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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1-01 11:34:06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终于,它挣脱了枝的束缚,在寒风中划出深秋最美的弧线,静静的落到了初冬萧索的大地上。

  那是一抹红,一抹枯萎的红。

  冷风带着冬的讯息,吹落了枝头片片枯叶,吹走了湖面群群大雁,吹得路上的行人穿起了大衣,加快了步伐,吹得这平日里就不热闹的宝石山愈发得冷清。

  从后山拾级而上,没有都市的喧闹,没有飞扬的尘土,有的只是细雨过后泥土散发的淡淡清香。深秋初冬的气息在山的空气中弥漫。踩着满地沙沙作响的枯叶,慢慢来到了山顶。

  一棵红枫树。它就这么自然却又突兀的来到了我的面前。它红的并不张扬,事实上正在枯萎的它泛着和城市天空一样的灰色,然而和四周的景相比,它依旧是耀眼的,让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它。

  它正在和秋作着最后的诀别。一阵寒风吹来,三五片叶慢慢地落了下来。然而冬天似乎对于它和秋的依依不舍有些不满,于是又派一阵冷风过来催促它。一片叶在枝头颤动,似乎不愿离去,用它那瘦弱的细枝与冬作着最后的、毫无疑义的抗争。终于,冬用无情的风将它吹落,它划着美丽的弧线,静静的落下了。

  我走上前去,拾起了方才落下的那片枫叶。它的红带着绝望的死灰色,如同一个万念俱灰的老人,望着自己渐去渐远的.故乡,慢慢闭上了眼。手指慢慢地沿着它的叶脉划过,这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叶脉仿佛刻下了它一生的故事,让我细细品读。我读出了它初春绽放时的喜悦,读出了它盛夏成长时的期待,读出了它深秋怒放时的凄美,也读出了它初冬凋零时的落寞。它的一生。

  读过无数赞美落叶的文章,说它们“化作春泥更护花”,说它们伟大,说它们无私,更有甚者说它们不忘本,叶落归根,去滋养曾经哺育它们的根。

  然而阅读这片枫,我却有另一种感受。

  它最后的诀别是多么的不舍啊!它并不想离开,于是它挣扎着,与冬风抗争着,然而它输了,它终究没能战胜自然和时间,落下了。

  我曾嘲笑过落叶树的软弱,嘲笑它们不如常青树一样在冬季依然枝繁叶茂。然而当时就有人打击我说,那时自然界的规律,并非叶子它们自己可以改变的。

  我沉默了。

  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这样?我们都认为人定胜天,总相信一切的努力总会换来回报,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没有改变不了的事情。然而生活总是用一盆盆冷水将我们曾经的热情和雄心壮志浇灭。于是我们沉默了,我们怀疑了,我们在人生的路上徘徊了。我们不相信命运,但是生活却总是和我们开着玩笑。我找不到答案。

  然而今天的这片枫叶不正回答我了吗?

  纵然我们最后并没能改变结果,然而我们曾经努力过,我们得到了那条最美的弧线。

  拿着这片让我读出答案的枫叶,我转身了,再次投入了那个叫做生活的战场……

随笔作文 篇2

  从古至今,关于月亮的故事和诗词有许许多多,例如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名句和嫦娥奔月的浪漫传说。

  许许多多的神话传说与诗词古句塑造出了现在的中秋节,而我有感而发,写出了一首名为“中秋佳节的诗”。

  “十五月儿圆,月饼香又甜。家人共团聚,欢声千里传。”这首诗是我写的一首抒发了感慨中秋的美好与甜蜜,同时也惋惜,有人在外面,因为有各种原因而与家人不能团聚的场面。伴随着圆圆的月亮与月饼的美味,还有一家人欢聚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场面,作出此诗。

  时间转眼即逝,长假过去啦!我们开学了,在一周的班会上,我与大家一起分享了这首诗,同时我的想法、解说、以及李老师的补充,仿佛这么一首平庸至极的`诗,却升级成了一首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古诗。同时也听到了,见识到了其他同学的有感而发,我相信大家都是拥有着一颗美丽的心,要知道,如果不是这样,是做不出来任何好文章的。

  我想说:“我愿随明月在云中漫步,听它讲浪漫的传说;我愿在温馨的屋中欢度,感受它浓郁的节日气氛。”感受着月亮的静,月光的美,我在不知不觉中踏上了一天的尾声,只愿人能团圆,幸福安康。

随笔作文 篇3

  天又下起了雨,撑起一把雨伞,漫步在小路上。雨放肆地飞洒着,俯身吻着大地,万物都在接受雨的洗礼。

  一直这样。每次清明都是细雨相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营造出一种“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诗意画面。这雨,晶莹剔透,像天的眼泪,一滴一滴地落进人们的心头,勾起那缠绵的回忆。

  沿着一条崎岖的山间小路,经过积木样的村民的房舍,踏过木板拼成的独木桥,错落有致,烟丝蒙绕的坟墓出现在眼前。每年都要来这里,可每次来的感觉都不一样。

  很小的时候,我只是被带着来凑热闹的,只是学着长辈们,在一块块石碑面前,双手合并,显于胸前,拱背三四次。那时,我还根本不理解“死”的含义,也不明白“清明”的底蕴。

  又大了一点,我是为了爬山才去扫墓的,又是随便做做的'模式,便跑去摘松果、采青苔。

  大了几岁,玩性被完全激发出来了,不再局限于采松果、摘杜鹃了,而是顺着山路往上爬,盼望看到更多的风景。

  慢慢地,我变得懂事成熟了,开始帮助长辈做这办那,虽然有时还会帮倒忙,可我还是很快乐。

  如今,我已是初中生了,办事也是井井有条。插香、摆贡品等,我都是抢着干。我也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沉吟。我喜欢抬头,透过黑压压的电线,看那灰蒙蒙的天。它让我轻松很多,惆怅与失落,无尽感慨。

  一切就好像轮回般朦胧,心动渐渐地失控……成长也是一直轮回,让我们带着过去的记忆与今天的努力走向美好的明天吧。

随笔作文 篇4

  盛夏,各家的窗子都开着,所以,每当下楼走过外楼梯的拐角处,我就会听见噼噼啪啪的发牌声,隔着朦胧的窗纱打眼稍稍一溜,就会瞧见有人正在修筑长城——打麻将是也。他们中有我熟悉的,也有我不认识的,其人员虽常有变化,有一点却不会变,那就是麻友们开战的钟点比上班还准时。其日复一日之流连,竟一边诉苦说打出了颈椎病,一边还是电话频传,上阵踊跃。放眼今日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那些大大小小冠以老年活动中心的场所不用问,一定是麻将牌场。正是:海国有天皆麻坛,江城无地不牌声。无怪有人戏曰:正经人那有不会打麻将的!

  我不好此道,甚至连牌上那刻着的.,什么条子、什么万、什么东风西风之类的东西,我也看不懂!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我不想看懂。此念何来?说来话长。二十几年前麻风兴起之时我就职于某部门。那时单位里有人就玩麻将,令我不解的是:其麻将之战必计之以铜,而多数情况又是麻局连着饭局的他们,一到饭桌必互对输赢。结果必是输赢不对账,必是争执大起,以至于至弄得面红耳赤,酒都吃不消停。我心下疑惑,玩得起怎么就输不起?又何多报输而少报赢?若此戚戚,诚信安在?而情分不是越打越薄吗?自那时起,我对麻将就避而远之!而后,为仕途风气所迫,有时还真就得违心地逢场作戏一番,所以,我就曾多次被同志们拉上牌桌并热心相教:怎么抓牌?怎么打骰?怎么吃?怎么叉?何为和?可我就是一直学而不会。

  其兴盛焉!其源而何?开始,我还以为麻将是舶来品,一查百度,竟为国货!词条大略为:麻将起源中国,史溯千年,清朝中叶定型。有人说麻将基本张数为108张,代表水浒里的108位好汉。 也有相关资料记载,江苏太仓积稻谷。粮多雀患频生,官吏为奖励捕雀,制筹牌以记雀数,筹牌所刻符号数字,既可观赏游戏,也可作兑奖凭证。所谓护粮牌是也,因其玩法、符号和称谓无不与捕雀有关,故称之为麻雀牌。还有人将麻将玄说为儒释道,天地人,合而为一的产物。曰:饼为坤, 条为乾,万为众生万物。天地人、日月星为三生万物之终极。四人四方为四季,十二张牌为天干,加一天或地牌,每人十三张,按顺时针方向抓一打一,天地成牌而为和。

  词条所载其源长矣!于兴叹之际,我不得不承认先人玩物心思之缜巧!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文化!多亏有了它,否则,当下跳完了广场舞的大妈和晨练结束的大叔们,情寄何处? 看那四四方方 似天井更似四合院的麻将格局 非封闭之产物而何?当今世界,能够和国际象棋相比的高雅游戏是围棋、象棋而非麻将 。但国人的最爱却恰恰是麻将,改革开放任重道远矣!

随笔作文 篇5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6

  “花信”。当我第一次听到和这个词有关的解释,我窃笑自己的愚昧无知。

  花信,不就是花开的信息么。“谁能腰鼓催花信,快打《凉州》百面雷。”

  花信,不也就是年轻女子如花般绽放的豆冦年华么。

  花信,原来,它还有一种意义,叫做“花信风”。自小寒至谷雨,历经八个节气,分别是小寒,大寒,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每个节气十五日,正好120天。这120天,古代以每五日为一侯,计二十四侯。在这24候里,毎候都有某种花卉开放,人们便在每一候内开花的植物中,挑选一种花期最准确的植物为代表,应一种花信,称之为“二十四番花信风。”有旧诗为证“一百五曰寒食雨,二十四番花信风”。这24番花信风分别是:

  小寒:一候梅花,二候山茶,三候水仙。

  大寒:一侯瑞香,二候兰花,三候山矾。

  立春:一候迎春,二候樱桃,三候望春。

  雨水:一候菜花,二侯杏花,三候李花。

  惊蛰:一候桃花,二候棠梨,三候蔷薇。

  春分:一候海棠,二候梨花,三候木兰。

  清明:一候桐花,二候麦花,三候柳花。

  谷雨:一候牡丹,二候酴糜,三候楝花。

  当了解这二十四花信的名称,我确信我的无知。因为,这二十四种花,绝大多数我没见过,部分花名我是第一次听过。

  小寒的梅花。百花之魁,四君子之首。因凌严寒、傲风雪开放,常被形容意志坚定、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气节。我喜爱梅花清艳冷峻的花朵和浸入骨髓的芳香。有淼淼的诗--咏梅:薄霜凝傲骨,浅雪塑香魂。花信春天下,百花一枝魁。又:霜凝玉肌骨,雪塑寒香魂。芳信天下,百花有魁。清瘦冷香梅。

  大寒应推兰花。兰花是四君子之一。兰花因花姿素雅,香气淡雅被视为圣洁高雅和坚贞不渝的象征,有花中君子之称。故有品德高尚人格的人常常被誉为兰、幽兰。比如“空谷幽兰”比喻人品高雅。用“吹气如兰”来形容美女的呼吸,也用于形容文词华美。“蕙质兰心”比喻女子心地纯洁,性格高雅。等等。而由古至今,以咏兰或借兰喻意的诗词、书画作品不胜枚举,可见文人仕士对兰花的喜爱程度。

  再说说雨水时节的菜花。不知是不是江南的油菜花呢?当我第一次见识漫山遍野盛开的油菜花,我被那场景惊呆了。一望无际的黄色海洋里弥漫着淡淡的清香。那一刻我真想化作一只蜜蜂,一头扎进你的心房,沉醉于你的芳香。或者变成一只蝴蝶,哪怕随你变幻模样,也要在你的金色世界里自由飞翔。我,喜欢油菜花海,真希望在你的海洋里尽情荡漾。

  惊蜇的桃花。我想起唐朝崔护的《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写的.是去年此地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美丽的面庞与盛开的桃花交相辉映。今年故地重游,却只见桃花迎风开放,却不见佳人倩影。桃花,因其娇艳美丽,故常用来比喻女子。成语“人面桃花”,比喻女子容貌与桃花相辉映,后来形容男女邂逅分离后,男子的追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怅惘心情。再有唐朝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这大林寺,便位于庐山之上,可惜这次造访庐山,大林寺却未能成行。这首诗写四月作者来访大林寺,时值山下芳菲已尽,而寺中一片桃花正欣然盛开。自己正怨恨春去无情,原来是错怪它了。春天并未归去,而是转到山寺来了。这里的桃花,又指代了春光。

  谷雨的牡丹。牡丹花朵磅礴大气,雍容华贵,天香国色,故有花中之王的美誉。据说1903年清政府将牡丹定为国花。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后,将梅花定为国花。牡丹有着华丽的姿容,却无芬芳。所以我觉得,它只能代表富贵,却无关优雅。造物主一向公平。

  说完这二十四花信,百花之中值得一提的还有夏莲。“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宋朝周敦颐《爱莲说》)这里歌颂了莲花高洁的品格。莲花有挺拔的花枝,秀丽的芳姿,清雅的香气。在大片大片翠绿色荷叶的衬托下,它既像亭亭玉立的少女,又像圣洁优雅的君子,使人不由产生一种喜爱和敬畏之情。莲花是圣洁之花。与佛教关联,不表。

  废了这么多话,主要是要为了写写桂花。初秋的桂花开啦-啦-啦!

  来江南之前,从未见过桂花。因为北方家乡没有。记得在苏大读书期间。那时的外院还在东吴大学本部。教研室是一座旧时别墅,窗下就是两棵茂盛的大树。秋日午后的一天,突然闻到一股幽幽暗香。课后下楼,见两棵树上挂满了串串黄色花朵,香气袭人。问了同学才知道,它叫做桂花。那时我突然想起一句电视剧歌词: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暗飘过……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桂花。它确实可以代表某种情感。于是年年秋天盼望桂花。还曾自制香囊,收集桂花花瓣,挂在宿舍的床头上。后来爱上桂花公园。每年秋季桂花飘香,悠悠此心,宜醉宜欢。还喜欢秋季满街飘散的桂花糖炒栗子的味道。尽管它有些失真。总之这秋天第一味道,我情不自禁,由衷喜欢。

  今夏江南气候温热适宜,既无酷暑,又无暴雨。秋天也不期而至。周一。一大早漫步在楼下小路上,便闻到一阵花香。一度错觉。下班出了车库,又感觉满街桂花飘香。莫非幻觉。直到走到楼下一株桂花树下,我却惊呆了。满树芬芳。真的是桂花开放了。欢喜、惊讶,像久别重逢。我忍不住丢下手里的菜,从各个角度不停欣赏它,感受它的芳香。周二。一早路过盛开的桂花。我忍不住折了一枝。因为喜爱。花开不多时,堪折只须折。这是爱的方式,满足我爱的喜悦。这早秋第一桂,我折了。周三下班。秋雨打碎了正怒放的生命。满地残花。淼淼曾预之:潇湘妃子今若在,纵肯为卿葬香魂。可惜不是我。

  说到花,想起和花有关的记忆。家母爱花。记忆中的童年旧居,两条直通正房的甬路上,种满了美人蕉和万年红。菜园子里还种着野玫瑰,扫帚梅,芨芨草,野百合……每年夏天院子里花朵盛开,装饰无限美丽和浪漫。家母一直爱花。养过君子兰,还曾经开放过。杜鹃花,含笑,山茶,茉莉,绣球,仙人jian,那些我都曾经在母亲的花盆里邂逅过它们美丽的容颜。家母爱花。所以养了四个如花的女儿。这应是她最幸福的成就吧。

  又想到和爱情相关的花朵。在爱情中每种花有它的花语,大概是这样吧。我唯独喜欢玫瑰--白色玫瑰。它不像百合般大气典雅,但百合又不似它这般含蓄温婉。含苞待放的玫瑰,将不觉绽放于某日清晨,满足你无限希望跟期待。所以每年冬季生日那天,总能收到一束白玫瑰。因怕它受寒,先生常把它藏在大衣里。接过裏着温情的白玫瑰,心中温暖甜蜜言不由衷。现在先生偶尔也会偷偷买束玫瑰,只不过是从白色玫瑰变成了红色玫瑰。莫非红玫瑰更加适合我?不过有或没有,似乎都已不是那么重要,真的过了用花来表达爱情和浪漫的年纪。尤其,还有一个小丫头跟你抢。于是每每这时,花归了女儿。巧克力归了全家。属于我的,却变作了红酒……

  咳!止笔。心乱。谁叫我捡起这未完的日志!全是花儿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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