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委托合同范文锦集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委托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兹委托 代理委托人签订与()关于合同授予代理权如下:
1、代为洽谈协议,商定协议内容;
2、作为代理人在签署协议;
受托人在行使本委托书下的委托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协议签订日期止。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xx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下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1000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
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负责办理公司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许可证手续,发生影响委托经营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水、电、汽、路等(上级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等特殊原因导致停水、停电除外)。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出让本协议约定之外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8、乙方有义务对生产设备,厂区进行日常维护与养护。
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政府征地或上级指令造成不能生产经营,重大自然灾害等)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4
编号: 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房屋名称 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 附近有何交通:
1. 房龄: 年; 房间数量: 卫生间数量: 总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朝向:_____
总层数:_____;电梯 装修情况:高档 一般 简单 地面:
2.电器: 新 一般 包括:
家具: 新 一般 包括:
对讲门铃 保安 有线电视 卫星电视 儿童游乐场 停车场 会所 :
3. 天然气 暖气 采暖费: 元 /年; 物业费: 元/月
4. 腾清情况:空房 有人居住 .
5. 月租金(现有设施); 月租金((提供家电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以房屋租出为准。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等正本。由代理人签订本委托书,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责任: 甲方承诺”房屋信息”中登记情况和如下条件属实,如有不实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1、 该房屋已经腾空。
2、 该房屋本身及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符合环保要求。
3、 该房屋没有产权及使用纠纷。该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对该房屋进行策划宣传,积极寻找承租意向人、介绍房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译。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东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并安排签约。
4.安排客户入住。
5.协助房东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沟通双方的意向并协调相关事宜。
六 、服务费及支付
1、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签订租赁合同,或实际开始履行出租行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以一年租期为标准,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以此标准类推计算)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将视为中介成功,甲方也应按六(1)款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3、支付费用日期:甲方应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务费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七、签订此委托书,不影响房主本人的出租权。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公司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系一家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为消费者广为认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零售方面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甲方有意将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托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托接受管理。
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乙双方组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为从事药品零售为主营的企业。为发挥乙方优势,甲方决定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委托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托,依法依约行使管理权利,使双方投资的公司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并最终促使利润最大化。
二、委托事项范围
1.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对外事务;
2.公司的管理人员选聘及业务培训;
3.收集药品信息及组织货源;
4.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其它事项。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按约交付管理标的,尊重受托方的管理;
2.对受托方的正常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按《公司组建协议》的'要求作好相关协助;
3.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以便落实整改;
4.当乙方的管理活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经营活动时,甲方有权制止;
5.按约定支付管理费用。
乙方:
1.在受托范围内依法管理企业,遇受托不明事项及时与甲方沟通,以便妥善处理;
2.在受托范围内自主从事管理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将经营管理情况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4.按照双方约定,收取管理费用。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暂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五、管理费用的支付
1.鉴于第一年是公司开办、策划运作的关键阶段,投入精力较大,乙方的委托管理费用可以分两个步骤收取:
(1)在运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管理费用;
(2)在确保公司第一年赢利的基础上,乙方还可以收取当年净利润的50%作为委托管理费用。
2.从第二年开始,在确保公司赢利的基础上,委托管理费用收取办法为:
(1)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0%(含)以内,乙方可以收取营业额的1%作为委托管理费用;
(2)净资产收益率在10%-15%(含)范围内,超过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3)净资产收益率在15%-20%(含)范围内,超过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4)净资产收益率在20%-35%(含)范围内,超过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5)净资产收益率在35%,超过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六、违约责任
因乙方不适当管理给公司经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八、签署及生效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_份;
2.本协议在各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6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代表本企业为 (项目名称)的代理人。
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谈判权、签订合同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权利等,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代理权给其他任何人。
特此委托。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7
一、案情
原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是被上诉人所有的房产,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20xx年12月9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了《独家代理委托书》。委托书约定: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双方在合同中第二条约定被上诉人保证不与上诉人所介绍的买家私下交易,如一旦发生此情况,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交付买卖成交额的2%。20xx年1月7日、8日,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了《看房委托及证明》,由上诉人介绍郑子光购买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并与郑子光到该屋看房,但被上诉人并未与郑子光达成讼争房屋的买卖交易。20xx年1月20日,被上诉人与郑子光、游丽娟签订了《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被上诉人以380000元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游丽娟,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易手续,现该屋已经交付给郑子光、游丽娟使用。
二、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中双方约定的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而第2条的约定是该委托书中的内容,由于双方对第2条的适用时间没有特别约定,故该约定的效力只能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现被告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的时间是20xx年1月20日,该时间已超过了委托书约定的委托期限,不应再受委托书的约束,原告要求被告按委托书第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遂于20xx年4月1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邓蕙支付违约金92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8元,由原告负担。
判后,上诉人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不能成立,法学论文《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一审认定委托书第二条没有适用时间的特别约定,应与合同的期限相对应。该推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是明显不当的。在本案中上诉人为促成被上诉人成功出售物业做了许多工作,为被上诉人提供中介服务。包括发布广告、向他人推介物业。当郑子光有购买意向后,上诉人多次带郑观看该物业,意在促成该买卖。上诉人已经尽职履行中介义务,虽在合同期内不能促成成交,但为双方提供了认识、了解的机会,并为买卖的成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故上诉人在合同中列明第二条作为约束被上诉人。但被上诉人有意规避委托期限,在期限届满后半个月内与上诉人介绍的郑子光私下成交,严重违反了双方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上诉人只有对合同中第二条不做期限限定,方能有效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中介市场中,普遍存在客户与业主私下成交的现象,严重损害中介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利于房地产中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上诉人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双方可以不受约束自行成交,在委托期限届满后才肆意成交以规避中介费,中介行业就不能得到报酬,所费时间、精力、损失也无法补偿。因此第二条的约定是必要的,旨在不论是否在委托期限之内,只要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介绍的卖方认识后私下交易,即承担违约责任。该约定没有期限是合法合理的'。一审法院推定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为委托期限是不当的,据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确认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的合同无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答辩同意原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是合法有效的,该委托书是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其所有的房屋,上诉人也已经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介绍其他包括郑子光在内的购房人看楼。虽然上诉人最终没能在委托期限内促成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的交易,但其为被上诉人出售房屋履行了其中介的义务,而被上诉人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期限届满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却与上诉人介绍的客户郑子光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被上诉人该行为实际是规避合同约定的条款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不得与上诉人所介绍的购房人私下进行交易,如被上诉人违反该规定,则需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买卖成交额的2%作为赔偿,故上诉人现在要求被上诉人按照其成交价款的2%,即9200元支付违约金是符合合同约定。被上诉人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短期内与上诉人所介绍的看房人郑子光达成协议,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审认定,合同中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是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纠正。
公司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广州xx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传真: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OEM方式生产“ ” 商标的 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 公司授权【参见《商标授权委托书》或《购销合同》附件】,委托乙方生产“ ”商标的 产品。
授权方公司资料:
二、“ ”商标 产品的模具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模具进行生产。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术资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自己直接使用或在此基础上改造使用该技术资料,也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泄露相关技术资料。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本协议因各种原因解除时,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术资料返还给甲方。
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 ”商标 产品的规格型号为 ,产品数量为 台,由乙方分批生产交货。
各批次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期限等,甲乙双方每批次另行签订订货合同执行。
四、产品保修期限
1、乙方生产的“ ”商标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 公司的企业标准,乙方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整机保修 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 年内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2、保修期限从甲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六、运输及费用:
1、交(提)货地点: 。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用负担: 。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订货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货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
3、乙方对甲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负责人确认甲方订单之日起计算。
八、验货的标准、方法和期限:
1、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 天内完成。
3、甲方认为货物有质量问题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可以拒绝收取货物。
4、甲方提出质量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180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三日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答复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九、独家销售要求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 ” 商标 产品只具有甲方委托范围内的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甲方以外的渠道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销售甲方委托其加工生产的 “ ”商标 产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下直接或间接与授权方 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供货商、产品销售商直接联系、报价、交易,也不得私自接受来自授权方 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供货商、产品销售商关于“ ”商标 产品的订单或“ ”商标的其他产品或其他商标的
产品订单。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五年内,乙方如有来自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的有关“ ”商标 产品的.询价或订单,乙方应转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接受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的有关“ ”商标 产品的询价或订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有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有别于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的 产品,从而会影响到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 产品的销售并影响到甲方的经济利益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有关协议,以保障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十一、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中约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应当为其每次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佰万圆(¥2,000,000.00),并在甲方发现乙方违约行为并向其发出警告函的叁个月内支付给甲方。
若双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又有新的合作约定,该五年期限自动顺延至新的合作约定完成后五年内。
2、乙方违反订货合同中关于交货期限的约定,延期交货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并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佰万元(¥1,000,000.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一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甲方为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支付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十二、解决纠纷的方式:
1、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需要诉讼的,任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2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满,如需继续委托生产,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公司委托合同 篇9
原告杨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号。
委托代理人陈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12栋2405房。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过伟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 傅旭光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艳辉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林诉称:XX年7月10日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根据约定,原告于7月10日当天通过工商银行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确认了与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并对原告开具了《授权书》,授权原告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经营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筹备工作,包括依《授权书》通过代理人有偿取得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后,却突然接到步步高华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华隆店取消对原告的授权,并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询问被告,被告承认了上述行为,却没有给原告终止加盟关系的理由。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
原告杨林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1、 被告单位注册登记资料,证实被告主体资格;
2、XX年7月10日原、被告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加盟合作关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实原告汇款的'依据;
4、工商银行汇款单,证实原告依证据2的约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
5、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
6、被告开具的《授权书》,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确定了加盟经营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百货专柜合同新签审批表》,证实原告依证据2、6已经完成了基本筹备工作;
8、被告开具的另一份《授权书》,证实被告无故终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又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书面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答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
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
以上证据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到庭质证,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经过,因此本院对上述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根据以上认定的证据,以及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定以下事实:
XX年7月10日,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一份,原告依《确认单》之规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随即被告对原告又开具了《授权书》。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权书》办理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但此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权书》给另一加盟商,终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经原告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了解到被告在没有和原告解除加盟关系的前提下,单方取消了对原告的授权,终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重新对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原告对此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提出如诉称之请求。
本院认为,XX年7月1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虽然没有标明合同的名称,但该《确认单》能确定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确认单》是被告一方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确认单》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认可了双方的加盟关系,且原告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应当认定为要约不得撤销;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被告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上述五种情形情况的存在。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辩称其依据《确认单》中的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经本院审查,《确认单》中对此约定的内容为:“在签订此合作确认单后一个月,被告若无法与原告确认最终合作事宜,则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首批货款给原告。”该条款是被告免除其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悖,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故对被告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无正当理由终止加盟合作关系、撤销授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双方于XX年7月10日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过 伟 国
审 判 员 雷 达
人民陪审员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 xxx
公司委托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单位:___住所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市____区(县)____路____号____楼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房型___房___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总价款: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其中:材料费:___,人工费:__,管理费:___,设计费:___,垃圾清运费:____,税金:____,其他费用: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天_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天___月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至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的工程款;(2)完成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的工程款;(3)竣工验收后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的工程款。(4)竣工验收合格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9、1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10、3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工作
11、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11、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1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1、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1、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11、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乙方工作
12、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12、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2、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12、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2、5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12、6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2、7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四条工期延误
14、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14、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15、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15、8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7、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7、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8、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8、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通知
2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1、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
21、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22、1本合同受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2、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相关文章:
公司委托合同08-07
公司委托合同07-14
有关公司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模板11-15
公司委托合同[必备]08-09
(优)公司委托合同08-07
【热】公司委托合同08-08
【推荐】公司委托合同06-29
【精】公司委托合同06-14
关于公司委托合同09-20
公司委托合同【热】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