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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中心综合部试行指纹打卡考勤的通知

时间:2021-01-08 12:04:20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物业中心综合部试行指纹打卡考勤的通知

  综合部各岗位人员:

关于物业中心综合部试行指纹打卡考勤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单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员工出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综合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由综合部试行指纹打卡考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围:综合部各岗位人员

  二、打卡时间:上午8︰00之前打卡一次,12︰00之后打卡一次;

  下午14︰00之前打卡一次,18︰00之后打卡一次。

  三、考勤场所:考勤机设在东活一楼大厅。

  四、暂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兼任考勤员,负责打卡机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故障维修,以及每月考勤记录的统计和公布确认等工作。

  五、考勤说明:

  1、未打上卡:未打上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员工未打卡证明》,经综合部主管签字同意后,送交考勤员进行备案修正。除因手指特殊原因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指纹打卡;

  2、忘记打卡:忘记打卡视作旷工处理;

  3、公差外出:公差外出未来及打卡,回单位后一天之内需填写《员工未打卡证明》,经综合部主管签字后交考勤员备案修正;

  4、工作时间内临时外出办事耽误打卡,应事先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填写《员工未打卡证明》,交考勤员处办理登记;

  5、因事请假:因事请假,则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综合部主管签字后交考勤员备案,统计考勤;

  6、员工调休应提前一天向考勤员备案,并说明具体调休的时间;

  7、考勤核算标准:迟到10分钟内,每次扣款5元,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款10元;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事假半天计算。下班未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每次按事假半天计算。事假具体计算标准为:月薪÷26天÷8小时×事假时间(小时)。旷工按事假核算标准的.两倍计算;

  8、每月3日(遇周日顺延),由考勤员汇总上月打卡考勤记录,向所有员工公示,员工确认无误后,签字备案,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出勤情况。

  六、其它:

  1.打卡记录将作为,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和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

  2.本通知自单位领导审定后执行。

  3.本通知中相关规定条款,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打卡所需的指纹采集,及打卡机使用说明,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5.在试行过程中,遇到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物业中心人力资源部

  2014年1月3日

  附:

  综合部员工未打卡证明(样)

  姓 名

  填写日期

  未打卡日期

  年 月 日 □上班卡 □下班卡 □上班卡 □下班卡

  审 批

  部门负责人:

  备 注

  1.此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此表送交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若未填写此表者,没有打卡记录,一律按考勤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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