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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协议书

时间:2023-03-19 19:20:1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用电协议书合集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电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用电协议书合集15篇

用电协议书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了明确供用双方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遵守港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供应用电设备为2台电焊机。

  2、电源由铁路边配电箱直接提供,本着计划、节约、安全用电的规定,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3、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甲方以配电箱进线为界,乙方自配电箱出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用电量以计量电表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表的.原始计量度数由双方确认后为准。电价和计量均按甲方对外统一每度 元收费计算,电费每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如果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今后电业局电价有变化,则甲方的电价也随之调整。

  6、乙方用电前向甲方缴纳用电抵押金500元,协议终止后返回。

  7、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用电协议书2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甲方对乙方专职电气维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统一组织、安排施工现场中的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偷窃电力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电工,且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1、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2、乙方专职电工应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安全用电负责。

  3、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4、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6、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7、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8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9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0 、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3、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三、操作人员

  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实施。

  2、操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甲方或自行组织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用电交底,不违章作业。

  3 、对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的,对现场不安全隐患没及时排除的,对现场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对违章指挥的,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单位负责人及甲方进行举报投诉。

  4、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测试,做好记录存档。

  5 、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6 、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7 、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 、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9 、平时应经常查看配电箱的进出线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浆侵污、被金属锐利划破绝缘,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是否松动,动力设备是否缺相运行等。

  四、强制性规定和持证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2 、箱变低压侧出线接线时必须通报监理,由专职电工操作,无证施工、违规作业或其他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强制性规定的.处罚5000元/次,因此行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电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经现场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处罚1000元/每次。

  4 、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一遍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设备设施必须禁止使用,悬挂检修牌并及时向相关上级反映,若不认真检查排除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5、乙方电工(持有效上岗证)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各级箱体内的配电系统图是否清晰、箱内电气安置是否稳固(时常关注)。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塑铜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9)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0)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1)各个分包单位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进行敷设、使用、维护,乙方电工必须对使用电动机具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书面交底。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3)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4)专业电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用电作业。

  150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16)如现场施工人员恶意破坏、损坏、偷盗临电设施,所属公司必须负责恢复原貌,不得影响甲方的工程计划,因此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17)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①、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②、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③、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④、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⑤、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⑥、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⑦、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⑧、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五、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临时用电管理方案》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此合同条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协议规定,发生一切施工用电事故则由乙方全部承担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若因乙方或乙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当事人处于20—200元罚款,同对乙方处于500—5000元罚款。

  4、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5、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7 、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8 、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9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10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1、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4、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六、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 (盖章)分包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临时用电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临时用电部分》、《JGJ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临时用电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 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臵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

  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4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甲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用电协议书5

  单位名称: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门店扩建工程

  施工队:重庆圣华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处理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X月日

用电协议书6

  (站名站号)编号: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为进一步改善移动通信服务质量,扩大移动信号覆盖范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下称乙方)在(基站详细位臵,如:郑州市xx区xxxxxx)建立移动的通信基站。为了解决基站机房用电问题,经与(下称甲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使用甲方现有三相动力电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功率15KW)供电。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接入位臵,电源线路敷设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的走线路径区域自行设计施工。乙方新架设的线路和安装机器设备敷设的'管线应当进行必要的固定。

  三、协议期间,除供电部门中断供电、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事故和乙方逾期不交纳电费外,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用电,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乙方用电。

  四、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电费每【】个月为计费周期,由双方共同派员查抄电表,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电费分割单及提供电费原始发票复印件向乙方收取电费。电费价格按【】元/度执行(在不超出供电部门价格的基础上,电费价格随供电部门调整而调整)。

  五、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电费,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联行号:【】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期间如甲方搬迁,协议自动终止),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七、协议期间,乙方除保证按协议商定的电费价格和期限按时交纳电费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逾期不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加收所欠费用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发生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

  (1)地址:【详细通信地址,如郑州市xx区xxxxxx】

  (2)联系电话:【】

  (3)传真:【】

  (4)电子邮箱:【】

  乙方:

  (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移动公司】

  (2)联系电话:【移动责任人电话】

  (3)传真:【】

  九、协议终止后,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需在合同终止后的十日内将设备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

  十、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约地:郑州市北环路11号。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用电协议书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电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

  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拒付电费或逾期不交清电费者甲方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

  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

  4、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8

  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转供电。为明确责任,确保双方利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用电最大负荷、用电范围和用电时间等。甲方向乙方提供合适的供电间隔并检查乙方使用的供配电箱,确认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后方可供电。

  2、电能表由乙方提供,消耗的.电量以安装的电能表计量为准。施工单位使用的电能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不便装表计量的施工部分,乙方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指定接入用电设备的接入点和最大容量。用电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根据用电负荷、使用时间等综合计算用电量。

  4、电价按抄表当月用电所在矿供电部门供给的综合电价收取。

  5、每月二十日,由甲乙双方共同抄表并填写工程用电确认单,如乙方不能按时到场,甲方抄表有效,遇节假日抄表时间顺延。工程用电确认单由施工单位三日内送工程管理部,遇节假日顺延。工程用电确认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工程管理部一份。

  6、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把总工程用电确认单送工程管理部签字盖章确认后送交经营管理部缴纳电费,经营管理部收到施工单位缴纳的电费后出具收据。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时需附电费收据,否则不予结算。

  7、工程验收合格,抄表完成后本供电协议相应终止。

  8、从甲方指定开关下方电缆头(包括电缆头)起到负荷端均由乙方负责管理与维护,并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在乙方负责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事故导致甲方供电设备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乙方应严格执行《电力法》、《全国供用电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停送电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供电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11、乙方在用电期间,不得随意改动或更换电能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外转供电或随意增加负荷。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并视情节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如确实需要更改负荷时,乙方必须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甲方需要进行设备检修停电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事故状态除外)。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基层厂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时间:

用电协议书9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因乙方公司紧临甲方公司,乙方需与甲方共同使用由甲方**********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千伏变压器,共同用电,为了协调双方的用电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变压器的申请、投资建设方,我方已向供电公司交付 一定数额的费用,乙方生产需搭用我方的电力,该电为工业用电,因前期投入费用已由甲方支付,故甲方有权收取部分成本投入费用(具体参照第五条)。

  二、合同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如果乙方增加用电,属于甲方变压器负荷范围内的'部分,经 与甲方协商一致即可,如超出变压器用电负荷,则需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加或增加变电、配电设施,有关费用需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安全、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乙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 检修,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乙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节约用电:乙方应制定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和采取节约用电 的技术措施,节约用电,甲方随时可督促、检查、帮助乙方节约用电。

  乙方应加强职工宿舍等非生产用电的管理。

  五:电度计量与收费

  1、 甲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和安装有总表,乙方对其使用部分安装分表,分表的费用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权归乙方,如分表损坏也应由乙方负责更换,乙方每月按分表确定的电量计算电费,但总表电量与分表的电量总和有出入时,则差额部分应由乙方承担。

  2、电费,按 1 元/度进行计算(电损另附加其中),如今后供电部门价格调整,则电价作相应的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个月20号前付清电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供电,并在乙方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

  4、乙方应先交付甲方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用电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家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下表:注:以上价格含运费、税费。

  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

  三、运输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五、违约责任:如乙方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内

  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加条款:乙方承诺以上电器免费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用电协议书11

  甲方:*油田集团路桥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部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2、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3、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4、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5、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6、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7、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8、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s的漏电保护器。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用电协议书1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为业务需求建设全省消防指挥网项目:沙河市消防大队消防指挥网络,以便更快更有效的保障沙河市本地消防接警、指挥系统畅通商情使用沙河市电力局(沙河消防大队桥东中队西侧往北高村线0337)共计7根电力杆加挂、敷设通信光缆。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相关事宜友好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有监督检查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的权利,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

  1、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或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发生电网、设备损坏等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2、在正常运行期间,因甲方线路故障造成乙方人身伤亡、光缆线路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施工或其他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甲方的有关线路因改迁或架空线路改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定相应的通信光缆改迁方案,其迁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因上级或政策原因,需要乙方拆除光缆线路,乙方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安全责任与沙河市消防大队无关。

  第四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沙河市电力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方:沙河市消防大队: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13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999)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6、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7、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纪录。

  三、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分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4、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三、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15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称: 工程地

  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 责人:

  乙方名称:

  负 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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