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25-09-08 07:49:34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审计报告集合15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审计报告集合15篇

专项审计报告1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截止XX年XX月XX日项目资金补贴及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与其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企业概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经批准注册登记,取得:企独钦总副字第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美元,实收资本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准系统及周边零部件、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及部件、计算机数字图像信号驱动器及零部件。

  号传输器,工模具制造,计算机周边部件之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承接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自有厂房租赁(限制和禁止类或涉证产品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1、项目资金补贴收入情况

  XX年XX月XX日,收拨入生产项目资金万元,此万资金已于年月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XX年XX月XX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截止日货币资金余额)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具体如下:

  (1)、项目生产机器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2)、项目生产电子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3)、项目生产交通工具投入金额:万元; (4)、项目生产土建装修工程投入金额:万元; (5)、其它费用支出:万元

  (6)、流动资金余额:万元

  附件:

  (一)、项目资金收入及投资情况表;

  (二)、部分大额发票及收据等

  专项审计报告5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玮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新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二项所述,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本报告仅供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2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经营活动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所以为确保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及准确性,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展开,分别是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以及区别。

  一、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

  1.1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对企业某一个特定项目或某些特定严重问题的审计。专项审计往往根据企业内部审计或者外部投诉等情况下进行,目的在于确认企业在某一项目或某些特定环节的财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问题。

  1.2 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是对企业整体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整个审计过程旨在确认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年度审计是在企业每一年结束之后进行。

  二、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区别

  2.1 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侧重于企业某一特定环节或项目的财务状况。审计对象可能是企业某项或某些特定的资产或取得资产的方式,某项或某些特定的支出等。年度审计则审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利润,而且是全面的。

  2.2 审计目的

  专项审计是为了确认企业在某一特定环节的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改善。年度审计则是为了确认企业整体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3 审计频率

  专项审计的目标往往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清晰的界定,而且进行后即可结束。年度审计的频率是在每一年结束后进行,给了企业一定的时间去准备和规划。

  2.4 审计方式

  专项审计一般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审计人员针对某个特定项目进行审计。年度审计则对整个企业公司进行审计,通常由会计事务所等审核机构进行。

  2.5 审计意义

  专项审计可以发现企业业务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提醒企业进行改进,并可以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建议。年度审计则可以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提升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信心。

  三、总结

  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会存在不同的审核类型和方式,但无论是专项审计还是年度审计都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足够的信息来供用户进行信息决策。两种审计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企业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进行审计前需要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方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在审核机构的帮助下,精准地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

专项审计报告3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四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和省、市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第七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八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九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近三年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近三年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条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核实是指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资金核实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制度完善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三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企业简介、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和步骤等;

  (二)审核批复。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同意立项;不同意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

  (三)经审核批复同意清产核资的,企业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具体工作;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对有关损溢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市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资产损溢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出具资金核实批复文件;

  (七)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要求调账,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后,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第十四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按市国资委要求聘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清产核资的,企业依据有关工作通知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七条企业自收到清产核资立项批复文件起,应在6个月内向市国资委上报工作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须提前报市国资委同意。

  第十八条在资金核实中,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认定核准的,经市国资委同意,企业可继续收集证据,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另行补报。

  第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多元投资企业的,还应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及子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重大产权变动,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项财务审计按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市属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进行核实;

  (四)向市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向市国资委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市国资委的批复组织企业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重大产权变动,要将批复核销的不良债权等资产损失移交市国资委指定的资产处置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资产、负债,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三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三十四条市国资委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认真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占、隐匿、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专项审计报告4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环球制冷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所述,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环球制冷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

  20xx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三、公司采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一)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是指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二)技术性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是指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是指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公司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是指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专项审计报告5

  根据按排,审计部对公司存货盘点工作进行了审计。

  审计目标及范围:此次就公司存货的真实及完整性进行审计,涉及评价盘点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状况、存储管理、账卡物相符性等。

  审计程序:监盘、数据分析、询问、观察等。

  一、存货盘存结果。

  截止xxx年底,公司存货盘点余额为xxx万元(含车间在制品、项目在建物料共xxx万元,不含委托加工物资),盈亏相抵后整体盘盈金额为xxx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审计发现:

  (1)前期差异形成盘盈xx万元,其原因是上年盘点的电池片角片等通过估算并按一定比例打折的方法计入盘存量的,而今年是根据实际瓦数进行详细盘存,如此形成差异xx万元。

  建议:盘点方法改变时所确定的差异应及时进行账目调整,无须年末时再做账目调整。

  (2)BOM及换算差异形成盘盈近xxx万元,其主要原因有:

  a. 板材理论厚度与实际领用的材料存在差异; b. 边角废料的利用; c.计量单位的转换差异等; d. BOM用量出现错误等。

  建议:

  a.物控部门做好BOM用量的监测工作,对与实际不符时及时与研发部门进行沟通进行修改(相关领料部门应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b.研发、采购、物控协商确定好物料的计量单位,确保BOM、采购、存储及系统中使用的计量单位是一致的;对确实不可统一计量单位时要求在收发料进行换算时保持谨慎态度,并加强检查,发现差异及时改进或进行账目调整。

  (3)收发货盘点差异形成盘盈近xx万元,主要原因有:

  a. 工程领退料错误;

  b. 已开据领料单但实际未领用;

  c.车间退料未办退料手续(如车间退回部份铝材未办入库手续); 建议:物控仓管人员应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办全收发手续,并加强对进出仓物料的清点,特别需对已办手续但实际并未发生物料出入仓的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在物料卡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整记录。

  (4)部份盘亏物料明细:

  重点关注发货差异所引起的盘亏数据。此次盘点因收发原因产生盘亏四千元,数据上看并不重大,但仍需加强这方面管理。

  二、呆滞物料情况。

  根据物控部门统计,呆滞物料(3个月以上)库存金额近一xxx万元,与三季度末相比上升近xxx万元,其中电池片增加近xx万元。重点关注电池片库存的消化过程。

  建议:

  (1)对生产中不可使用或不可替代使用的积压物料进行折价处理,尽快收回资金。

  (2)此次统计出的.呆滞物料明细应提交一份给研发部门,由其在做产品BOM时优先考虑是否可进行物料代用;对维修配件,领用部门也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使用代用的积压品。

  (3)对由品管判定的不可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积压物料进行报废处理。

  (4)加强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控制呆滞物料的产生;同时也可实行激励措施,对积极消化、处理呆滞库存的人员或部门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 其他审计问题。

  1、物料存储方面。

  审计发现:部份类别的物料未认真进行归类整理,也未设置待处理(不良品)区域,部份物料存放相互混淆。如铝材类物料该情况较为突出,监盘发现16801007铝材部份余料散放在存储地未进行包扎、一条铝材(16801018)放置在16801027区域、16801012铝材中混有已切割退回的物料(不良品)未单存放等等。

  审计建议:物控部门在盘点前应对物料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排列,区分不良品、合格品及并附上盘点标识。

  2、仓管人员工作移交方面。

  审计发现:铝材仓管工作在xx月份进行了移交,但据了解存货移交时未进行认真全面的盘存,也未有人进行全程监交,未在账卡上履行移交手续。

  审计建议:编制并发布“仓管人员物资交接规定”等类似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同时要求交接时应有成本会计、仓管负责人进行监交,并形成交接记录。

  3、物料卡记录方面。

  审计发现:监盘过程发现个别物料卡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清晰。

  如铝材仓存在较多此类情况,主要原因有:人员认识不足,认为接近盘点日之前的物料进出没必要再进行登记(认为是多此一举);车间物料员退料时未进行登记导致物料卡记录不完整。同时也存在物料卡记录不尽规范,如有些卡片未填收发日期、使用铅笔记录等。

  审计建议:公司实行永续盘存制度,以此保证账卡物的一致,任何物资的进出均需在物料卡上进行实时记录。

  4、盘点组织工作。

  审计发现:

  a.部份监盘人员未按要求参与监盘或未对盘点进行全程跟进,如元月x日多个部门未参与光热仓库的监盘。

  b.部份监盘人员反映其不明白监盘工作。

  审计建议:

  a.严格按照盘点计划实施存货盘点及监盘工作,对因监盘不力造成盘点停顿、盘点出现重大差错,应视情节严重情况对监盘人员进行处罚,并在全厂范围内进行通报。

  b.对所有参与盘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特别要求监盘人员理解监盘要点,必要时可组织盘点知识考试。

  5、 其他方面。

  (1) 对非人为责任所产生的盈亏差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 财务部着手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工作;

  (3) 物控部尽快建立存货分析制度,并每月出具一份分析报告。报告应

  对对库存波动较大或库龄呈增长趋势的物料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追溯至相应的经办人、订单等;同时对每月已处理的呆滞物料与下月计划进行处理的物料作重点说明。

  四、整体评价

  年终盘点基本按计划进行,盘点结果表明公司存货是真实完整的,但物控部门的内控管理工作仍待加强。

  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6

xxx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7

  审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检查工作,审计报告是审计过程的核心产物,对于政府机构、企业、组织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在审计报告中,有两种类型: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它们之间的区别。

  何为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是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或某一单独项目的审计。这种审计通常是在需要对某个具体问题或项目进行核查时才会进行,因此其范围相对较小。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分为两种类型:

  1、调查审计

  如果机构或企业中发生了不当行为或疑似违规行为,审计员将会展开调查审计。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详细记录审计员对相关方面的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来提出针对所发现问题的建议。

  2、综合审计

  综合审计是对机构或企业所有方面进行审计,从中分析关键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这是一种更为全面,面向更多方面的审计方式。专项审计报告中,综合审计是更为常见的一种。

  何为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是对一个机构、企业或组织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的一份报告。此类报告通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之后发布。年度审计报告中一般包括机构的资产、财务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财务制度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概括和分析,意在说明该企业是否以公正、透明、合法的方式运营。

  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有哪些区别?

  1、审计对象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对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进行审计,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对整个机构或企业的所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审计的深入程度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更深入地挖掘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从而筛选出其中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比较全面地评估其整体财务状况。

  3、报告内容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更注重对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的`调查和分析,详细记录对该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建议。而年度审计报告则主要侧重于机构、企业或组织的整体财务状况,其内容更为全面,详细地概述其各方面情况。

  4、时间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针对某一特定项目进行的,最终报告需要在相关项目结束之后发布。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一份年终报告,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才会发布。

  综上所述,无论是专项审计报告还是年度审计报告都是非常重要的财务检查工作,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重点。理解这些区别,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审计报告,并为企业或组织的管理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

专项审计报告8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XX公司截至X年X月X日的审计事项说明。

  ————————(以下内容略)

  XXXX 年X月X日

  一、公司概况

  要求披露公司的历史沿革、历次股东变更、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时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三、20xx年3月8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担保公司业务经营合规性、客户保证金管理、风险拔备情况

  业务经营合规性

  要求:业务经营合规性应披露公司业务有哪些、是不是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有无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细则》出台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业务,《实施细则》施行后是否已将其剥离。

  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

  要求: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应区分两段反映,即20xx年3月8日之前和之后,尤其是要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客户保证金收取情况、客户保证金管理有无签订三方托管协议专户管理等情况。

  3.风险拔备

  要求:重点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情况。

  四、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慎性指标达标情况

  要求按照审慎性指标的规定逐一披露,如存在差距应说明原因。

  五、公司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组织架构、授权分责情况,及现有制度(尤其是风险控制制度)情况

  六、业务情况

  1、融资担保业务

  要求按对公(包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对个人(主要为个人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两方面披露担保家数、累计额、在保额、代偿、损失及抵押等情况;如担保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则应标明每类(参照金融企业贷款分类标准)担保贷款的`比例及相应情况。

  2、其他业务

  要求披露其他业务(包括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咨询服务等)的种类、规模、收入等情况。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收款项情况

  ①要求详细披露占公司5%以上股权股东占款及关联企业占款情况(请列表显示);

  ②要求披露与应收代偿款相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偿原因、抵押物情况、诉讼情况等。

  ③要求详细披露其他数额较大应收款项情况;

  2、对外投资情况

  (1)债权投资

  要求披露债权投资的种类、利率及期限、起止日期、金额

  (2)股权投资

  要求披露被投资方名称、注册资本、占被投资方股权比例等

  3、融资情况

  要求披露融资对象、融资条件、利率、起止日期、金额

  4、不动产权属情况

  要求披露账面不动产(含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是否明确。

  5、或有事项

  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需由公司未来承担偿款义务的事项。

专项审计报告9

  往来账款是企业资产、负债的组成部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产品销售,越来越多地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往来账款业务,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间往来账款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样不仅造成企业的资金回拢困难,而且也使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沉重的负担,可见,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代表的是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是成本费用核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加强各种往来账款的管理,对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创造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有效地防止企业虚增盈利或掩盖潜在的亏损,有利于如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找出差距,赶优比先。

  一、往来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往来账款处理不规范。如有些经济业务发生时记入一个明细账户,收取或支付时又记入另一个明细账户,给日后核对工作增加了难度。有的往来单位记录不细致,与一个单位往往发生很多项经济业务,如果每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金额记录不准确,极易造成以后核对账目、索要账款的困难。

  2.核对不及时。有些企业往来账款管理混乱,没有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对账的制度,或者对账不及时,这样必然导致往来账款内容混乱,账目不清等现象,很可能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有的企业虽然已对账,但缺乏连续性,没有形成合法的、完整有效的对账凭据,给以后的核查、催收、清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收益。

  3.责任不明确。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往来账款责任制,会计分工主次不明,出纳、记账员、往来账会计相互推卸责任,缺乏团队合作精神,谁都不愿承担责任,相互指责,结果造成往来账管理不规范,工作很被动。

  4.财务风险意识淡薄。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许多会计人员对往来账所存在的风险缺乏清醒的认识,责任心不强,没有建立科学的信用分析评价体系,对客户的信用资料搜集得不全面,缺乏时效性,不能科学、准确地估量客户的偿还能力,对客户付款的可靠性不能随时掌握,造成货款追收困难。

  二、如何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管理

  1.重视对往来账款的管理。无论是企业员工,还是企业领导,都要重视这项工作,将往来账款的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企业负责人应认识到往来账项与企业利润息息相关,应收款项要严格及时追索,尽可能避免呆账、坏账的发生。会计人员要认真记录每笔往来账款所发生的时间、金额、具体内容,方便以后查询、追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树立主人翁观念,牢记企业兴衰,匹夫有责。

  2.完善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

  (1)企业应对往来账款进行风险和信用评估,制定合理的赊销信用政策,分类管理。定期对赊销客户信用度进行调查,及时清理应收账款,定期编制应收账

  款账龄分析表,提供给企业负责人、销售部门决策,对于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催收,将经常拖欠货款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以后的业务往来中严加把关。

  (2)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企业应定期与往来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函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对账方式,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当面核对,如果相距较远,可以选择通讯、电子等方式核对,以防止双方业务员串通作弊,造成账实不符。并把核对结果形成书面文字记录,连同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留待日后查询。

  3.要明确往来账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往来账的奖惩制度。

  会计人员要及时核对相关账目,准确登记总账、明细账,协调各个环节上的账务关系,审核往来账的原始记录和会计凭证,保证往来账的准确、及时核算。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往来账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对工作认真谨慎、无差错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对出现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给予严厉惩罚。只有严格的奖惩制度、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的工作程序,才能保证企业往来账的管理有序、顺利地进行。

  4.提高执业人员素质。

  要挑选精通会计业务、工作作风踏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协调的会计人员,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他们进行在岗培训,让他们加强日常的业务学习,拓宽视野,使自己的业务知识不断更新,更多地掌握各项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以增强他们的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游刃有余。另外,要提高会计执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会计人员每天接触到大量的资金,时刻面临金钱的诱惑,需要有较强的抗腐化能力,所以思想素质必须不断提高,以抵御各种侵蚀。企业要为会计人员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觉得有用武之地,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综上所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的往来账款管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日益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的日臻完善,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监督能力和审计能力的不断增强,企业的往来账项管理一定会更加完善、及时、周密,不再成为企业的负担。

专项审计报告10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九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十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二条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第十四条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经重新核定后,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数。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三)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七)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八)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九)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所出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七条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十八条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应当说明清产核资的原因、范围、组织和步骤及工作基准日。

  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申请,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批复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五)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企业报送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文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对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的批复30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企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四)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十八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三)指导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四)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三十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账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四十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反映出的各项管理问题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分清工作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第四十一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第四十三条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工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产核资中与企业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各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专项审计报告11

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12

  来账项审计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审计。在审计中经常会遇到往来账的问题,因为往来账既与收入、成本有关,又与潜盈、潜亏相连,同时往来账中也隐藏有各类管理问题。因此,搞好往来账审计对于厘清债权债务,摸清企业家底,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往来账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收入、成本挂账

  1、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虚列收入。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领导为了表现政绩,就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工程结算等手段虚增利润,以完成经营考核指标。

  2、利用“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隐藏收入。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或平衡收支,或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挂在“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里,不做收入处理,人为调减利润。

  3、利用“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将成本费用挂账。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完不成经营指标时,将生产成本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入“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人为调增利润,为上级考核、提拔、任用等捞取政绩。

  4、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利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账户虚列费用,加大成本,人为调减利润。

  5、以上各种情况的组合。如为了调增利润同时调增收入、调减成本,或为了调减利润同时调减收入、调增成本等。

  (二)潜盈、潜亏挂账

  1、有的单位应付款项挂账多年,且明细科目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款项付不出去,形成潜盈。如其他应付款—教育培训费、借聘费或劳务费等。

  2、有的单位提供商品、劳务等形成的债权,在已明知债务人破产、撤销等情况下,不对账务进行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3、有的单位的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等,现实情况已经证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也不进行账务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4、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利用应付款项账户来回冲账、调账,且调账依据不充分,其目的是人为调节利润。

  (三)核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单方调增或调减往来账项,使横向单位之间(兄弟单位)或纵向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往来对不上账,形成债权或债务不实。

  2、将罚没款、捐赠、其他额外收入截留,挂入往来账户,形成账内“小金库”。

  3、在没有购销合同或结算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付款,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4、通常情况下,应收款项余额应在借方,应付款项余额应在贷方,但有些被审单位往来账借贷方余额与正常规律有悖,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

  5、有些单位将上级拨款或上级拨入资金挂入其他应付款,不能真实反映权益。

  二、往来账的审计查证方法

  (一)收入、成本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逆查法”。充分利用会计报表,通过对报表、总账与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的核对,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实业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应付项目年初与年末余额的对比,发现预收账款数额变化较大。据此,我们对基层单位报表进行了汇总分析,发现产生变化的原因在其下属的工程公司。又通过对投资计划、工程合同及已完工部分的资料计算分析,查出预收工程款3000万元,按完工百分比法应在当年确认收入,而该单位却在预收账款中核算。

  2、从往来账当年发生情况入手。重点查阅金额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凭证,发现疑点再查阅核算内容,追查预收或应付款中收入挂账的问题。在某工业公司审计时发现, 20xx年转20xx年“预收账款—氧气票”贷方余额94万元。带着疑问我们审查了该明细账中金额较大的几笔凭证,发现该单位收到用户购货款时,发给用户氧气票,账务处理为借“货币资金”贷“预收账款”,待用户拿氧气票来领货时才确认收入。预收账款年末余额为收款尚未付货金额,即未确认的收入。20xx年该单位改变了核算方法,即收到购货款不论是否发货均确认收入。这样,20xx年转至20xx年的预收账款余额应确认为收入。

  3、对相互之间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单位,通过往来挂账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少计收入、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的问题。如某供暖单位20xx年末“应收账款”挂应收某多种经营单位供热费290万元。通过核对,多种经营单位没有挂账。经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计成本,一是供暖单位虚增收入。为落实清楚,我们认真核对了供暖单位的损益,发现该单位效益较好,赊销情况不多,没有必要虚增收入。依此判断,应该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进成本。

  (二)潜盈、潜亏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应收、应付款项当年挂账金额较大的,应结合明细账摘要,认真分析,发现疑点,确定问题。在某公司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往来账金额很大,其应收、应付都在亿元以上。翻阅往来明细账时,对年末新挂账的“应收账款—某建材公司"1776万元产生了疑问,经调阅凭证,详细分析,并找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得知该工程核减额较大,预付款已超过工程审定造价,收回相当困难。所以,年末该公司只好将多付的工程款挂账。

  2、应收款项在企业流动资产中的比例过大,说明与其相关的企业大量占用该企业流动资金。这既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也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尤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不能得到及时签认,坏账的可能性就很大。这样就应该对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款项详查、细查。如有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了扩大销售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挤占市场,只注重账面收入,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收回的问题,而且大量赊销收入直接列入经营成果,企业为此需缴纳增值税,使企业动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这种既不考虑赊账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不估计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不加选择地扩大商业信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潜在的经营风险。

  3、认真分析往来账户与有关科目之间的大额结转,对结转依据不充分的,应查阅当年发生业务,查清事实。某公司是某集团的盈利大户,在查看某公司往来明细账时,发现“其他应付款—上交利润”科目20xx年末余额为284万元。为了理清形成原因,我们仔细核查了 20xx年以前年度的有关科目的结转,发现该余额是由20xx年末利润分配余额转入,通过核实,该单位承认为利润挂账。

  (三)核算、管理等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通过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往来账余额核对,尤其是连续几年都相差相同数额且金额较

  大的,一定要在两家分别认真核实,找到突破口。我们在某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该公司与其下属化工厂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发现,20xx年、20xx年的余额都相差1403万元,经向会计人员了解后才知道,化工厂在20xx年以前,将欠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中的1403万元单方转做实收资本处理,致使化工厂债务不实。

  2、往来账审计中,对以前年度挂账,当年大额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应予特别关注。首先看挂账依据是否充分,再看付款凭证附件中,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从中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多种经营单位审计中发现,20xx—20xx年对外付款金额较大,且多为以前年度挂账,所以查账时把重点放在付款上,查出两年无合同付款金额共计3479.91万元。合同是购销活动发生质量问题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无合同付款存在极大的经营风险。

  3、往来账审计中,如果发现有关科目余额与正常情况不一样,应仔细核对当年的业务,如果当年借贷方发生额并没有导致负数金额产生,就应仔细审计上一年的经济业务,从往来疑点入手,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就会发现问题的症结。在某公司审计时,查其20xx年的往来明细账,发现“其他应付款—某单位”年末为借方余额330.50元,有悖常规。因此,我们调阅档案资料,一直查到1996年,发现1996年末余额与1997年初余额对不上。通过了解得知,1996年还有一套账并过来,两套账合并后,该科目为借方余额330.50元。到此,查出该单位1996年以前存在两套账的问题。

  总之,往来账审计的方法技巧很多,只要勤于动脑,善于总结,就会摸索并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项审计报告13

  1引言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20xx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4号)下发后,地质勘查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由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xx―20xx年),我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随后制定和下发了《黑龙江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先后建立了国家和省级的地质勘查基金、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渠道。全国每年地质勘查投资均在1200亿元左右,其中财政资金约120亿元。随着国家对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需求量的增加,各级政府还将不断加大对地质找矿项目和地质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本文通过对国家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以下简称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初步研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以期对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相关监管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2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各地勘查行业主管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执行部门,分别对地质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尤其是随着国家对地质勘查项目投入的不断增加,地质行业涉及的资金数量也越来越多,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资金管理的难度在不断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加强地质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部门只有对地质项目的资金管理给予足够重视,增强地质勘查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浪费和流失,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促进我国地质找矿工作的顺利开展。

  3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资金来源分散,多头管理

  就目前而言,地质勘查项目投资渠道有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国家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及财源专项资金等。另外还有部分基础性地质研究项目,可以利用各级发改、科技部门的技改、创新和科研等资金渠道立项。还有部分地勘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设立的公益性项目投资渠道。

  32预算编制标准不统一

  黑龙江省20xx年制定的《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现在仍在使用。这些预算标准,采用的预算参数、取费额度和预算方法均有所不同。针对相同的项目,采用不同预算标准作出的预算,额度相差多少不等,没有统一的评价依据和可信度。地勘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根据所申报的资金渠道选择不同的标准。如果某一个渠道没能被受理,申报其他渠道时就要重新编制预算。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往往一无所获。

  另外,预算编制参数的选择不科学,以《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为例,定额选择过细,定额数据来源无从考核,不能实行动态化更新,使预算编制增大了工作量,预算结果的可信度不高。

  33项目资金管理混乱

  地质勘查项目经费大都是由政府无偿拨款,管理方式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主负责制。这虽然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合理地进行项目运作,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项目资金很难管理。一方面,地质勘查项目由于探矿工程施工受季节和施工条件影响,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各地勘单位对项目野外施工多实行承包制,其内部财务管理与野外施工管理工作脱节,无法辨别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再加上各单位经费管理的行政化倾向,项目资金与工程质量和实际找矿效果不相匹配,无法从项目管理角度对资金管理进行监督。

  34项目实施效果普遍不好

  地勘单位在申请项目时,重创收轻成果。很多是为了通过项目增加创收,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野外现场踏勘工作严重不足,对以往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也是浮皮潦草。很多项目虽提出了立项依据,但预期的可靠性和针对性很差,往往实施后一无所落。项目资金监管效能的不完善,使国家资金大量被浪费,而地质找矿效果却不好。

  35缺乏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

  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是项目监督管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对资金使效果进行评价的最重要的环节。而目前的项目竣工资金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结算汇报的形式,缺少竣工决算和审计过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资金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工作结束或终止,项目单位应编制项目结算,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结算汇报的内容为结算编制说明与结算表。没有要求项目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也没有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土资源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提交项目资金审计报告。这一规定十分笼统,决算和审计报告均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无监督的可操作性。没有制定详细的竣工决算编制、评审和审计等制度。目前国内只有内蒙古和新疆等少数地方,制定了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查制度,大多数国家资金渠道均没有决算和审计程序,对项目资金的最终使用效果缺少结论性评价。

  4地质勘查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41统一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编制

  制定国家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制定强制性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编制规范,使预算编制具有可操作性。预算标准中所采用的参数和定额,应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可根据地区和矿种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且随着市场物价指数的变化按年度进行更新。所有地勘单位应采用相同的标准编制项目预算,不同项目类别所侧重的工作手段,可以在标准中根据实际情况取舍。这既能保证项目预算的可操作性,又能提高预算的可信度。

  42实行过程监控,提高使用效率

  建立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应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条件具备时,对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均可实行监理制度。项目的日常质量监督和野外工作验收应与资金使用情况同步,实行统一管理。项目野外验收的专家应尽可能参与成果报告和资金决算的审计工作。项目成果报告的评审应与项目资金决算审计同步进行。

  43规范竣工决算,加强项目审计

  建立健全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制度,制度项目决算报告编制、评审和审计规定。组建专业的项目决算评审审计专家队伍。地质勘查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没有按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地质勘查项目,主管部门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对下一步项目申报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竣工决算报告应当依据经批准的设计、预算、完工结算、财务会计核算、工程质量评级报告、野外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报告及有关政策文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应与项目会计核算基础资料相一致,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决算报告应由翔实的编制说明和专业的决算报表组成。决算报告应首先进行审计,审计情况经确认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组织由各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经审计的决算报告进行评审,连同项目成果报告评审通过后,项目方可进行最终验收汇交。项目原始资料、成果报告和决算报告应统一汇交。

  项目决算环节的审计和评审,是核实和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浪费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必要程序。

专项审计报告14

  一、围绕中心开展审计,审计的视角时刻关注三农问题

  20xx年至20xx年,省厅本级累计完成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项目137个,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总额284 216万元,已收缴财政13 027万元。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专项审计报告20篇,全部被省领导肯定、批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3起,已经处理涉案人员39人。

  (一)立足微观,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

  近年来,“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们的农业审计工作就及时抓住这些热点,迎难而上,始终把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农业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在审计实践中深入千家万户,还利用休息时间有组织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国家涉农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倾听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民的心声,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为开展审计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为了搞好财政支农和退耕还林资金的准备工作,我们利用今年春节期间回老家走亲访友的机会,组织开展了以“关注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是农业审计干部的职责”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深入我省10个县17个乡镇的23个村,走访了近百户农户,发放并收回精心准备的《农户基本情况表》和《专题调研问卷》,提交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二)着眼宏观,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巩固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成果。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不仅投入大,而且农口工作政策性强,搞好农口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我厅本级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3年来我们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部门预算审计。一是搞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的重点;二是结合专项审计,对重点预算项目和资金实施延伸审计;三是全面披露问题,落实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四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20xx年,我们对省直农口五个厅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 607万元,及时提交了近7 000字的同级审报告。我厅伍自尧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工作报告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情况占整个报告篇幅的十分之一,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成果卓著。1998年,江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百万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达384亿元。中央财政为此投入资金36.7亿元,分四批对我省鄱阳湖区实施移民建镇工程。为了确保这项德政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百万移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历时7年,先后5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全省审计机关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亿多元,移送案件343起,查处责任人员近400人,先后向省政府提交了6份详实的审计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并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督促落实对问题的整改,取得了“基层服气、群众高兴、上级满意”的`效果。

  3、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取得了影响大、震动大、反响好、评价高的效果。20xx年,我们组织对全省20xx至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 448万元,并分别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省政府黄智权省长作出批示:“此审计报告详尽指出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等部门针对各自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个纠正和整改,并要求分别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报告。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财政扶贫工作规范和有效运行。

  (三)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扩大农业审计影响。

  我们在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的同时,认真负责地草拟好各项审计报告,以充分反映审计成效。还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做到报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形。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9次对我们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作了宣传和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其中:20xx年,《中国审计报》以“不辱神圣使命,造福百万移民”为题在头版大篇幅地报道了我省移民建镇资金审计工作;同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发表了题为“江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效果显著”的报道,对我省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成绩予以了肯定;20xx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江西审计跟踪‘两补’资金”为题重点报道了我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江西日报》也以“严禁向种粮农民‘伸手’”为题对此项审计工作进行了报道;20xx年,《中国审计》第209期以“农业审计之葩开得正艳――江西‘三农’审计特色之路”为题对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报道;河南卫视《国审财经》栏目同时以“洒向‘三农’都是爱”也进行了报道。

  二、锐意创新思进取,提升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水平

  (一)迎难而上,扭转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落后的局面。

  近年来,我省农业审计工作面临人员减少,审计点多面广,审计对象增加,工作难度加大等诸多困难,加上长期存在重监督轻服务、重微观轻宏观、重资金轻项目、重真实合法性审计轻效益性审计等思想观念,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执法力度受到极大的制约。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及时调整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思路,找准审计切入点,选择财政扶贫、移民建镇、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我省农业重点领域和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和资金作为审计的重点和突破口,共组织实施了12次专项审计,向省政府提交的12份审计报告,全部被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批转(其中20xx年6份,占当年我厅向省政府递交的所有报告的三分之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近年连续成为全厅综合考评第一名,彻底扭转了过去农业审计落后的局面。

  (二)更新理念,夯实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宏观政策的调整,始终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为农业审计发展和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针对中央出台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我们及时调整农业审计计划,安排对全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这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江西广大种粮农民的支持和拥护。

  为了配合国家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验收,我们在20xx年度安排了对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审计。省政府黄智权省长对我厅此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审计报告很好,内容翔实,账目清楚,整改意见明确”,并责成各单位和部门逐项核查,按整改意见分别作出处理,敦促及时整改。由于审计深入,整改工作到位,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还对我省予以了奖励,彻底消除并挽回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xx年曝光某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问题对我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创新思路,拓展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领域。

  由于历史形成的客观实际,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监督盲区,面对这个长期无法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创新思路,选择重点和难点作为突破口,开展专项审计,走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天地。

  1、打破行业区划。当前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呈现出全新的特点,一是审计资金量越来越大,二是投资渠道越来越多,三是资金拨付链延长,四是资金最终使用单位越来越多(点多面广的典型性特点进一步突出),五是审计范围已经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区划,广泛涉及到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等诸多审计领域。为此,我们提出了“把握项目,盯紧资金,关注效益”的新思路,有效地打破了因行业区划给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带来的行业限制。3年来,我们将农业银行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农发行管理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专项审计的重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对移民公建项目和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投资审计。20xx年,还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效益审计纳入了审计的重点,并作为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效益审计的开展和深入。

  2、突破审计难点。20xx年,我们针对全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困难的问题,组织全省农业审计人员实施专项审计,一举查出应征未征防洪保安资金额6 439万元。其中:我们直接审计了70个单位,查缴资金2 643万元。迫于审计的威慑力,一些历年来从未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大户纷纷在当年主动向各代征单位申报缴纳欠缴资金,其中有个中央直属企业一次性主动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过去欠缴的3 000多万元。各代征机关当年征收的资金远远高于往年,是开征这项资金以来最好的一年,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如今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已经可以对这项资金进行经常性审计,彻底突破了审计在这一领域的监督盲区。

  (四)整合资源,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

  为了有效化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我们积极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措施和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专项审计报告15

  往来款项的审计要点

  1,一般情况下是函证,挑选大额的

  2,但是函证对方不一定会回函。抽凭检查一下

  首先要看一下往来性质,如果觉得异常,抽凭并让企业提供支持文件, 大额的一定抽凭检查一下。

  3,举例:

  ①应付账款:首先要确定付款的帐期———由采购部门提供付款申请明细表——财务审核——各部门领导签阅——附发票金额要审核。 注意:财务审核这一环节,主要看签字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发票是否正规 、账期是否符合企业付款制度等。

  ②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往来款项的审计

  摘要:根据往来账科目核算的特点,所有的二级科目都应该有明确的核算对象及核算内容,即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和名称有其明确的对应关系。核算对象应该明确并可函证确认,否则就应该将其列为重点审计对象。本文通过举例说明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加强往来款项的审计提供了参考建议。

  关键词:往来账;注意事项;审计方法

  往来账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在审计工作中,因往来账的许多经济业务并不直接表现为收入、成本等敏感项目,且大多科目明细繁多、发生频繁、函证也比较困难,如果审计人员不认真分析判断,或仅仅用少量抽取凭证的审计方法,往往会错失很多发现问题的机会,在此,笔者结合自己的部分审计案例,浅谈一下关于往来账审计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根据审计目的的不同,审计人员在审阅被审计单位的基础资料后,应详细了解该单位的资金运营、经营范围、主要的客户对象等情况,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应逐步明确自己的重点审计方向。在对往来账进行审计时应对企业的往来账的二级科目及金额进行分析判断,往来账的发生大多与资金密切相关,一个管理成熟的企业通常都会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资金审批和内控制度,而这些制度也是对往来账审计的主要依据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讲,往来账的审计更强调符合性测试,在进行实质性测试的同时进行符合性测试,往往能够发现一些隐藏在往来账中的问题。

  一、预付账款的审查

  预付账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有关的购货合同是否真实、合法,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列预付账款或隐瞒收入等问题。曾经做过的审计案例中有一个案例是通过预付账款发现了问题,一个大型的建筑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建筑资质,需要增资,按照审计准则,增资之前要对企业的上期出资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其进行审计前,我们查阅了该公司几年来的报表数据,并详细地询问该单位的主要经营项目、收入、利润等概况,从报表上看预付账款科目每年的余额都较大,建筑企业虽然有些工程款需要预付,但结合该公司每年的工程结算情况分析该项科目余额异常,于是抽查了首次出资时的大量预付账款的凭证和资金的收付凭证,发现在出资的当月,货币资金数额很大,其后逐渐减少,同时预付账款逐步增大,预付账款后附一些施工合同大部分比较简易,同时大部分都是个人和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且在后期几年几家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都变化不大,由此判断出该单位抽逃注册资本的数额,在将几家异常的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整理后,我们要求去这些单位和个人处询证,但企业却提供不出详细地地址,最后企业的财务人员承认预付账款的抽逃资金部分。

  二、应收账款的审查

  1、了解并测试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应收账款的控制测试主要围绕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充分的凭证和记录、定期寄送对账单以及内部核查等来实施。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控制测试及评价:(1)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以经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为依据;

  (2)企业是否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余额定期编制客户对账单并与客户对账,编表与记录、调整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是否得到了分离;

  (3)应收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登记是否由不同的人员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和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别登记,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户的余额是否由独立于记录应收账款的其他人员定期核查;

  (4)测试企业的信用部门是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分析表并标出虚列的应收账款或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5)测试企业对于账龄较长的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否指定专人进行催收以保证债权得以收回,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折扣与折让的给予)是否经过专人授权审批;

  (6)测试企业是否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

  2、有选择地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注册会计师应亲自进行函证的寄发以保证寄发过程中出现的舞弊风险,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对总体以一定的形式分层,以便对应收账款金额的主体部分进行函证。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非正常项目。

  在函证时间的选择上,函证最好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充分考虑对方复函的时间,在期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尽可能做到在审计工作结束前取得函证的全部资料。如果被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也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函证方式的选择分为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为了提高效率,一般将两种函证方式结合使用。对于大金额应收账款采用积极式函证,对于小金额应收账款采用消极式函证。同时,注册会计师应该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通过函证结果汇总表来控制函证。

  最后,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函证结果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回函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的情况,合理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存在的累积差错的多少,估计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积差错是多少,将函证的过程和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收到回函时,如果回函结果与账面一致,注册会计师一般可以初步确认此笔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回函的结果小于被审单位的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扩大应收账款,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嫌疑并调查发函之后收款的情况;如果回函结果大于被审单位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利用应收账款隐瞒利润的舞弊行为。

  (2)对于采用积极式函证而没有收到回函时,如果是因为对方已经付款,应审查发函后的企业收款情况;如果存在虚假确认应收账款的嫌疑,应通过调查交易的相关合同、销售发票、发运凭证等予以核实;如果是发函途中丢失,可以通过邮局进行查询。在分析应收账款回函时,注册会计师还应考虑时间因素、成本效益因素以及应收账款的重要性水平,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和追加实质性测试程序。

  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审查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大部分为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往来账,其中大部为个人往来,有些审计人员对此往往容易忽略其重要性而减少抽查平整的样本,致使在其中的问题也被忽略。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审计应关注企业的对其他应收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另外是否建立了定期清理的制度,是否执行。同时还应注意调查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是押金,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以将押金退回,如果已经退回,单位就有可能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应当仔细深入地调查。另外还应当关注企业是否有长期挂账的单位借款,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企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在此仅谈一例关于其他应付款的审计案例。在接受一个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后对其下属的单位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时,其中一家下属单位为大型的兼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酒店,在审计其往来账时发现该单位其他应付款数额变动较大,且在审计基准日其金额也很大,于是增加抽查该科目的凭证数量,在抽查中我们发现有很多不正规的自制原始收据,有的收据摘要里注明是押金,但起数额却很大,且有部分科目的数额在有规律的增加,根据审计经验。初步判断为账外收入,在把判断异常的凭证整理出来之后,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承认这部分异常的数额为该单位出租房屋收入。

  总之,往来账的审计对整个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量也非常大,但由于上述几方面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对往来账的审查力度,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大额往来账项,重点关注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的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销成本费用、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等,在审计中对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相结合,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发现问题,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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