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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06-01 08:21:46 随笔 我要投稿

【推荐】随笔作文合集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随笔作文合集6篇

随笔作文 篇1

  我家不知怎么的,特别多蚊子,可能是因为我家后面原本是个大水塘的缘故吧,那些蚊子一到夏天的晚上,就全都聚集在我家进食,把我的房间当成了自己家,简直是“目无王法”了。

  这些蚊子不知怎么的,特别聪明,他们总能在“拍”口逃生,掌中溜走,防蚊工具根本防不到他们。你看,我点蚊香吧,可它们早已经习惯了蚊香的味道,甚至有一些蚊子更猖狂,竟然敢在蚊香旁边“翩翩起舞”,这让我们十分懊恼。

  这天晚上,蚊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它们“嗡嗡”的朝我飞来,我见大事不好,连忙把床上的蚊帐挂起,把那些可恶的蚊子“拒之门外”,我以为那些蚊子再也咬不到我了,便安心睡觉了。谁知,那些蚊子看见了这层“隔膜”把它们搁在外面,很不甘心,在四周飞来飞去的,终于,蚊帐上的一个破洞被它们发现了,全都进来了,它们肆虐的咬着我,把我从梦中拉了出来,得意的“自由飞翔”。

  我一看见着写蚊子就心烦,连忙找来电蚊拍,在蚊子面前扇了两下,果然,一些蚊子光荣的“牺牲”在了我的电蚊拍上,看见这一些蚊子,我心里好不得意,当我把蚊子的.“尸体”放在地上时,那些本来应该“四脚朝天”的蚊子又可以飞了,哎呀,真是气煞我也。

  我心想:也许打开空调,那些蚊子就会无影无踪,这邻居都这么说的。于是,我马上打开空调。不一会,空调的冷气“弥漫”在房间里,按道理来说,那些蚊子本应该逃走了,可我家的这群蚊子并没有逃走,而是全部“站”在蚊帐上,和我一起享受这空调带来的凉意。

  除此之外,纱窗、纱门等,照样对付不了蚊子,蚊子还是能“穿透” 纱窗、纱门,进到房子里去,面对这一群可恶的蚊子,我真是无计可施了。

  我真希望那些母蚊子可以学习学习公蚊子,学习公蚊子吃素,这样还能保证母蚊子的“蚊身安全”,这岂不是很好,为什么母蚊子就是和人类过不去呢?

随笔作文 篇2

  今天买了一个钥匙链。

  很诡异的一个骷髅头,眼窝里的颜色让人想到了鲜血,但是又有些淤泥的感觉,牙齿残缺不全。头顶上面有很多裂缝似的线条,也是有些黑、有些红。总的来看,就像是从墓地里爬出来的——没有棺材的那种。对了,还有两杆枪交叉插在上面,很颓废,很诡异。好像光凭想象,就能听见它那狰狞的笑声。

  那家饰品店是新开的,好像昨天才开业。昨天晚上的时候我就和爸爸妈妈一起进去逛了逛。因为我们家东西已经够多了,我对于那种大的装饰品完全不抱拿回家的希望,况且也不是很喜欢,相对来说,我更加喜欢那种小链子,手链,项链,手机链,钥匙链——其实如果我不是短发的话,我对扎头发的各种饰品也是挺喜欢的。

  刚才说了,我比较喜欢链子,所以,昨天到了那家店,我就直奔那个角落。首先看到了一些,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人的思想来说,很幼稚,但是其实很可爱的手机链,红的,黄的,绿的,紫的,白的,蓝的,琳琅满目。很漂亮,也很廉价。然后又看了一些现在很流行的钢制项链,后来,才看到了那个骷髅头的钥匙链。其实还有别的样式的,但是,这个最最醒目,最惊悚,最吓人。我一眼就看到了。

  也许是在装酷吧,我突然很想要那个钥匙链。和妈妈说了,妈妈皱眉头说太吓人了,不适合女孩子。我也料到了,于是什么也没说。然后又很活泼地和妈妈说,要买一个可爱的。我买了一个雪糕式的手机链,妈妈也很喜欢。

  但是,我很想要那个。我一直一直想。

  鬼使神差,今天放学,我就拖着同学去买了那个钥匙链。我那个同学也很喜欢,也买了一个。真的'不贵,才4.5元。店主看见我们小姑娘买这种东西都啧啧称奇,问你们不怕吗?我们说不怕。

  其实只是因为我们正值豆蔻年华罢。谁会不怕这种东西,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了两面性。

  正面,是青涩的嫩绿;背面,则是阴暗的黑。我们所想的,所做的,都无时无刻不在展现着那两个颜色。自己知道,别人也知道。

  或许只是因为我们想展示下自己的黑吧,骷髅,本身就是阴暗的化身,再适合不过。现在的年岁,怎么样都是正常的,自认为成熟,其实幼稚无比。正像是这骷髅,外表可怖,但是,其实它们只是我们每个人退去皮囊的模样罢了。只是因为自欺欺人,自以为是。

随笔作文 篇3

  《培根随笔》从朋友那里听说讲的是有关于生活的,一向对书好奇的我经不住诱惑就从朋友那里借来了这本书。读完后发现它讲的不仅是有关于生活的更有关于人心的理论。

  书中主要写了58片的随笔,例如有:论友谊,论自私,论逆境……粗略一看难道不正是我们生活中的。最令我有所感触就是论友谊,论逆境以及论死亡了。

  论友谊,大家都知道友谊就像是我们生活里的调色剂,可以不断的改善我们的生活;友谊还像黑暗中的明灯,在你快乐时,他能陪同你一起快乐,在你伤心时,它能陪同你一起伤心,在你迷路时,他能帮你找到路的方向。在小学的时候,我认为友谊就像是海底的珍珠明亮而又遥不可及,捞又捞不到,找也不找不到,直到他被海浪冲到沙滩上时,我好奇地捡起它,心中那种若喜若狂的心情,在心底一直颤抖着,我很珍惜它,因为这是我一直渴望的友谊啊!

  论逆境,自从小学升初中后,班级里的人几乎都散了,更可怕的事是席卷而来的学习压力,我曾经在一次又一次的黑暗中不停地跌倒,我尝试过不停地爬起来,但当自己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已无力去挣扎,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这股黑暗是有多么的可怕,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当我颓丧失,脑中慢慢的浮现了一遍又一遍的重现,真正可怕的并不是那黑暗而是人们那早已要放弃的心啊!我知道这是逆境,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不去面对它,那我又要怎么才能成长呢!

  论死亡,死亡谁都畏惧,当然关键是如何才能不怕死亡,要想清楚的我们应该为谁而死,还记得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是为了自己的祖国才写出了这样慷慨激昂的诗句。当然了,如果你的人生每天都过得很幸福,很充实,你也完成了自己的理想,那我们还会畏惧死亡吗?

  《培根随笔》给了我很多关于人生的启示,希望大家都能去阅读它。

随笔作文 篇4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抢了高伟的小汽车,想夺回来,可是我个子比他高,一把把他推到地上。他哇哇大哭,哭声引来了老师,我本有些心虚,害怕老师会惩罚我。不料,老师只是轻声安慰他,擦去他的眼泪,牵着他走了,我只以为她是偏袒我,心里得意洋洋。多年之后才知道,是因为我的爸是局长,所以从小到大都没有老师敢骂我,因此,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低头,想要的东西在不必抢,太多东西,无须我努力争取。

  课桌是我的第二张床,可我嫌硬,一点都比不上我家那套别人送的红木沙发。在学校,只要不影响周围的同学,对于我睡觉和玩手机老师从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就算我迟到了,还能在我那帮书呆子同学羡慕的目光下大摇大摆的走进教室。正因如此,我和我同学的关系比陌生人还淡漠,除了高伟,儿时的龃龉并没有让我们从小学到高中珍贵的友谊产生隔阂。

  高二的盛夏,头发白了一片,总爱穿那套深色西装的校长站在操场的国旗下发表自以为是的宣言,教育我们要努力要吃苦,高考就在眼前啦!白花花的日光下,一群面带菜色,鼻梁上少不了一副眼镜的同学低垂着头,脸上的隐忍仿佛耶稣受难。而我内心的得意如同炒熟的板栗,炸得我心情荡漾。父亲曾对我说:“家里并不要求你参加高考。出国、买个文凭、或者现在就可以帮你找个工作,你随便选。”在我看来,选择高考无疑是最累而回报又甚微的路。校长那句“高考不就是你们唯一的出路,也是最好的出路”?显得尤为可笑。

  大约是在某个困顿的午后,我问高伟:“你以后会去哪里读书?”

  “我想去清华,那是我的梦。”他的眼里充满希望,我暗笑他的理想主义,但没有打击他。

  高二混完,爸爸动用关系稍稍“美化”了我的会考成绩,顺利拿到了红色的毕业证。我稍稍舒了口气,打算九月份就去美国,不继续参加高三和高考。爸爸对此并不意外,在此之前,我还要去见见我的老同学。

  唉,一觉又睡到中午,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那个以前经常因为我迟到而拦我的门卫问我为什么不穿校服,我懒得解释,掉头,轻车熟路的从后门翻进去。一路上只见香樟的疏影摇摆,不见几个人,所幸我还没有忘记我们班的路,打开门,只见一条鲜红的横幅上写着几个大字——“离高考还剩**天。”令人生畏,倒有几个拼命的昔日同窗还在苦读,看到我,眼里飞快闪过一丝惊讶,继而漠然埋首于书海之间。气氛微微尴尬,我对此毫不在意,往高伟的抽屉塞了一袋旅游带来的夏威夷果。敞开的窗户卷入干燥的夏风,洁白的窗帘上下浮动,我熟悉的.一切和放肆的青春终于与我挥手作别。

  初到美国的日子十分新鲜,西海岸的空气清新,没有纽约东海岸的纸醉金迷,人们也很好相处,尽管没有父母的管制,可我的脾气和生活习惯渐渐改善起来,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好景不常,一通电话突然把我带入前所未有的恐惧。爸爸了!在于爸爸短短两分钟通话中他的声音十分慌乱,他呢喃:“快回国,只有靠你自己了!”我失控的呼喊:“我该怎么办?”一串忙音伴随着我的绝望沉入深深的太平洋。

  我回国了,带着一身灰溜溜的尘土。妈妈的脸上流淌着泪水,寂寞的守在空荡的房子里。远亲近邻和那些挂着笑找爸爸办事的人也再未踏足,背地里嘲笑我们的落魄。

  我沉浸于自己的伤感,用酒精麻醉自己麻木的大脑。在美国我根本没有学到一技之长,连毕业证也未拿到。如今的我,只是个废物,偶而的清醒,我开始怀念我的学生时代,要是我认真学习,参加高考,人生的路或许更简单。而那群被我瞧不起的书呆子,已经冲出象牙塔,本想自己的人生路吧?。

  收到高伟的短信是我始料未及的。

  赴约的那天,我找了件几年的西装,勉强能穿,穿在臃肿的身上,有些潦倒。阳光灿烂的午后,高伟那自信成熟的神色,扎入我眼帘,刺得我几乎挂不住脸上的笑容。

  他说:“高考帮他实现了梦想,闪亮的名校毕业证让他轻松得到了重用,之后自主创业,事业风生水起。我低头啜着咖啡,真苦。

  “我知道你最近的生活也不容易。”他语气小心翼翼。“我们这么久的朋友,我想帮你个忙。不然你到我们这,我帮你找份工作。”我沉默了一会,鞠了一躬。

  后来我在高伟的公司做了个计算机管理员,没有过硬的基础,技术还要从头学,日子一天天安定了下来,下班的路上看见耷拉着脑袋的高中生,胸腔中总涌上一阵怅然。

  高考是道坚硬的堡垒,城内是会让玫瑰枯萎的沙漠,但只要不失去方向,一定会走出漫天黄沙,迎来绿洲。而高考之外,是广阔的海洋,看似风平浪静,抱着侥幸迟早会被卷入巨浪。

  青春的我一直在寻找最简单的路,兜兜转转六年后,蓦然回首才发现最简单的人生路本就在我脚下。

随笔作文 篇5

  夜依旧是那么沉郁,谁也不会晓得在这样的夜晚会发生什么事情,满天繁星在婆娑的月光中挤眉弄眼,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楼房依旧灯火通明地匍匐在月光下,深秋的凉风席卷着最后几片落叶,也不知道要把它们带到哪里去囚禁.

  路上的行人只顾埋头前行,在瑟瑟的寒风中他们不禁将双臂抱得更紧了一些,似乎这样就能抵御严寒.

  洛神一个人在家里,她把所有得灯都亮着,让光明驱走严寒和寂寞.窗外传来一阵犬吠,接着是"喵呜-喵呜-"的凄厉惨叫,似乎是猫狗打斗的声音,洛神把身上的被子裹得更严实了一些,希望能早点入睡她就让家里的灯亮着,否则她会对黑夜感到恐惧.

  突然,所有的灯都熄灭了,她茫然且不知所措地尖叫了一声,同时,她也发现整个城市都黯淡课下来.此刻,一阵强劲的风吹得窗帘呼呼地飘起,像是一个巨怪在风中咆哮,月光也在黑暗中渐渐消沉,满天星斗不再闪烁,整座城市被黑暗吞噬了!但奇怪的是,周围竟然没有一户人家点起蜡烛或是应急灯什么的.,这纵使黑夜更加嚣张.洛神在床上哆嗦了一会儿,终于有了勇气起身去找一支蜡烛,她踏着冰凉如水一般的地板摸索进了厨房,冰冷的空气犹如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插她的脊椎.她伸手摸

随笔作文 篇6

  过往像是一本耐人回味的书,明明已经看过了,却忍不住想要再看几眼。——题记

  童年是什么呢?童年是柯南的强力鞋和变声器,机器猫的小口袋和竹蜻蜓,还有路飞的草帽和小新的眉毛舞。那更早之前的孩提时代呢?它是我不该忘记的,印象模糊却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东西。

  它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欢乐,而且时常伴随着眼泪。会为了摔倒在地上的疼痛而哭,会为了无人在身边陪伴而哭,会为了妈妈不给买橱窗里柔软的娃娃而哭。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曾为和同伴玩耍被妈妈拧着耳朵揪回家时呼天抢地的;曾为一只折翼的花色蝴蝶痛哭不已。曾为被丢弃的破旧玩具眼泪怎么抹都抹不净。即使那时候再顽皮淘气,回忆却总是笑着的,并不忍心责怪。

  它像是装在玻璃瓶里精致的彩色糖果,有着晶莹的梦幻颜色。我记得我所拥有的.第一本童话,封面是墨绿的颜色。最喜欢的小人鱼是淡紫色的背景,她手臂上的那一条浅蓝色流苏,让我至今为这个故事感到悲伤。总是被祖母逼着穿粉色的灯笼裙,用粉色的发夹,背粉色的书包。于是,各种各样样的色彩密密麻麻地填满了这整段时代。

  我不该忘了这所谓弱小和无猜的金色时代。记一段琥珀色的年华,它是我不该忘记的最美最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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