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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06-05 10:57:49 随笔 我要投稿

【实用】随笔作文集合9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随笔作文集合9篇

随笔作文 篇1

  窝在被窝里莫名的想起了刘冰,呵呵,苦笑…可是,我真的好不甘心啊…朋友,好朋友,永远的…除了一个电话号码,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更何况那7个数字我根本没有勇气按下去。

  第一次见面是前年的寒假,20xx年的最后一个月。

  那天下午的时候我去了大姨家为了去补课,晚上,刘冰的妈妈带着她去了,大姨介绍说她妈妈是三姨的同学,而且她的大姨和我的大姨家还是房前屋后的,明天会和我和坤一起去,彼此互相照顾一下。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或许因为想法都比较相似,又或许因为我们那个补课班对于我们俩是陌生的,我们成了好朋友呵呵,是那种很好好的哦,每天一起等车,坐车,上学,学习,吃饭,玩,诉苦,甚至三个人挤一张床上睡,那小日子过的优哉游哉的,真的好开心好开心的,离开那天约好暑假还要来,还要一起去鹿岛(她家里)玩,还要一起…。

  转眼,又一个假期,带着美好的憧憬早一天到了大姨家,没成想她比我还早到一天,三个人又钻到了坤的房间,像以前一样,讲着,闹着,吃着…只是她说这半年她变了,不是以前的刘冰了,变得很可怕…我沉默…坤沉默…“呵呵,怎么会,哪有你这样的,自己变坏了还和别人讲的”…好紧张的气氛…“真的”…“不管怎么样我们是朋友”…。那天下午过得好快,还有那个她送的小贝壳穿起来的风铃到今天我都没有挂起来,在书桌里静静的躺着,就像我们的友谊,静静的…

  哦,对了,那次的补课她班里的同学去了好几个,所以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都不一样了,当然了不止是这一个原因,只是…呵呵,埋怨别人干嘛…都是自己的'错…刚开始因为她的同学去了我们更有意思了,每次七八个人浩浩荡荡的去吃放,吃完后把所有的菜饭都混到一起,再到上饮料和面条,呵呵,不知道服务员收拾的时候是怎么样的表情,哈哈,一定好无奈,好恶心吧…可是,就几天的时间…。像是梦一样…原因(省略n个字)和刘冰+她的同学,分开了,

  当然了和坤和坤的朋友在一起,我们三,好尴尬的局面,我们一帮,他们一起,在那擦身而过的瞬间,我好想好像打个招呼啊,可是看看旁边的那位和坤,再看看她那冷漠的带一点恨意的眼神,我终究选择了沉默,原来我们到了这种地步啊,你们怎么都可以这么冷静…一面是朋友而另一面呢?…

  那天下了好大好大的雨,和坤坤的心情都低落到了极点,中午放学出去吃了点饭,我…坤也…回去后她拿着许本彦的外套开始擦身上的水,擦完就那么披着趴在桌子上,我嘞…⊙﹏⊙b汗,没拿外套啊…教室里好闷,疯的,写作业的,听歌的,打扑克的…站起来,冲了出去…没成想刘冰和也冲了出来,一件外套披在了我身上…。“别感冒了”只有这么一句,冷冷的一句…但是足够了…因为那一刻我知道,额,的小刘冰姐姐没变,只是在那伪装自己…

  最最后一天了,后天就各回各家了,天黑黑的,家里人都出去溜达了,和坤也出去玩,在路上看到了她,硬是把刘冰连拖带拽的弄回了大姨家,我们三闭着灯,躺在床上,讲起了这15天…好感慨…明明都想哭,还都忍着…

  和寒假一样,最后她留给我们的依旧是那个大大的拥抱,我好不想放开她,怕放开后就再也抓不到了,再也找不到了。

随笔作文 篇2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3

  打开尘封已久的心窗,和月光牵手,让爱疯长,以千般欢爱,沐浴万种柔情,寻找生命中最原始的爱......如果那只雨湿的落雁能再次飞起,有权利把自己的生命编排得波澜壮阔,也有责任把自己的生命导演得扣人心弦,更有义务把自己的生命演择得清秀洒脱。

  与你一起消融,悄悄播一粒种子,孕育着绿色的生命。阳光下每朵青涩的花蕾正娇媚待放,在你温情的目光中,轻身摇曳,珠动蕊绽,把整个春天铺排的姹紫嫣红。花为爱而开,心以梦而醉,柔媚、矜持、悄悄一路蔓延......

  如果是梦,昂贵点、奢侈点、浪漫点又有什么不可以?雨后的彩虹给深蓝色的海面增添了几分姿色,潮起潮落,触动了那个在沙上写诗的女人,白色的裙裾在风中飞舞,手在阳光下摇动,字间染有鸟语,眼眸间有羞涩,幽雅而又忧郁。在她转身的'瞬间渴望他驻足一旁,渴望他用同样渴望的眼睛,靠近、相拥、相溶。

  与你一起流泪,久了,沉积一种相思,淡淡的,构思成一幅画,满山红叶,“茅屋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农家人的幸福简单、真实、却洋溢着天伦之乐。即使叶枯花落,眼眸深处仍有无限风景......

  花落叶尽碾成尘,化作雁子衔泥香。余热未尽却抵挡不住初冬刺骨的寒冷,把仅有的一点热情洗劫一空,葬于雪下,只为了大地旷世的圣洁。虽有冲动,但没勇气,更不敢去冒险。看似平静、恬淡,实则死寂、萎缩,丧失了对生命最本质的热爱和对生活最朴素的热忱。就这样外表传统,内心反叛,满脸的自信却又举步维艰,但骨子里有种超然的飘逸。

  与你同行,晨曦牵着你的手去踏青,大自然的空旷与清新像旋卷的涡流,深陷其中,朦胧间,丝光与薄雾交融,柔柔的丝缎仿佛在眼前飘荡,一泻千里。和煦的风转动着五彩盒,璀璨间畅想着七彩的梦......

  与你同行,日暮间有满地的落红。闭上眼,合掌击鸣,曾经忧伤的心也会慢慢快乐起来,轻柔的的话语从耳旁缠绕过来,如水草般温柔恬静......

  总有一片蓝天,能让我重新长出翅膀。

  浮出心底爱琴海的模样

  蓝天蓝海蓝房

  一汪静谧的海洋

  一种从未有过的梦想......

随笔作文 篇4

  楼下车库里有一只小狗,名叫小花。它身上大部分是白色的,背上有咖啡色的块状花纹。翘翘的尾巴,水灵灵的大眼睛,立起的三角形耳朵,软软的小爪子看上去呆萌又可爱!

  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到车库里的。有一次,妈妈骑车送我去上学,在车库里喊了一声“小花”,它就蹦蹦跳跳地跑出来了。我看到它的'小模样很喜欢,它也深情地望着我。于是,我每次去车库就喊一声“小花”,它很快就跑出来了,向我摇头摆尾,有时候舔舔我的鞋,有时候还发出“呜耶呜耶”的声音,就像在向我们问好。

  我常常把吃不完的火腿肠带回车库给小花吃。我只要把火腿肠一扔在地上,那就是“狗拥而来”,车库周围别的狗都跑过来抢着吃。我总是呵斥着把它们赶走,火腿肠全部给小花吃。它似乎很得意,一边吃一边摇晃着小尾巴,把一段段火腿肠嚼完就走了。

  有一次,我提着妈妈给我买的红皮鞋在车库门口等妈妈存车,恰巧装皮鞋的盒子和袋子都是红色的,和火腿肠的包装颜色一样。我看到小花在草丛里玩,便喊了一声“小花!”,它先是不理不睬,再是回过头来看了看,看见了红色的纸袋子,以为是大号的火腿肠,连跑带跳地扑过来,把爪子扑在纸袋上,不停地添纸袋。我和妈妈走了,它才又跑到草丛里去玩了。

  小花喜欢在车库对面的小树林里和别的狗狗一起玩,打滚、争抢天天都有新花样,摔倒了也不喊疼不哭。它总是那样生气勃勃,充满活力!

随笔作文 篇5

  妹打来电话,说了说家里的情况。我们兄妹三人天南地北,很少聚在一起,就连过年,也不定能齐聚母亲膝下。

  小的时候,兄妹在一起,经常的打闹。毕业后,有各自的工作,各自的生活,连在一起的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短信,电话,网络,就是我们主要的联系方式。

  进入社会后,我们都在工作、生活中历练成不同的为人处世。和我最亲近的,就是妹,大学暑假的时候,在我这过的,工作后,年假也到了我这。倒是哥,有几年没见过了,找了一女朋友,言谈间却感觉,性格很是倔强,有些自我为中心。

  虽不甚喜欢,却还是尊重他的选择。父母年纪越来越大,焦急的想要那种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可,未来大嫂却不买账,一句,我什么时候结婚,我妈都管不了,叫你管啊。惹的母亲泪水涟涟,很是委屈,电话打给我,开始数落抱怨。我也只能好生安慰。

  父母,我也为人父母了。人和人相处,是门学问,私下,和未来大嫂,聊了下,就旁敲侧击的说“父母说什么,都是为我们好,如果有些话,你不喜欢听,你可以无声拒绝,却不可言语伤害。” “那要看是谁的妈,说的话对谁好了?” 一个英语过八级的本科生,一个月入过万的白领,情商在我看来却低得可怜。

  我们都会慢慢变老,都会从为人女到为人妻,再到为人母。相信只有为人母了,才会体会到母亲的.絮叨背后的那份爱。

  妹电话里说,母亲今天又和父亲起了争执,她听不下去,就开口帮了父亲,母亲气量很小,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像孩子般任性了。我一般回去了,都是听她说,说的对与错,从不愿去反驳。

  我告诉妹,你不爱听的,就过滤掉,千万别和妈起争执啊,等会她一生气,就头晕胸闷,你就麻烦了。我和老爸,也说了,一定要让着,千万别惹妈生气。不管母亲如何,只要她健健康康的,平平安安的,我就觉得很好了。

  看了太多的生死离别,就越发觉得亲情的珍贵。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不能在跟前尽孝,我只能让自己好好的,让父母放心,或许这就是我能对他们最大的回报了。

随笔作文 篇6

  今天,数学老师说下午要考数学测试卷。这下可把我急坏了。我平时学的还可以,就是公式不怎么熟。我顿时心急如焚,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突然我脑中浮现出一个主意那就是将公式写在手上。可是如果这样做岂不是打小抄吗?是抄还是不抄呢? 顿时我的心中开始了激烈的心里斗争。最后还是大着胆子抄了下来。 到了下午果真考试了。我胸有成竹的答起卷来刚开始还算顺利。可是到了后几道题我说什么也不会了。

  于是我想起了手中的公式。我趁老师不注意猛的将手抬起来。可是由于心慌竟将手撞在了桌角上。我疼的`想哭来。心想:打小抄的滋味就是不好受。不一会我就如释重负的将卷子答完了。这下我的所有顾虑化做一股烟,飞到了九霄云外。可是谁知老师竟然说要当场判卷。这可给我来了个措手不及。心中像揣了个小兔子,砰砰跳个不停。我小心翼翼的将卷交给了老师。生怕露出些手脚来。老师接过卷子认真的判起来。可是还时不时像我投来异样的目光。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过了一会老师郑重其事的说:‘‘张伟凡得了100分’’我高兴的不得了。高兴之余竟忘了手上的字。我接过卷子,手上的字全都露了出来。老师的脸一下变了样子,由晴转阴。生气的说到:‘‘我想你也不能得100分吗?原来是打小抄得来的呀。’’我的脸像一个红苹果,羞愧的低下了头。

  这件事使我知道:凡事都要凭自己的真本领,不能耍滑头。

随笔作文 篇7

  以前,同学朋友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那时我并不相信,事实证明,这句话是对的。时间真的可以冲淡一切,时间冲淡了以前朝夕相处的友情;时间冲淡了相密无间的感情;时间冲淡了天使般的微笑;时间冲淡了远大的理想目标;时间冲淡了流金岁月的青春。

  有些事,我感到真的很无奈很可悲,那些事情就发生在我的眼帘,叫我不得不相信,叫我不得不承认,我在成长,世界在改变,时间也在无情的冲击着我们。

  以前的嬉皮笑脸,欢声笑语,也成为历史的一页。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更久的朋友同学,也经不起时间的磨洗,一点一滴的漂白,当我们发觉是,我们已经远离,彼此都有了距离,距离并不会产生美,只会让我们无奈叹息。

  那些海誓山盟、天长地久的爱,更是让人感到悲哀,这些爱,从小就蒙蒙胧胧的存在在我们的心中,心里充满了泡沫剧的完美幸福论。

  正当我们身为其中的主角是,我们才不得不驳反这些让人欢喜让人忧的誓言。

  本来我也是着千万花痴的一员,但是现实告诉我,兄弟的失恋提醒我,这个世界不变的爱是确实存在的,但是这个世界没有不变是心。

  爱的确可以不变,但心会变。

  变心以后,那爱也确实还存在,的确没有变,但那爱已经只能成为记忆尘埃中的一粒,这爱已不复存在。

  这就是时间对爱考验……

  无论是幸福的、快乐的、伤心的、痛苦的都会因为时间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渺小。

  其实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

  待到繁华落尽,黯然回首,已是…物是人非。

  有时候,只是有时候,经常想起一些人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随叫随到,在你悲伤的时候陪你寻找快乐的地方;有没有那么一个人,在她面前你可以说出心中所想,不必担心言有所失,在你不愉快时给你心理的安慰;有没有那么一个人,在你想找个怀抱痛哭的时候,她说:“宝贝,来我怀里。”我们互拥着纵情宣泄。

  在我心伤难过以至于心里特别平静的`时候,就想到了赵丽,我想抱着哭的人只有她一个,有些话不用说,一个眼神,一个电话,一声问候,所有的心情都会懂,所有的负担都在那一刻释怀,我们彼此信任不曾怀疑,见面不多但心里早已达成默契,无论时间怎么变,生活怎样变,都不会产生距离、尊卑之分,我们的感情一直都在。

  然后是萍、盼,前一个对我有些依赖,后一个对我很好,从初中毕业分开到高中毕业再见,与盼几年的分离并没有冲淡我们的情谊,反而是愈感亲切。与萍相识比较晚,交往很单纯,大有“君子之交淡若水”的感觉。这些都是在家里的怀念,虽然各分异地,却也没有忘记家的感觉。

  还有张萍萍,一个脾气超好又有点暴躁的阳光女孩,想到她就想起一段精彩对话:“Sorry!”“Sao ping.”呵呵…看到她就像看到了阳光般灿烂、温暖。也是时隔很久才联系上感情依然不变的好友。

  来到大学以后先是跟碧婷比较熟,后来是翁丽,是大学以来第一个比较有默契的朋友,可以彼此信任,无所顾忌地交谈。

  继敏说注意我是因为她的一个同学跟我同名,看起来又有点像,所以比较亲切。

  刚开始感觉跟林珑有些距离,后来不知怎么就越走越近了,跟毛毛在一起很轻松,不用考虑那么多,每晚的操场散步特别能放松心情,享受海南环境的清新,很简单。

  还有一个人,她是正义的化身,做什么都很认真,对每个人都很好,是相处的调节剂,只要她在就觉得理想都在、正义都在,生活里充满了激情。以前觉得跟她距离很近,现在觉得很远。

  还有一个人,总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大大咧咧却又感情细腻,以前总是听到她爽朗的笑声,纯洁可爱,而现在很少听到了。

  时间在变,空间在变,有些人越走越远,有些人越走越近。亲爱的朋友们,你们都还好吗?亲爱的赵丽,我想你了你知道吗?不想让你分享我太多的悲伤,等我心情好了再打电话给你们,你要多有几个好朋友,这样才不会孤单。

  不论世事怎么变,珍惜身边的缘分,让此刻过得完美。

随笔作文 篇8

  第一天(10月3日)

  十一的假期给了我出走的自由,又因为对城市的审美疲劳让我和家人选择了到天山深处去感受自然之美。

  初探天山

  为了更加的贴近自然,我们一行从乌市驾车走到安集海时就下了乌奎高速。一路靠着导航和偶尔碰到的哈萨克牧人的指点,沿着崎岖的山路在汽车的颠簸中向天山挺进。凭着网友们所发帖子的吸引力,我们从最初的荒山秃岭就开始激情昂扬,无纶是路过一条小溪,还是看见一只牛或者是一群羊,都会有高低不同的欢呼声响起,以致于到了计划中的第一个景点巴音沟时激情反而消失。站在山峰上,不管仰望天空,还是俯视山谷,都没能再次激发我们一行人的热情。经过奎屯河时,我们就着河水吃着随车带去的馕饼和水果,倒是别有一番风趣。但令人不解的是,水量丰沛、汹涌湍急的河水两岸却少有草木,本应清澈的河水中又总是有一股白色的雾状物时隐时现,让我们在狼吞虎咽的时候又多了些许的担心,好在大家都是乐天派,用一句“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就把所有的担忧忘得干干净净,继而高高兴兴的奔向了下一个目标---乔尔玛。

  偶遇峡谷

  不靠谱的导航让我们走了一条从巴音沟先到独山子再走独库公路(217省道的一段,大约560公里长)的路线,而不是从巴音沟直接插到217省道的最佳路线。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此线让我们顺便见识了一下离独山子大约10多公里处的大峡谷的震撼。那里的峡谷不是群山中由天工雕琢的塑形之美,而是在平坦的戈壁上突然裂开一条巨大的裂缝,就像是造物主不小心在大地上砍了一斧后留下的痕迹一样,没有缓坡没有过渡,笔直的从地面下陷到深邃的谷底。站在峡谷上口边缘的我不敢靠近,更不敢探身俯视,只能老远的伸出手臂胡乱的按动几下相机的快门,回头在相机上才敢欣赏已经不再恐怖的峡谷之险。平日里貌似坚强的我,此时只剩下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和自己过于胆怯的份了。

  挺进天山

  和峡谷再见之后,我们快速通过了独山子市区,沿着了

  库公路向天山腹地挺进。开始了我们这次旅行的主要行程。汽车顺着山势曲折盘旋而行,缓慢的沿着山路爬升,不断地把戈壁的苍茫和凄美抛离,取而代之的则是植被逐渐茂密起来的山峰。那些为了防止雪崩而修建的防雪长廊,公路边山体上用来防止坠石的巨大金属网,也造就了这里独有的风景;修建在常年积雪,海拔达到3390米的哈希勒根达坂上的隧道,把自然界的壮美和人间的智慧巧妙地结合了起来,让我们在感悟地理之美的同时也由衷地赞叹筑路勇士们的不屈和顽强。

  夜宿乔尔玛

  到了乔尔玛时天已漆黑,找到了一个由废弃的兵站改建的本地唯一的旅社。房间里没有门锁,看不了电视,洗不得澡,更没有网络,想上厕所还得跑到外面的旱厕里解决。就这还是因为我们先到一步,抢一样的占领了两个房间,才算是在寒冷得山间觅得一处遮风避雨之地。我们之前有两位仁兄,由于面对如此简陋的条件而稍作犹豫,结果就落了个无处可宿的下场。这里平时只有陈俊贵一家常住人口。近些年随着旅游的发展,在每年的5月至11月之间,冰雪融化后,会有总数少于两位数的几家商户,在此经营餐馆和小超市。天色已黑,无心挑选,我们一行就近找了一家餐馆,每人来了一份名字很诱人的野蘑菇拌面。不知是因为这里商户稀少缺乏竞争还是因为此地高寒氧气稀薄之故,名字高大上价格高出山下2倍的野蘑菇拌面,吃起来的感觉只能用难以下咽形容。勉强消除饥饿感之后,我们回到旅社,在冰凉的床铺上各自寻得一处容身之地,然后睡去。

  第二天(10月4日)

  守望天山

  乔尔玛是天山群峰中的一小片开阔地,四周被群山环抱,山上的松柏高大挺拔、郁郁葱葱,谷地则被绿色的草甸无缝隙的填满。早起后,迎着晨曦,来到了为当年的筑路烈士修建的烈士陵园。站在陵园里的纪念碑前,环顾四周,除了几栋零星的建筑之外全是植被的绿色,这种绿色通过山峰的延伸与蔚蓝的天空直接相连,让人有一种天地混乱、万物合一得感觉。在展览馆浏览时,恰巧碰到了几个当年的筑路老兵故地重游,他们指着陈列在展览馆里的照片和烈士遗物,动情的诉说着当年的艰辛。尤其是说到当年他们从山下用背篓背煤到山顶,用风钻冒着寒风在悬崖上掘进,以及在工作中饮雪解渴时最为动容。当回想起他们那些牺牲的战友时,除了惋惜还有对当年造成事故责任者的怨恨。也正由于他们,让我想到了被称为天山守望者的陈俊贵先生,后在他们的指引下见到了陈先生并与其合影留念。

  横穿天山的独库公路,因为其凶险无常,让当年的筑路战士中,有168名成为了烈士并在此长眠。其中有一个班长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当时的新兵陈俊贵。陈后来退伍回乡,并娶妻立业,但始终难以割舍对舍身救己的班长的思念,遂毅然带领妻子从东北来到这个人迹罕至的天山之峰。开荒辟地、结草为芦,义务为他的班长和其他的167名烈士守陵,竟然25年,期间还养儿育女,直到被媒体发现并宣传报道之后,才引起社会的关注,现在刚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我无法想象在这个每年都有半年时间被冰雪彻底隔绝的高山之巅,他和他的妻儿们是怎么度过那些漫长的日日夜夜,什么样的信念让他们如此无怨无悔的为战友护陵、为天山守望。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纯净的心灵所蕴含的巨大能量,我敬佩他的单纯、坚强。

  陈俊贵,他的贫穷不用言表,他的富有常人难求。祝福他,健康长寿!

  山顶风光

  告别了乔尔玛后,我们继续沿着独库公路前行。在翻越玉希莫勒盖达坂之前,一直在天山的顶峰略下部位畅游,随着公路的蜿蜒曲折不断的变换着角度欣赏天山之美。半空中漂浮着的白云与我们随影随行,不时也有山鹰展翅翱翔,因为已是秋季灿烂的山花没有看到,但是依然青翠得植被无处不在。在方便停车处,下车后俯瞰山谷,青松碧草净收眼底;仰望天空,蓝天白云皆可拥抱;水平远眺,迤逦的公路象一条没有尽头的丝带,飘荡在山峰的颈部或者胸前或者后背。此时我才发现,真正与自然融合后,原来是不需要欢呼和雀跃的。

  影子牧人

  我们就这样在一路贪婪的目光中,在忘情的陶醉中,依依不舍得告别了山峰,翻越了玉希莫勒盖达坂,盘旋着下到了山谷。山谷中的河水波澜不惊,但是回音嘹亮的山谷仍然让它发出了一种绵绵不绝的浑厚之音,在岸边偶然小憩的我们自然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它的存在。河谷的宽阔地还会有牧人的小木屋,散布在草地上的牛群安逸的享受着天然草料的美味,远处山坡上的羊群也在不紧不慢得边走边吃,通体黑色的鸟群紧贴着地面或者水面不断的起起伏伏。这种恬静悠闲的.生活中好像都不需要牧人的身影,他的牛羊是否会自行其是不得而知,但是这份静怡着实让人羡艳。

  空中草原

  穿过谷底来到了那拉提和巴音布鲁克的分叉路口,我们选择向巴音布鲁克前进。先走河谷,接着爬坡,在中午时分我们到了巴音布鲁克草原。

  曾经峰峦叠嶂的天山山脉,到了这里突然变得旷阔无垠,水草肥美。平坦的草原东西长270公里,南北宽136公里,突兀在海拔2500米的高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聚宝盆横梗在了天山腹地,被美誉为空中草原。汽车奔驰在草原上,随处可见大片的牛羊,穷尽目光还是草地,草地远处隐隐约约的斑斑点点便是牛群和羊群。无垠的草场给人最广阔的空间,我们疯狂的加速,像风一样的前进,可是回望时好像还在原点。在一段时间狂奔后,公路边不断有大片的湿地出现,流经此地的开都河弯弯曲曲,迂回前行,被宣传为九曲十八弯。在接近巴音布鲁克镇的地方,人工修建了一只巨大的天鹅门,游人可在此购票,然后坐景区的区间车近距离的观看天鹅湖和所谓的开都河十八弯。由于我们知道当前的季节,看不到天鹅便没有进入,顺便也节省点人民币。

  东归无痕

  巴音布鲁克草原是清代由伏尔加河流域东归的土尔扈特部落的主要安置地,我却找不到任何有关他们的纪念馆或者展览厅之类的场所。寻遍不成规模的巴音布鲁克镇,只看到了一家挂着东归旗号的旅馆,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其关门歇业。难道是当年的东归英雄已经不值得人们敬仰?还是他们的精神已经不再值得学习?亦或是一心向钱看的某些人还没有发现他们的故事所蕴涵的巨大价值?总之这里没有给那些不远万里、浴血奋战、历经万难才回归祖国的土尔扈特人刻下印记。好在我还知道一点历史,虽然无法抚摸它们的印痕,但我可以在驰骋中感受他们当年的气息,在遐想中拥抱他们顽强的身躯。

  南下天山

  数小时的狂奔,让我们离开了空中草原,再经过铁力买提达坂的隧道,就到了南疆的库车地界。道路旁边的山体上不时有山涧流下,形成美丽的瀑布,煞是好看。随着山路下行,有两处由山涧汇聚而成,形状像个大大的逗号的水潭,被称之为大小龙潭。我们一行驻足欣赏,长时间的寻找也没有发现龙的灵性所在,询问他人均不明就里。看来世间还是迟钝之人居多。不知是有意而为还是无心之作,停靠在水潭边上的一只独木舟,让人颇有些时光倒流的感觉。我们就姑且把它当做是龙潭之魂吧。

  过了此处,略显寒冷的气温马上就被南疆的暖风吹走,中午时还穿在身上的绒衣此时已经无法忍受,等到了山脚的神奇大峡谷时我们已经完全是短袖装扮了。

  神奇峡谷

  这里的峡谷,不似独山子那里的峡谷那般的恐怖,而是蜿蜒曲折,妙趣横生。全长不过两公里,谷底最宽处有53米,最窄处不到1米。峡谷山体均由赭色的泥质沙岩构成,当地维吾尔语叫做“克孜利亚”,意为红色的山崖。我们来到的时间正好是下午,悬挂在空中的太阳把它的光芒尽情的泼洒在峡谷的山体上,红色的山峦就像燃烧的烈火一样令人神往。我们购票入场后,积极的发现着各种奇妙之景。其中最奇特的是一处叫做神犬守谷的景点,站在远处看,空中的黑色神犬惟妙惟肖,近看却只是一块悬空的怪石而已,听说在7、8月间这位神犬还会由黑色变为黄褐色。还有那灵光洞,在观景台仰望可见有仙女翩翩起舞,近看却空空荡荡。在峡谷的另一处抬头仰望,天空正好被切割成月牙状,极其像一轮残月当空挂,与它的名字月牙谷高度一致。至于悬天古堡、象鼻峰、通天洞、玉女泉这样静立不动的峡谷景观,那就随处可见,只是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景而已。进谷时不曾留意,出谷时才发现,谷地细小的流水时而地上,时而隐入地下,显得无限的娇羞、妩媚,使人无端生出一股怜惜之情。

  由于天色已晚,在不舍中告别天山神奇大峡谷,在对鬼斧神工得感叹声中和对自然天成的奇妙由衷敬佩之间,我们奔向了库车县城。住宿妥当后,我们先在街上的一家小饭馆饱餐一顿,然后回到宾馆好好地洗了一个热水澡,便早早休息为明天的出游养精蓄锐。

  第三天(10月5日)

  胡杨林

  次日晨,我们解决完肠胃的问题之后,便驱车赶往轮台县的胡杨林公园。

  跟着导航走一小段高速公路之后,又一次糊里糊涂到了轮台县城,然后从轮台县城沿着乡村公路走一段后终于找到了通往胡杨林的沙漠公路。这里属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路边的荒漠到处都是红柳和梭梭,看起来更像是稀疏的林带,让一直想看沙漠浩瀚的侄女大为失望。由于绕路造成的耽搁,我们在12点多才赶到胡杨林公园。

  这里有号称世界上面积最大、分布最密、存活最好的“第三纪活化石”天然胡杨林40余万亩。胡杨既抗干旱、又能抵御风沙、还不怕盐碱,所以人们又称其为“沙漠英雄树”。我们到来的时间,胡杨的树叶还没有发黄,满眼望去,到处都是绿色,让想看金黄色胡杨美景的人们略显失望。

  胡杨林公园就在塔里木河的旁边,为了方便游览,景区管理部门从林带中开辟了一条约16公里的观光公路,任游人驾车参观。也许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胡杨林冲击我们视野的时间太久,由公路两边大少不一、挺拔向上的胡杨组成的林海,并没有激起我们太多的热情,反倒是夹杂在林带中姿态万千的胡杨枯树,才让我们的情绪有些迸发。期间有一株枯树,树杆已是完全空心,但是傲立向上,颇有气势。据说胡杨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后千年不朽。看着那些或站或卧或倒的枯木胡杨,我试着敲击树干,感觉到木质依然坚硬,看来此话可信。来到观光路的终点时,前面被一排栅栏阻挡,只容许行人通过。于是我们弃车步行,穿过栅栏看见一条塔里木河的支流穿林而过,水中的倒影与岸边的胡杨连成一片,让人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恍惚间我还以为此地是江南。

  提前返回

  胡杨林太大,本想继续前行,可是同行的妻兄突然接到电话,说工厂有事要速回,我们只好向胡杨林说再见,启程回家。

  计划中的目标地西汉屯田遗址和博斯腾湖也一并放弃。

  下午3点离开沙漠公路后,直接驱车开上高速公路,一路狂奔,夜11点半回到乌鲁木齐。

  本次旅行结束,汽车的里程表显示行程刚好20xx公里。

随笔作文 篇9

  大概十岁左右时,我的脾气越来越坏,经常为一些小事而与父母弄别扭。有一次,我的作业写得很不认真,母亲因此说了我几句,我嫌她唠叨,忙用手插进耳朵,并迅速冲出房门,心想:我怎么这么倒霉,有个这么唠叨的妈妈?

  忽然,下起了大雨。因为出门匆忙,身上什么都没带,更糟糕的是,我已经离家有点远了。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充当一回敢死队,在像子弹一样的雨点下快步跑回家去。

  终于到家了,“呼,呼”我气喘吁吁地往椅子上一坐,我已经累坏了,不知不觉地,我突然感到脑袋沉重得像放满了铅似的。我习惯性地往头上一摸,我觉得这时的我像在烤炉中的一块面包,又烫又软——我发烧了!

  “妈……”我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接着,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等我再张开眼睛时,我已经躺在医院洁白的病房里了,我浑身发冷,母亲见我醒了,忙问我要不要吃什么。这时,我看见她眼圈红了,看得出她哭过。我摇了摇头,羞愧地说:“妈,我以后再也不调皮了,再也不让您伤心了。”“你有这样的心就好了。还有,以后不要在雨里跑,这样会生病的,知道了吗?”母亲抚摸着我的头,慈爱地看着我说。此时,我已无法拒绝母亲一切的要求,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母亲会心地笑了,那种笑是我今生见到的最美的笑。

  望着外面的雨,再看看母亲那被淋湿的衣襟,我仿佛看到了母亲来时的艰难:她一步一滑地背着我,豆大的雨点打在母亲身上,满世界都是雨。想到这儿我痛心极了。打在母亲身上的雨点也打在了我的心里,它们每一滴就你像一根根尖锐的针,刺在我的心里……

  不满十天,我就出院了。这一次,我明白的`不仅是发烧的痛苦,还有母亲的那伟大的爱——母爱!这是我以前体会不到的。

  听!母亲又在唠叨了,这次我不厌其烦地听母亲的安排。她也惊呆了:我儿子怎么这么乖了?

  我忘不了——十岁的那年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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