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读书随笔作文

时间:2024-02-03 17:43:59 随笔 我要投稿

读书随笔作文(优)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随笔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随笔作文(优)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读书真好。因为读书是一种欣赏,是一种放松,是一种愉悦。书——给了我甜蜜的收获。

  幼儿时期的我,是伴着安徒生、格林童话进入甜蜜梦乡的。每天都缠着妈妈讲故事,听童话成了我的必修课。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过同情的眼泪;也在梦中把她请到家中,为她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给她穿上暖和的羽绒衣;曾被《白雪公主》中那阴险狠毒的王后气得咬牙切齿,恨她毒蛇般的心肠,也被七个小矮人的滑稽逗得哈哈大笑,更被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妈妈告诉我,你要好好识字,识字多了,你就可以自己阅读了。那时,我多么希望尽快认识那一个个方块字,能捧起自己喜欢的书尽情地阅读呀!

  渐渐的,我长大了,上学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多,一本本书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到节假日,我便成了书店、图书馆的常客。只要是我喜欢的书,不管多贵,妈妈都慷慨解囊,毫不吝啬。我们家的书柜里摆满了书:《作文大全》、《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应有尽有。我常常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体会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豪情;被穷人桑娜的爱心所感动过,对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愤恨过,为爱斯梅哈尔达的命运叹息过,为简·爱的最终幸福欢欣过。读书让我明白了真伪虚实、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似同智者谈心、交流思想,教你辨别是非,教你弘扬正气。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沁人心脾。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我都要看上一小时书,枕着书,闻着书香,才能安然入睡。读书,让我结识了很多朋友:保尔·柯察金、鲁滨逊、海伦·凯勒……因为认识了他们,我总是觉得自己太不足,没有他们的博大爱心,没有他们的顽强意志。从而使我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己,努力完善自己。书,带我游览过祖国的高山大川,名胜古迹;领略过黄山云海的莫测,泰山日出的壮观,长江三峡的雄伟;了解祖国上下五千年悠久的灿烂文化;书,带我周游世界,登上了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参观了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欣赏了被奉为国宝的“断臂维纳斯雕像”,游览了尼罗河畔的埃及胡夫金字塔;书,把我带到过一望无垠的草原,广袤浩瀚的沙漠,几亿年前的侏罗纪时代,几十年后憧憬的未来;是书,让我去经历惊心动魄的古代战争,拜访叱咤风云的伟大人物,打开丰富多彩的社会画卷,进入奇异瑰丽的想象世界;还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了解了世界风云,懂得了饱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要勇敢面对挫折,成功就在眼前……总之,读书真好,读书是娱乐,是享受,是休闲,又是收获。读书远比得到黄金更快乐。

  我爱读书,一读起书来很容易进入忘我的状态。所以,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人生的航标。读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读好书,将伴我一生。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自卑的。优柔寡断、临阵退缩的事在我身上都发生过。我害怕失败,害怕当众讲话(但是私底下和熟悉的人话又很多)。朋友说我谨慎认真,我却知道这是没自信。根据阿德勒的看法,培养对外界而非自身的兴趣、合作和社会化的能力,确实是超越自卑的好方法。比如用真心去和同学朋友交流合作,在她们身上获取正能量和自信,让自己不至于过度自卑。

  阿德勒说自卑有三个主要的`来源:身体缺陷、娇纵和忽略。虽然阿德勒提出这三个原因也与他自身的经历有关,但无可否认,这三点至少是造成自卑的原因的一部分。前两个对我来说不符合,最后一个有可能。

  从我懂事起,我的母亲很少夸奖我,在我看来从她嘴里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的优秀,我是如何如何的不行,这可能就是对我一些优点的“忽略”吧。而且我有一个非常优秀,聪明,逗人喜爱的堂姐,中考全市第一,高考保送,大学毕业公费到美国读博,从小到大她都是家里所有长辈引以为傲的人。我就感觉自己像一只丑小鸭,在某一段时间还会在心底想着,为什么这样一个优秀典范会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不过这个想法只是暂时的,因为堂姐对我特别好,她也确实是我学习上,生活上,为人处世上的好榜样。而且幸好我有一个明事理的爸爸,他从来不把我和堂姐一起比较,他总会发现我的优点,鼓励我,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极端自卑的人,还算是个有着正常心理的人吧。

读书随笔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之药寮》,这本书是由九个故事组成,这一个个故事中浸透了油麻地男孩桑桑六年小学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这九个故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药寮。 -

  药寮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患了绝症,在他得知自己的严重的病情后,失去希望的时候,是他最爱的女老师——温幼菊老师给他带来了希望和神秘的力量。温老师因为身体比较瘦弱,所以她经常在家熬药,因此她的房间一年四季总飘逸着发苦的药香,蒋一轮就在她的门上挂了一块药寮的.木牌。桑桑就在这药寮里与温幼菊老师喝“药”。经过很多人的努力与艰辛,油麻地的人们终于从死神手中将桑桑夺了回来。 -

  通过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我体会到了油麻地 的人不仅坚强,而且还十分团结。

读书随笔作文 篇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它可以使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少年时期的叛逆,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或故事,探索奥秘,还有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读书是一种休闲。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当你劳累的时候,读上一本书,它使你的灵魂得带到了解脱,不再有了世俗的'烦恼,融入了这本书的世界,体会其中的无限乐趣。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读书随笔作文 篇6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吾之喜好,便是读书。闲暇之时,最惬意便是能捧上一本心仪的书,静静地阅读那些带有音符的文字。一部精彩的小说,一篇优美的散文,一首绝美的诗歌,或是一册充满智慧的科普文献,一段充满着生活情趣的生活摘录,一则反映生活五味的杂文,都能将我的心,暂时从尘世的喧嚣中剥离,融入到书香之中,美妙的文字,便如一滴滴清亮亮的山泉,静悄悄地将我的心湖蓄满。情到深处,或浅笑嫣然,或喜笑颜开,或扼腕长叹,或捶胸唏嘘,或抑天望月,或泪洒衣襟……与书中的主人同喜同乐,同悲同泣,同忧同虑……,痴迷于忘我境界,于不知不觉中,洗去心灵尘埃,领悟人生真谛,遍阅世间情愫,透视人间喜乐。不亦乐乎!

  年年岁岁,斗转星移,几十年过去了,沿途丢下了许多,性情变了,兴趣改了,心境淡了,唯有读书习惯,一直伴随着我。书,依然和我不离不弃,充实着我的生活内涵,丰富着我的人生履历,成了我朝夕相伴的朋友。读书,成了我生命必不可缺的部分,也是最能让我沉迷,让我忘忧,让我奋进的事,更是让我获取知识,丰富生活的源泉。从小到大,只要得到一本好书,便不择条件,或端坐书桌,或歪靠窗前,或侧立门框,寻一光线明亮处,随处品味,即地默读,手不释卷,沉迷书中,绝妙处拍案叫绝,激动时喜悲交极,兴奋时通宵达旦,忘情之时便拥书而卧。

  当然,最惬意的是,秋日的傍晚,置一把藤椅至阳台,放上一个矮凳,再沏上一壶清茶,然后手棒一本心仪的书,舒服地坐在藤椅上,放松双脚,置于矮凳,在秋日午后懒懒的阳光下,淋浴着轻风,一页页地翻,慢慢地品,让心,与智者交流,与贤人低语。间或,扪一小口清茶,让淡淡的茶香,伴着书韵,魂绕心头,那真是一种幸福。或是夏日的雨夜,斜靠着软软的枕头上,就着开一盏橘黄的灯,听着淅淅沥沥的雨点儿落在树叶儿上的沙沙声响,将心埋在书中的故事里,忘却红尘纷争,隔绝尘世喧嚣,放下世俗浮躁,将一日的紧张、烦闷、劳累,释放得干干净净。这便是一种享受。

  在我所读的书中,以中外名著为最多。因为,文学,既来源于生活,又是异于自身另一种生活的文体写照。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在他的红与黑中曾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仿又或许不同,但它是一面镜子,能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炫丽又或黯淡,成功亦或失败,颓废或许顽强,平凡或者伟大……,我们均可透过书中人物的生命历程,结合自己的人生轨迹,取之鉴之,使我们获益良多。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我们可能通过这样的映照,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之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

  书读多了,慢慢地就有了收获。书读多了,视野便更加地开阔,就有写作的冲动,总想把身边的人或事记录下来。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变成文字储藏起来,当将一个个文字串连成行,变成一篇篇记录心境的文章时,喜悦也随之而来,心胸也顿时为之开阔。还记得我上中学之后,因为喜欢读书,作文水平明显进步。每篇作文后面,老师都会用红笔圈圈点点,多是溢美之词,加以鼓励,还常让在班里朗读。老师越是鼓励,我便越是有信心,越是喜欢,到后来,自己会见到什么写什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其数量,远远超过了老师的作文要求,于是,老师布置作文作业,就不包括我了,因为,我早已将他要求的作文,提前完成。以至毕业以后多年,老师见着我,还嘱咐我:不要放弃写作!

  童年时对小人书的惊喜狂热,少年时看“”时的饥不择食,青年时博览群书的孜孜不倦,中年后对读书的冷静赏阅的读书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对人生的意义。在我看来,读书,能怡性。书读多了,心性便慢慢变得豁达、空灵,知性而温婉,“养性莫若修身,行乐不如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而且思维也变得丰富、易感,遇见美好的事物,看见美丽的风景,便会情不自禁,心中便生出“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的感念。也会常常会冥思苦想,种种有关于情与爱的文字,意与志的片段便从脑海中一串串地冒出来,一种无语的宁静、便缓缓流淌至全身,融进“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意境中,即便是身处嘈杂的环境中,也能做到物我两忘,心无旁骛,而且,由于心性的豁达,对生命变得更宽厚仁慈,希望世间处处充满和平、热爱和真诚;希望人与人能彼此相亲相爱;希望每个人生活过都过得宁静而又美好,希望人与人之间,没有尔虞我诈的争斗、没有欺骗和陷阱……。

  知识如海洋,而阅读,则如小溪的流水。只有通过阅读,让无数的小溪源源不断地汇入大海,方能保证大海的不枯竭,无数的科学家,作家,伟人用他们的人生证明了这点。家喻户晓的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一生的发明达两千项,被誉为“发明大王”。这与他广泛的阅读和勤学是分不开的。他常常通宵达旦地读书,困极了,就以书为枕,在实验里睡一会儿。因此,有人风趣地说:“怪不得爱迪生有那么多知识呢,原来他在睡梦中也在学习呀!”成功的科学家往往是勤奋的读书人,勤奋的读书实现了他们的博学,而他们的博学则为世界创造了奇迹。

  在我看来,喜欢读书的人,温润。如玉。他们没有金银的喧哗和光芒,却有玉石一样的润泽和透彻,行走人海亦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们虽春意盎然,魅力无限,却媚俗不染,保持竹之傲骨,梅之高洁,兰之幽韵,松之清雅之态,任脚下污泥无数,耳边流言无穷,仍纯洁依然,绕开世俗媚香的馥郁,隔绝百花俗艳的侵袭,以坦然的姿态悄然绽开在阳光下,向世间奉献唯美神奇之幽香;他们安静,如美丽的石头,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却思维敏悦而活跃,善于思考,不会人云亦云,听风是雨,良好的文化底蕴,让他们有能力辩别每一种声音的可信度;他们宽容、豁达,更懂得爱,灵魂深处,视情爱为人类最美好的情怀,分外珍惜生命里那些不可以遗忘的感动,懂得包容、理解、甚至迁就别人的不足,却会时时反思自己的言行。他们人在尘世中,心在尘世外,善于用自己的德行,积极的引导别人的人生,是朋友迷茫时温情的路灯,是事业低谷里最好的向导;他们外秀慧中,聪盈可人,少言,但却不乏味,因为长期得到知识的浸润,语言凝炼而哲理,沉着而理性,决不会因一时的冲动而影

读书随笔作文 篇7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书随笔作文 篇8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小说家德·亚米契斯所写的一本描写少年生活的书籍。书中描写的是四年级小学生恩里科身边发生的各种感人的故事,他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我们的生活环境却有很大的差异。书中的人物经历着贫穷和战乱,但又处处变现出淳厚、朴直和友爱的品德。书中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致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阅读《同窗》这一节内容,我学到描写人物要抓主要特点的写作方法,同时也感受到同学之间拥有一份纯真平凡而又朴素的'友爱,应当好好珍惜。

  <爱的教育>小练笔:

  陪伴我四年之久的同窗好友很多,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下面我就为你一一道来。

  谢翔宇是我们班的大个儿,他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脸色白皙,爱好运动,常与我和睦相处。赵子轩是我的铁哥们,每天坚持写日记,据说他写的日记本堆起来都有一尺多高。我俩一起当过科学课代表,不过因为失职被老师撤掉了。有一点我们俩很像,就是话特别多,经常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老师说我们是班里顽皮孩子的代表。

  我们的班长秦敬军,长得俊俏,机灵活泼,成绩优秀,做事干脆利索。别看他的个子矮小,可很有号召力,在班里说一不二,很有威信,我们十分敬佩他。

  再说说姜峰吧,那可是我们班跑的最快的同学。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乌黑发亮,走起路来步伐矫健,散发出健康向上的气息。每当运动会来临,他都会在赛场上大显身手,像一匹飞奔的骏马,奔驰在操场的跑道上,为我们班增光添彩。

  这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

读书随笔作文 篇9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随笔作文 篇10

  俗话说:“读不尽的世间书,走不尽的天下路。”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自由地遨游,像个小婴儿一样吮吸甜美的乳汁。书伴随我长大,仿佛它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是我的小老师,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回到家它会认真地给我复习功课;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不明白,回到家它会帮助我一起学习。

  它是我的小伙伴,每当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爸爸批评,它就会给我讲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这时我就会捧腹大笑;每当我一个人无聊没事做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我来到书柜,找了一本《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它还是我的…….

  我爱读书。有一回,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写着:“帆帆,今天爸爸妈妈有事,桌子上有钱,你自己出去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我心想:啊!太高兴了,我终于不用爸爸妈妈管了,自由地去玩吧!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公共汽车来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会粘上,时间似乎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中午。就在这时感觉自己饿了,但是我看见了一本非常喜欢的《中国未解之谜》,我非常想买。可这只有二十元钱,这可是午饭钱呀!我犹豫不决,最后终于禁不住这本书的.诱惑,快步走向收银台。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读书随笔作文】相关文章:

读书随笔作文10-05

读书随笔作文(经典)01-01

读书随笔作文10-07

读书随笔作文09-11

读书的随笔12-28

读书的随笔10-09

读书的随笔06-06

读书随笔09-13

读书随笔作文[优]10-31

(热门)读书随笔作文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