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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议书

时间:2022-04-22 08:51:1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协议书范文七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项目协议书范文七篇

项目协议书 篇1

  根据20xx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的有关条例,广州市XX路XX号大楼X【以下简称“本大楼”】业主经友好协商,就拆除旧电梯并购置安装新电梯(以下简称“电梯改造”)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

  1)集资费:电梯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智能IC卡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购置费、

  运输安装验收费、土建工程费、建筑装修工程费、电力供电工程建设费、项

  目运作交通劳务费(含业主代表办公补贴)等一次性投入费用

  2) 电梯使用费:即电费

  3) 维保费:例行保养费、年审费、电梯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证费及年审费

  4) 管理费:保洁员、财务兼电梯IC卡管理员、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劳务费。

  5) 电梯维修基金:专款专用,留待日后电梯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零部件更换、维修。

  一、本大楼是1987年建成投入使用的10层电梯住宅楼,原建筑已有电梯、电梯井、机房、电梯电源等相关配套设施,符合电梯改造的条件。按照《办法》的规定,不需要规划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

  二、本大楼住户共XX户,其中 户业主愿意出资参与本大楼电梯改造(见附件一)项目。如电梯改造工程项目的报建等需要,业主将提供有关证件。

  三、本大楼参与集资的业主民主推选出XXX 等共XX人组成本大楼电梯管理小组,X为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电梯改造项目的各项事宜。XX担任电梯安全管理员。 四、选定日立(HITACHI)牌 HGP-1050-C090型号的乘客电梯,核定载重1050KG,核定载客14人。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采用电梯智能IC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五、爱护公共财产,自觉遵守《电梯使用管理条例》(见附件二)。

  六、电梯改造的维保费、管理费、电梯维修基金平均分摊;集资费和使用费(电费)则按协定的《电梯改造相关费用分摊方案》进行分摊(见附件三)。

  的使用情况,接受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和电梯管理小组的查询和监督。

  八、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民主推选出 先生/女士,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次电梯改造项目集资费、维保费、管理费、电梯使用费(即电费)、电梯维修基金等相关资金的收支管理并以其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其所有权属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该账户资金的.各项收支必须经电梯管理小组审批,2人以上成员签名证明。经电梯管理小

  组审核后,每半年公布一次账户资金本息的使用情况,并提交一份电梯管理小组存档。

  XXX先生/女士受托开设的银行帐户信息:

  户名:

  银行帐号:

  开户行:

  九、预交分摊费用。集资费根据《电梯改造项目费用预算书》和确认的《电梯改造相关费用分摊方案》确定各业主应预交的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维保费、管理费及电梯使用费(电费)则由财务按协定的分摊方案及有关收费标准计算好,在上一年年底确定第二年预交的金额,参与出资的业主在第二年年初预交全年的费用,在限期内交到指定账户或财务手上。逾期不交者,不得使用电梯,若要重新使用电梯必须补交所有欠费。

  财务将根据供电局电费单,按协定的分摊方案计算好每户当期应交金额及预交电费的余额,在电梯内公示并提交一份电梯管理小组存档。

  十、本大楼未参与集资的业主以后如果想使用电梯,原则上允许,但为了对前期参与集资的业主体现公平,除了按计划补交集资费、施工期间的电费和电梯维修基金外,另需缴纳相应年限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并按本协议承担分摊电梯使用费(即电费)、管理费和维保费(适用于电梯竣工验收后2年之内申请参加的业主,2年内不计折旧费,也不计算物价上涨费,2年以上的另行协商)。补交的集资费按原先的集资比例归还其他业主。

  十一、如果现业主的住房今后转让或租给他人,应在转让或租赁合同中注明电梯维保费和使用费由对方承担,否则由原业主负责;如果均不负责,则不准使用。

  十二、电梯产权属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上报XX公司一份,本大楼XX房XX执一份;XX房XX执一份;XX房XX执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参与集资的业主一份。自电梯管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可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电梯管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协议书 篇2

  中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甲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0xx]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xx]770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公路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托县至兴和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xx]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公路,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公路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

  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 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项目协议书 篇3

  经兴义市新联豆制品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陈琦及参股人员韦红武、韦益平、吴昔枭、各方协商同意,现将兴义市新联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权及股权转让给韦红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分别称甲方:吴昔枭,乙方:陈琦,丙方:韦红武,丁方:韦益平。)

  第一条,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乙方、丁方将其加工厂经营权、股权转让给丙方,包括所有加工厂固定资产和所有无形资产.。

  第二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元,乙方人民币5000元,丁方人民币5000元,丙方可派收费和财务人员进入,从即日起,所有的收入归丙方,同时人员工资、水电、房租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所有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及产权归丙方所有,原20xx年7月28日签定的“企业股东协议”作废,甲方、乙方、丁方各方不能干涉丙方生产经营。

  第四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丙方在办理完成转让变更手续过程中,甲方应配合丙方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丁各方的责任 (1)如果甲、乙、丁各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100000元给丙方,

  并应按本协议继续完义务。(2)如果甲、乙、丁各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丙方遭受损失,则丙方有权要求甲、乙、丁各方予以赔偿。乙方的责任 (1)如果丙方违反本协议,则甲、乙、丁各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丙方承担违约金100000元。(2)如果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乙、丁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转让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

  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微信公众平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B)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C) 在代运营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拿出确定的意见。 D) 在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公众平台完成托管运营项目。

  B) 乙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操作,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

  中需要要求使用到某类图片,则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C) 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合同费用。

  D) 协议签订后后,及时向甲方提交运营报告供甲方查阅。

  第二章 代运营合作流程

  1. 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公众平台托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微信公众平台托管代运营合同书》 2. 公众平台信息提供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公众平台账号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平台账号、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由于必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 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安排图文设计人员,操作运营托管工作。

  第三章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需与甲方积极配合,提供有效的修改意见或确认信息,若在项目进行

  过程中,甲方处于停滞状态,即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既不给出有效修改意见也不对其进行肯定确认,如果停滞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则视作甲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处理办法遵循本章第3条;

  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

  用。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3.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 其他条款

  1.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

  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

  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服务内容 请在您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前面打 √

  第六章 付款方式

  1. 费用共计价格〔RMB〕: 元,(大写) 圆整。自该协议签订起,

  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支付方式: □现金 □支票 □汇款

  乙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银行: 乙方公司账号:

  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协议书 篇5

  受让方:***出生年:地址:

  身份证号码:(简称甲方下同)

  卖家:***出生年:地址: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地址:

  身份证号码:(简称以下简称乙方)

  ******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的股票A和B双方在党的研究所经过协商的问题所持股份的转让,合作企业,同意如下:

  首先,股份的转让

  乙持有35%股份,以及相关的研究兴趣,乙方同意这一点,有关股权转让给党的股份。党和受让股份的权利,采取研究所,成为合法股东,拥有股份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转让总价款及支付

  1,上述股份转让及相关权益总额人民币****。

  2,付款:在本协定的生效到入境之日起6天,支付甲方和乙方***作为押金,阿,by律师见证后支付80000元的协议**乙双方million ;平衡** 10 000轮,直到后的转让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党个月。

  第三,有关权利和党的利益

  1,自本协定生效,所代表的股份在其名称号**********土地学会和土地所有建筑物和配套设施(包括房屋,水井,水塔,变压器)为党的全部所有权。

  2,在股份转让的看法,该研究所***先生,6个月后,在本协定生效,党取代研究所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B必须是兼容的。如果你不能完成向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向乙方代表对所有必要的援助,参与的事项必须是无条件的`。

  四,其他协议

  1,B和***,***二股东的书面保证,该研究所取消了房地产,没有任何义务;如果债务,一旦机构债权人的法律证据,B和***,** *无条件承诺两个股东。

  2,党的"***"号,商标的使用仅限于研究所,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转让或者许可的任何业务,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使用该商标的字体。

  3,甲方的资金转移支付后,B的有关文件,印章,证书,文件研究所转让全部股份。

  4,不足,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5,本协议一式两份与每个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一个副本。

  甲方: 乙方:

  时间签名: 签名日期:

项目协议书 篇6

  项目合作协议理由:项目:以实物出资为实物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以投入资金开发市场为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企业名称:

  甲:姓名, 身份证号:,企业所在地

  乙:姓名, 身份证号:,企业所在地

  合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古玩字画项目,甲方以古玩字画方式出资,乙方以人民币出资70.000.000万元,共同组建文化产业公司开发文化产品市场,进行文物展览和编写历史类教科书、科教类图书光盘、邮票形式为合作目的。

  第二条 本项合作依法组建股份公司法人由乙方合伙人选任并注明合伙人名单,在合作期间合伙人出资的资金或文物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作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在合伙人存续期间,合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双方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双方的共同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经营期间可以融资上市扩大经营范围,合作期满后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续约手续或依法解除合作关系。

  第四条 在双方共同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固定资产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33%、乙方67%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合作期间的债务或拍卖按照甲方33%、乙方67%的比例负担或分配。

  第七条 在经营期间资金紧张时可用文物抵押向银行贷款融资,但只限定合伙双方使用不能为他人或企业提供抵押担保。

  第八条 每年所产生的经营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一次。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0.000元合同抵押金,后续投资分期支付,支付期限另行商议,(并做出支付计划附件)同时启动此项目策划并同时负责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文物整理及管理设计及日常保养事务。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二十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___年_月_日止。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五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追求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本约定的内容对合伙双方事务执行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违法问题及做对合作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项目协议书 篇7

  甲 方

  姓 名:

  公司名称:环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公司)

  乙 方

  姓 名:

  公司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介绍大理展兴泰安新城安置房项目服务费用,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大理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介绍给乙方,从中收取相应的预结算总造价 %的咨询介绍服务费用,暂定金额 万元。

  第二条:费用收取方式采用分次收取。乙方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一周内支付甲方 万元(大写: ),其余费用在乙方第一次收取拨款方拨款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以拨款金额的 %的咨询介绍服务费。之后乙方每次收取拨款方拨款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拨款金额的 %的咨询介绍服务费。每个单位工程结算完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剩下的所有介绍服务费用。

  第三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 订介绍协议。

  第四条:项目中的水电工程,乙方应交由甲方施工。相关协议双方另行签署。

  第五条: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不按时支付相应介绍费

  费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合同金额双倍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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