因。

  3、无订单入库作业不规范。

  目前仓库无订单入库作业较多。如20xx年5月无订单采购金额为6,085,201、70元,占当月全部采购额8、71%。20xx年7月无订单采购金额3,939,903、24元,占当月全部采购额为6、3%。对于该部分无订单的.材料入库作业,根据公司文件《仓库收料作业规范》规定:仓库《材料入库单》必须在采购订单基础上下推完成,无采购订单之物料未经仓库主管同意不可作收料、入库作业。但在该部分无订单的入库单检查中,均未见到有仓库主管对入库单审批,制度执行不力。

  审计建议:

  对于未按公司正常采购流程之入库作业,各仓库仅凭供应商送货单就进行入库,对于质量、价格难以保证符合公司最大利益。应此物控部主管及经理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对无订单物资的入库监控。

  4、裥棉毛巾布未经品质检查直接入库。

  由生产一部裥棉车间加工的裥棉毛巾布入库到凯奇布料仓库和歌蒂娅原料仓库时,此道工序未经过品质检查。或品检员在入库单上签字仅仅流于形式,仓库部门对未有品质检查的半成品直接入库,存在质量隐患,并对公司品牌与口碑构成风险。

  审计建议:

  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检制度与流程,切实维护产品质量,维护公司产品品牌形象。

  5、ERP系统单据核对完整性不足。

  审计人员对ERP系统里的数据与仓库保存的存根联进行核对,发现部分仓库找不到对应纸质存根联。为了防止未经授权私自在ERP系统里填制单据,应每月对ERP里所有的单据与纸质单据进行核对,但经了解,仓库、财务均未采取此种做法。

  审计建议:

  对于系统里的当月的所有单据,各仓库必须全部打印出纸质单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保管。财务部门在检查仓库单据时,也应对系统里的数据与纸质单据逻辑钩对,保证ERP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对以上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请相关部门将整改时间、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报审计部备案。

集团审计部

  20xx年11月17日

专项审计报告3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截止XX年XX月XX日项目资金补贴及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与其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企业概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经批准注册登记,取得:企独钦总副字第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美元,实收资本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准系统及周边零部件、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及部件、计算机数字图像信号驱动器及零部件。

  号传输器,工模具制造,计算机周边部件之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承接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自有厂房租赁(限制和禁止类或涉证产品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1、项目资金补贴收入情况

  XX年XX月XX日,收拨入生产项目资金万元,此万资金已于年月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XX年XX月XX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截止日货币资金余额)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具体如下:

  (1)、项目生产机器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2)、项目生产电子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3)、项目生产交通工具投入金额:万元; (4)、项目生产土建装修工程投入金额:万元; (5)、其它费用支出:万元

  (6)、流动资金余额:万元

  附件:

  (一)、项目资金收入及投资情况表;

  (二)、部分大额发票及收据等

  专项审计报告5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玮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新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二项所述,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本报告仅供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4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九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十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二条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第十四条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经重新核定后,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数。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三)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七)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八)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九)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所出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七条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十八条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应当说明清产核资的原因、范围、组织和步骤及工作基准日。

  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申请,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批复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五)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企业报送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文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对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的批复30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企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四)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十八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三)指导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四)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三十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账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四十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反映出的各项管理问题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分清工作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第四十一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第四十三条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工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产核资中与企业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各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专项审计报告5

  往来款项的审计要点

  1,一般情况下是函证,挑选大额的

  2,但是函证对方不一定会回函。抽凭检查一下

  首先要看一下往来性质,如果觉得异常,抽凭并让企业提供支持文件, 大额的一定抽凭检查一下。

  3,举例:

  ①应付账款:首先要确定付款的帐期———由采购部门提供付款申请明细表——财务审核——各部门领导签阅——附发票金额要审核。 注意:财务审核这一环节,主要看签字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发票是否正规 、账期是否符合企业付款制度等。

  ②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往来款项的审计

  摘要:根据往来账科目核算的特点,所有的二级科目都应该有明确的核算对象及核算内容,即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和名称有其明确的对应关系。核算对象应该明确并可函证确认,否则就应该将其列为重点审计对象。本文通过举例说明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加强往来款项的审计提供了参考建议。

  关键词:往来账;注意事项;审计方法

  往来账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在审计工作中,因往来账的许多经济业务并不直接表现为收入、成本等敏感项目,且大多科目明细繁多、发生频繁、函证也比较困难,如果审计人员不认真分析判断,或仅仅用少量抽取凭证的审计方法,往往会错失很多发现问题的机会,在此,笔者结合自己的部分审计案例,浅谈一下关于往来账审计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根据审计目的的不同,审计人员在审阅被审计单位的基础资料后,应详细了解该单位的资金运营、经营范围、主要的客户对象等情况,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应逐步明确自己的重点审计方向。在对往来账进行审计时应对企业的往来账的二级科目及金额进行分析判断,往来账的发生大多与资金密切相关,一个管理成熟的企业通常都会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资金审批和内控制度,而这些制度也是对往来账审计的主要依据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讲,往来账的审计更强调符合性测试,在进行实质性测试的同时进行符合性测试,往往能够发现一些隐藏在往来账中的问题。

  一、预付账款的审查

  预付账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有关的购货合同是否真实、合法,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列预付账款或隐瞒收入等问题。曾经做过的审计案例中有一个案例是通过预付账款发现了问题,一个大型的建筑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建筑资质,需要增资,按照审计准则,增资之前要对企业的上期出资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其进行审计前,我们查阅了该公司几年来的报表数据,并详细地询问该单位的主要经营项目、收入、利润等概况,从报表上看预付账款科目每年的余额都较大,建筑企业虽然有些工程款需要预付,但结合该公司每年的工程结算情况分析该项科目余额异常,于是抽查了首次出资时的大量预付账款的凭证和资金的收付凭证,发现在出资的当月,货币资金数额很大,其后逐渐减少,同时预付账款逐步增大,预付账款后附一些施工合同大部分比较简易,同时大部分都是个人和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且在后期几年几家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都变化不大,由此判断出该单位抽逃注册资本的数额,在将几家异常的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整理后,我们要求去这些单位和个人处询证,但企业却提供不出详细地地址,最后企业的财务人员承认预付账款的抽逃资金部分。

  二、应收账款的审查

  1、了解并测试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应收账款的控制测试主要围绕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充分的凭证和记录、定期寄送对账单以及内部核查等来实施。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控制测试及评价:(1)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以经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为依据;

  (2)企业是否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余额定期编制客户对账单并与客户对账,编表与记录、调整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是否得到了分离;

  (3)应收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登记是否由不同的人员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和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别登记,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户的余额是否由独立于记录应收账款的其他人员定期核查;

  (4)测试企业的信用部门是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分析表并标出虚列的应收账款或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5)测试企业对于账龄较长的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否指定专人进行催收以保证债权得以收回,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折扣与折让的给予)是否经过专人授权审批;

  (6)测试企业是否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

  2、有选择地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注册会计师应亲自进行函证的寄发以保证寄发过程中出现的舞弊风险,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对总体以一定的形式分层,以便对应收账款金额的主体部分进行函证。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非正常项目。

  在函证时间的选择上,函证最好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充分考虑对方复函的时间,在期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尽可能做到在审计工作结束前取得函证的全部资料。如果被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也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函证方式的选择分为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为了提高效率,一般将两种函证方式结合使用。对于大金额应收账款采用积极式函证,对于小金额应收账款采用消极式函证。同时,注册会计师应该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通过函证结果汇总表来控制函证。

  最后,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函证结果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回函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的情况,合理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存在的累积差错的多少,估计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积差错是多少,将函证的过程和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收到回函时,如果回函结果与账面一致,注册会计师一般可以初步确认此笔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回函的结果小于被审单位的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扩大应收账款,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嫌疑并调查发函之后收款的情况;如果回函结果大于被审单位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利用应收账款隐瞒利润的舞弊行为。

  (2)对于采用积极式函证而没有收到回函时,如果是因为对方已经付款,应审查发函后的企业收款情况;如果存在虚假确认应收账款的嫌疑,应通过调查交易的相关合同、销售发票、发运凭证等予以核实;如果是发函途中丢失,可以通过邮局进行查询。在分析应收账款回函时,注册会计师还应考虑时间因素、成本效益因素以及应收账款的重要性水平,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和追加实质性测试程序。

  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审查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大部分为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往来账,其中大部为个人往来,有些审计人员对此往往容易忽略其重要性而减少抽查平整的样本,致使在其中的问题也被忽略。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审计应关注企业的对其他应收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另外是否建立了定期清理的制度,是否执行。同时还应注意调查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是押金,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以将押金退回,如果已经退回,单位就有可能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应当仔细深入地调查。另外还应当关注企业是否有长期挂账的单位借款,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企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在此仅谈一例关于其他应付款的审计案例。在接受一个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后对其下属的单位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时,其中一家下属单位为大型的兼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酒店,在审计其往来账时发现该单位其他应付款数额变动较大,且在审计基准日其金额也很大,于是增加抽查该科目的凭证数量,在抽查中我们发现有很多不正规的自制原始收据,有的收据摘要里注明是押金,但起数额却很大,且有部分科目的数额在有规律的增加,根据审计经验。初步判断为账外收入,在把判断异常的凭证整理出来之后,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承认这部分异常的数额为该单位出租房屋收入。

  总之,往来账的审计对整个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量也非常大,但由于上述几方面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对往来账的审查力度,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大额往来账项,重点关注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的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销成本费用、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等,在审计中对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相结合,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发现问题,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

专项审计报告6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审计概况

  依公司总经理给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部于20xx年07月02日-20xx年08月02日对国际营销部、财务部、行政部就20xx年01-20xx年06月期间的产生的物流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

  本次审计的主要发现如下: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交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2、代垫费用欠缺还款期限要求,超三个月以上的代垫款(5.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

  项目概况

  20xx年01月-06月内部生产经营产生的物流费用,依据合同报价单核算运输费用(拖车、货车),查阅物流商招投标资料及合同条款。

  对各部门产生的快递费用与需求进行核实,查阅快递公司签订合同情况。

  二、本期审计发现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产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1)审计中,我们调出有发生快递费用的二家快递商的合同,见行政部在20xx年3月31日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未见有**速递相关合同及协议;

  (2)调出**价格与**提供的`电子档报价单比对,发现**首重价比**平均高36%;

  快递单价比对(二家)

  目的地 **首重(1kg) **首重(1kg) 价差率

  同城 12.00 8.00 33%

  省内 13.00 8.00 38%

  温州、台州 16.00 12.00 25%

  华东 22.00 12.00 45%

  小计 36%

  (3)我们对20xx年01月-06月实际产生的国内快递费用进行计算,共发生快递费用68,798元,**快递费占总费用96%;

  20xx年01-06月快递费用情况

  月份 **金额

  (RMB) **金额

  (RMB)

  1月寄付 619 9,024

  1月到付 - 532

  2月寄付 136 4,133

  2月到付 - 1,536

  3月寄付 1,752 8,317

  3月到付 - 1,011

  4月寄付 144 8,999

  4月到付 - 1,234

  5月寄付 72 17,128

  5月到付 - 2,643

  6月寄付 164 10,556

  6月到付 - 799

  小计 2,886 65,912

  (4)在审计时问询行政负责快递窗口人员,各部门有快递业务由各部门自行联络快递公司来公司前台取货。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由行政部统一进行招标或采用比价形式选定适合公司的一家快递公司,在9月之前签订一年有效的合同,后续每年定期更新运费标准。这样有助于确保发生纠纷可以赔付,且计算费用标准一致。

  2、代垫费用欠缺还款期限要求,超三个月以上的代垫款(5.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数据截止20xx年06月30日):

  20xx年上半年代垫支付情况

  月份 代垫金额(RMB) 收回金额(RMB) 未收回金额(RMB)

  1 67,452.20xx58,901.93 8,550.27

  2 19,20xx75 1,846 17,358.75

  3 56,623.42 27,268.52 29,354.9

  4 16,425.21 4,699.27 11,725.94

  5 33,616.30 16,632.43 16,983.87

  6 36,232.30 27,972.9 8,259.4

  小计 229,554.18 137,321.05 92,233.13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代垫费用,应控制在三个月内收回,销售会计定期将超期信息提供给营销业务,由营销业务开出催款单提醒客户进行付款。促进公司资金合理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3、其他问题

  1、代垫支付快递费未见在货款中扣除:

  部门 月份 邮递日期 邮递编号 寄达地 邮资 产生费用申请内容

  采购 3月到付 20xx-3-20xx74689479866 宁波 ¥61 **寄材料,运费从货款中扣除

  采购 3月到付 20xx-3-29 575523277950 浙江 ¥417 费用由**支付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借光源,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4 510481054557 常州 ¥52 **借光源,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117081420xx7 深圳 ¥22 由**承担

  采购 5月到付 20xx-5-7 575502923729 浙江 ¥262 **来料,从**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1 574712714373 宁波 ¥28 **寄材料,运费从货款中扣除

  小计 1,634

  (1)部分快递业务申请单为事后申请审批,未做到先申请后执行;在审计时,我们发现有13笔快递费用单次超过500元,随机抽了一笔采购在2月份支付的**材料快递费,采购负责人回复发生时间比较长,无法提供相关来料无法满足生产急改由公司自行承担快递费用的相关依据。

  部门 月份 邮递日期 邮递编号 寄达地 邮资 产生费用申请内容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34 浙江 ¥1,392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25 浙江 ¥1,327

  国际营销 3月寄付 20xx-3-8 810031123370 浙江 ¥1,229

  采购 2月到付 20xx-2-6 25574344821 南京 ¥1,048 **寄材料,生产急需,原定物流无法满足生产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22 103019293632 广东 ¥1,029

  国际营销 4月寄付 20xx-4-26 592474446914 中山 ¥928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61 浙江 ¥714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17 10302141220xx 深圳 ¥692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52 浙江 ¥692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25 103021412191 广东 ¥689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21 103010686552 广东 ¥686

  LED技术 5月寄付 20xx-5-2 592545525452 上海 ¥622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单笔快递费用超过1,000元,应由中心总监审批后再执行,由各级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批环节, 审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专项审计报告7

xxx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8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四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和省、市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第七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八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九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近三年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近三年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条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核实是指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资金核实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制度完善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三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企业简介、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和步骤等;

  (二)审核批复。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同意立项;不同意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

  (三)经审核批复同意清产核资的,企业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具体工作;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对有关损溢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市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资产损溢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出具资金核实批复文件;

  (七)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要求调账,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后,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第十四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按市国资委要求聘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清产核资的,企业依据有关工作通知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七条企业自收到清产核资立项批复文件起,应在6个月内向市国资委上报工作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须提前报市国资委同意。

  第十八条在资金核实中,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认定核准的,经市国资委同意,企业可继续收集证据,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另行补报。

  第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多元投资企业的,还应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及子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重大产权变动,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项财务审计按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市属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进行核实;

  (四)向市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向市国资委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市国资委的批复组织企业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重大产权变动,要将批复核销的不良债权等资产损失移交市国资委指定的资产处置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资产、负债,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三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三十四条市国资委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认真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占、隐匿、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专项审计报告9

  1审计目标

  财政预算资金效益主要定位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弥补市场失灵,其现阶段效益审计主要是揭露反映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影响经济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从长期经济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应围绕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对公共支出的效益进行评价,包括政策评估、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效果等,重点审查与评价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各部门正确决策,依法理财,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要促进问责制的建立,重点揭露和反映由于行政权力失控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利用率低等问题。二是在行政效能方面,重点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不能依法行政造成的行政成本过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益低的问题。三是在科学发展方面,分析和评价由于机制缺陷、管理缺位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从根本上达到促进规范部门单位内部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2审计范围

  当前对预算资金进行效益审计,重点应放在支出效益和资金的安全上,具体有三个方面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是财政预算的主要执行部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体现最终要落实到这些单位履行职责的好坏上。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在效益审计中,一是要抓好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真实性的审查和评价,看有无编制虚假预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二是要抓好对部门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的审查和评价,重点检查和分析各项支出是否适当,有无铺张浪费、扩大行政成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要抓好对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在管理控制方面情况的检查和评价,重点检查有无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建设执行情况。

  2.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审计。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较多,当前要围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围绕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如社保基金、农村开发资金、环保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开展效益审计。在方式上可按资金类型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以及资金的使用效果,注意跟踪和应用财政绩效评估的成果;也可按项目类型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

  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目前财政预算安排投资建设资金比重较大,这也是效益审计最直接、最有效的突破口。随着财政体制、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直达、部门预算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投资建设资金,审计应重点审查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看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分配和审批是否合理、合法,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在具体项目审计中,应着重抓住投资决策、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四个环节开展审计。

  投资决策环节主要审查立项是否规范、科学,重点审查项目审批严格遵守程序、记证依据是否科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决策责任制。资金使用环节主要审查建设资金安排和管理情况,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是否合规;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建设管理环节主要是审查各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对国家建设资金投资活动取得有用效果的审核和评价,重点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

  3审计内容

  任何经济活动,都存在以较少的资源消耗和占用,获取更多的符合社会公共需要的有用成果,都存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因此也都需要进行效益审计。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计技术手段以及开展效益审计的经验等条件,目前对财政预算资金可侧重以下内容:

  (一)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效益审计财政资金经过合理分配后,部门经济活动效益的高低就取决于经费如何管理和使用,管理得体,使用得当,资金使用效益就高;反之,效益就低。部门预算内、外经费的使用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审查预算供给和满足单位行使职能运作需要之间是否综合平衡;审查单位的经费使用的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按预算执行;审计预算外经费收入是否合规及纳入预算,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审计单位各项经费使用节约程度。需要考察的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1.预算经费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收支平衡率。

  公式为:年终决算预算收支平衡单位部门数/年初预算单位部门总数×100%②经费按标准供给率。

  公式为:年终实际预算拨款数/年初预算安排数×100%③预算执行程度。

  公式为:按预算合理开支数/部门预算编制数×100%2.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外收入合规率。

  公式为:1-收入不合规数/收入总额×100%②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率。

  公式为:纳入预算预算外总额/安排预算外支出数×100%③收支两条线上缴费。

  公式为:实际上缴预算收入数/按规定应上缴预算外收入数×100%

  (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基金)主要审计是否专款专用及其资金的安全性,审查资金合规使用率和专项经费节约率。其考察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①专项资金专项使用率公式为:报告期专项资金专项支出数/报告期专项资金拨入数×100%②专项资金节约率。

  公式为:计划开支数—实际开支数/计划开支数×100%

  (三)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政府投资建设活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经济生产活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效益的大小,对于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时,应从项目立项、调研、概算、建设过程、竣工决算、环境保护、社会综合保障能力等诸多方面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一般来说,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需要考察和计算以下几项指标:

  1.工作效益指标建设投资工作效益可以从建设的工作效率、建设速度和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来分析研究,它所包括的指标有: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竣工交付使用率、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平均建设工期等。计算公式为:

  ①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交付使用项目个数/报告期施工项目个数×100%②竣工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个数/报告期竣工的项目个数×100%③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未完工程设施投资额/报告期实际完成投资额×100%④平均建设工期。

  公式为:报告期投资项目建设工期总和/报告期投资项目个数(年)

  2.质量效益指标政府投资建设质量效益主要是通过工程质量优质品率和合格率来反映的。计算公式为:

  ①工程质量优质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优质项目工程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项目工程个数×100%②工程质量合格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合格工程项目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工程项目个数×100%

  (四)费用效益指标审查政府投资建设费用效益主要考察单位面积(工程)水平和工程成本降低率。计算公式为:

  ①单位面积(工程)成本水平。

  公式为: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实际成本/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面积×100%②工程成本降低率。

  公式为:报告期工程成本实际发生额/报告期工程成本预算安排×100%

  4审计评价

  效益审计是一个不断收集审计证据,并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和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因此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可以分为审计证据收集技术和分析评价技术两大类。对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与其他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大致都一样,除了一些传统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函询法、观察法、盘点法、抽样法等,它还有自身独特的方法,如利用座谈会、问卷调查、聘请专家等方法来收集审计证据。具体有以下几种:

  1.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方法是指将被审计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与部门绩效预算指标或财政预算资金支出效益指标进行对比,其标准可以是计划、预算、标准、历史、同行业等,以发现其差异,并分析判断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2.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对影响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各个因素及其影响程序进行测算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它的工作方法是:把影响效益指标变动的几个因素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形成计算公式,然后把各个因素的标准数列为第一算式,再根据算式所列的顺序逐次用每项因素的实际数去替换标准数,并分别计算出因该项因素增减变动影响所得出的结果,将每次替换的结果与上次替换的结果相比较,两者的差额就是这次替换的因素变动影响的结果。最后计算各个因素增减变动的总结果,即是各项指标实际与标准化差异数额。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衡量各项因素影响程序的大小,以便判断影响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影响值,为确定审计的重点目标、评价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效益及工作情况提供有效的分析性数量证据。

  3.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简明实用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准则决策分析法。它充分利用了人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进行量化,适用于目标结构复杂且缺乏必要数据的评价,为评价资金预算决策效益提供了依据。

  4.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利用数学模型在“盈亏”平衡点分析的基础上对各技术方案的所费与所得,即投入成本和取得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成本最低而效益最高的方案的一种方法。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是一个多投入多产出的过程。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在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中,可对使用者工作进行不同的分析,例如:投入经费总额、公共产品占用、人力资源开发、国有资产使用率等等,计算出投入之后,产生的表明各种活动的某些量,例如:依法理财能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工作目标完成质量好坏、给社会带来的效益等。在效益审计评价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效益审计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对目标的实现情况。

  2.沟通原则:效益评价最好能由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自行评价,然后再由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从而使审计组不会忽略或抹煞被审计单位的贡献,并及时发现疏漏,同时有助于被审计单位查摆整改。

  3.客观原则:效益评价依赖于审计人员超然独立的立场和精湛熟练的业务能力来完成。

  4.比较原则:数字是评定效益的最佳衡量工具,但通常要选择项目预算等可比较的基准数字资料。

  5.责任原则:评价时应首先确定责任的归属,辨明责任是否再被审计单位权责范围之内,是否为当事人可控制事项,剔除主管部门无法改变的外在影响。

  6.谨慎原则: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专项审计报告10

  一、专项审计调查的含义

  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部门对某一个特定的项目进行审计,并且采用审计的手段,对企业领导和上级部门所交办的特定事项以及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向上级部门开展一次专门的调查活动,其后制定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调查结果的书面表达,直接的表达了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从严格意义上讲,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和调查的有机结合,因此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开展审计调查。专项审计调查既可以是单项调查,也可以是多项调查;既可以是单独的审计调查,也可以结合项目审计开展审计调查;既可以通过审核被调查单位的会计、统计资料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有关单位、个人,以及向有关单位、个人发放审计调查表等方式来进行调查。专项审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上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做出审计调查结论和提出审计调查建议必须要在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决策之前,否则就会错过时机,使审计调查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二、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没有明确的调查目标、突破口以及切入点。目前,我国在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由于各项目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使专项审计调查人员在未进行严密的审前调查以及在对项目未做出明确的调查目标、突破口和切入点的情况下就进行盲目实施,最终未能使专项审计调查达到预期的目标。

  2、不能做到公私分明,使问题缺少真实性。内部审计部门是企业的下属机构,因此这就造成在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企业内部审计机关就有可能对那些有害于本企业的信息一笔带过甚至刻意隐藏,这就使专项审计调查缺少公平性以及真实性,不利于更好的开展本单位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3、不能够突出调查的重点并且调查的深度还有待提高。一些项目在进行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公司下发的审计方案对其项目做出明确的规划,以及没有突出审计调查的重点,使审计工作人员对其如何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变得模糊不清,未能深刻的对审计调查结果进行仔细的挖掘,找出问题的实质,最终使审计调查缺少重点性,在汇总调查内容的时候所形成的综合审计报告也就缺少深度性。

  4、审计人员素质低下,面对工作持有应付的态度,难以达到高质量的审计调查工作要求。调查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低,在面对工作时只是应付了事,不能够深入问题去透析问题的本质,同时,也由于企业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专业的审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人员的工作困难等原因,大大降低了审计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开展工作的有效性。

  三、为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

  1、做好审前培训,制定严格审计纪律。应定期的组织审计组成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使其能够及时掌握到先进的审计理论,增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同时,制定严格的纪律,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将严格的'审计纪律落实到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中,以此打造一个优秀的审计调查队伍。

  2、突出重点,把握重点。在进行审计调查工作中首先应明确审计调查的工作目标,了解与领会审计的要求,并准确的把握审计调查的内容以及重点,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所颁布的审计程序和内容的基础上对审计调查工作做出合理化的规划。

  3、仔细严谨,使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趋于质量化。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调查结果的书面反映,标志着审计质量的高低程度,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审计调查活动的结论,因此,切实提高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质量是进行专项审查调查全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故高质量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具备:第一,报告中的数据以及数字要准确无误;第二,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流畅合理;第三,报告中的内容要丰富且是真实的信息;第四,报告中的结论简洁明确。

  4、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与业务水平。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素质,主要指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素质和基本业务能力;二是特别素质,主要指对审计事项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谈话沟通交流能力,这是审计工作特殊的职业要求。

专项审计报告11

  几年来,我们发现许多行政事业往来账款很混乱,在往来账簿打主意做动作的为数不少。虽然对“三角债”做了清理,但仍有事业单位乃至部分行政机关把“挂账”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挂账”往往又大都挂在往来账欠账户头,由此往来账户面目全非,违背了往来账户核算的原则和要求。现就对往来账户形成原因、常见的问题、检查内容、方法及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形成原因

  往来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意识淡,监督失控。特别是往来账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往来账款管理失控。随着账龄的增长,行政事业不能有效地回笼资金,使资金流量处于非正常状态,甚至发生坏账,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或者只满足在资金收回未丢失的程度上,而不考虑由于时间的推移,流动资金被长期占用所丧失的时间价值。二是财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人员习惯上重视资金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往往忽视对往来账款的跟踪管理。即使进行监督管理,也因力度不够或者管理方法落后,影响往来账款催收工作的开展。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也会造成往来账款管理的混乱。再者,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也是造成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之一。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财会人员不按财会制度和法规处理账务,擅自改变账务处理方法,造成会计核算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1.一债双挂,虚增债权债务,歪曲财务状况。2.应列收入却挂往来,隐瞒收入,虚增债务,为单位滥开支提供方便。一些单位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款、相关单位捐赠款、利息收入、出售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变卖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的利润或管

  理费、计提的基金等应记入“拨入经费”或“其他收入”等科目的款项,以及应划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接受财政监管的款项,却均记作“其他应付款”或“暂存款”。3.已开支的款项却不冲减支出,虚增债务,虚增支出。如代职工交的水电费、电视信号费、物业管理费、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等,有的单位先已列支出,那么扣回后应直接冲减支出却挂应付款

  (二)借用往来账转移资金。有的单位将本单位不方便支出的费用通过往来账转入本单位职工食堂或下属单位列支;有的单位通过“暂付款”科目将单位公款出借给个人,作为成立私企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有的单位将本单位的账户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通过往来账的形式为对方结算收支业务。

  (三)利用往来账虚列支出,强行平衡超预算专项事业收支,调整结余,从而给外部造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支完全平衡的假象,以达到平衡预算或调节收支结余等目的。如:有些单位年终为了平衡预算,虚列预算支出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当年会计报表体现收支平衡;有的单位虚列支出,将经费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中体现当年年末经费余额减少或赤字的现象,于次年年初再按原路转回,还有的单位将应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虚列支出计入“暂存款”科目挂账,长期占用应付款项。

  (四)长期不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和核实。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不需付债务不及时报批销账等,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有些款项,债权单位已不存在或长期无人追索,确属不需支付和不需退还的,也不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及时转入收入账内。

  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内容

  (一)查往来账款的真实性。主要检查有无故意弄虚作假.采取虚设明细账户或在实有户头上记假账的手法,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

  (二)查往来账款的合理、合法性。主要检查债项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在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内,检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不合理或不合法活动。

  (三)查往来账款的效益性。主要检查往来账户中资金占用结构是否合理,呆滞资金占用比例,计算坏账损失金额,计算多支付的银行利息,来确定影响效益的程度。

  (四)查往来账款收入。支出业务往来账户可能存在、隐匿收入、成

  本虚增的问题。

  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方法

  (一)余额核对法。这个方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总账余额与明细账总余额核对,二是各户上年结转额与上年年未余额核对。通过核对,验证有无隐匿漏记问题,有无将有关账户合并、转销和改户名等方面问题。

  (二)户名分析法。按合计制度规定,进行对照鉴别。往来账应以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为户名,进行分户明细核算。不按规定设立户名的账户,出现问题较大,应重点审查。

  (三)经济内容分析法。对往来账户中发生的实际经济内容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经济业务是否应该在往来账户中核算。凡是有专用账户核算的经济业务,拿到往来账户中核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四)账龄分析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往来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那些账龄大、额度大的重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

  五、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解决对策

  (一)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账款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单位往来账款的特点,按单位、部门列出清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催收。

  1、个人借款中,限期向借款人追讨,逾期没有追回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偿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有纠纷的,通过调解或诉讼予以解决。

  2、属于个人负担的应扣未扣款项限期从工资中扣回销账。3、未结转的'已完工程属已办理竣工决算审计但施工方已领工程款却未完税的,限期完税和提供发票并办理工程结转会计处理,并由建设单位扣收税款滞纳金;已完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限期办理工程决算审计予以结转。逾期不办理的,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使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成为制度化和规范化合为一体的、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以增强所有涉及人员对往来账款工作的认识。

  (二)坚持依法理财, 要求领导干部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和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做到责权明晰。主要措施是: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借出的现无法收回的公款,要追究批准人和经办人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借出公款经商办实体现难以收回,应依据法律条款,动用法律手段予以追偿销账;属渎职洗钱,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往来账款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往来账款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那么在任领导须对任期内的往来账款做到欠款能还,借款能收;离任的领导对未清理完的往来款要有移

  交清单和详情说明,保证不留坏账。

  (三)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严禁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追究制度等。

  (四)加强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各单位往来款项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清理,对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专项审计报告12

  一、审计概述

  依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对某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过程

  1. 确认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的目标是某单位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 确认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的范围涉及某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时间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 收集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通过了解和分析某单位的相关资料和文件,采访有关人员,实地了解情况等方式,获取了大量的审计证据,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分类和整理,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归纳。

  4. 审计程序

  本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采用了比较、分析、抽样、验证等方法,对审计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审查,从而获取了全面的审计证据。

  5. 审计结论

  依据审查的证据,结合实际情况,审计人员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三、审计结果

  1.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法规要求。

  2.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管理混乱和缺陷,导致部分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3. 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欠缺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不高的.问题。

  4. 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和浪费等问题。

  四、审计意见

  根据审查的结果,我们提出了如下的建议:

  1. 坚决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总体管理,防止出现管理混乱和缺陷的情况。

  2.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3.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不规范和浪费的现象。

  五、总结

  本次审计发现了某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某单位切实改进这些问题,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信力,为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专项审计报告13

  审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检查工作,审计报告是审计过程的核心产物,对于政府机构、企业、组织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在审计报告中,有两种类型: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它们之间的区别。

  何为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是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或某一单独项目的审计。这种审计通常是在需要对某个具体问题或项目进行核查时才会进行,因此其范围相对较小。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分为两种类型:

  1、调查审计

  如果机构或企业中发生了不当行为或疑似违规行为,审计员将会展开调查审计。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详细记录审计员对相关方面的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来提出针对所发现问题的建议。

  2、综合审计

  综合审计是对机构或企业所有方面进行审计,从中分析关键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这是一种更为全面,面向更多方面的审计方式。专项审计报告中,综合审计是更为常见的一种。

  何为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是对一个机构、企业或组织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的一份报告。此类报告通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之后发布。年度审计报告中一般包括机构的资产、财务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财务制度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概括和分析,意在说明该企业是否以公正、透明、合法的方式运营。

  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有哪些区别?

  1、审计对象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对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进行审计,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对整个机构或企业的所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审计的深入程度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更深入地挖掘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从而筛选出其中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比较全面地评估其整体财务状况。

  3、报告内容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更注重对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的调查和分析,详细记录对该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建议。而年度审计报告则主要侧重于机构、企业或组织的整体财务状况,其内容更为全面,详细地概述其各方面情况。

  4、时间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针对某一特定项目进行的,最终报告需要在相关项目结束之后发布。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一份年终报告,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才会发布。

  综上所述,无论是专项审计报告还是年度审计报告都是非常重要的财务检查工作,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重点。理解这些区别,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审计报告,并为企业或组织的管理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

专项审计报告14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变得越发重要。其中,财务审计是以公正、独立的身份,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核实、评价的专业活动。而在财务审计中,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是两个重要的审计报告。下面本文将从相关定义、审计内容、报告形式等方面将两者做出比较。

  1、定义: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针对一个特定的问题进行的审计,具有特殊性,包括涉及一定的专业问题和调查等,需要审计机构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精细的评估。年度审计报告是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而综合性的审计报告。

  2、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只对一个特定的问题进行审计与验证,审计机构在对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关键指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而精细的评估。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对企业在一整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包括财务健康状态、企业规范合规经营及管理水平、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的综合性审计。

  3、报告形式: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特别的审计结论来回答提出的问题,阐述事实、评估风险,提供发现的问题和应对方案等。年度审计报告则是通常以一个完整的报告清单的形式展示,包含审计企业和审计人员信息,审计意见,会计报表等详细信息。年度审计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审计机构需要通报企业并引入利用相关的制度,进行修正调整。

  综上所述,专项审计与年度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审计类型,两者的'审计内容、审计手段、审计结论各有不同,但它们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都是为了协助企业进行完善的财务管理、合规经营及风险防控等,为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了宝贵支持。在实际操作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审计类型,并且要充分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做到资料准备完整、信息透明度高。最后,通过审计报告给出地真实可靠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专项审计报告15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截止 年 月 日项目资金补贴及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与其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企业概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经 批准注册登记,取得:企独钦总副字第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注册资本 美元,实收资本 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准系统及周边零部件、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及部件、计算机数字图像信号驱动器及零部件。

  号传输器,工模具制造,计算机周边部件之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承接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自有厂房租赁(限制和禁止类或涉证产品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1、项目资金补贴收入情况

  年 月 日,收 拨入生产项目资金 万元,此 万资金已于 年 月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 年 月 日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截止日货币资金余额) 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

  具体如下:

  (1)、项目生产机器设备投入金额: 万元

  (2)、项目生产电子设备投入金额: 万元;

  (3)、项目生产交通工具投入金额: 万元;

  (4)、项目生产土建装修工程投入金额: 万元;

  (5)、其它费用支出: 万元

  (6)、流动资金余额: 万元

  附件:

  (一)、项目资金收入及投资情况表;

  (二)、部分大额发票及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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