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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2-03 11:39:50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夜幕后,苏轼举杯对月。在这星光如同扬花般的夜晚,只有他寂寞的身影惆怅的很长很长。望着千里之外的孤坟,所有的思念超越了爱情,是那么的浓烈而又绝望。如同梅花暮春的伤逝。忽然一阵风越过带来阵阵花香。子瞻顿时昏厥灵魂出窍御风来到王氏坟前。望着坟前的杂草如心被针穿透的刺痛。他随手处理了枯黄的棘木端坐在墓前。用手轻轻触摸墓字如同抚摸妻子的脸是那么的温柔在冰冷的岩石上剥落淡淡的哀伤。泪蔓延出来,刚一接触石碑荡出晶莹的蓝光。他微微抬起头看见墓上闪烁剔透如玉的字:“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淡淡一笑。绝尘而去。

  浓重的血腥弥漫在苍穹,刀剑的悲鸣在耳边来回的萦绕。只见一记刀光迎面而来泛起一道道血红。李清照立刻吓醒玉唇喃喃自语:“明诚,明诚…”顿才发觉是梦。望着窗外寂静的黑夜里挂着灰暗的一轮月牙显的那么凄凉而苍白。她起身抱琴坐于亭中。周围的冷清和远方天空中凝重的雾霭彻底崩溃了心弦。她纤指一抹,思念,担忧立刻打破沉闷的气氛。一曲委婉动听凄美的乐瑟飘逸在夜色中随着寄托深深不绝的蔓延,琴声越来越急如沉重的结界使沉闷的气氛更加压抑。她月眉微蹙。只听诤的一声琴音戛然而止。血从她的指头缓缓的滴落,脸色因紧张更加苍白憔悴,宛如即将凋零的牡丹随时的一阵风都可能使它飘落殒散。她紧紧绰紧琴弦任凭它浸没血肉。琴弦似有灵性的感受主人的情绪而微微颤动。当泪滑落在那一断弦上那血与泪不停的翻滚凝成琴弦化成琴魂附于琴上。她感觉琴弦颤动的更厉害随她的手一直渗透她的心悸动。感受那呜咽的'共鸣。她轻轻拿开手只见琴弦自己在振动,一曲天赖之音划破天际留下一波波弧形的白色的忧伤在心里化成尘埃沉淀。她执笔一握: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陆游和唐婉在沈圆不期而遇。四目相对,两人心头顿时一颤。稍会才缓过神来。唐婉打破沉默邀陆游在石桌旁坐下。看着表妹憔悴的娇容,月眉因愁思的凝成淡淡的痕迹在睫毛微闭时若隐若现,美丽剔透的双睦在泪水浸润下而深邃空洞,那玉唇也在失去微笑中变的干涸。陆游不敢再看那充满期待执著深邃而充满热情的眼神。十年他也饱受相思之苦他何尝不想拥她入怀时刻在她身边不离不弃。他握紧拳头任指甲戳进肉里也要抑制自己的感情。唐婉看见他因痛苦扭曲的折磨心中甚痛。淡淡说:你走吧。陆游抬起头看着表妹那渐渐冷却的笑容心痛的缓过一丝丝的无奈伤痛。哀伤黯然的走了。只留下唐婉泪流满面的呆坐在石凳上。她愤然咬破手指在石桌上留下流传千古著名的词《钗头凤》…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飞双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云。

  爱也许是来自心灵深处最真实,最纯真的悸动。它是一颗多情的重子趁彼此不注意偷偷的渗透每一个细胞。让我们如饥似渴的沉沦在它的诱惑中。慢慢的接受每一份痛楚和快乐。莫名的牵挂,莫名的思念,莫名的哀伤,莫名的惆怅,莫名的猜测,莫名的哭泣,莫名的回忆…看见是开心而又踌躇不知所措的万般无奈,看不见时发呆时而兴奋时而失落。当消失时就象脱离生命的落叶,在黑暗中不知轨迹的零散,最后不断的枯黄憔悴。化作尘埃在心底不时蕴酿着伤痛,即使这样我们还要在它设定的路线上不停蹉跎…-

随笔作文 篇2

  楼下车库里有一只小狗,名叫小花。它身上大部分是白色的,背上有咖啡色的块状花纹。翘翘的尾巴,水灵灵的大眼睛,立起的三角形耳朵,软软的小爪子看上去呆萌又可爱!

  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到车库里的。有一次,妈妈骑车送我去上学,在车库里喊了一声“小花”,它就蹦蹦跳跳地跑出来了。我看到它的小模样很喜欢,它也深情地望着我。于是,我每次去车库就喊一声“小花”,它很快就跑出来了,向我摇头摆尾,有时候舔舔我的.鞋,有时候还发出“呜耶呜耶”的声音,就像在向我们问好。

  我常常把吃不完的火腿肠带回车库给小花吃。我只要把火腿肠一扔在地上,那就是“狗拥而来”,车库周围别的狗都跑过来抢着吃。我总是呵斥着把它们赶走,火腿肠全部给小花吃。它似乎很得意,一边吃一边摇晃着小尾巴,把一段段火腿肠嚼完就走了。

  有一次,我提着妈妈给我买的红皮鞋在车库门口等妈妈存车,恰巧装皮鞋的盒子和袋子都是红色的,和火腿肠的包装颜色一样。我看到小花在草丛里玩,便喊了一声“小花!”,它先是不理不睬,再是回过头来看了看,看见了红色的纸袋子,以为是大号的火腿肠,连跑带跳地扑过来,把爪子扑在纸袋上,不停地添纸袋。我和妈妈走了,它才又跑到草丛里去玩了。

  小花喜欢在车库对面的小树林里和别的狗狗一起玩,打滚、争抢天天都有新花样,摔倒了也不喊疼不哭。它总是那样生气勃勃,充满活力!

随笔作文 篇3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4

  女人,真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随笔)女人是什么。

  无论是多么独立的女强人,在爱情面前都会表现出一种孩童般的幼稚;无论表现得如何对爱情毫不在乎,在内心深处,仍然会有那么一个地方是脆弱的,无助的,或许渴望什么,或许害怕什么。

  爱情到底是一种什么物质?又或是一种什么哲学?当每个人在对别人的爱情侃侃而谈时,为什么对自己的.问题却无法处理?当涉及到个人的时候,爱情就会变得像天书一样,所有人都弄不清楚到底自己该怎样面对,即便是面对了,以后的发展又会是如何,即便发展了,那结果又怎么样……

  很多人都认为有时候放弃一份感情是对自己的宽恕,对他人的解脱。在爱情的世界中没有拖欠、没有应该不应该,有的也许只是责任,经验交流《(随笔)女人是什么》。当一个人把感情寄存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那个人就有义务来保管这份感情,无论这份感情的最终归属是否是他。

  有的时候,爱情是让人无法摆脱的。当你习惯了一种生活方式,你就会变得很机械,而当你想要改变一下的时候,可能你会因为不舍,或者是对其他方式的怀疑,又或者是你一味的在想,却不知道究竟该如何改变。人是矛盾的动物。

  人总是被束缚在某个环境中,女人被束缚的更加紧迫。周边的环境、人事、家庭、爱情。当男人对事业开始努力的时候,就会忽视爱情,他可以用一个理由来回拒女人所有的要求。而女人,当她对爱情投入的时候,可以给自己无数个理由继续漫长的等待,心甘情愿的给自己铐上枷锁,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份爱情根本不值得等的时候,却找不到开启那把加锁的钥匙。

随笔作文 篇5

  对于良多节日我其实是很,没有几多知觉的。一曲不喜好那些形式的工具,而节日于我总也认为那是报酬踪迹太沉的形式。

  有次同事们闲聊时说到:这人啊,是不是年纪越来越大,心就会越来越硬,越来越,越来越冷酷,有时以至冰凉到让本人都不敢相信。我俄然心里一动,是啊,我似乎也有如许的感受。

  ,这是人生的天然纪律,是谁也无法逃避的宿命。但正在没有实反面对这些的时候,我想我们该当都是少少以至不会去思虑这些似乎离我们很遥远的问题的。小时候,我很怕有人归天,完满是出于天性的害怕,害怕鬼魂。村子里有人过世,我从来不敢去看,就是放过的那些鞭炮,我也不敢踩走过。有一次村里有个奶奶归天了,她家人把她的衣服、被子都堆正在一路烧了,下晚自习从那里颠末,我吓得,也只要撑着胆量拆着天然地从旁边走过,可才走过那片灰烬,我就撒开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跑,回抵家,好久,心还正在怦怦地跳。

  对于爷爷,我没有任何印象,爸爸说,他6岁时就没了父亲。一曲到大学结业,奶奶,外公外婆都还健正在,所以,我对于清明的感触感染也还仅逗留正在那首妇孺皆知的诗了:清明时节雨纷纷,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而至于上的行人是若何的欲断魂,我仍然无法感同。

  后来听到一句歌词:要不是痛彻,谁又记得谁。我有的也仅是恋爱上的感触感染:由于痛,所以记得。可是,大学结业后的三年,对于,对于清明的感触感染,我倒是有了亲身体味。

  由于,结业后的三年,我持续得到了我生射中三个主要的亲人:先是慈祥可敬的外公,然后是疼我有加的外婆和至爱的奶奶。那段时间,我陷正在一种深深的哀思和惊骇里,常常为人生的无常和无法感喟。然后,清明这个词正在我的人生字典里也慢慢立体起来,凝沉起来。

  再后来,婆婆归天,这是我第一次亲人的离去。那一刻,我感遭到了一种冰凉到心底的颤栗。我看到了生命的.懦弱,我看到了骨肉分手的摧肺,我感遭到了缘份的短暂,我感遭到了人生有来无还的无法。

  清明前一天,伴侣跟我聊到:父母皆不正在了,悲伤欲尽,感受自已也不正在了。兔死狐悲,他们能走,不久的未来,我们也会走的,为他们忧伤,也为本人忧伤,本年我葬花,来年谁葬我。

  我抚慰他说,不要太忧伤,这是人生的天然纪律,人生无限,正由于如斯,所以我们才要懂得爱惜。过好本人的糊口,才是对已故亲人最好的纪念。

  他老是如许多愁善感,老是如许忧伤低落。当然,他该当是个很沉情的人,一个爱本人父母的人,一个爱本人家人的人,必定是个满怀爱的人。百善孝为先,我认为没错。

  时近半夜,大弟来德律风了:“姐姐,我们曾经抵家了,要不要我去接你来吃午饭?”

  一早起来就趴正在网上的我,面临网海里洋溢的浓重得令人不由得要流泪的清明氛围,似乎有良多话要正在空间里倾吐,可坐得人都发麻了,成果一个字也没挤出来。而头晚又是熬夜很晚才睡,早餐都没吃,人都发晕了,我对弟弟说:“不要来接了,我歇息一下,下战书我本人坐公交车回家。”

  弟弟明显感觉他们老姐有点不成理喻,但也习惯了,正在他们的印象中,他们老姐就是个奇异的人。

  当然,下战书时,弟弟仍是来接我了。他晓得,要等我归去,还不如他亲身来一趟让人。5分钟的公交车,我也会拖成至多50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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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篇6

  《培根随笔》从朋友那里听说讲的是有关于生活的,一向对书好奇的我经不住诱惑就从朋友那里借来了这本书。读完后发现它讲的不仅是有关于生活的更有关于人心的理论。

  书中主要写了58片的随笔,例如有:论友谊,论自私,论逆境……粗略一看难道不正是我们生活中的。最令我有所感触就是论友谊,论逆境以及论死亡了。

  论友谊,大家都知道友谊就像是我们生活里的调色剂,可以不断的改善我们的生活;友谊还像黑暗中的明灯,在你快乐时,他能陪同你一起快乐,在你伤心时,它能陪同你一起伤心,在你迷路时,他能帮你找到路的方向。在小学的`时候,我认为友谊就像是海底的珍珠明亮而又遥不可及,捞又捞不到,找也不找不到,直到他被海浪冲到沙滩上时,我好奇地捡起它,心中那种若喜若狂的心情,在心底一直颤抖着,我很珍惜它,因为这是我一直渴望的友谊啊!

  论逆境,自从小学升初中后,班级里的人几乎都散了,更可怕的事是席卷而来的学习压力,我曾经在一次又一次的黑暗中不停地跌倒,我尝试过不停地爬起来,但当自己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已无力去挣扎,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这股黑暗是有多么的可怕,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当我颓丧失,脑中慢慢的浮现了一遍又一遍的重现,真正可怕的并不是那黑暗而是人们那早已要放弃的心啊!我知道这是逆境,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不去面对它,那我又要怎么才能成长呢!

  论死亡,死亡谁都畏惧,当然关键是如何才能不怕死亡,要想清楚的我们应该为谁而死,还记得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是为了自己的祖国才写出了这样慷慨激昂的诗句。当然了,如果你的人生每天都过得很幸福,很充实,你也完成了自己的理想,那我们还会畏惧死亡吗?

  《培根随笔》给了我很多关于人生的启示,希望大家都能去阅读它。

随笔作文 篇7

  当我们刚刚来到这美丽的世界时,父母们就已在我们耳边教育我们怎样做个好孩子。现在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时时刻刻应该遵守中学生守则,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修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而这些都必须从最基本的规范行为习惯做起!

  诚实和信用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虽然对我们中学生来说,表面上看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但在社会中,是十分需要的。

  有一名在德国求学的留学生,毕业时成绩优异,他原以为自己会找到一份好工作,但是他在德国四处求职却屡屡失败。直到一次,他去一家很小的公司拜访,但那家小公司的经理也还是拒绝了他。他实在忍无可忍,不明白自己学习成绩那么优异,却没有一家公司可用他,质问公司主管到底是为什么,结果那家公司的主管拿出了一张档案袋里抽出了一张纸,那上面记录着他乘坐公共汽车因逃票被抓住了3次。那个留学生这才明白,原来自己没人聘用,只是因为这么一点看似鸡毛蒜皮的事。

  其实从这件小事中,我们可以知道规范行为对生活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没有的话,那他怎么可能在当今的社会上立足?说到这点,我还不觉得惭愧起来,那是上个暑假的时候……

  一天中午,太阳无情地炙烤着大地,我正在大街上闲逛着,汗已经流遍了全身,真是口干舌燥,只想快点吃根棒冰来解渴。只见前方有一家棒冰店,我立马飞奔过去,买了一根,哇!真是爽啊,而手中的那个棒冰袋也就“随风而逝”拉。正当我津津有味地品味着时,耳旁响起了一个幼稚的声音:“妈妈,我的垃圾扔在哪里?”我闻声望去,原来是一个5,6岁的小男孩。“当然是随便扔掉拉!难不成还跑到那么远的垃圾桶边?”我不禁为那小男孩幼稚的问题而暗暗发笑。正当我想走开时,那位孩子又说:“妈妈,是不是要扔进垃圾桶啊?”“不用拉,垃圾桶那么远,你就随便扔在旁边吧。”那个孩子的妈妈说。那个小男孩猛地摇头,用他那幼稚的'声音回答:“不行,老师说垃圾一定要扔到垃圾桶的,不然,就不是好孩子拉。”说完,就蹦蹦跳跳地跑到离50米的垃圾桶旁,把垃圾扔进去,才回到妈妈身边。虽然这只是平常生活中最平常的一幕了,但我的心却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被那个小男孩的行为所感动,这么小的一个小男孩都懂得怎么爱护环境。而我却懒得走那近近的50米,比起那个“幼稚”的小男孩,我简直无地自容。于是,我悄悄地捡起地上的那个棒冰袋,再悄悄地跑到垃圾桶旁,再悄悄地把垃圾放进去,就一溜烟地跑走拉……

  让我们坚持不懈地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将道德在人们心中的涓涓细流,汇成浩瀚大海。

随笔作文 篇8

  这个荒芜的夏季我心无从繁华,只有静待瓜熟蒂落之时那一抹艳阳变成骄阳我才可以勇敢。

  细数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在时光的沙漏里流走,对镜自怜我的容颜,感觉有一道细纹如游丝般爬来。焦虑,快用液体涂抹法抑制抚平心得一丝慰籍。我们每个人都是生命的过客,活着是偶然,死是必然。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无奈也只能这样顺着时光的痕迹不断推行前进。让自己每一天都保持让身心愉快容颜不老,是否是每一个女人的黄金梦想?

  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清新的自我每天充沛的存在于这个世间。许我以美丽的青纱装饰自己不辜负于青春一场,许我以盛开的繁花点缀我自己不至于低俗到尘埃里,或许我以知识的力量武装自己;不是虚无缥缈,不是浑浊于世,不需要重如泰山,但是真实的、摸的着、看的见一个再平凡不过的自我仅此而已。于千千万万人之中,没有任何标签,不惊不扰安然于尘世看云卷云舒,多年以后埋葬于滚滚红尘之中,也许有人会记得我曾经来过一场。

  这个夏天也只能这样以这样一种方式继续沉闷,像动物冬眠了一样,只不过我是夏眠罢了。守着燃烧的夏日,任其高温苦煮,就像行走着的脚步嘎然停止会不知所措。想抓住些什么却又恍然所失,顿悟,叹惜,生命的长度还有几个夏天可以回避。每日混混沌沌在夏日的浓情里踩着岁月的.痕迹归去来,恍然感叹生命的宽度里似乎欠缺了些什么,却又找不到焦虑所症?也许每个在赶路的人,都是在边行边看的人生里患得患失是否是一种人生常态?

  看看身边的朋友有的远行,有的还在远行,其实挺羡慕他们的果敢,来一场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风花雪月的日子里,来点矫情的祝愿: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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