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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18:29:04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现在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正视消防安全,平时对企业职工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让每一位职工都把握消防知识,知道如何处理火灾,如何避免火灾的发生,碰到火灾后应当如何应对,平时多学习一些基本的灭火方法。消防安全是每个企业的头等大事,每个企业都不容忽视。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做好提前预备,首先要装置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所以为了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我们都要小心谨严地使用火,时时刻刻都要留意消防安全,平时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一:

  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在建工程各施工、监理单位:

  20xx年“清明节”节日即将来临,为严防节日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渡过一个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制度措施,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针对节日特点,抓好薄弱环节,堵塞各种工作漏洞,确保节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节日特点,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普遍召开一次节前安全生产教育会,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加强安全隐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组织施工企业开展自查工作,重点加强要害部位的检查,特别是脚手架、临时用电、井架、临边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基坑围护、模板工程的检查,严查隐患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形成闭合。二是要加强节日期间消防检查工作,各单位清明节期间特别要切实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三是针对施工、监理单位自查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集团公司组织各相关单位在4月2号—4号进行安全生产大抽查,请建设单位于4月2号之前把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整改情况上交至工程管理部301办公室,办公室电话:86091756。

  四、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清明期间值班制度,对外公布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联系方式,同时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请各单位于4月2号之前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报工程管理部。联系电话:86091756。

  特此通知。

  xx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6日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二: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至,节日期间各种文化、旅游、娱乐、商贸活动将增多,人流物流大量增加,防范事故的压力较大。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五一”劳动节的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基础薄弱、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场所坚决依法关停。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事故防范和强化应急措施。要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行业,全面排查隐患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组织开展节日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道路交通方面要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防止车辆带病运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运营等违法行为。严格客运站点的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公路隧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力度,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消防领域是节日安全的重点,要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要对车站、码头、网吧、商场、电影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特别加强此类场所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发生。

  旅游方面要重点加强对旅行社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要对游乐设施、旅游包车、旅游船只、旅游宾馆、餐饮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游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交通运输、旅游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安全规定,规范旅游客运交通秩序。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输油气管道和城市燃气、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节日期间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充分的研判,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保持临战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减小事故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20xx年4月24日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三: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 “五一”、“端午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订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结合实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街道按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节日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街道办实际,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重点隐患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加大消防安全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定期维护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安全监管,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人员密集娱乐场所排查梳理检查。深刻吸取浙江天台“2·5”爆燃事故教训,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措施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要组织力量对所有旅游景区(点)、农家乐出入口、桥梁、通道、阶梯、悬崖危岸等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景点和景区内交通工具、游客运载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旅游线路、游乐设施安全完好,各种安全标志齐全。未经检测和检测不合格的各类特种设备,一律不得对外开展营业接待活动。特别是滕王阁社区应加强对滕王阁景区内儿童游乐场的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零事故。

  (二)加强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辖区娱乐场所、商场、饭店、宾馆、学校、网吧、医院、广场等公众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的配备和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别需要注意防雷电、防静电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落实整改。容易发生森林火灾的滕王阁景区、嘉陵村、瓦口隘村、清溪村、大河梁村等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时刻提醒居(村)民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三)加强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每月按时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以及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和违法违规查处、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特别是婚宴和节日聚餐比较集中的营业场所,必须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每一环节都要有记录,有管理,有制度。

  (五)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加强对各持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加强平时的巡查检查。对未持证、经营与证照不相符产品的经营店、未按各项规定制度经营户均一律给予书面整改通知书或者取缔。对辖区内明欣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节前进行重点检查。

  (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国道212、各村(居)委会、石子场,“五一”前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顿行动,以打击非法营运、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违章载人为重点,抓好道路交通监管工作。配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加大对我办辖区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量,加强路检路查,加大查处力度,打击各种车辆的违章载人行为。

  (七)加强渡口、水上安全、汛期安全检查。完善重点危险地段的监测及预警机制,针对六个水库、三个地灾点,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设置专职监测员、信息人,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涉水村加强对渡口,水上安全检查工作,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签单以航”、“六不发航”等制度规范,对非法进行经营性渡运和存在事故隐患的渡船,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防风、防火、防雾、防碰撞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八)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要深刻吸取“8·22”事故教训,要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全监管,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统一负责辖区内的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大检查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格执行“五一”、“端午节”期间专人昼夜值班制、领导同志带班制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沙溪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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