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

时间:2022-08-16 14:40:29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委托合同范文合集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委托合同范文合集5篇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受托人):

  乙方(委托人):

  甲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1.合作内容

  乙方为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化水平与公司形象,特委托甲方为其开发 软件,详细要求见附件。

  2.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软件。

  3.2甲方所开发软件是自行研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

  3.3 甲方将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软件的开发设计。

  3.4甲方开发的软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3.5甲方所开发软件的所有权,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

  3.6甲方只根据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开发。

  3.7甲方交付软件时将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4.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托付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保证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否则甲方将不予开发。

  4.2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任何侵权行为,如不进行拷贝,篡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等,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3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软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模块,提供给甲方各项技术指标。

  4.4乙方托付甲方开发的软件在签订合同之后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给甲方,甲方做改动并酌情收取适当费用。

  5.乙方验收标准

  5.1乙方验收时,不得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提出附加条件。

  5.2 甲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即为合格。

  5.3甲方完成软件工作, 乙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支付报酬

  6.1该软件乙方付给甲方费用总金额 元整。

  6.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将预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占总造价 %)。

  6.3 甲方交付软件当日,乙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占总造价 %)。

  6.4 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 个月 。

  6.5免费维护期过后,乙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甲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

  6.6付款方式 。

  7.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6条约定的期限内向以下银行账户支付报酬,报酬支付时间以银行收到该款项为准:

  甲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8.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9.违约责任

  9.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9.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条规定,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的开发, 逾期 日完成软件开发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合同中乙方支付费用总金额的10%。

  9.3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信息而导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9.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6条规定,乙方应每日按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律师提示】延期履行时,双方可以约定宽限期或者延期履行期限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9.5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10.其他约定

  10.1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0.2不可抗力

  10.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10.3合同修改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0.4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的终止理由,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10.5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对争议的解决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二者只能择其一。争议解决选择法院,双方可在此处进行约定或者在争议产生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实践中一般约定当事人自身所在地的法院较为有利。

  12.附则

  12.1 合同签订前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商业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部分向外招商,并协助甲方与乙方招徕的租赁户签定物业租赁合同。

  1、协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条件。

  2、协助甲方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租赁户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处理好甲方与租赁户之间的各项关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招商行为不符合甲方的商业利益,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招商及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三、确认制度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与租赁客户共同洽谈租赁条件,并形成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2、合同期内,所有由乙方介绍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都视为乙方招商的客户(甲乙双方以确认函的形式确定该商户为乙方意向招商客户)。

  3、合同期内,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户如从租赁转为购买该代理招商部分的商业面积,最终实现成交的,甲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1。2%向乙方支付销售报酬。

  四、服务标准与结算方式

  1、招商服务费标准

  乙方的招商行为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 壹 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报酬(租赁期必须在10年以上)。

  2、招商服务费支付方式

  经营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实际招商报酬结算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招商(或销售)报酬,以甲方收取实际租金(或销售款)作为基数,甲方与乙方招徕的客户签订租赁(销售)合同而未实际收取款项的,甲方不支付报酬。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全力配合,如实通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信息。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本。

  4、甲方承担与租赁户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积极争取招商优惠政策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和协作单位关系,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对招商和自购自营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收取客户应交款项;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保管。

  7、甲方应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

  1、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大型商家来项目现场考察,协助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租赁户应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乙方保证对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

  2、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不满意,甲方决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范围:住宅室内设计及公共空间室内设计。

  三.乙方提供给甲方设计图,资料,并按目录装订成册。

  四.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必须按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采用环保材料。

  五.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内容有:

  1.图纸封面,封底,设计图纸;

  2.设计图纸目录和设计与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洞尺寸,房梁,上水,煤气,下水,地漏,坑管,空调洞,排风口,配电箱,弱电箱,多媒体标注);

  4.设计要求拆建平面图(拆建承重结构由甲方向物业或有关部门申请书面批准);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设计顶面布置图;

  7.强,弱电及多媒体,智能化插座位置分布图;

  8.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9.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0.厨,卫墙面设施布置图(中,小型工程另外考虑);

  11.家具,厨具设计布置参考图;

  12.楼梯设计,安装施工详图;

  13.局部透视图(作为参考用);

  14.主要装潢材料用品概算表。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 ,房型 ,用途 ,使用面积 平方米。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测量后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合同 篇5

  本人XXX,号XXXXXXXX,现委托XXX(被委托人),号XXXXXXXXXX全权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

  委托人:XXX(签字)

  被委托人:XXX(签字)

  年月日

  然后是双方复印件及原件。

【委托合同】相关文章:

物业委托合同-委托合同07-25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书范本04-14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书怎么写03-25

有关公司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模板11-15

委托合同11-23

经典委托合同12-02

拆迁委托合同08-09

公司委托合同08-07

[经典]房屋委托合同07-31

房屋委托合同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