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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作文

时间:2023-05-31 14:47:04 随笔 我要投稿

读书随笔作文集合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随笔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随笔作文集合5篇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之药寮》,这本书是由九个故事组成,这一个个故事中浸透了油麻地男孩桑桑六年小学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这九个故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药寮。 -

  药寮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患了绝症,在他得知自己的严重的病情后,失去希望的.时候,是他最爱的女老师——温幼菊老师给他带来了希望和神秘的力量。温老师因为身体比较瘦弱,所以她经常在家熬药,因此她的房间一年四季总飘逸着发苦的药香,蒋一轮就在她的门上挂了一块药寮的木牌。桑桑就在这药寮里与温幼菊老师喝“药”。经过很多人的努力与艰辛,油麻地的人们终于从死神手中将桑桑夺了回来。 -

  通过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我体会到了油麻地 的人不仅坚强,而且还十分团结。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自卑的。优柔寡断、临阵退缩的事在我身上都发生过。我害怕失败,害怕当众讲话(但是私底下和熟悉的人话又很多)。朋友说我谨慎认真,我却知道这是没自信。根据阿德勒的看法,培养对外界而非自身的兴趣、合作和社会化的能力,确实是超越自卑的好方法。比如用真心去和同学朋友交流合作,在她们身上获取正能量和自信,让自己不至于过度自卑。

  阿德勒说自卑有三个主要的来源:身体缺陷、娇纵和忽略。虽然阿德勒提出这三个原因也与他自身的经历有关,但无可否认,这三点至少是造成自卑的原因的一部分。前两个对我来说不符合,最后一个有可能。

  从我懂事起,我的母亲很少夸奖我,在我看来从她嘴里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的优秀,我是如何如何的不行,这可能就是对我一些优点的“忽略”吧。而且我有一个非常优秀,聪明,逗人喜爱的堂姐,中考全市第一,高考保送,大学毕业公费到美国读博,从小到大她都是家里所有长辈引以为傲的'人。我就感觉自己像一只丑小鸭,在某一段时间还会在心底想着,为什么这样一个优秀典范会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不过这个想法只是暂时的,因为堂姐对我特别好,她也确实是我学习上,生活上,为人处世上的好榜样。而且幸好我有一个明事理的爸爸,他从来不把我和堂姐一起比较,他总会发现我的优点,鼓励我,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极端自卑的人,还算是个有着正常心理的人吧。

读书随笔作文 篇4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 篇5

  俗话说:“读不尽的世间书,走不尽的天下路。”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自由地遨游,像个小婴儿一样吮吸甜美的乳汁。书伴随我长大,仿佛它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是我的小老师,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回到家它会认真地给我复习功课;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不明白,回到家它会帮助我一起学习。

  它是我的小伙伴,每当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爸爸批评,它就会给我讲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这时我就会捧腹大笑;每当我一个人无聊没事做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我来到书柜,找了一本《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它还是我的…….

  我爱读书。有一回,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写着:“帆帆,今天爸爸妈妈有事,桌子上有钱,你自己出去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我心想:啊!太高兴了,我终于不用爸爸妈妈管了,自由地去玩吧!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公共汽车来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会粘上,时间似乎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中午。就在这时感觉自己饿了,但是我看见了一本非常喜欢的《中国未解之谜》,我非常想买。可这只有二十元钱,这可是午饭钱呀!我犹豫不决,最后终于禁不住这本书的`诱惑,快步走向收银台。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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