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报告【范例15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项审计报告1
1审计目标
财政预算资金效益主要定位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弥补市场失灵,其现阶段效益审计主要是揭露反映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影响经济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从长期经济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应围绕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对公共支出的效益进行评价,包括政策评估、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效果等,重点审查与评价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各部门正确决策,依法理财,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要促进问责制的建立,重点揭露和反映由于行政权力失控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利用率低等问题。二是在行政效能方面,重点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不能依法行政造成的行政成本过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益低的问题。三是在科学发展方面,分析和评价由于机制缺陷、管理缺位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从根本上达到促进规范部门单位内部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2审计范围
当前对预算资金进行效益审计,重点应放在支出效益和资金的安全上,具体有三个方面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是财政预算的主要执行部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体现最终要落实到这些单位履行职责的好坏上。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在效益审计中,一是要抓好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真实性的审查和评价,看有无编制虚假预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二是要抓好对部门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的审查和评价,重点检查和分析各项支出是否适当,有无铺张浪费、扩大行政成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要抓好对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在管理控制方面情况的检查和评价,重点检查有无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建设执行情况。
2.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审计。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较多,当前要围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围绕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如社保基金、农村开发资金、环保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开展效益审计。在方式上可按资金类型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以及资金的使用效果,注意跟踪和应用财政绩效评估的成果;也可按项目类型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
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目前财政预算安排投资建设资金比重较大,这也是效益审计最直接、最有效的突破口。随着财政体制、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直达、部门预算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投资建设资金,审计应重点审查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看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分配和审批是否合理、合法,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在具体项目审计中,应着重抓住投资决策、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四个环节开展审计。
投资决策环节主要审查立项是否规范、科学,重点审查项目审批严格遵守程序、记证依据是否科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决策责任制。资金使用环节主要审查建设资金安排和管理情况,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是否合规;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建设管理环节主要是审查各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对国家建设资金投资活动取得有用效果的审核和评价,重点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
3审计内容
任何经济活动,都存在以较少的资源消耗和占用,获取更多的符合社会公共需要的有用成果,都存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因此也都需要进行效益审计。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计技术手段以及开展效益审计的经验等条件,目前对财政预算资金可侧重以下内容:
(一)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效益审计财政资金经过合理分配后,部门经济活动效益的高低就取决于经费如何管理和使用,管理得体,使用得当,资金使用效益就高;反之,效益就低。部门预算内、外经费的使用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审查预算供给和满足单位行使职能运作需要之间是否综合平衡;审查单位的经费使用的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按预算执行;审计预算外经费收入是否合规及纳入预算,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审计单位各项经费使用节约程度。需要考察的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1.预算经费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收支平衡率。
公式为:年终决算预算收支平衡单位部门数/年初预算单位部门总数×100%②经费按标准供给率。
公式为:年终实际预算拨款数/年初预算安排数×100%③预算执行程度。
公式为:按预算合理开支数/部门预算编制数×100%2.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外收入合规率。
公式为:1-收入不合规数/收入总额×100%②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率。
公式为:纳入预算预算外总额/安排预算外支出数×100%③收支两条线上缴费。
公式为:实际上缴预算收入数/按规定应上缴预算外收入数×100%
(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基金)主要审计是否专款专用及其资金的安全性,审查资金合规使用率和专项经费节约率。其考察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①专项资金专项使用率公式为:报告期专项资金专项支出数/报告期专项资金拨入数×100%②专项资金节约率。
公式为:计划开支数—实际开支数/计划开支数×100%
(三)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政府投资建设活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经济生产活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效益的大小,对于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时,应从项目立项、调研、概算、建设过程、竣工决算、环境保护、社会综合保障能力等诸多方面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一般来说,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需要考察和计算以下几项指标:
1.工作效益指标建设投资工作效益可以从建设的工作效率、建设速度和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来分析研究,它所包括的指标有: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竣工交付使用率、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平均建设工期等。计算公式为:
①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交付使用项目个数/报告期施工项目个数×100%②竣工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个数/报告期竣工的项目个数×100%③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未完工程设施投资额/报告期实际完成投资额×100%④平均建设工期。
公式为:报告期投资项目建设工期总和/报告期投资项目个数(年)
2.质量效益指标政府投资建设质量效益主要是通过工程质量优质品率和合格率来反映的。计算公式为:
①工程质量优质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优质项目工程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项目工程个数×100%②工程质量合格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合格工程项目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工程项目个数×100%
(四)费用效益指标审查政府投资建设费用效益主要考察单位面积(工程)水平和工程成本降低率。计算公式为:
①单位面积(工程)成本水平。
公式为: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实际成本/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面积×100%②工程成本降低率。
公式为:报告期工程成本实际发生额/报告期工程成本预算安排×100%
4审计评价
效益审计是一个不断收集审计证据,并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和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因此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可以分为审计证据收集技术和分析评价技术两大类。对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与其他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大致都一样,除了一些传统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函询法、观察法、盘点法、抽样法等,它还有自身独特的`方法,如利用座谈会、问卷调查、聘请专家等方法来收集审计证据。具体有以下几种:
1.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方法是指将被审计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与部门绩效预算指标或财政预算资金支出效益指标进行对比,其标准可以是计划、预算、标准、历史、同行业等,以发现其差异,并分析判断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2.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对影响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各个因素及其影响程序进行测算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它的工作方法是:把影响效益指标变动的几个因素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形成计算公式,然后把各个因素的标准数列为第一算式,再根据算式所列的顺序逐次用每项因素的实际数去替换标准数,并分别计算出因该项因素增减变动影响所得出的结果,将每次替换的结果与上次替换的结果相比较,两者的差额就是这次替换的因素变动影响的结果。最后计算各个因素增减变动的总结果,即是各项指标实际与标准化差异数额。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衡量各项因素影响程序的大小,以便判断影响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影响值,为确定审计的重点目标、评价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效益及工作情况提供有效的分析性数量证据。
3.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简明实用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准则决策分析法。它充分利用了人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进行量化,适用于目标结构复杂且缺乏必要数据的评价,为评价资金预算决策效益提供了依据。
4.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利用数学模型在“盈亏”平衡点分析的基础上对各技术方案的所费与所得,即投入成本和取得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成本最低而效益最高的方案的一种方法。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是一个多投入多产出的过程。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在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中,可对使用者工作进行不同的分析,例如:投入经费总额、公共产品占用、人力资源开发、国有资产使用率等等,计算出投入之后,产生的表明各种活动的某些量,例如:依法理财能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工作目标完成质量好坏、给社会带来的效益等。在效益审计评价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效益审计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对目标的实现情况。
2.沟通原则:效益评价最好能由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自行评价,然后再由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从而使审计组不会忽略或抹煞被审计单位的贡献,并及时发现疏漏,同时有助于被审计单位查摆整改。
3.客观原则:效益评价依赖于审计人员超然独立的立场和精湛熟练的业务能力来完成。
4.比较原则:数字是评定效益的最佳衡量工具,但通常要选择项目预算等可比较的基准数字资料。
5.责任原则:评价时应首先确定责任的归属,辨明责任是否再被审计单位权责范围之内,是否为当事人可控制事项,剔除主管部门无法改变的外在影响。
6.谨慎原则: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专项审计报告2
一、审计报告
二、已审项目执行情况明细表及附注
1、项目经费投入情况明细表
2、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
3、项目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差异明细表
4、购置、试制、改造设备费用及设备租赁费明细表
5、材料费用明细表
6、测试化验加工费用明细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明细表
8、其他经费支出明细表
9、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明细表
10、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附注
三、执业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审计报告
审计编号
ABC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单位(以下简称ABC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承担" 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附注,项目财务执行情况包括本项目的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经济目标的执行情况。项目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已由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本项目真实、合法、完整的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报项目指南、科技项目合同书等)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ABC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承担" xx"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其附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承担" xx"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
四、申报明细表编制基础
我们注意到,明细表及其附注是ABC公司为满足项目监管机构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要求而编制的。本报告仅供ABC公司向项目监管机构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项目验收使用,因此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xxxxxxx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
二○一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3
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4
XXX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按照XX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XX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XXXX元,负债总额XXXX元,所有者权益XXXX元(含实收资产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元),少数股东权益为XXXX元,具体单位如下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20xx年9月9日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3、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4、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6、20xx年9月18日国资评价〔20xx〕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7、20xx年7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xx〕310号文件《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8、20xx年9月3日财企〔20xx〕233号《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9、《企业会计制度》
(二)行为依据
1、20xx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xx〕45号文件《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2、20xx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xx〕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3、XXXX年XX月XX日XX部门XXX号文件《关于同意XX公司XXX子公司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函》;4、XX公司函〔20xx〕23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清产核资中咨询服务、经济鉴证和专项财务审计的业务约定书。
三、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XXX年XX月XX日。
3、具体实施情况:(1)协助贵公司根据国资委、财政部相关文件编制此次清产核资的《工作手册》;(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3)对贵公司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贵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4)核对、询证、查实贵公司债权、债务,监盘贵公司现金和抽查存货;(5)勘察、抽查贵公司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6)协助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计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所带来的损失;(7)按照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8)协助贵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调整账务。(9)协助贵公司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1、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情况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贵公司共计清理出资产损失总额(盈亏相抵后)为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2、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经我所审核确认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五、清产核资处理意见
1、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
预案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清查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净额为金额XXXX元,其中XXXX损失挂账净额XXX元自列损益,其余XXXX元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核减未分配利润XXXX元;(2)核减盈余公积-公益金XXXX元;(3)核减盈余公积-公积金XXXX元;(4)核减资本公积XXXX元;(5)核减实收资本XXXX元;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预计损失合计XXXX元。拟建议转入企业20xx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XXXX元,并作为各项资产减值的期初数,其中:(1)应收帐款预计损失XXXX元;(2)短期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3)存货预计损失XXXX元;(4)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5)固定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6)在建工程预计损失XXXX元;(7)无形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8)长期债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9)其他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
2、审计意见批复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上述申报资产损失如得到批复后,XXX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为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元。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是依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的,申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各报表数据间勾稽关系正确,可以作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依据。
六、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情况简要分析2、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的简要分析
七、重大事项说明
1、XXX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2、XXX公司所属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3、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对XXX公司损失及挂账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挂账中发现的XXX公司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以及向XXX公司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5、在清产核资工程中对XXX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重新估价;
6、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xx
九、报告使用范围
以上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XXX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测清产核资中介机构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附件:
1、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2、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3、损失挂账的证明材料;
4、主审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和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
xx
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5
一、围绕中心开展审计,审计的视角时刻关注三农问题
20xx年至20xx年,省厅本级累计完成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项目137个,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总额284 216万元,已收缴财政13 027万元。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专项审计报告20篇,全部被省领导肯定、批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3起,已经处理涉案人员39人。
(一)立足微观,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
近年来,“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们的农业审计工作就及时抓住这些热点,迎难而上,始终把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农业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在审计实践中深入千家万户,还利用休息时间有组织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国家涉农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倾听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民的心声,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为开展审计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为了搞好财政支农和退耕还林资金的准备工作,我们利用今年春节期间回老家走亲访友的机会,组织开展了以“关注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是农业审计干部的职责”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深入我省10个县17个乡镇的23个村,走访了近百户农户,发放并收回精心准备的《农户基本情况表》和《专题调研问卷》,提交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二)着眼宏观,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巩固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成果。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不仅投入大,而且农口工作政策性强,搞好农口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我厅本级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3年来我们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部门预算审计。一是搞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的重点;二是结合专项审计,对重点预算项目和资金实施延伸审计;三是全面披露问题,落实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四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20xx年,我们对省直农口五个厅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 607万元,及时提交了近7 000字的同级审报告。我厅伍自尧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工作报告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情况占整个报告篇幅的十分之一,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成果卓著。1998年,江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百万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达384亿元。中央财政为此投入资金36.7亿元,分四批对我省鄱阳湖区实施移民建镇工程。为了确保这项德政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百万移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历时7年,先后5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全省审计机关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亿多元,移送案件343起,查处责任人员近400人,先后向省政府提交了6份详实的'审计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并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督促落实对问题的整改,取得了“基层服气、群众高兴、上级满意”的效果。
3、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取得了影响大、震动大、反响好、评价高的效果。20xx年,我们组织对全省20xx至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 448万元,并分别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省政府黄智权省长作出批示:“此审计报告详尽指出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等部门针对各自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个纠正和整改,并要求分别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报告。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财政扶贫工作规范和有效运行。
(三)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扩大农业审计影响。
我们在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的同时,认真负责地草拟好各项审计报告,以充分反映审计成效。还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做到报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形。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9次对我们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作了宣传和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其中:20xx年,《中国审计报》以“不辱神圣使命,造福百万移民”为题在头版大篇幅地报道了我省移民建镇资金审计工作;同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发表了题为“江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效果显著”的报道,对我省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成绩予以了肯定;20xx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江西审计跟踪‘两补’资金”为题重点报道了我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江西日报》也以“严禁向种粮农民‘伸手’”为题对此项审计工作进行了报道;20xx年,《中国审计》第209期以“农业审计之葩开得正艳――江西‘三农’审计特色之路”为题对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报道;河南卫视《国审财经》栏目同时以“洒向‘三农’都是爱”也进行了报道。
二、锐意创新思进取,提升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水平
(一)迎难而上,扭转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落后的局面。
近年来,我省农业审计工作面临人员减少,审计点多面广,审计对象增加,工作难度加大等诸多困难,加上长期存在重监督轻服务、重微观轻宏观、重资金轻项目、重真实合法性审计轻效益性审计等思想观念,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执法力度受到极大的制约。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及时调整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思路,找准审计切入点,选择财政扶贫、移民建镇、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我省农业重点领域和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和资金作为审计的重点和突破口,共组织实施了12次专项审计,向省政府提交的12份审计报告,全部被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批转(其中20xx年6份,占当年我厅向省政府递交的所有报告的三分之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近年连续成为全厅综合考评第一名,彻底扭转了过去农业审计落后的局面。
(二)更新理念,夯实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宏观政策的调整,始终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为农业审计发展和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针对中央出台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我们及时调整农业审计计划,安排对全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这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江西广大种粮农民的支持和拥护。
为了配合国家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验收,我们在20xx年度安排了对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审计。省政府黄智权省长对我厅此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审计报告很好,内容翔实,账目清楚,整改意见明确”,并责成各单位和部门逐项核查,按整改意见分别作出处理,敦促及时整改。由于审计深入,整改工作到位,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还对我省予以了奖励,彻底消除并挽回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xx年曝光某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问题对我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创新思路,拓展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领域。
由于历史形成的客观实际,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监督盲区,面对这个长期无法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创新思路,选择重点和难点作为突破口,开展专项审计,走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天地。
1、打破行业区划。当前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呈现出全新的特点,一是审计资金量越来越大,二是投资渠道越来越多,三是资金拨付链延长,四是资金最终使用单位越来越多(点多面广的典型性特点进一步突出),五是审计范围已经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区划,广泛涉及到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等诸多审计领域。为此,我们提出了“把握项目,盯紧资金,关注效益”的新思路,有效地打破了因行业区划给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带来的行业限制。3年来,我们将农业银行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农发行管理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专项审计的重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对移民公建项目和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投资审计。20xx年,还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效益审计纳入了审计的重点,并作为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效益审计的开展和深入。
2、突破审计难点。20xx年,我们针对全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困难的问题,组织全省农业审计人员实施专项审计,一举查出应征未征防洪保安资金额6 439万元。其中:我们直接审计了70个单位,查缴资金2 643万元。迫于审计的威慑力,一些历年来从未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大户纷纷在当年主动向各代征单位申报缴纳欠缴资金,其中有个中央直属企业一次性主动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过去欠缴的3 000多万元。各代征机关当年征收的资金远远高于往年,是开征这项资金以来最好的一年,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如今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已经可以对这项资金进行经常性审计,彻底突破了审计在这一领域的监督盲区。
(四)整合资源,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
为了有效化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我们积极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措施和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专项审计报告6
来账项审计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审计。在审计中经常会遇到往来账的问题,因为往来账既与收入、成本有关,又与潜盈、潜亏相连,同时往来账中也隐藏有各类管理问题。因此,搞好往来账审计对于厘清债权债务,摸清企业家底,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往来账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收入、成本挂账
1、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虚列收入。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领导为了表现政绩,就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工程结算等手段虚增利润,以完成经营考核指标。
2、利用“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隐藏收入。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或平衡收支,或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挂在“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里,不做收入处理,人为调减利润。
3、利用“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将成本费用挂账。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完不成经营指标时,将生产成本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入“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人为调增利润,为上级考核、提拔、任用等捞取政绩。
4、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利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账户虚列费用,加大成本,人为调减利润。
5、以上各种情况的组合。如为了调增利润同时调增收入、调减成本,或为了调减利润同时调减收入、调增成本等。
(二)潜盈、潜亏挂账
1、有的单位应付款项挂账多年,且明细科目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款项付不出去,形成潜盈。如其他应付款—教育培训费、借聘费或劳务费等。
2、有的单位提供商品、劳务等形成的债权,在已明知债务人破产、撤销等情况下,不对账务进行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3、有的单位的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等,现实情况已经证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也不进行账务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4、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利用应付款项账户来回冲账、调账,且调账依据不充分,其目的是人为调节利润。
(三)核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单方调增或调减往来账项,使横向单位之间(兄弟单位)或纵向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往来对不上账,形成债权或债务不实。
2、将罚没款、捐赠、其他额外收入截留,挂入往来账户,形成账内“小金库”。
3、在没有购销合同或结算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付款,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4、通常情况下,应收款项余额应在借方,应付款项余额应在贷方,但有些被审单位往来账借贷方余额与正常规律有悖,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
5、有些单位将上级拨款或上级拨入资金挂入其他应付款,不能真实反映权益。
二、往来账的审计查证方法
(一)收入、成本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逆查法”。充分利用会计报表,通过对报表、总账与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的核对,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实业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应付项目年初与年末余额的对比,发现预收账款数额变化较大。据此,我们对基层单位报表进行了汇总分析,发现产生变化的原因在其下属的工程公司。又通过对投资计划、工程合同及已完工部分的资料计算分析,查出预收工程款3000万元,按完工百分比法应在当年确认收入,而该单位却在预收账款中核算。
2、从往来账当年发生情况入手。重点查阅金额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凭证,发现疑点再查阅核算内容,追查预收或应付款中收入挂账的问题。在某工业公司审计时发现, 20xx年转20xx年“预收账款—氧气票”贷方余额94万元。带着疑问我们审查了该明细账中金额较大的几笔凭证,发现该单位收到用户购货款时,发给用户氧气票,账务处理为借“货币资金”贷“预收账款”,待用户拿氧气票来领货时才确认收入。预收账款年末余额为收款尚未付货金额,即未确认的收入。20xx年该单位改变了核算方法,即收到购货款不论是否发货均确认收入。这样,20xx年转至20xx年的预收账款余额应确认为收入。
3、对相互之间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单位,通过往来挂账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少计收入、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的问题。如某供暖单位20xx年末“应收账款”挂应收某多种经营单位供热费290万元。通过核对,多种经营单位没有挂账。经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计成本,一是供暖单位虚增收入。为落实清楚,我们认真核对了供暖单位的损益,发现该单位效益较好,赊销情况不多,没有必要虚增收入。依此判断,应该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进成本。
(二)潜盈、潜亏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应收、应付款项当年挂账金额较大的,应结合明细账摘要,认真分析,发现疑点,确定问题。在某公司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往来账金额很大,其应收、应付都在亿元以上。翻阅往来明细账时,对年末新挂账的“应收账款—某建材公司"1776万元产生了疑问,经调阅凭证,详细分析,并找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得知该工程核减额较大,预付款已超过工程审定造价,收回相当困难。所以,年末该公司只好将多付的工程款挂账。
2、应收款项在企业流动资产中的比例过大,说明与其相关的企业大量占用该企业流动资金。这既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也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尤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不能得到及时签认,坏账的可能性就很大。这样就应该对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款项详查、细查。如有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了扩大销售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挤占市场,只注重账面收入,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收回的问题,而且大量赊销收入直接列入经营成果,企业为此需缴纳增值税,使企业动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这种既不考虑赊账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不估计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不加选择地扩大商业信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潜在的经营风险。
3、认真分析往来账户与有关科目之间的大额结转,对结转依据不充分的,应查阅当年发生业务,查清事实。某公司是某集团的盈利大户,在查看某公司往来明细账时,发现“其他应付款—上交利润”科目20xx年末余额为284万元。为了理清形成原因,我们仔细核查了 20xx年以前年度的有关科目的结转,发现该余额是由20xx年末利润分配余额转入,通过核实,该单位承认为利润挂账。
(三)核算、管理等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通过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往来账余额核对,尤其是连续几年都相差相同数额且金额较
大的,一定要在两家分别认真核实,找到突破口。我们在某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该公司与其下属化工厂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发现,20xx年、20xx年的余额都相差1403万元,经向会计人员了解后才知道,化工厂在20xx年以前,将欠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中的1403万元单方转做实收资本处理,致使化工厂债务不实。
2、往来账审计中,对以前年度挂账,当年大额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应予特别关注。首先看挂账依据是否充分,再看付款凭证附件中,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从中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多种经营单位审计中发现,20xx—20xx年对外付款金额较大,且多为以前年度挂账,所以查账时把重点放在付款上,查出两年无合同付款金额共计3479.91万元。合同是购销活动发生质量问题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无合同付款存在极大的经营风险。
3、往来账审计中,如果发现有关科目余额与正常情况不一样,应仔细核对当年的业务,如果当年借贷方发生额并没有导致负数金额产生,就应仔细审计上一年的经济业务,从往来疑点入手,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就会发现问题的症结。在某公司审计时,查其20xx年的往来明细账,发现“其他应付款—某单位”年末为借方余额330.50元,有悖常规。因此,我们调阅档案资料,一直查到1996年,发现1996年末余额与1997年初余额对不上。通过了解得知,1996年还有一套账并过来,两套账合并后,该科目为借方余额330.50元。到此,查出该单位1996年以前存在两套账的问题。
总之,往来账审计的方法技巧很多,只要勤于动脑,善于总结,就会摸索并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项审计报告7
一、前言
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对于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是必要的,这也是保障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审计报告模板,以供审计机构或相关机构参考使用。
二、审计对象
本审计报告模板适用于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项目。
三、审计内容
1. 专项资金来源和用途情况的审计
对于专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情况的审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来源及拨付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来源于政府、企业、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流向情况,并对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进行核对。
(2) 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实,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浪费等情况。
(3) 资金管理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并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有完整的纪录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进行核查。
2. 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审计
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审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目标及目标达成情况,以此评估专项资金的效果、合规性等情况。
(2) 项目经济效益的评估:对于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当评估其经济效益,包括对于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贡献,以此评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3) 相关风险评估与管理:评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时,还需要考虑相关风险的评估与控制,了解风险管理是否得当、是否需要提出建议等。
四、审计结论
基于以上审计内容的检查和评估,我们得出针对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项目的审计结论:
(1) 如果审计结果表明效果良好、合规性高,那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给予肯定。
(2) 如果审计结果表明存在问题、使用不当,那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相应问题,并给予建议改进。
(3) 对于严重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五、结语
上述审计报告模板旨在提供一个基础框架,以供审核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参考。实际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最大限度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供支持和保障。
专项审计报告8
根据按排,审计部对公司存货盘点工作进行了审计。
审计目标及范围:此次就公司存货的真实及完整性进行审计,涉及评价盘点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状况、存储管理、账卡物相符性等。
审计程序:监盘、数据分析、询问、观察等。
一、存货盘存结果。
截止xxx年底,公司存货盘点余额为xxx万元(含车间在制品、项目在建物料共xxx万元,不含委托加工物资),盈亏相抵后整体盘盈金额为xxx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审计发现:
(1)前期差异形成盘盈xx万元,其原因是上年盘点的电池片角片等通过估算并按一定比例打折的方法计入盘存量的,而今年是根据实际瓦数进行详细盘存,如此形成差异xx万元。
建议:盘点方法改变时所确定的差异应及时进行账目调整,无须年末时再做账目调整。
(2)BOM及换算差异形成盘盈近xxx万元,其主要原因有:
a. 板材理论厚度与实际领用的材料存在差异; b. 边角废料的利用; c.计量单位的转换差异等; d. BOM用量出现错误等。
建议:
a.物控部门做好BOM用量的监测工作,对与实际不符时及时与研发部门进行沟通进行修改(相关领料部门应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b.研发、采购、物控协商确定好物料的计量单位,确保BOM、采购、存储及系统中使用的计量单位是一致的;对确实不可统一计量单位时要求在收发料进行换算时保持谨慎态度,并加强检查,发现差异及时改进或进行账目调整。
(3)收发货盘点差异形成盘盈近xx万元,主要原因有:
a. 工程领退料错误;
b. 已开据领料单但实际未领用;
c.车间退料未办退料手续(如车间退回部份铝材未办入库手续); 建议:物控仓管人员应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办全收发手续,并加强对进出仓物料的清点,特别需对已办手续但实际并未发生物料出入仓的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在物料卡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整记录。
(4)部份盘亏物料明细:
重点关注发货差异所引起的盘亏数据。此次盘点因收发原因产生盘亏四千元,数据上看并不重大,但仍需加强这方面管理。
二、呆滞物料情况。
根据物控部门统计,呆滞物料(3个月以上)库存金额近一xxx万元,与三季度末相比上升近xxx万元,其中电池片增加近xx万元。重点关注电池片库存的消化过程。
建议:
(1)对生产中不可使用或不可替代使用的积压物料进行折价处理,尽快收回资金。
(2)此次统计出的呆滞物料明细应提交一份给研发部门,由其在做产品BOM时优先考虑是否可进行物料代用;对维修配件,领用部门也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使用代用的积压品。
(3)对由品管判定的不可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积压物料进行报废处理。
(4)加强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控制呆滞物料的.产生;同时也可实行激励措施,对积极消化、处理呆滞库存的人员或部门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 其他审计问题。
1、物料存储方面。
审计发现:部份类别的物料未认真进行归类整理,也未设置待处理(不良品)区域,部份物料存放相互混淆。如铝材类物料该情况较为突出,监盘发现16801007铝材部份余料散放在存储地未进行包扎、一条铝材(16801018)放置在16801027区域、16801012铝材中混有已切割退回的物料(不良品)未单存放等等。
审计建议:物控部门在盘点前应对物料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排列,区分不良品、合格品及并附上盘点标识。
2、仓管人员工作移交方面。
审计发现:铝材仓管工作在xx月份进行了移交,但据了解存货移交时未进行认真全面的盘存,也未有人进行全程监交,未在账卡上履行移交手续。
审计建议:编制并发布“仓管人员物资交接规定”等类似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同时要求交接时应有成本会计、仓管负责人进行监交,并形成交接记录。
3、物料卡记录方面。
审计发现:监盘过程发现个别物料卡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清晰。
如铝材仓存在较多此类情况,主要原因有:人员认识不足,认为接近盘点日之前的物料进出没必要再进行登记(认为是多此一举);车间物料员退料时未进行登记导致物料卡记录不完整。同时也存在物料卡记录不尽规范,如有些卡片未填收发日期、使用铅笔记录等。
审计建议:公司实行永续盘存制度,以此保证账卡物的一致,任何物资的进出均需在物料卡上进行实时记录。
4、盘点组织工作。
审计发现:
a.部份监盘人员未按要求参与监盘或未对盘点进行全程跟进,如元月x日多个部门未参与光热仓库的监盘。
b.部份监盘人员反映其不明白监盘工作。
审计建议:
a.严格按照盘点计划实施存货盘点及监盘工作,对因监盘不力造成盘点停顿、盘点出现重大差错,应视情节严重情况对监盘人员进行处罚,并在全厂范围内进行通报。
b.对所有参与盘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特别要求监盘人员理解监盘要点,必要时可组织盘点知识考试。
5、 其他方面。
(1) 对非人为责任所产生的盈亏差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 财务部着手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工作;
(3) 物控部尽快建立存货分析制度,并每月出具一份分析报告。报告应
对对库存波动较大或库龄呈增长趋势的物料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追溯至相应的经办人、订单等;同时对每月已处理的呆滞物料与下月计划进行处理的物料作重点说明。
四、整体评价
年终盘点基本按计划进行,盘点结果表明公司存货是真实完整的,但物控部门的内控管理工作仍待加强。
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9
一、专项审计调查的含义
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部门对某一个特定的项目进行审计,并且采用审计的手段,对企业领导和上级部门所交办的特定事项以及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向上级部门开展一次专门的调查活动,其后制定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调查结果的书面表达,直接的表达了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从严格意义上讲,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和调查的有机结合,因此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开展审计调查。专项审计调查既可以是单项调查,也可以是多项调查;既可以是单独的审计调查,也可以结合项目审计开展审计调查;既可以通过审核被调查单位的会计、统计资料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有关单位、个人,以及向有关单位、个人发放审计调查表等方式来进行调查。专项审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上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做出审计调查结论和提出审计调查建议必须要在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决策之前,否则就会错过时机,使审计调查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二、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没有明确的调查目标、突破口以及切入点。目前,我国在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由于各项目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使专项审计调查人员在未进行严密的审前调查以及在对项目未做出明确的调查目标、突破口和切入点的情况下就进行盲目实施,最终未能使专项审计调查达到预期的目标。
2、不能做到公私分明,使问题缺少真实性。内部审计部门是企业的下属机构,因此这就造成在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企业内部审计机关就有可能对那些有害于本企业的信息一笔带过甚至刻意隐藏,这就使专项审计调查缺少公平性以及真实性,不利于更好的开展本单位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3、不能够突出调查的重点并且调查的深度还有待提高。一些项目在进行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公司下发的审计方案对其项目做出明确的规划,以及没有突出审计调查的重点,使审计工作人员对其如何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变得模糊不清,未能深刻的对审计调查结果进行仔细的挖掘,找出问题的实质,最终使审计调查缺少重点性,在汇总调查内容的时候所形成的.综合审计报告也就缺少深度性。
4、审计人员素质低下,面对工作持有应付的态度,难以达到高质量的审计调查工作要求。调查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低,在面对工作时只是应付了事,不能够深入问题去透析问题的本质,同时,也由于企业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专业的审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人员的工作困难等原因,大大降低了审计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开展工作的有效性。
三、为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
1、做好审前培训,制定严格审计纪律。应定期的组织审计组成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使其能够及时掌握到先进的审计理论,增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同时,制定严格的纪律,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将严格的审计纪律落实到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中,以此打造一个优秀的审计调查队伍。
2、突出重点,把握重点。在进行审计调查工作中首先应明确审计调查的工作目标,了解与领会审计的要求,并准确的把握审计调查的内容以及重点,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所颁布的审计程序和内容的基础上对审计调查工作做出合理化的规划。
3、仔细严谨,使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趋于质量化。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调查结果的书面反映,标志着审计质量的高低程度,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审计调查活动的结论,因此,切实提高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质量是进行专项审查调查全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故高质量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具备:第一,报告中的数据以及数字要准确无误;第二,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流畅合理;第三,报告中的内容要丰富且是真实的信息;第四,报告中的结论简洁明确。
4、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与业务水平。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素质,主要指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素质和基本业务能力;二是特别素质,主要指对审计事项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谈话沟通交流能力,这是审计工作特殊的职业要求。
专项审计报告10
一、引言
本报告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报告,审计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运作程序等。
二、审计目的
本次审计的目的是评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方面是否合规、高效、透明,是否达到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目的。我们的审计重点是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公正性、透明性、高效性,并检查管理制度、控制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
三、审计结果
1.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本次审计的资金专项收入情况是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并且没有违规收入的情况发生。
(2)支出情况
在审计期间,我们检查了被审计单位的全部支出清单和相关票据,发现批准的资金支出均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并且均按照有关项目计划的规定使用和支出,未发现任何违规支出现象。
2.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审计所审计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证明,项目资金使用在计划范围内,项目支出符合预算管理要求,并按照项目计划中的计划使用。我们评估了项目的支出情况,发现资金使用在预算中,没有超支或短缺的情况。同时也没有财务管理的问题,没有任何不合理或者违规支出。
(2)使用效果
我们评估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良好的,执行情况高效、经济、透明,未出现浪费、损失等情况。并且,相关的项目建设目标已经达成,为相关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四、结论
被审计单位在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上,都符合国家规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表明该单位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是在资金使用效果上还存在一些可以优化的空间。
五、建议
针对上述专项资金使用规划效果的问题,建议探讨更为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强化专项计划的执行和跟踪,建议制定一些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的使用资金情况。
六、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已经表明将重视我们的建议,并且会及时将相关措施形成实践,确保专项计划的执行是高效且合规的。
七、致谢
感谢各方对本次审计的支持,感谢被审计单位的合作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国家的财政监管工作作出努力。
专项审计报告11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变得越发重要。其中,财务审计是以公正、独立的身份,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核实、评价的专业活动。而在财务审计中,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是两个重要的审计报告。下面本文将从相关定义、审计内容、报告形式等方面将两者做出比较。
1、定义: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针对一个特定的问题进行的审计,具有特殊性,包括涉及一定的专业问题和调查等,需要审计机构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精细的评估。年度审计报告是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而综合性的审计报告。
2、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只对一个特定的问题进行审计与验证,审计机构在对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关键指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而精细的评估。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对企业在一整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包括财务健康状态、企业规范合规经营及管理水平、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的综合性审计。
3、报告形式: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特别的.审计结论来回答提出的问题,阐述事实、评估风险,提供发现的问题和应对方案等。年度审计报告则是通常以一个完整的报告清单的形式展示,包含审计企业和审计人员信息,审计意见,会计报表等详细信息。年度审计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审计机构需要通报企业并引入利用相关的制度,进行修正调整。
综上所述,专项审计与年度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审计类型,两者的审计内容、审计手段、审计结论各有不同,但它们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都是为了协助企业进行完善的财务管理、合规经营及风险防控等,为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了宝贵支持。在实际操作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审计类型,并且要充分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做到资料准备完整、信息透明度高。最后,通过审计报告给出地真实可靠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专项审计报告12
xxx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13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九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十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二条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第十四条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经重新核定后,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数。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三)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七)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八)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九)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所出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七条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十八条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应当说明清产核资的原因、范围、组织和步骤及工作基准日。
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申请,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批复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五)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企业报送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文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对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的批复30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企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四)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十八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三)指导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四)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三十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账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四十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反映出的各项管理问题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分清工作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第四十一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第四十三条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工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产核资中与企业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各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专项审计报告14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四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和省、市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第七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八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九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近三年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近三年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条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核实是指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资金核实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制度完善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三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企业简介、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和步骤等;
(二)审核批复。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同意立项;不同意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
(三)经审核批复同意清产核资的,企业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具体工作;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对有关损溢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市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资产损溢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出具资金核实批复文件;
(七)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要求调账,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后,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第十四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按市国资委要求聘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清产核资的.,企业依据有关工作通知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七条企业自收到清产核资立项批复文件起,应在6个月内向市国资委上报工作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须提前报市国资委同意。
第十八条在资金核实中,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认定核准的,经市国资委同意,企业可继续收集证据,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另行补报。
第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多元投资企业的,还应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及子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重大产权变动,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项财务审计按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市属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进行核实;
(四)向市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向市国资委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市国资委的批复组织企业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重大产权变动,要将批复核销的不良债权等资产损失移交市国资委指定的资产处置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资产、负债,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三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三十四条市国资委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认真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占、隐匿、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专项审计报告15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经营活动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所以为确保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及准确性,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展开,分别是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以及区别。
一、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
1.1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对企业某一个特定项目或某些特定严重问题的审计。专项审计往往根据企业内部审计或者外部投诉等情况下进行,目的在于确认企业在某一项目或某些特定环节的财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问题。
1.2 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是对企业整体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整个审计过程旨在确认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年度审计是在企业每一年结束之后进行。
二、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区别
2.1 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侧重于企业某一特定环节或项目的财务状况。审计对象可能是企业某项或某些特定的资产或取得资产的方式,某项或某些特定的支出等。年度审计则审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利润,而且是全面的。
2.2 审计目的
专项审计是为了确认企业在某一特定环节的`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改善。年度审计则是为了确认企业整体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3 审计频率
专项审计的目标往往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清晰的界定,而且进行后即可结束。年度审计的频率是在每一年结束后进行,给了企业一定的时间去准备和规划。
2.4 审计方式
专项审计一般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审计人员针对某个特定项目进行审计。年度审计则对整个企业公司进行审计,通常由会计事务所等审核机构进行。
2.5 审计意义
专项审计可以发现企业业务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提醒企业进行改进,并可以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建议。年度审计则可以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提升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信心。
三、总结
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会存在不同的审核类型和方式,但无论是专项审计还是年度审计都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足够的信息来供用户进行信息决策。两种审计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企业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进行审计前需要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方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在审核机构的帮助下,精准地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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