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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1-24 11:43:25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2

  时间过得太快,不会重来,而我渐渐明白竞争的激烈。在这场绚丽多彩的青春竞赛,也许,我们成就自己非同一般的一生。或者,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惨不忍睹的自己。你只有“超越”和“被超越”两个选择,我们固然选择前者,但总是事与愿违。

  多少次我们困在原地转弯,望着眼前越不过的高山,我们可都曾自暴自弃,彻底认输。最后那些不甘, 那些遗憾,可都曾成为我们最痛的伤。直到遇到了那个指点迷津的长者,我们的青春才不迷茫,才重新塑造一个自信、全新的自己。

  每人都有注定束缚的命,因此我们要学会宽容。年少轻狂的'我们都曾因为一句不合心意的话或一件微小的事情,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我们曾把失败得一塌糊涂的原因推卸到别人的身上。我们也曾逃离现实,把思念泛滥成放肆。我们曾渴望全世界温柔地对待我们,可我们不曾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

  这一年你我走过太多的风风雨雨,尝过泪与喜悦,不经意间你我都成长了。我们作为龙的传人华夏子孙,一定要努力学习,撑起中国的教育,点燃中国的未来……

随笔作文 篇3

  月是故乡明,华夏民族是最恋家的民族。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甚至一坯黄土动寄托着游子深厚的情怀,纵使到了天之涯、海之脚,也难以割舍。别离之愁、思归之渴,这种情结如同生命一样古老而常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几千年来,“乡土情结”几乎是游子的普遍心态,一纸乡书,一句乡音,往往让人们激动不已,故乡与游子,则似乎是一首永远也唱不完的'歌。

  风,越刮越大;浪,越涌越急;岸,越离越远。一个滔天巨浪打来,大蚂蚁紧紧抓着的花朵终于离开了花枝,孤零零地被抛入大海,一会儿,花朵也没了踪影。

随笔作文 篇4

  风刮着泪珠,

  泪随风去。

  雪打着白菊,

  韧随雪飘。

  雨淋着红心,

  血随水流。

  叹千年沧桑,

  不知情随谁去,

  只得泪从面流。

  望慢去身影,

  泪漫流。

  梦乡美,

  心想而所成,

  但梦终人醒,

  一切皆无。

  只得

  想他,想他,想他。

  风细刮,

  泪漫流。

  雪慢飘,

  菊傲挺。

  雨滴下,

  让心永流人间!

  我心愿留心,

  我情愿“得”情,

  但一切不如人所愿,

  皆相反。

  我愿心随风去,

  随去!

  我想情随水流,

  永流!

  我愿情永驻人间!

随笔作文 篇5

  考试

  期末考如期将至,感觉很怪,但又说出个所以然。心情平静,对于大大小小的考试,起初是头疼,慢慢着便适应,最后甚至麻木。我常常想,考试能决定什么,然而这一切不会因我的想法而改变什么。父母的期待是有的,老师的关心是有的,相对,某些人的的.诅咒,讪笑,也依然存在。不理会,便是对自己最好的催眠。只希望能好好应付,虽然不喜欢考试,但未来的好多事,都要依附这所谓的考试成绩。生活还要继续,我的考试也不会停止。

  活着

  当你得知你只剩三天的寿命可活,你会利用这所剩不几的时间做些什么?有人说:当然是好好去疯一场,现在不享受生命更待何时;有人说: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去完成自己未完的愿望,不留遗憾。我的话,还是会安静地活着,不改变什么。我依旧是洗洗睡睡,吃吃喝喝,看看书,上上网。毕竟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奢侈的事。

  眼泪

  感动的时候会想掉眼泪:兴许是看到某部煽情的电影,某个感性的情节,也不排斥生活之中处处都有掉眼泪的原因,可能是父母的某句关心话语,又或是朋友的某一个温暖的眼神;还有另一种情况:累的时候,被人误会的时候,被侮辱的时候,压力大的时候,甚至某个瞬间,突然就想落泪了,毫无防备,原因不详。眼泪确实是好东西,可以湿润眼睛,浸湿心灵。

随笔作文 篇6

  我的笔记本里珍藏着一片红彤彤的树叶,每当见到这片红叶,就仿佛看到那张涨红的脸蛋。

  那时,五年级期末考试刚结束,我全身轻松,便到奶奶家住了几天。在那儿,我又结识了一帮伙伴儿。

  一天中午,伙伴们邀我一同去掏鸟窝,我爽快地答应了。野外景色如诗情画意一般,真是“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走进那一片林子,我们便立刻静了下来,但杂乱的脚步声还是惊动了鸟儿。过了好一会儿,伙伴们才掏了一个鸟窝,他们把一对羽毛丰满的小鸟给了我。我感激地向他们笑笑,小心翼翼地捧住鸟儿。

  小鸟在我手中哀叫,奋力想挣脱。我越发觉得这小生灵可爱。

  “你们快把鸟放回巢里!”我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大家转身一看,是个十来岁的.少年,结实的身体,黑黑的肤色比起伙伴们显得白了。伙伴说他是一个只识得书体的“酸秀才”。

  “嘻嘻,原来是‘小白脸’。”伙伴有人怪声怪气地说,惹得大家都笑了。少年抿着嘴,脸涨得通红,又喊了一声:“放不放?”“可以,不过你得上去给我们摘片叶子。”伙伴向他提出条件,指着一棵参天大树。“上就上!”他咬咬牙,脱掉鞋,使着劲往树上爬。我仰起头,好大的树呀!我一阵眩晕。现在虽是盛夏,但树上也有几片叶子红了,点缀在浓绿中,格外显眼。我又望望他,他已爬到了半腰,我大气也不敢出,死盯着,脑门上渗出了汗珠,连伙伴们也惊得张大了嘴巴。

  一对鸟儿在天空盘旋着,发出一阵哀鸣,手中的小鸟极力地挣扎,我心里顿时怜悯起这小生灵来。

  少年已经上了树,他折了片红叶,小心地顺着树干滑下来。脸上布满汗珠,喘着粗气,显然很累了。他把红叶递给我,我把小鸟捧给了他。小鸟在他手上,停止了哀叫,他笑了。我问他:“你很喜欢小鸟吗?”他说:“是的,小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与朋友和平相处,热爱自然。”他说完,不声不响地把小鸟送回树上……

  我现在一直珍藏着这片红叶,每次看到它,便想起少年那通红的脸蛋,和他那颗善良勇敢、热爱大自然的红彤彤的心。

随笔作文 篇7

  迷迷糊糊的,我在这个世上活了28年了,真的感觉很茫然,经常独自感叹时间流逝的速度原来是这么快,特别是参加工作之后,每月都是做着同样的事情,一眨眼又到这个月交报表的日子了,啊,原来在这个公司已经呆了这么多年了,啊,原来她的小孩已经能走路了,我记得那时候她还和我下班后一块出去压马路呢,原来时间是按天走的。

  不管你是幸福的还是悲伤的,不管你是孤单的还是喧闹的,不管你还是不是原来的你,时间都陪着你,看着你,时刻提醒着你,大家这无常的`日子又过去了一天哪……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还是小时候吵着妈妈要吃足球巧克力的那个孩子,是偶尔偷拿爸妈一两毛钱出去买小吃的不懂事的孩子,是扫一次地能得到爸爸奖励的小象卷笔刀的那个孩子。

  我经常看小说,睡觉前看,上厕所看,有时候走路也看,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闲暇时间我就会拿来看小说,我比较喜欢穿越的,不管是不是架空我都爱看,然后就会幻想自己假如能穿越回过去,我会怎么做,我会为了看天蚕变而偷偷摸摸大半夜爬起来看电视吗,我会认为自己取得年级前五名而沾沾自喜吗,我会那么不懂事吗,答案显而易见是不会。我会成为一个真正让爸妈骄傲的好女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碌碌无为的活在这个世上。

  既然已经这样了,小说也只是小说,虚幻仅仅只是那飘渺的虚无,那我会想其实现在也不算晚认知到自己与别人的区别,但是我是真的讨厌自己知错不改的坏毛病,其实就是对自己太宽容导致的。这样的我就不会那么容易有朋友,不会那么容易成功,不会那么容易积累财富。但是我不后悔,因为在这一世我遇到了世上最好的爸妈,我爱他们,我想为了他们改变,现在起,也不会太晚,对吧?

  28岁,我真正认清自己花了太多时间,太大代价,但是才28岁不是吗?什么都不会晚,只要我愿意,没有我做不到的!

随笔作文 篇8

  六月的雨夹着四月的风淅淅沥沥的下着。没有清秋的凉意,只又悲秋的寂寥;没有夏日的骄阳,只有炎日的愤懑。

  然而,风继续吹,雨一直下。没有任何人能够来改变。

  不过,风再起时,留给人们许多关于人生的思考,关于生活的哲理。浮生若梦,我们无须太多留恋;当年情,我们我们不必再回首;春光乍泄,我们不求风中的'承诺。

  今生今世,全世界只想你来爱我;逝水流年,我愿意一片痴;这些年来,不羁的风沉默是金;爱有万万千,从不知雪中情;当爱已成往事,默默向上游。

  六月的雨伴着四月的明星已然沉睡,然而它留给人们的却不仅是思念更是对沉睡者的惋惜。

随笔作文 篇9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由99%的汗水和1%的灵感创造的。”近来听闻,这话后面还有一句: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不知真假与否。但我是觉得,后面那句应有。倘若有,意思就完全变了。

  爱迪生是发明家,更是一个大智者。他明白,要在某方面学有所成,必须对这一方面要有所天赋。不然纵使汗如雨下,也是枉然。可是现在某些人不懂,在天性拙笨的一道花尽苦功,而天赋异凛的一道却置之不理。这样的人很傻,很可爱。

  天道酬勤?没错!这是至理,勤劳就能进步,勤劳就能有所收获;这也是歪理,在不适合自己的那一方面用功,终究不会有太大成就,只会误了光阴。就照我来说,我以前在外语的学习上花掉了大把的时间,但效用不大。看到那些英语课文,仍是茫然、头痛,不知所措。从此,我知道在外语上,自己没有多大天赋,也犯不着把时间全搁那了。

  天道是公平的,每个人都会给他天赋,给他缺陷。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全能的,总有自己不足之处。也不该有人去强迫他人成为全能,伪装成全能。朱自清数学好吗?他还不是一样名垂青史!善于运用天赋的人,才会成功。

  我的观点是:天道必定酬勤,但不要做无用功,选对奋斗之路才好。

随笔作文 篇10

  雨,一直不停地下……

  我不知道前方的路还有多远,甚至,我连自己去哪里都不知道,只是这样,一个人静静的待着。我轻轻地把头靠在汽车的玻璃上,毫无目标的看着人群。乱,公交车上真的很杂乱。

  我抬起手,那块表显示我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了,也许,会有人想我真奇怪,一站又一站,为什么这个女孩不下车?在或者,根本不会有谁注意吧,每个人都是那么忙,包括我的父母,连我这个独生女儿出来去哪里都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我悄悄离开他们,他们不会在乎?也只有我成绩下滑的时候,他们会出来训我一顿罢了。

  又是一站,汽车停了下来。我看着窗外,忽然愣住了,这儿,变了,变得好陌生。曾经,这里有我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现在呢?人不在了,路重修了,建筑物也完全改变了模样。我还以为发展是好事,但我忽然觉得一件好事并不一定就单纯的就是好事,还有坏的一面。很久之前,我和毅,风,灵儿,洁,还有很多的同学都在这里一起愉快地玩过,这里的每一份空气中都包含着我们的欢声笑语。现在只是时过境迁,该走的都走了,留下来的也都散了,最终,不还只是回忆么?回忆终究还是回忆,回忆不会具有任何的力量,只是让人徒添伤悲罢了。

  还记得期末时风说过的话,真正的朋友之间可以不是爱情。我很不给他面子地说,是不是所有的爱人都不曾是朋友?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沫沫,你太极端了。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要追求什么?这句话从那时起一直回荡在我的耳畔。我抬头看着他清澈的眼神,风,我永远都相信小粉和木木之间是有感情的,超越友谊的感情。那天,说完我就走了,没有转身,也没有回头,因为我知道,要想不后悔,就不要转身看。放假一个月,风的电话我一个都没有接,他发的E-mail我也没有回,我只是一心一意的在想他问我的问题,我在追求什么?其实,我自己也并不清楚。这十几年逝去的光阴中我在追求什么?或许,只是伴着需要追求的珍贵的东西,我的.追求也遗失在了记忆里。

  想得太多了,4路车到了总站。我慢慢从4路车下来,然后又走上了7路车。还记得很久之前和静儿一起出去玩,也是坐公交车,到处都是陌生,连站牌都没有找到。最后我假装生气地说,有一天,我一定要把菏泽转一圈!静儿当初说要和我一起的,只是现在的她离我好远好远。我一个人坐车看着这个伴着我长大的城市,为什么一点熟悉的感觉都没有?反倒比当初的感觉更生疏了呢?

  一切仿佛回到了刚才,还是公交车上,还是人来人往,还是我一个人望着外面出神,还是在下雨。手机响了,是乔。乔是个可爱的孩子,真的只像是个孩子。“老姐,你在哪儿?”那头传来那很欢乐的声音。“要你管!”不知为什么,我老爱和这小子斗嘴。“果然没错,一下雨你的心情不好。我陪你聊聊,省得你想不开。”前面这句话,听着好耳熟埃只是后面这一句,真欠扁!“我没什么好说的,挂了。”我连说再见的机会都没给他留就挂了手机。其实想想,有个人陪真的就不会那么寂寞,只是我属于寂寞的那一类人,狐朋狗友再多,却不一定会有人走的进我的心里。

  过了很久,7路车在一个站牌停了下来,我看着周围的一切,这条街,每天我都走过好多次,但在烟雨迷蒙中看它竟也多了几分陌生。我没有带伞,走进雨里我全身就湿透了。抬头看看天空,灰色的。此时,我的脸上都是水,分不清到底是雨还是泪。多可笑啊,孤单的我连自己哭没哭都不知道。

  忽然一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我看着那个熟悉的如阳光般温暖的微笑,哭了……

  沫沫日记:今天我一个人乘公交车生我育我的城市浏览了一遍,乱七八糟的想到了在学校曾经很要好的朋友。上辈子的我一定很孤独,所以这辈子派了那么多的朋友来安慰我。现在是假期,我不想打扰他们,只希望他们能快快乐乐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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