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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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2 04:48:52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委托合同范文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委托合同范文六篇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采购宾馆用品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宾馆用品采购种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所称宾馆用品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该宾馆用品)

  二、宾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委托采购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四、采购总价

  宾馆用品采购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金额) _______元。(暂定,以最终结算的采购总价为准)

  五、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采购服务费。其采购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

  六、甲方责任:

  6.1甲方应提供详尽准确的宾馆用品采购清单,清单中必须明确标明采购材料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产地。

  6.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采购费用支付给乙方。

  6.3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产品的指导价格。

  七、乙方责任:

  7.1乙方严格按照宾馆用品清单内所列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产地进行采购,不得随意更改采购清单内容。

  7.2乙方应选择有声誉的合格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把关,产品必须符合各项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采购宾馆用品的验收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应妥善保管所有采购货物。

  7.3乙方采购进展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并提交全部的采购合同及副本一份,便于甲方监督。

  7.4因乙方采购宾馆用品原因导致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5乙方与宾馆用品供应商之间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8.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1.1甲方不按约定支付采购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最低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并按拖欠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_____ 的违约金;

  8.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8.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2.1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8.2.2乙方采购的宾馆用品出现差损及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该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开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3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九、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附件:《 采购清单》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就肉鸡委托养殖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养殖方式的约定:

  1.甲方负责技术指导,饲料供应;

  2.乙方负责提供已养殖120天的肉鸡,使用甲方提供饲料调养18天; 同时乙方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3.乙方将肉鸡调养18天后,乙方将肉鸡杀好,作好真空包装,并放入冷库保存。甲方按实际交付每只 元收购全部合格肉鸡(肉鸡市场采购价格变动时,收购价随采购价相应变动。

  4.乙方每星期采购一批肉鸡应支付定金 元,协议履行完毕后退还。

  5.甲乙合作时间为

  二、 鸡苗、饲料的供应规定:

  1. 乙方采购的肉鸡重量应在的情形。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饲料,按每星期饲料的安全性。

  三、 销售结算:

  1.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由甲方每周收货一次,收货时结算肉鸡数量品质,甲方验货后即支付货款提货。

  2. 肉鸡储存交付地点位于式为甲方于以上地点自提。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停止采购肉鸡或变更养殖数量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乙方已按协议饲养的肉鸡采购完毕,如甲方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

  2. 乙方应保证饲养肉鸡的质量,交付与甲方的肉鸡应符合安全食用标 准,如有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

  3. 甲方所提供饲料如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乙方饲养肉鸡出现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

  五、附则: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双方可签字延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3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编号: (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就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号《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2.2 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所承担的.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

  3.3 甲方与分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付款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履行支付义务,但乙方付款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收取担保费。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分包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分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重大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山东千榕家纺有限公司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2%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3%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细毛羊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履行地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总寨工业园(东洞乡西旺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

  二、 合同内容

  1、羊舍、人员

  经双方协商决定,互赢互利的原则下,在养殖期间羊舍的使用不产生费用,甲方所委派的人员由乙方提供厨房用具、燃煤、休息室等,人员劳动期间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因在人员劳动期间,还负责喂养乙方的羊,所以由乙方承担)。

  2、甲方(酒泉市铭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购买羊的品种及数量

  (1) 品种:

  (2) 数量:

  购买羊的款项由甲方全权负责支出,因此甲方拥有羊的实际数量买入卖出的100%权利,乙方无权。

  3、饲料、药物、疫苗的供应

  甲方负责羊的饲料,草,药物,疫苗的费用,具体如下:

  (1)饲料和草:每只羊每天的用量不得超过贰元,如超出,超出的饲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2)药物、疫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每只羊的具体事宜。

  4、养羊所产生的粪便处理由乙方无偿清理并所有。

  5、羊的防病、治病、防疫、流行疾病等风险因素的约定:

  (1)由于乙方为饲养方,甲方已负责费用,乙方无条件做好羊的防病、治病、防疫、流行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如乙方防治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委托乙方饲养的羊,乙方无权随意出卖;如丢失,死亡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羊毛)。

  四、利润分配(按每只羊的市场价格核算)

  (1)乙方承诺每只羊的净利润(包括水、电、人工、饲养,所有的支出)在200元以上。

  a:如净利润在200元以上,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

  b:如净利润低于200元,甲方只向乙方给予净利润的`20%元作为饲养管理费(包括水电,人工,饲料及所有的支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和药物。

  3、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天羊的饲养,甲方要检查。

  4、不得将以外的禽畜掺杂到甲方的羊饲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私自变卖甲方委托养殖的羊(羊毛),变卖甲方所提供的物资,甲方有权要求养殖方进行赔偿,毎私自变卖一只,按市场价的两倍赔偿。

  2、乙方在饲养过程中如方法不当造成羊的丢失,死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饲养的过程中,羊的死亡率不得超出1%以上,死亡率低于1%属于正常,如高于1%,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纠纷双方协商约定处理

  1、双方协商解决

  2、甘肃省中级人民法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书面补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酒泉市铭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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