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02 18:10:40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5篇,欢迎大家分享。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自母亲去世后,我像一只小船,在大海上,飘呀飘没有目的地,结婚后是婆婆的爱让我有了归属感,让我这只在大海上漂泊的小船有了倚靠的港湾。

  晚上8点,电话响起来。

  “花,成成回来没有?”电话是婆婆打来的,花是我的小名,成成是我的儿子。

  我说:“没回来呢,回来了我让他给你回电话。”每逢周末儿子都要去奶奶家,老年人隔代亲,婆婆做好饭了都要打电话找成成,电话里每次信誓旦旦地说看他不听话,回来我不好好收拾他,但我从没听儿子说奶奶打过他,这就是我的婆婆。

  电话刚准备挂,我想起才发的面,于是问婆婆怎么才能炸出好吃的油条?婆婆说:“你想吃了,给我说,我炸了,你们拿回去一兜子,行了呗。”婆婆的一席话说得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们年轻人也得会呀,不能老让你干呀”。我说。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我们孩子上五年级了,一直是婆婆炸了油条给我们拿些吃。不光是给我们油条,还有炸好的丸子,剁好的饺子馅,宰好洗干净的鸡和鱼。

  “妈,明天母亲节,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买。”

  “什么都不要,我啥都有。”

  “那我明天买点鸡蛋、韭菜,咱们包饺子吃,再买些排骨。”

  “不买,不买,家里鸡蛋、韭菜、肉什么都有。”

  婆婆始终是这样,我们说买这买那她都不让买,给她钱也推三阻四的。

  婆婆自幼就失去母亲,下面两个妹妹。婆婆从小就学着大人的样做针线,干庄稼活,拉扯两个妹妹,照顾她们,特殊的家庭环境养成了婆婆好强自立、从不服输的性格。

  婆婆小的时候,家里穷,有好吃的先给爸爸和妹妹吃,自己从不舍得吃。在艰苦年代养成的好习惯,到现在也改不了。婆婆的口头禅是“我从不吃水果”“我就爱吃鱼头、鸡头,肉都没头好吃”“我就爱吃肥肉,肥肉不塞牙”等等。

  在饭桌上吃饭,婆婆总是先招呼一家人吃,自己说些热场的话,一家人都在埋头吃,唯独婆婆在如数家珍的介绍这个鱼是福海的狗鱼,刺少,肉多还好吃,多吃点这个,那个是今年才下的羊娃子,放点生姜,花椒,清炖,出锅再撒上芫荽,味道好得很......等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婆婆才开始下筷子。这就是婆婆----把好吃的都留给我们,让我们先吃,等我们吃好,她才吃,即使在现在条件好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每到过年,婆婆总是准备很多吃的东西。准备好的东西都提前洗干净,该卤地卤好,该炸地炸好。等初二我和嫂子回门时让我们掂回家,有卤好的猪头肉、牛肉、鸡爪,水煮花生、炸好的带鱼、狗鱼、丸子,熟鸡肉、肉冻、洗好的羊肚、牛肚,手工剁的羊肉馅、大肉馅,总之,想吃的爱吃的都有,而且吃完了,还问你再要不要,这就是我勤劳,开朗、贤惠的婆婆。

  婆婆很要强,各样活都不输给别人。

  门口的菜地,婆婆自己一人侍弄,地里的土坷垃,婆婆乘着雨后带着墒,用耙子慢慢细细地耧,把土坷垃耧地碎碎的,种出的庄稼,又粗又壮,在连队都知道婆婆的菜种得好,乐于助人,左邻右舍想吃什么,就到菜园来摘,婆婆从不吝啬,虽然小菜园供婆婆、我和嫂子三家人吃菜,但菜也够吃。婆婆的`菜园四处都敞着,为的是大家摘菜方便,若不是为拦着鸡呀,猫呀,狗呀的到菜地祸害庄稼,婆婆的菜园是不扎围栏的。

  婆婆的针线活做得很好,婆婆从小没娘,就学着做针线。婆婆做得鞋我们穿出去,人见人夸。婆婆做鞋有技巧,鞋底不怎么费,但要做得好看,婆婆就把棉花袋子洗干净,在冬天打好背壳(一种做鞋的材料)订在土火墙上,直到烤干为止,烤干后,剪好鞋样,一层一层的用白布包边,粘好,这样鞋就是包边磨烂,里面还是白色的,不会五颜六色的。一般鞋帮爱烂,鞋帮就用晴纶的打贝壳,上面糊一层黑条绒,婆婆做鞋细致,针角小,细细密密的,又精致又好看,还结实,我们穿着婆婆做的鞋出门,不亚于穿一双名牌皮鞋,接受大家地赞美。那种自豪是独一无二的,我有你未必有。

  这就是我勤劳、善良、贤惠的婆婆。

随笔作文 篇2

  军训随笔

  军训啊,苦不堪言哪!烈日暴晒,第一天,皮肤黑了;第二天,脖子被灼伤了,第三天,手脚软了;第四天,……唉,讲不下去了,只能说,身心疲惫,地狱式的考验哪!现在,军训结束了,下面,我还是来写写我新认识的教官、同学,还有其他吧!

  教官篇

  我们的教官啊,恩,很有个性,但是……太没人性!当别的教官带队在阴凉出训练是,我们却在如火的炽日下受尽烈焰的煎熬,凭什么?好吧,这就当是教官给我们的一种锻炼,我们认了。但是,看到其他教官买水给他们的学生,还送巧克力鼓励他们时,我们真的红了眼,心里如倒了五味瓶——不是滋味。我怎么就摊上这么个教官?他不懂要跟学生搞好关系?他心里只有自己,不懂关心怎么写?每天就知道训我们,说话也不文明,还没笑容,害我们没一个服他。不过,最后,对于他,我选择了原谅和体谅,只因阅兵结束后,他是笑着挥手向我们告别的,那一刻,我对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这个教官——不容易!

  同学篇

  我的新同学很顽皮任性。一次,第二列的男生因为踏步太乱,被教官罚做俯卧撑。但这群家伙,一个个都偷懒,居然——有趴着的,有跪着的`,甚至还有人偷偷躲到后一列。女生也不是省油的灯。休息时间,教官不让我们回教室,骄阳似火,我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女生哪管教官的告诫,成群结队,偷跑回教室吹空调去了。

  阅兵篇

  正式阅兵前,也做过几次排练,可我们总是懒懒散散,差点就把教官气死。正式阅兵时,老师们都来了。虽然我们对教官不是很满意,但是,我们每个人血液都流淌着尊严,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使我们倍加严肃。我感觉到了,从我们骨子里透出的那股认真。我们顽皮,但不代表我们缺少自尊和团结!

  军训,也许对我们的将来很有帮助,但是……还是别有下次了吧,太累了!

随笔作文 篇3

  高考,的确可以说痛并快乐着,它给了我们充实的生活,给了我们奋斗的目标,给了我们朋友的陪伴,给了我们亲人的鼓励,给了我们老师的支持。

  但是,为了高考,我们忽视了身边的风景,冷落了身边的朋友。为了高考,压力压坏了我们的身体,累坏了我们的神经。为了高考,我们每天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事,不能做想要做的事。为了高考,我们暂时放下一切,除了有力于提高成绩的东西。

  可是,不是每个人,每次的努力都会有回报,这是记忆的污点。我敢说每个人对高考都不是绝对厌恶的,都希望通过高考园大学梦,但是,一般人都坚持不了多久,都认为努力不一定有回报。我想说的是,努力一次不一定有回报,我希望再坚持一次。高复,高峰,高飞。

  如果 你问我高考过后还有遗憾没有?有的'。第一,我将结果看的过重,忽视了追梦过程的风景,可惜啊。第二,太过急于求成,反而势得其反。第三,被压力压垮了自信心,能力被束缚了。

  我的观点,复读须知。第一,复读要是自愿的,要是出与真心,想清楚的决定。 第二,复读这年比高三还要难,心理和身体的压力更大,要顶的死。第三,要有勇气承担复读后的结果,收获与风险成正比,当你决定通过复读来考上一本,或是更好的学校。你必须要有失败的心理准备

  歌词:

  无论何时都该挺起骄傲的胸膛,

  自信快乐大声的歌唱。

  无论何时都别遗忘了梦想,

  即使前方道路很迷茫。

  无论何时都别放弃了希望,

  相信吧,

  云开以后阳光灿烂。

  人生它就是这样,冲破迷茫才有希望的光。

  只要我坚持到底,只要我永不放弃。

  我相信,

  会有希望的光。

  静静的追逐梦想,什么都不用去想,

  管它成功或失败的结果会这样。

随笔作文 篇4

  农历八月十五日我国传统的中秋节。关于中秋,我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听奶奶讲有关于七夕的神话故事了,当时听了牛郎织女的故事,觉得好悲惨,奶奶也向我介绍了天空中的牵牛星与织女星,他们好像真的在中秋节那天晚上依偎在一起了。中秋因处于秋天的中间,故得名。我国民间把圆当作团圆的.象征,把中秋节作为家人团聚的日子,所以中秋也叫团圆节。

  我爱太阳,但我更爱月亮,那种白玉盘似的月亮。在我眼里,太阳是个豪放,热情的男孩,而月亮则是个温柔,恬静的女孩。我爱这种恬静也爱这种优雅。再望着那轮明月,我感觉她如同天空中镶嵌着的一颗硕大的明珠,光泽艳丽,闪闪发光;她如同一块无与伦比而又价值连城的玉盘,纯洁高雅,讨人喜爱。瞧,天空飘来了朵朵淡云轻轻地遮住了月亮,只看见在云层中穿行闪光。她挤啊,使劲想钻出来。一阵阵凉爽的晚风吹来,云散了,月亮重新露出了她清丽的脸蛋,像小女孩撩开了披在额上的乌发向大地露出微笑。我却觉得那穿于云层的月亮似乎更蓬勃而又富有诗意。我又发现月姑娘正用月光铺成一条小道,直延伸到我眼前,好像是在邀请我到她的家里去做客呢!

  中秋节夜晚,我们一家人来到院子里,一人搬了把小椅子,静静的坐着,悄悄的等着,一轮明月的升起,终于,这个小女孩露出了小脑袋,看着人们,好像还有些羞涩,渐渐的,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她,呵呵,也胆大了起来,不停地爬向天空,我们一家人看着她,像看着一块宝玉似的,一刻也不想将眼神儿转移。

  这是,姥姥拿出一盘月饼,给大家分开来吃,每个人都笑眯眯的,一边吃月饼一边赏月,心里美极了!

  周围依旧是那样的寂静,我也渐困了,悄悄进入了梦乡,唯独只有那轮明月依旧散发着那优雅,温柔的光,依旧是那样纯洁、恬静。好美丽的月色。

  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中秋节的夜晚啊!

随笔作文 篇5

  动物,许多人都喜欢,人们大多喜欢猫啊狗啊,认为它们听话又可爱,但我不喜欢它们那撒娇和娇嗔。我喜欢的动物,外表漂亮,内心凶残,人类见了它们大多逃之夭夭,这就是和狗形似的野生动物——狼。

  狼,许多影视或图片,我看的最多的是它们成群或独自在寒冷的草原或雪地间捕食。它们是脊椎动物,和狗是亲戚。它们见到猎物后紧追不舍,能和任何动物一起跑,知道猎物筋疲力尽然后一扑而上。它们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猎豹!狼似乎什么都吃,不管对方体型和攻击力多少,都可以干掉它们。狼为什么能成功呢?因为它们十分聪明,知道要团结,就算是要死了也不会离群。据说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所以狼有时也会独自哼哼自由歌。我真想听听狼的“歌喉”呢!

  我喜欢狼,一是因为它们的.相貌——长长的灰色或白色毛披着全身,两只耳朵尖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黑夜里会发出光芒。但是人们都用“大灰狼吃了小孩”、“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来了”这些话来哄小孩,令孩子们惧怕狼,我小时候也是,但是我了解了狼。它们长得挺可爱。二是我看到了一句描述狼的话: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的吃掉每次猎物,而某些自认为是善良的动物却总在酒店饭庄里做一些不是“太善良”的事。纪录片里,狼总是把吃不完的食物藏在某地,饿了再吃或用来哺育小狼。它们只有把储存的食物吃完了才会出去捕猎。狼是一种节约的动物,它们看似凶残,把好的小动物都给吃了,但是它们也知道节约这个词,而“某些自认为善良的动物”却浪费。这种“动物”说的就是人类,他们说自己怎样怎样好,最后饭店里还不是获得了“善良人类”的额外馈赠“剩饭”?那我宁愿当一匹狼,为“环境事业做贡献”!

  本来,狼是没有天敌的,它们连牦牛什么的都吃,当然,它们没见过老虎。但是,由于“生物的进化”,它们多了一个致命的天敌,几乎使它们彻底灭绝,那就是“自认为善良的动物”——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狼遭到前所闻有的捕杀,这些人多“善良”啊!如果没有了狼,那狼捕食的动物就会疯长,最终会危害人类,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一匹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去向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所以,活着就是为了征服,草原上的任何事物都会成为我的战利品!我就是喜欢狼那野性,我十分讨厌阿狗阿猫的撒娇,为了一点食物巴主人很久,还不如狼,自己去找东西,努力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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