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作文

记忆作文

时间:2023-05-29 09:58:26 写作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记忆作文四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记忆作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记忆作文四篇

记忆作文 篇1

  时光如流水,转眼,一年即将接近尾声了。看着窗外飘飞的落叶,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过新年的景象来。

  记得那一年,我大概十岁。除夕这天,家里可忙碌了。妈妈买来一副对联,站在大门外比比划划的'。“春回大地人间暖,绿染乾坤万物苏!”我兴冲冲地跑过去问,“妈妈,你要干吗?”“贴春联呗!过年了,贴上这个才喜气!”妈妈笑盈盈地回答。我赶紧帮忙,和妈妈一起把春联端端正正地贴到了大门两边。贴好以后,抬头一看,呵呵,真漂亮!红红的大字“照”得我心里暖洋洋的。 贴完了春联,妈妈便一头扎进厨房预备起年夜饭来。“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时从厨房里传出来,想必妈妈正在指挥锅碗瓢盆演奏一支交响曲呢!阵阵香味飘来,馋得我不住咽口水,真想赶快尝一口。 好不容易等到了开饭,一碗碗美味佳肴上桌啦!鸡、鸭、鱼、肉、蔬菜、海鲜……全齐了,看得人眼花缭乱。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都欢欢喜喜地围坐在一起,高高兴兴吃起了年夜饭。我馋了半天了,一上桌,便像小馋猫似的狼吞虎咽起来。“慢慢吃,小心噎着!”妈妈夹了块鸡肉放到我碗里,“吃了鸡肉,就又长一岁啦,可不能像以前那么不懂事了!”我眨巴眨巴眼睛,好奇地问:“如果吃了鸡肉就要长一岁,那我希望爷爷奶奶不要吃鸡肉,那就永远不会老啦!”大家哈哈大笑,爷爷奶奶更是笑得合不拢嘴。我又给爷爷奶奶各夹了一块鸭肉,说:“鸭肉吃了不会老,你们多吃点!”爷爷乐呵呵地说:“咱们贝贝真孝顺!”奶奶呢?脸上的皱纹都笑成了一朵花! 全家边吃边聊,其乐融融,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温馨、欢乐的气氛。

  吃得差不多了,我往窗外一看,呵,家家灯火通明,大概都在吃团圆饭吧!“哧——噗!”一串烟花升上天空,五彩缤纷的焰火把整个夜空都照得绚丽多彩,仿佛在预祝新的一年会更加美好! 我呆呆地看着,陶醉在这欢乐的海洋里。

记忆作文 篇2

  春雨盈润,夏阳芳泽,秋霜傲菊,冬雪梅香。走过四季,走过四方,在时间的过往中感受岁月的变迁,从万物的萌发、生机勃勃到落木萧萧、残枝败叶,经历了许多也留下了许多。岁月蹉跎,容颜沧桑,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在记忆的深处却将往昔酿成了甘醇,飘香四溢。

  成长不同,经历也就不同,不一样的人生成就了不一样的梦想,也成就了无数个追梦的人。当抵达梦想之巅的那一刻,看着来时的路,感叹艰辛,同样也感叹时间都去哪了?其实在追逐的过程中,在记忆的过往,我们一直在留下脚印和汗水。有人说,经历得多,想的事也多;追逐的多,享受的过程也多。

  诚然,我们认为的失败、放弃、放手、成功等等,在岁月中其实就是一瞬,也谈不上成功与失败,因为路还有很长。在做一件事时,放手与放弃并不代表着逃避与妥协,也不代表着失败,而是我们为下一步走得更好、更开心!

  世事都在变迁,时间永不会停歇。成长就预示着有人要长大,有人要老去。我记得曾经看过一部小说,它里面说到,那个时代的故事一直在那个时间中演绎着,千百年不曾停歇。同样,我们的故事也在记忆中演绎着,那里有童年、有青春,也有每一个亲人,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季节,有我们那处在时光中永远演绎的故事。一点一滴、一丝一缕都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明朗。有一种时间叫回忆,有一种爱叫珍惜,有一种情叫感恩,时间酿成的酒,就得慢慢地品,品味它别样的'甘醇,别样的酸甜苦辣咸。

  褪尽芳华,暮然回首,有时会发现逝去的时间都没有远去,曾经的容颜依旧灿烂。那个春天曾经将梧桐树的花打落,那个夏天在夜幕中去摸知了,那个秋天穿梭于果林玉米田间,那个冬天一家人围坐在火炉旁看着春晚,一起去奶奶家拜年......当皱纹刻在脸上的时候,千万别让它刻在心里;当白发爬上鬓角的时候,千万别让它带去笑容。时间在改变一切,但记忆却越发的清晰,也留下了太多太多的值得慢慢品味的一切。时间并没有远去,而是我们缺少了驻足停留的心!

  时间去哪了?时间在岁月中、在过往中变成记忆,变成了永驻内心,成就欢乐的梦!只要每一个人都能在前行中,在每一个季节中驻足欣赏,共话桑麻,时间将是财富,也是一杯至真至纯的美酒,酿出生活、酿出人生,酿出每一个人的青春!

记忆作文 篇3

  多年的一人在外生活,使外公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只是这厨艺只有在外婆出门时才露。二年级时,外婆到舅舅家里去照顾小弟,外公则负责起我的衣食起居。冬天六点钟要去早课,八点钟回家吃早饭,北方的冬天很冷,而我偏偏是个怕冷的孩子,我起床,外公也跟着起床,我上学去了,他则在家忙起了早餐。等我从学校奔回家里,他就忙着给我倒热水找袜子,大清早就要烫脚,忙完则又是一个惊喜。褒好的鸡汤,浓香扑鼻。不管三七二十一俩人可以吃完一只鸡,喝碗汤从心暖到全身……

  外公今年八十二岁了,我也是个二十二岁的大姑娘了,他老人家比我早到这个世界六十年。能成为他的外孙女,这也是一种缘分,是缘分使我成了他血脉相承的孙辈。外公为人随和善良,好象也有些山东人的倔强,可这倔强并不影响他的正直,在外公身边生活了有十二年吧。四岁之前也在外公家,只是那时,外公还没有退休,我还不是很记事,他即使抱过我,亲过我,我也不会记得。

  四岁那年外公退休回到老家,我的生活里就多了一个白白的气色红润,略有发福的小老头。也许是陌生,对他没有多少喜欢,只是他比较喜欢带我玩,给我买好吃的。不过,还是不喜欢。因为外婆家一直都是几个女人在料理生活。外公的到来,让我有些不适应。所以,我就固执的认为外公长的不好看,这种观点直到我三年级时,学校要拿家长证件,我把外公的证件交给老师。老师说,你外公好帅,好有气质,我才转变了那固执了几年的观点……

  外公从不给我讲他从前的故事,我也是从外婆和妈妈的嘴里了解到点滴。于是,我知道了外公的从军史。外公1944年参军,参军的第二年,有个晚上外公值勤,其他的士兵在打牌,几个和外公一起值勤的人按奈不住诱惑,进营看了一会牌,却让敌人钻了空子,好在敌人的力量薄弱,可还是死伤了一些人,有共军也有敌军。外公成了罪人,他和其他几个战友按照军纪要被处决,但是,执行枪决的时候是凌晨三四点,那天下了好大的雾。几个人跪倒在事先准备好的死人坑前,背对着狙击手。那时候有一种规矩,一个一个的枪决,而且还另外多拉了一个人,也就是说枪决的人数不变,总会有一人幸免,外公很幸运,他是数外之人。在浓雾中,一阵枪响过后,还没有失去理智的他飞快的跑进了一片玉米地。是一个早起拾粪的老农,把自己的衣服换给他,救了外公一命。尔后,外公就背井离乡又一次参军去了,几经沙场,转战到上海,因为外公的良好表现,成了一名优秀的士兵,最终成了上海轮船公司的一名水手,而且一干就是四十多年。妈妈说她的奶奶每讲起这个故事就会大哭一场,她总说,我的儿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些对外公早年的了解,也只是经过几人口传的故事。

  外公一生育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两个长子,因为疾病夭折了,一个不满周岁,一个年仅八岁。尔后我的姨妈和妈妈相继出生,苦于膝下无子,又领养了我的小舅舅,被视为家中至宝的小舅舅。

  解放后外公在上海工作,外公的薪水不低,自己又比较节俭,每月寄回家里的钱已让母子六人过上富足的生活,并且周济了很多亲戚,有的甚至是事出几辈的亲戚。那时鲁西南的小村庄确实太贫困了,外公外婆皆为善人。等到改革开放,大家的生活都改善的时候,亲戚也疏远了,因为他们不再需要外公的接济了,外公并不埋怨什么,因为他认为那是件好事,总比大家都贫穷好。记事起听妈妈说过,可并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毕竟我们家的亲戚不多,直到20xx年外婆去世,下葬那天,追悼的人很多,妈妈说那些人都是亲戚,有很多她也不认识,外公还记得。外公说,外婆喜欢热闹,这么多的“亲戚”都多年没有往来过,外婆要走了,一定要报丧他们,让他们送送外婆。我想他们应该是善良的,他们还来送外婆最后一程,说明他们还记得外公外婆曾经对他们的周济。

  外公一生节俭,虽然挣了不少钱。年轻时,每年从上海回来,总不忘背一些新鲜东西回来,上海的发达,乡村的落后,指靠一双臂膀无法缩短,可他却带给那片乡村了惊喜。他从上海背回了缝纫机,自行车,钟表,洋伞,无线电。几乎他的每次归乡省亲,都是那片乡村的惊喜,就连外公的猪皮鞋也不只一次的借给别人去相亲!因为有了缝纫机,村里人也穿上了机制衣,妈妈就是村里的第一个裁缝。

  外公生平没有多少爱好,喜欢赶集,喜欢玩弄花草,喜食干硬的食物,最爱炒花生,麻花。甚至,外公去世时仍有一幅好牙齿,记得在他弥留之际,我给他吃松子,他还能嚼动。初中时,我们修葺了一下小院,种了一些花草在小院里。我和外公外婆把花草照顾的生机盎然。闲暇,外公会和他的老友到田间地头去转一转,回来时不忘带一株韭菜给我,我把它们分成六株植于南墙根。韭菜两周就可以长成,我们就可以吃顿蒸饺了。韭菜鲜嫩和鸡胸肉和在一起做馅,味道鲜美。外婆去世的那年夏天,家里的葡萄树长的特好。后来我离开了外公。冬初,外公也离开了那个小院。再次见到外公是次年春天,他兴奋的告诉我葡萄挂满了藤,引来了不少鸟儿,只可惜我们乖乖没有见到我们自己栽种的葡萄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它的酸甜。外公是有遗憾的,我也遗憾,毕竟我从没有见到过它的果实。

  外公心善,宠孩子。可像我这种儿时几分顽皮的孩子。是宠不得的。气也把人气坏了。从小被宠的像个公主,说一不二,外公偶有生气,可气过之后仍是倍加疼爱。小孩子喜欢灯笼,九岁那年,又到元宵节,灯笼我是有的,是外公买给我的,可那天下午他别出心裁的用点心盒和盒子外面的玻璃纸给我糊了一个灯笼,那纸灯笼并不及买的好看,小巧。可我还是喜欢,虽不懂什么欣赏,可感觉像极了宫廷式的灯笼。外公很开心,他的笑逸出他内心的喜悦。外公喜欢给我买衣服,鞋子。而且,眼光很是不错,鞋子很漂亮,七岁那年给我买的那双淡绿色凉鞋至今还在记忆里。不过,外公有时候也会范糊涂,当他到服装店买衣服拿不定主意时,就会征求二十多岁大姑娘甚至是三四十岁妇人的意见。所以,有些衣服是不讨我喜欢的,甚至是惹我生气的。不过,没有衣服穿时,我还是会穿那些衣服的,虽然高档可是超越了我年龄的成熟,也许这就是导致我后来偏爱老成冷色调衣服的原因。外公是个明白人,十四岁的时候他就不给我买衣服了,他和外婆则会看我的衣橱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不过,他有时候来兴致还是会给我买件回来……

  多年的一人在外生活,使外公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只是这厨艺只有在外婆出门时才露。二年级时,外婆到舅舅家里去照顾小弟,外公则负责起我的衣食起居。冬天六点钟要去早课,八点钟回家吃早饭,北方的冬天很冷,而我偏偏是个怕冷的孩子,我起床,外公也跟着起床,我上学去了,他则在家忙起了早餐。等我从学校奔回家里,他就忙着给我倒热水找袜子,大清早就要烫脚,忙完则又是一个惊喜。褒好的鸡汤,浓香扑鼻。不管三七二十一俩人可以吃完一只鸡,喝碗汤从心暖到全身……

  我喜欢吃精肉,肥肉从来不碰,外公每次做红烧肉,都会细致的`切分精肉和肥肉。即使是外婆去世那年,我每周回家一次,他还是那样细致的把肉做好等我回来吃,记得那个夏天可能是肉没有放好,给我留的精肉竟然生了几粒小蛆,他没有注意到,我看到了,不想扫他老人家的兴,我悄悄把有蛆的拣了出来,还是干完了那盘肉。

  外公不喜欢睡板床,只爱网床,中间一个坑,他认为那是舒服的床,即使是到了癌症晚期,在病房里他仍旧不舍网床,没有网床他只有选择侧卧,这是种习惯了,也许,习惯原于他的倔强吧。

  外公喜欢看新闻,对时世有自己的见解《齐鲁晚报》陪他打发了不少的时间,外公有一手好字,虽然,他很少写东西,可我还收看到了他写给公司的信,那字是我毕生难以练就的。

  外公不喝酒,偶尔会抽一下烟,也会打打小牌,赢点钱到会很开心,输了就不悦了。其实,只是老年人的娱乐,他又不缺那点钱,可他还是会不高兴的。牌场不以输赢论英雄,他是知道的。也许,输了亦为败战吧。他不喜欢失败。

  外公还有一个怪癖,就是喜欢用金属丝自制的掏耳匙,在阳光温和的午后,晒着太阳掏耳朵,就连他最后的几十天里,床前的小木桌上仍有一支铜制的耳匙,也许是陪伴了他多年了吧。

  外公走时,我还在离家千里远的长沙,一年过去了,老人的笑容还是那么真切,暖暖的阳光,掏耳匙,葡萄挂满藤的小院,纸灯笼,热气腾腾的温暖我一生的鸡汤……想念外公。

  如果,真的有天堂,祈祷老人家在天堂开心,幸福。

  如果,真的有因果报应,好人无论在哪个人间,依然是好人,依然一路好走。

  如果,真的有来生,但愿我还能做你的外孙。

  人生不长就几十年,人生很长,我对你的感激延续我的一生。

  想念外公!

记忆作文 篇4

  “仗三尺青锋,诛世上不平。”“杯酒酬知己,天涯任平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那侠骨柔肠的快意,那肝胆相照的酣畅,那纵横捭阖的气概,是人人都向往的吧?不知何时,我已深深爱上了这自由、豪情的气息,这是洒脱逍遥,自由浪漫,不羁而放荡的江湖,这是以正义的名义以暴制暴的世界,这是让我从幼至今都深深痴迷的武侠。

  阅读武侠,却往往是在不恰当的时间和地点:早上吃饭时,顶着上学迟到的压力和父母的催促的时候;严肃课堂上,趁老师不注意向课桌下偷瞄的时候;夜晚熄灯后,打着手电筒趴在被窝里的时候......甚至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幻想成为一个武侠小说作家,能像金庸、古龙、梁羽生一样,“仗剑走天涯,妙手出文章。”

  当我囫囵着阅读到“五大派决战光明顶”这段《倚天屠龙记》里的情节时,我太震撼了:我想这世界上除了学校和家外还有一个叫江湖的地方,在语文和数学课本之外居然还有一个叫武侠小说的东西,在打人和被打之外还有一种叫行侠仗义的行为......武侠一直是我心中的梦,它装扮了我整个青春。它是我无比美好而又珍贵的记忆——武侠记忆。

  然而,因学业繁忙,父母因“不务正业”为由,将我的武侠小说一股脑儿锁进了柜子里。足足一年,我似乎将那种情怀热血的江湖淡忘了。

  当我又拿起冷落许久的武侠小说,看着这些再熟悉不过的情节和人物,曾经年少的那股豪气“蹭”地就上来了,我又重拾起那份无与伦比的武侠小说的记忆。

  我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武侠小说于我,意义究竟在何?我却哑然,说不出话来。武侠小说是我记忆中最初的存在,它打开了我求知路上第一阶梯,“重情重义,肝胆相照”更是让我从小耳濡目染的,“武侠”对于我的意义,岂不重大?

  武侠于我,意味着一种记忆,一种情怀。

  是的,不谈文学,只谈情怀。

  嵩山绝顶之上,数千对眼睛,只有一对不瞧左岳相斗。自始至终,仪琳的眼光未曾片刻离开过令狐冲。这是深情。

  “我骑着毛驴一步一步滴滴答答,我带的'倚天暗哑。人们都说我爱着杨过大侠,找不到才在峨眉安家。其实我只是爱山中的烟雾,像16岁那年绽放的烟花。”这是潇洒。

  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神雕侠侣,绝迹江湖。这是传奇。

  曲详,刘正风合奏一曲笑傲江湖后自断经脉。这是气度。

  张无忌和周芷若成亲时赵敏前来阻止,有人劝说这事强求不得,赵敏说我偏要强求。这是倔强。

  李莫愁作恶多端,最喜欢之句竟然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是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景,只影为谁去?这是执念。

  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恨的人。这是性感。

  喜欢和有趣的人交朋友,比如能倒着喝酒。这是幽默。

  四个最穷的人却是世上最欢乐的人。这是通透。

  我想,所谓的武侠记忆,是一个普通人无法触及到的理想世界。古龙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我们都生活在江湖中,充斥着爱恨情仇、尔虞我诈、雄心壮志、苟且偷生。有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只是武侠世界把现实的一切都放大了,潇洒的更潇洒,卑鄙的更卑鄙。

  闭上眼是提着剑和酒壶的英雄,穿红衣的美人,悬崖竹林,阑珊酒馆。睁开眼接着走在乌烟瘴气的路上,骂骂咧咧的司机、行色匆匆的路人。

  可是,人生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记忆,还有远方。武侠小说就是我的记忆和远方。

  那里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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