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审计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审计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审计报告 1
根据《市审计局关于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吉市审通75号),市审计局抽调县(市、区)审计局人员组成12个审计组,自8月11日至9月30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青原区、遂川、泰和、井冈山、永丰、万安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竣工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新干、峡江、吉水、县、安福、永新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工程未完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审计的重点包括农网项目总体规划、建设规模、项目审批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税费执行情况等方面。在对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进行审计的基础上,还对部分工程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
审计的范围包括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的立项报批至完成的建设过程。
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市供电公司、各县市供电公司及与工程相关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使工作进展较快;各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市审计局的责任是对此所提供的资料采取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共12个县市区,主要审计的是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此次审计计划投资额为1.13亿元,到位资金1.1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为9746.93万元;计划投资额为1.23亿元,到位资金6423万元,已完成投资额为6452.4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实施的农网改善工程基本已完成,农网改善工程项目大部分已开工实施,改善了供电质量,增强了供电可靠性,优化了电网结构,提高了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性。有力地带动了地方产业的经济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电力部门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电力建设投入。建设主管单位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建设单位能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广大农民也积极参加电力建设,明显改善了农村用电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工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如永丰县从送审的招标文件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重要条款空白,招标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招标过程没有监督单位的参与,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相矛盾。
(二)、部分工程没有按省电力公司批复的投资计划建设
如青原区10kv及以下新改建线路有的没有按照省电力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进行了乡(镇)、村间调剂。
(三)、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
如永丰县建筑工程均无地勘报告,施工图未见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印章。
对以上(一)~(三)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完善有关手续的处理意见。
(四)、部分工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如青原区农网改造工程和兴桥开闭所工程除设备由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外,其余线路施工及兴桥开闭所土建、简易道路建安工程等都没有按照规定招投标,由郊区供电公司直接指定明月公司和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共计金额923996.1元。
遂川县10kv以下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通过议标方式确定由湖南省湘潭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新湘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这两公司均未实际施工,而是遂川县供电有限公司所属三产企业遂川县川龙公司借用其资质承揽业务组织施工。
泰和、永丰、万安县农网改善工程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由公司自行组织议标或邀标。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中的10千伏及以下工程未经招标由井冈山市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施工。
对以上未招投标问题,审计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五)、工程物资采购及出入库手续不规范
如万安县供电公司底前实施的农网改造项目,在资金采购、材料入库没有实时按各工程分类核算,而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工程物资的领用进行项目分类核算。使用的部分铁塔尚未办理入库就投入使用,仓库材料账、公司财务账均未反映。
(六)、工程决算不实
部分工程项目决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未计价材料重计、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等原因核减工程造价188.67万元。
(1)遂川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存在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的现象,核减工程造价355055.91元。(2)泰和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因未计价材重计、签证数量多计等原因,核减造价187422.81元。(3)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因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及其他原因,核减造价566530.03元。(4)永丰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单价偏高、多计利息、多计安全措施费等原因,核减造价376601.39元。(5)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21.87万元。(6)万安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182385元。
对工程决算不实问题,审计提出了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决算造价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的处理意见。
(七)、工程投资中多计贷款利息
泰和县“在建工程”已列支贷款利息711701.07元,按市供电公司开工批复的“建设期贷款利息按五个月计取”的规定,“在建工程”应列支利息629336.86元,多列支利息82364.21元。
(八)、部分工程项目未缴工程税费
1、甲供材料未缴税费及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共计1712826.82元。
(1)永丰县工程材料款未申报纳税和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143907.96元。(2)泰和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甲供材料12520905.74元,未计入施工方工程营业额,造成漏交营业税费419261.42元。(3)遂川县漏交税费803514.96元。(4)万安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漏交税费346142.48元。
2、永丰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7924元,遂川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24654.76元,青原区漏缴防洪保安资金4977.78元,泰和县漏缴防洪保安资金15528.2元,万安县漏缴交防洪保安资金12702.48元,共计漏缴防洪保安资金65787.22元。
对以上漏缴税费问题,审计作出了收缴财政并由税务部门组织入库的处理决定。
(九)、回收的废旧物资未作处理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回收了部门废旧物资未变价处理,包括钢芯铝绞线5397公斤、接地桩20根、变压计量箱1台、变压器2台(已上报省市公司,未作处理)。
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废旧物资专账管理(备查账),但没有作价入账。
对该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尽快变现并用于农网改造的处理意见。
(十)、部分县(市)农网改造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核算
如泰和县未对完善工程进行分户明细核算,拨入的国债资金及贷入的资金存入农行、建行农网帐户;购入的工程物资会计、仓库上未按完善工程单独核算、保管,而是与三期农网改造的物资一起核算,工程领用物资单未注明具体使用项目,致使会计上无法进一步进行相关的明细核算;“在建工程”科目在10月以前(主要是工程物资的耗用)都是与农网第三期改造一起核算,未进行分户明细核算,直至10月才把完善工程从农网第三期改造中分离出来进行明细核算。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资金与其他工程资金同用一个银行帐号,但实行了明细核算。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履行待扣待缴施工单位营业税及附加的义务,将尚未缴交税务机关的营业税及附加尽快缴纳。
(二)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由于未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导致部分建设项目实施缓慢,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单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加强农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抓紧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为具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条件。
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审计报告 2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农网改造升级收费专项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镇立即组织供电所及相关村于20xx年1月25-26日对农网改造升级相关专项排查内容进行了逐项排查,并督促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现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网改造的基本情况
我镇20xx年批次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涉及村、村等三个行政村,该改造项目于20xx年初启动实施,并于当年底按期完成改造升级工作。本次改造升级受益用电农户884户,其中雷洞山村345户,村166户,村373户。
二、核查收费的基本情况
(一)收农网改造材料费的情况。
经核查,20xx年村在农网改造升级中,预收农户户表后线路材料费130元/户,用于农户户表后线路材料的购买,在农网改造升级完工后进行公示结算,结算剩余资金由村负责退还给农户。经组织结算,农户出资购买用户表后线路材料费为82.87元/户,应退还出资农户47.13元/户。
(二)收农业生产用电线路改造费的情况。
经核查,20xx年村在收取农网改造预收款的同时,还预收了本村农业生产用电线路改造费,其中:村收取170元/户,收取270元/户,村收取150元/户。经召开社员大会,该预收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用电线路改造材料人工等相关费用,待改造工程完工后即时进行公示结算,结算剩余资金全部退还农户。目前,除还尚未启动农业生产用电线路改造外,村已启动实施村内农业生产用电线路改造,预计改造工程将于20xx年3月底前全面完工。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农网改造材料费。雷洞山村、林水村、连二寨村在结算农网改造材料费中均存在未及时清退到农户的问题。该三个村表后线路材料费经结算剩余47.13元/户。各村在结算时,代扣代缴了各用电农户农业用电保险费10元/户(5元/户/年,该保险费已于20xx年3月全额上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结余37.13元/户。镇政府已组成三个工作组并责成三个相关村及时将结余款清退到农户,对于全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要想方设法进行清退到位,确保清退到户工作全面完成。
(二)关于农业生产用电改造费。林水村还尚未启动农业生产用电线路改造,雷洞山村、连二寨村农业生产线路改造也尚未完工,镇政府已责成供电所及雷洞山村、连二寨村、林水村精心组织,务必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所有农业生产用电线路改造工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结算公示,并于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对农业用电线路改造费用的结算清退工作。
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审计报告 3
堪称“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的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于1999年7月开工,完成总投资7486.3万元,年12月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然而,时至今日已过去了4年,笔者就此现状展开了调查,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结硕果
县是一个山区小县,年末全县7个乡镇110个村,乡村户数49644户,乡村人口155507人。通过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呈现出了“理顺了电管体制,改造了电力设施,增加了农村用电量、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的新局面。
(一)理顺了供电管理体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的供电体制在农网改造之前非常复杂,县内除宜昌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两个主营供电企业之外,有宜昌天发集团所属的天福庙二级水电站、宜昌富磷集团盐池变电站,还有乡镇管理的郭家沟电站、苟家垭电管站、洋坪银星公司等,供电体制可谓是多家供电、网络交错。经过“农网改造”,理顺了供电管理体制,目前县供电企业只有宜昌供电公司和县供电公司两家。
(二)改造了电力设施。农网改造中加大了对农村供电设备改造资金的投入,淘汰了陈旧高耗的配电变压器设备,更换了非标准杆线,合理配置了变压器台区,缩短了低压供电半径。农村电网发生了“线路由细变粗,变压器由小变大,台区由少变多”的变化。“农网改造”新建台区70个,改造台区362个;新建10KV线路111.77千米,改造10KV线路375.74千米;新建380V线路300.91千米,改造380V线路651.82千米;新建220V线路228.53千米,改造220V线路1609.25千米.
(三)增加了农村用电量。由于“农网改造”后全面实现了“三到户”、“四统一”(三到户即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四统一即统一电价、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发票)的用电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电费结算到台区,台区以下由各村电工负责到农户抄表收费,电价标准参差不齐,有的村照明电价高达1.80元—3.00元/千瓦时的现状,使农村用电量大大增加。年—年全县农村用电总量分别为3775万千瓦小时、5616万千瓦小时、8748万千瓦小时、12555万千瓦小时。4年来的用电总量逐年增加,年与年的1671.54万千瓦小时相比,农村用电量4年平均增长了65.55%。
(四)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电网改造带来了稳定的农村电压,户表改造换来了优惠的农村电价,从而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生活方面已由老三样电扇、黑白电视机、电饭煲变为新三样空调器、电冰箱、彩色电视机。生产方面烘干机、精制粉碎机已成为农民主要的生产资料。年,百户农民彩色电视机拥有量88台,比年增长87.23%;百户农民电冰箱拥有量16台,是年的5.33倍;空调器从无到有,连年增加;全县农村电动机总动力35225千瓦,比年增长25.05%,其中农副产品加工动力19509千瓦,比年增加1201千瓦。
二、农网改造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网改造”虽然硕果累累,但现在看来的确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当前的,也有历史的。
(一)电网改造存在改造不彻底的问题。一是由于资金不足,旧线、旧杆续用普遍。二是由于过去供电管理体制问题,改造工程存在“死角”。如荷花镇区域过去有3家供电企业,但由于地域偏僻,架线成本过高,三家企业都不愿管,这些地方的“农网改造”都是单一的户表到户,形式上的“农网改造”。三是由于受到利益驱动,“农网改造”时电表该换的不换,该校的不校,导致电表老化。
(二)农网维护成本高,农村低压维护费出现亏损。
以县供电公司年—年的农村低压维护费的收支情况为例:
县供电公司年—年农村低压维护费收支情况
其亏损的原因:
1、山大人稀,管理区域大,农电工人数增加。以年为例,省核定我县农电工人数为211人,实际农电工人数为228人,相差17人。供电企业要支付17人的工资18.8万元、住房公积金1.8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84万元、职工福利3.4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1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6万元、失业保险1.3万元、工伤保险1.29万元、生育保险费1.18万元,合计支出36.26万元,人年平支出2.1万元。
2、山区海拔高,雨天、雪天相对频繁,导致线路损坏大,相应的线路维护次数增加,维护费用开支增加大。
3、县是湖北省绿化达标第一县,山多树多树障多,线路巷道清理维护难度大,维护费用增加。
4、山区县的农电工管理工作量与其收益不成比,出现农电工劳务入不敷出的.现象。如县荷花镇杨柳村共90个农户,每月的电费收入只有500元左右,但实际支付农电工工资700元左右,工资缺口200元。但从工作难度看,此农电工的工作量要相当于平原村2000户的工作管理难度。
5、山区线路长,电损过大,按规定比例18%提取的线变损费用远不能弥补实际线变损费用的需要,导致供电企业低压维护费严重不足。如在对县荷花镇高峰村农网改造时,竟为了一个农户通电,电杆用了40根,所需导线也是正常用户的8倍。不仅导致电线实物维护费高,而且维护过程中消耗费用也相应增高。
(三)再改造资金缺口大。由于“农网改造”后农村用电量猛加,过去的设计能力远不能满足现在的实际用电需要,改造后的再改造已迫在眉睫。一方面过去“农网改造”过程中导线直径ф16线路较普遍,此导线只能满足过去用电量的照明用电,大部分农网线路需要“由细变粗”的改造,换线改造资金大。另一方面农村生产、生活电器的迅速增加,变压器必须实行“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的改造,否则不能满足农民需要。
(四)农村偷电现象严重,乱搭乱挂仍然存在。一方面山区县,山大人稀,农电工配备虽超过了省的标准,但究其工作量仍力不从心,不可能面面俱到,监管力度有限。另一方面电力部门不是执法主体,没有硬性措施来管理农村偷电现象。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合理分配农网维护费,费用标准有待调整。上述列举的各类问题,充分说明山区、丘陵和平原在农网维护管理过程中,工作难度、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效率都各不相同,农网维护费用的开支范围、开支额度也相差较大,应从实际出发,分平原、丘陵、山区三个不同地区确定不同标准,据调查测算山区标准应比平原标准高一倍。
(二)合理核定农电工人数。现在山区农电工人数普遍超过了省核定人数,建议在核定农电工人数时,分平原、丘陵、山区的三个不同的地区核定配备人数。据测算,平原按400户配一个农电工,丘陵按250户配一个农电工,山区按150户配一个农电工是合理的。
(三)对“农网改造”来一个“回头看”。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来一个“回头看”的督查力度,确保早部署、早动手。二是电力企业要组织专班,分门别类摸清来一个“回头看”的家底。三是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农网改造”先天不足和“改造再改造”的资金问题。
(四)科学制定线损指标。全省的线损指标统一标准为18%。笔者认为此标准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建议按山区、丘陵、平原三类不同地区确定不同的线损指标,山区提取线损比例数应高于平原提取的线损比例数。
(五)采取得力措施,切实降低农网低压线变损。一是电力企业要成立线变损管理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供电所线损管理工作。二是供电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建立所长、职工、农电工三级线变损管理网,各负其责。三是供电企业主管科室要制定合理的线变损指标,下达到供电所、电工组进行考核。四是加强经营管理,实行同步抄表,杜绝农电工估抄、漏抄、错抄现象,抄表到位,不得随意更改抄表时间。五是重视线变损分析工作。供电所、电工组每月认真开展线变损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农网低压线变损。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执法机构,加大电力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目前,由于电力部门本身不是执法主体,存在检查与执法脱节的问题,监管不力的问题,建议是否在电力部门内部成立电监会,及时发现和解决电力违法行为,从而缓解电力部门低压维护费的补偿压力。
(七)加大《电力法》的宣传力度,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一是加强村级组织对农村电网巷道清障的协调配合工作;二是争取乡(镇)政府对农网保护工作的重视,齐抓共管,确保农网电力设施完好无损;三是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大局意识,杜绝或减少盗电现象,自觉使用电网露天保护器,切实保护高压网络。
(八)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农电工素质。整顿和降低农村电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面广。因此,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定期对农电工培训,提高农电工业务素质,只有提高电管人员群体素质,才能把这项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电力管理制度得以赢利实施,确保农村供电质量和电价政策的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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