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培训通知四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通知 篇1
各中心、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各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基本知识,促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根据公司安排,对公司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共二天):
6月16日下午14:00—18:00
6月17日下午14:00—18:00
二、培训地点:食堂三楼1号培训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各中心、部室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
2、各中心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参加:协力10人,铸造10人,冶炼20人,能动10人,烧结和原料10人,保卫科10人,物资科库房2人,后勤3人;
3、欢迎其他人员自由参加;
4、具体参加人员名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于6月16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后勤科。
四、培训内容: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初期火灾扑救技能、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
五、培训要求:
1、各中心、部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培训人员提前到会场签到。
2、培训过程将纳入人事考勤,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违者按每人每次100元进行考核。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请以书面形式上交请假条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并找相关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后勤科。
3、请参训人员自带纸、笔。
人事后勤科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2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新招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对拟招聘的150名特岗教师需进行岗前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x月xx日—xx日。
二、培训地点:
延津县胜利路小学一楼东多媒体教室。
三、培训要求:
1、凡x月xx日上午8:30未到达培训地点的`,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
2、培训期间不准请假、迟到、早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培训免费,培训期间食宿自理,请各位特岗教师自备学习工具和生活用品。
xx县教育体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xx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某某单位
20xx年11月3日
培训通知 篇4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三年规划(20xx-2019年)等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职业培训促就业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20xx年度职业培训资金筹集管理情况,督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评估职业培训促就业工作效果,收集培训组织和资金管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为进一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和资金提供依据。
二、检查内容
(一)监督职业培训资金筹集管理情况。
1.20xx年职业培训资金筹集情况;
2.整合扶贫、农业等部门涉农职业培训资金情况;
3.20xx年1-6月职业培训资金支出情况及就业资金总支出所占比重;
4.20xx年1-6月开展职业培训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及检查报告。
(二)检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20xx年1-6月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支出情况;
2.20xx年1-6月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前参加岗前培训补贴标准及支出情况;
3.20xx年1-6月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支出情况。
(三)评估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效果。
1.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村劳动力组织发动、体检政审、开展培训和有组织就业情况;
2.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后就业创业情况;
3.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效果明显的10个职业工种。
(四)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各类涉农培训资金整合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职业培训资金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职业培训资金补贴标准核定、补贴方式和补贴期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各地州市自查。
各地州市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共同做好检查工作,20xx年7月1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二)自治区重点督查。
自治区人社厅与财政厅联合对南疆四地州开展现场督查,通过现场查看职业资金筹集拨付凭证、召开企业、培训机构和学员座谈会、实地调查用工企业、培训实施机构和经办机构等方式,深入了解现实情况。
20xx年7月6日-7日,和田地区现场检查;20xx年7月10日至15日,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现场检查。
联系人:乔鹏程
联系电话:0991-3689691
电子邮箱:71238640@qq.com
20xx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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