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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时间:2020-10-12 17:06:27 通报 我要投稿

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安全检查事关旅客人身安全, 所以旅客都必须无一例外地经过检查后, 才能允许登机。 也就是说, 安全检查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免检对象。所有外交人员, 政府首脑和普通旅客,不分男女,国籍和等级,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检查情况通报,欢迎大家参考!

  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一:

  根据岑政办发〔20xx〕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从8月10日开始,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矿山、打火机厂、炮竹厂、神纸厂、毛织厂、石材加工厂、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领域进行全面检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单位(企业)11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86份,提出安全整改意见258点。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布置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认真吸取“7·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准确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我镇再次强调,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各厂矿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长期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镇组织了农业、农机、水利、工商、派出所、企业站以及25个村(社区)的干部,由镇三套班子领导带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设施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山体滑坡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行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农机、交通部门重点对在我镇辖区内行驶的农用车进行了大检查,共检查农用车100多台次,其中发现存在有不安全隐患的有5台,违章的有3台,通过检查和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和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车辆技术状态差,如刹车力度不够、灯光不全、部分零件松动、车容较差等;二是存在超载现象;三是驾驶室超座。针对这些现象,我们对技术状态差的车辆要求他们立即调整和紧固,对违章搭人的车辆立即停止其违章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司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对超载的车辆立即卸货转运,并保证今后不再重犯。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农业、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农药经营、有剧毒物品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没有存在治安隐患,管理比较规范。

  (三)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户,派出人员进行巡查,发现北山路经营烟花爆竹的5户个体户没有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零售许可证》,我们立即责令这5户业主停止经营活动,并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内减少烟花爆竹零售业务。此外在十里长街发现2户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店存在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存放量过多的问题,我们立即对其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民爆器材使用单位的检查,我们共检查了忆恒石场、思孟石场、威龙石场、山心电站等8个单位,发现忆恒石场存在爆破作业人员不足、无爆破器材临时储存仓库等问题,我们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对石化企业、加油站等企业,存在值班人员不够、围墙过低等问题,我们也要求其限期改正。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在8月17、18、19日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家俱市场、酒楼饭店、夜总会、娱乐城等业主进行逐户检查,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作为深入整治的重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由消防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五)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山塘水库检查。全镇25个村(社区)干部加强对各有关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巡逻、监测,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隐患,对没有安全保障的房屋及早动员其搬迁,预防地质灾害和山体滑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有铁路、高速路建设中的新挖山体进行细致排查,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水利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山塘水库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了所有水库都在安全水位上运行。

  (六)重点厂矿企业的检查。

  1、打火机厂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洪润、陆剑等火机厂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①严格按照自治区73号文件精神,通过有资质安全评估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生产;②要避开高温期生产;③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安全生产。

  2、矿山企业专项检查。我镇安全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天山石业有限公司、古龙矿业有限公司、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古眉钛铁矿、银河花岗岩矿、中威花岗岩矿、双强化花岗岩矿、忆恒石场等矿山进行检查,对这些矿山提出的主要要求有:1、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注意用电安全;3、要降低采矿点头,注意防止山体滑坡;4、确保排洪道畅通。

  3、毛织、神纸等重点企业专项检查。我镇对光大纸业公司、兴祥毛织厂、顺业针织厂等毛织、神纸厂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成品堆放过多,通道不畅;②用电线路不规范;我们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4、石材加工厂专项检查。对xx石材工业区的汇通石业公司等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提出如下整改意见:①界锯操作室的用电开关没有防护盖;②严格遵守引吊的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学校教育的专项检查。①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游泳;②做好假期值班工作;③注意饭堂饮食安全;④注意做好房屋的维修防护工作。

  此外,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我们还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切实增强群众、企业员工的安全观念,防患于未然。

  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现将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组织检查组480个,检查企业3664家,排查非法违法行为59816起,罚款655.3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52家,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151个。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943处,其中整改2787处,整改率为94.3%。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政府监管责任。

  区委、区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大渡口区的转型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问题,娅农书记亲自部署开展暗访督查;7月12日,佳军区长主持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对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了专题部署。八桥镇每月定期召开由一名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的安全例会,分析当月安全形势,总结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创新“三问四查五落实”安监工作法,进一步明确基层安全员日常工作职责,规范安全员行为。

  (二)深化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我区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从源头上防控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全区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已启动 35家,占年度目标任务15家的233%,已达标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启动4家;非煤矿山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全区85个在建工地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诚信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第三阶段评价,按照市城乡建委规定和建筑行业标准,在建工程85%以上达到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推进“打非治违”,突出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为抓手,分别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控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城乡建委从强化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入手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工作。制定了“安全监督人员日工作记录表”,做到每人每天有台账,根据现场安全情况动态调整检查频率。6月26日,组织全区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60余人举办了“20xx年二季度大渡口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培训会”。区公安分局以开展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和摩托车整治为重点,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路面管控和农村道路安全整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1760件,其中摩托车非法营运163起;暂扣驾驶证106个,吊销驾驶证26个;打击处理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共计27人,查处治安案件1354件。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强化执法,检查客运车违法案件253件,危险品运输车违法案件8件,打击非法营运车57台,查处超限车1650台次。区安监局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与拆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执法促安全、以执法促拆迁,有力确保了待拆迁企业的安全,同时也促进了签约搬迁。区交通局针对面的车退市前超速超载运行情况,牵头组织区交巡警支队、区交通执法大队先后8次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控制了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态势,实现了安全事故和人员死亡“零目标”;区市政局创新建立占道施工企业不良安全信用信息“黑名单”制度,在全市率先汇编《市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在全市市政系统推广,探索总结的“四抓四促”安全监管工作法有力地推动了市政安全监管工作。

  (四)突出综合督查,严格落实责任。

  全区继续深化区政府、区级行业部门、镇街和企业“四层检查督查”机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有力地促进了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区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佳军区长带队对建筑、道路交通 、消防、防汛、森林防火等开展检查督查;各分管副区长也根据督查安排表,深入基层,检查督查各自分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督查督办,牵头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和市级安全专家对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建设施工项目“两防”专项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多次综合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1个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跳磴镇、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也分别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没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缺乏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全面评估。

  二是有的单位对大检查认识不足,贯彻落实不到位,大检查无方案、无台账,没有专项的安排布置,未做到“全覆盖,零容忍”要求。截止目前,未报送大检查方案的单位有:建桥园区、区教委、区农水局、区房管局、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城建办。

  三是部分单位大检查存在“冷热不均”现象。有的单位班子成员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未在自己分管行业、领域牵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仅停留在宣传发动上,工作深入不够,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是安全制度的“末端”执行不力。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基本技能掌握不够,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是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全区陆续开展了大检查工作,但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依然存在,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xx〕52号)和《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xx〕56号)文件要求,结合前期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

  1.完善大检查工作方案。大检查必须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方案必须有领导分工、有时间步骤、有工作重点、有工作要求等,做到台账齐全,措施到位。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照当前大检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方案,对大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2.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一岗双责”制度,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牵头负责并亲自参与分管行业的安全大检查,认真履行“谁分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中区领导的分工安排,主动联系分管区领导参与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认真分析总结阶段大检查工作。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阶段大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必须依法查处。要积极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大检查工作,及时通报阶段工作情况。积极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

  (二)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

  要继续从企业自查自纠、镇街普查、行业部门专项检查和区政府督查四个层面,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督查检查。

  1.深化检查督查工作。一是企业自查自纠要对内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治理、现场管理、应急演练、档案台帐等方面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二是各镇街普查要做到全覆盖,每次检查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受检查单位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受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行业部门要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深挖隐患、跟踪整改。四是区政府继续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检查、跟踪复查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综合督查。

  2.逐步转变检查督查方式。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逐步将常规检查督查向主动检查督查转变,积极运用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密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督查组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和采取的主要检查督查方式,做到有的放矢。

  3.加大密查暗访工作力度。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大密查暗访工作力度,准确掌握所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是否突出、安全生产氛围是否浓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有序等,真实了解检查对象的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三)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

  1.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对本辖区本行业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建档造册,建立数据库,明确记录重大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类型、责任单位、形成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内容,并逐级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和数据。

  2.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应由企业解决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应由主管部门安排解决的,分轻重缓急,纳入主管部门的计划,保证整改资金的落实。

  3.完善治理督办机制。完善隐患整改指令、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事故隐患举报等制度,对隐患整改实行全过程监管,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强化责任追究措施。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要进行约谈警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等同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落实汛期大检查工作措施

  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12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汛期各项事故预防措施。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协调联动,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请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8月23日12:00时前将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于8月26日前报区政府办。

  联 系 人:xx,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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