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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2-09-22 16:14:54 通知 我要投稿

考试通知集合6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欢迎大家分享。

考试通知集合6篇

考试通知 篇1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 篇2

  一、经济师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经济师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5日至9月4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6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三)请考生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中级为闭卷、笔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市、州考试院试卷预订单应在9月15日前上报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xx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征订,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院)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考试通知 篇3

  一、报名时间

  上半年各项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具体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18日-24日,济南08上半年社会职业证书考试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一)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餐饮协会,联系电话:82676426.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科技馆教育培训部(南门大街一号,泉城广场东侧五楼,电话:86064857)。

  (三)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济南市统计局,联系电话:82599610

  (四)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五)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 山东大学老教协,电话:88362363

  (六)山东省英语口语等级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自考资讯《济南08上半年社会职业证书考试报名》。

  (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xx年5月17日-18日;考试地点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

  济南市自考办

  编辑提醒考生注意:山东xxx年7月自考考试计划表(草案)。

考试通知 篇4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两天。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见附件1)。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现工作单位在常州市或户籍所在地在常州市的考生才可在我市报考。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7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新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学历条件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位条件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具体如下:

  (1)中专学历需统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核现场查验;

  (3)20xx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者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4)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未尽事宜,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所有新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知考生限时提供。

  (八)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9日至10月13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九)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试通知 篇5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单位注册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完成个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注册

  考试人员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进入“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考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打印合格证书和申请学分证书。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序号”,请务必牢记。统一注册时间为20xx年1月。逾期无法注册。

  二、教材领取

  各区(市)卫生局订购教材将陆续快递送到,请组织好发放工作。

  局直各单位教材已到,请抓紧时间到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领取。

  联系人:韩卫红;联系电话:85912558。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注册补充说明

  学习报告

  1、完成个人注册是参加在线考试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注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期间,为保证网络畅通,注册功能将关闭,个人将无法注册。

  2、“人员类别”选项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以及卫生监督人员的换证。

  3、鉴于注册人数众多,注册时间将延长至2月20日。

  4、为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将按地市分批进行注册。一旦发生拥堵情况,系统将优先保证注册时间段内地市的'注册。其他地市可能无法注册。各地市的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20日至25日,省直、济南、青岛、淄博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20xx年2月8日至15日,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

  20xx年2月16日至20日,聊城、滨州、菏泽、枣庄、其他

  6、如遇到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无法登录情况,可以直接输入网址进行登录注册。

  7、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开始考试。在这期间,请加强学习。如果需要纸质教材题库,请联系山东省卫生新闻宣传中心,电话0531-67876403。

  政策法规处

  20xx年1月xx日

考试通知 篇6

  一、路口掉头要求

  ① 单车道进入路口掉头使用灯泡型掉头,或反P字型掉头。

  ② 多车道进入路口掉头时只能使用反P字型掉头,禁止使用借道掉头。

  ③ 厂区门口掉头时如压实线,虚线不作评判扣分。

  ④ 进入路口掉头,考试员统一发口令路口顺车掉头。

  二、转向灯开关的使用及扣分情况

  ① 进入路口掉头时不开转向灯的(扣100分)

  ② 进入路口掉头时开过转向灯的因回方向时自动关闭的(不扣分)

  ③ 转弯、变更车道开好转向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三、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评判规定

  ① 路口右转弯进入慢车道时,先进入港湾式车道,过度后再进入慢车道

  ② 车辆靠边停车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③ 车辆出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注:此通知暂时是适用于上海的'学员们

  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们可以仅供参考下,顺便来说说你们这边的科三扣分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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