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运输代理合同

时间:2022-08-21 19:10:52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运输代理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代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代理合同

运输代理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货物运输代理中的权利义务,维护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双方的权益,规范货物运输代理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运输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_________省_________市至全国的货物运输事项,乙方代理事项包括:

  1、代为委托符合条件的司机承运货物。

  2、代为安排司机提取运输的货物。

  3、代为安排司机交付运输货物给收货人。

  4、代为委托司机办理收货人签收运输单证并转交给甲方。

  5、根据甲方要求代为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

  二、货物运输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货物运输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每一单运输前应将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转告司机。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的要求。

  3、甲方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机采取相应的运输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甲方需运输的货物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林业手续的货物,交运前,甲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并使运输的货物及其包装适合公路运输的要求。

  5、甲方承担货物装上运输车辆前及卸下运输车辆后的全部责任。

  6、甲方应按照运输货物的实际价值委托乙方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如贵司申报货值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货物出险后的货值的差额部分将无法获得赔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将由贵司承担。

  7、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保持通讯畅通,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准备接车收货。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运输货物在途情况。

  8、甲方在乙方车辆出发后变更送货目的地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及司机,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10、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条件运输的,不能有违禁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运输货物的实际情况,代为甲方委托符合运输条件的司机及车辆。

  2、乙方应要求司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运输的货物,并对运输的货物的'外包装进行适当的检查。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明显不适合运输时,应暂停提货并告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告知乙方及司机处理结果。在甲方确认对货物进行运输及该货物外包装适合进行运输时,司机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承运该货物。

  3、乙方应告知司机在装车时应与甲方人员核实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及包装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司机办理装货事宜。装车完毕,甲方应将随货同行的有关票据,收货人姓名、电话及详细卸货地址等资料一并交与司机,以便运输途中备查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货、签收。

  4、乙方应要求司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车辆本身机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对货物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车辆完全失去运输能力,乙方应另行代为委托车辆承运,将货物完整无损的送到收货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运输代理费用及结算

  1、委托运输费用,另行商议。

  2、保险:甲方自行购买保险或委托乙方代购保险,保险费率另议。

  3、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对确认上个月的费用,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支付运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司机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

  2、从货物装运上车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卸车交付完毕时止,司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进行索赔。

  3、货物错运目的地,由司机无偿运到约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4、甲方错报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甲方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要求的,或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及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给乙方、司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运费的,应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运输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宁波集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添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6、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7、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种方式结算费用:

  A、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B、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帐户;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方式结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在开航后

  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帐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

  a、延缓交付提单;

  b、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c、目的港延缓放货;

  d、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若船期更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3、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差等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电话:

  签字: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签字:

  年月日

运输代理合同3

  一 合同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总则

  1.甲方接收乙方委托并提供从中国 到 的铁路运输服务。

  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运输代理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代办铁路运输计划。

  2.定期向乙方提供货物状况信息(如货物位置,到达目的地时间等)。

  3.发生货物丢失、破损时,甲方协助乙方或收货人取得铁路事故地当局的原始商务记录,及协助货物权益人向铁路当局办理索赔事项。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运输中各类突发事件。

  5.若遇国家铁路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调整相关费率。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始发站、目的站、品名、数量、毛重等信息。

  2.若乙方负责提供全套正确合法有效的相关单据,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清单和所运货物完全一致。

  3.乙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向甲方付款。

  4.货物在发运站与目的站的装卸由乙方负责。

  五 运输费用确认:

  运输货物为 ,数量为 万吨,运输代理费用: ¥ 元/车(人民币 整)。

  六 付款方式

  乙方应付费用 元 ,运输费用付给甲方指定账户。

  七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所运货物不符所造成的滞留费和运期延误等,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车滞留时,货车滞留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现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须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九 保险

  乙方应在运输前为其运输货物购买货运保险。

  十 传递方式

  本协议中载明的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均为双方认可的有效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为本协议认可的书面方式。经由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发给对方的函件,一经送达即视为发出方的真实意思并对发出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发出方在合理时间内对该函件予以撤回。在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情况下,函件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在采用特快专递的情况下,函件自发出3日后视为送达。

  十一 争议解决与使用法律

  如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十二 生效、修改及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经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当票货物运输服务完成之日止。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运输代理合同4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代理入:(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交货地点;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分理处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代理合同5

  购货单位:xx(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xx(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xx

  第三条验收方法xxxx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xx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xx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xx

  4、运输费:xx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第七条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运输代理合同6

  签约地点: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制造与销售的出口商及相关设备、原材料的进口商;

  2.乙方是一家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能力的、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货代;

  3.双方签署本合同时,对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签署本合同的法律意义。

  为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委托服务事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装卸短驳、内陆运输、租船定舱、委托空运、中转交接、仓储保管、报关报验和单证办理等服务;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服务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产生货运需求时,向乙方发出询价,乙方根据甲方询价内容向甲方反馈船期和价格信息;

  2.甲方选定船期后,向乙方发出《货物运输委托书》,《货物运输委托书》将载明该单业务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目的地、运输期限、运输方式、运费等相关事项,《货物运输委托书》应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后,按照甲方要求进租船和订舱,并将租船和订舱结果和相关信息和单据反馈和交付给甲方;

  4.甲方将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单据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进出口前的报关、报验、出口核销等事务;

  5.乙方根据约定的船期安排集装箱车辆互甲方处或甲方指定位臵装车并负责在中国内陆期间的运输;

  6.乙方将货物办理装船或装机,并办理完成进出口全部审批和备案手续;

  7.甲方将海运费和空运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将货运提单正本及办理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等所需的相关单证交付甲方;

  8.货物到达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将货代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运输方式

  根据每一单货物的情况,由甲方确定每单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中的一种或多种,海运原则上采用集装箱运输。

  第四条运输货物

  运输货物为包括但不限于:

  1.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其附属设备及其零部件等电子产品;

  2.电子原材料器件;

  3.生产设备;

  4.其它可适运的货物。

  第五条委托代办保险

  如甲方委托运输的产品需办理保险,乙方按甲方实际指示的下列方式办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不包括在运输费用内。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包含在运输费用内。

  3.由甲方办理保险。

  第六条费用和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由国际运输费、内陆运输费和货代佣金三部分组成。

  2.运输费用是指由实际承运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运费,包括:

  2.1海运费用:指整柜、拼箱进出口货物以海上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美金现汇结算,乙方开出以美金币值计价的海运费发票。

  2.2空运费用:指进出口货物以航空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空运费发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订舱后装船前将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及时付款。

  3.内陆运输费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货运港期间的在中国内陆的运输费用。

  3.1内陆运输费按照实际货物的数量与运输距离计算运输费用,运费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内陆运输费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3.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内陆运输费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4.货代佣金是指除国际运输费和内陆运输费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仓储保管费、订舱费、单证费、安保费、THC、报关报检费、拖卡费、内装箱费、文件费、电放费等等。

  4.1每单货代佣金是《货物运输委托书》确认金额为准,佣金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货代佣金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4.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货代佣金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5.除以上费用外,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的义务,而不论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约定之外的额外服务。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在承运货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延期时乙方就承担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2.履约保证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缴纳或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第八条责任期间和货物风险的转移

  1.乙方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或实际承运人承担。

  2.自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乙方运输时,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乙方,自乙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甲方或货物的收货人。

  第九条资格与能力

  乙方应确保具有和维持从事本合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也应确保其所委托的转运人也具备转运业务相关的运输资格和运输能力。

  第十条装卸、仓储和保管

  1.甲方货物自交付乙方运输后,乙方应全程负责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的所有装卸、临时的仓储以及货物的保管;

  2.装卸、仓储和保管应以确保货物安全的方式进行。

  3.乙方凭甲方指定的提货凭证到甲方指定仓库提货,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应清点装车货物及数量是否与《货物运输委托书》记载相符,货物交付乙方后,发生货物不符、数量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单证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有关进出口所需的全部单证,除需甲方亲自办理的除外;

  2.乙方应以合法、最大的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相关单证,不得违法或不合规办理;

  3.甲方对相关单证的办理和转移有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办理,甲方未明确指示的,可按习惯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办理;

  4.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开具货运提单,货运提单正本应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经甲方明确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提单交付给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办的全部单证应完整移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变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达《货物运输委托书》后、货物实际装船前,有权变更或取消订舱和《货物运输委托书》,但由造成的乙方应赔偿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乙方支付给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订舱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租船和订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交付违约造成的对客户的赔偿,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导致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付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甲方有择优选择贷代的权利;

  1.2甲方有变更或取消发运的权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约获得相关单据、证明和文书的权利;

  1.4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关货物进出口信息及文件的义务;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义务;

  2.3甲方有核对相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4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乙方有按约获得运输费用和佣金的权利;

  1.2乙方有拒绝接受货物运输委托的权利;

  1.3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依法进行报关、报验及代办相关进出口单证的权利;

  1.4乙方有因甲方违约按约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有依法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的义务;

  2.2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应本着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

  2.3乙方有核对装箱货物和数量信息的义务;

  2.4乙方有及时通知甲方核对有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关单证、文件和凭证的义务;

  2.6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乙方有对货物进行仓储和保管的义务;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义务;

  2.8乙方有向按约甲方赔偿损失的义务;

  2.9乙方有协助甲方向实际承运人索赔和向承保人理赔的义务;

  3.0乙方有及时报告货物运输过程各种信息的义务;

  3.1依法或按约应由乙方承揽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付逾期三个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货值总额的3%,乙方能证明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于自然灾害、交通或海运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不能交付收货人而导致货物重运或返运的,由乙方承担额外产生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索赔

  1.货物交付乙方运输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损毁或灭失或丧失利用价值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照货物原值进行索赔,赔偿额度按实际损失额度赔偿;货物投保保险的,货物实际损失与理赔损失有差额的,乙方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机关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货运提单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签约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货物运输委托书和费用价格确认单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运输代理合同7

  甲方(即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即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将位 封闭库 ㎡,罩棚 ㎡,露天场地 ㎡租给甲方存储化肥使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存储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到站及收货人

  1、(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暂定价: (5)质量:完好、无破损、无污染。

  第二条 双方义务

  2、(1)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并按照甲方提供的发货信息,办理接货手续:做好

  2、(2)乙方保证甲方货物的存储,乙方应负责提供经甲方认可且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

  2、(3)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出入库物流畅通,汽运车辆出入库最大吨位不超过100吨。

  第三条 货物验收入库手续

  3、(1)甲方或其承运商向乙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货物外包装标明的品

  3、(2)交付不符的货物,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及时处理。

  3、(3)乙方未尽验收职责或交接手续不齐,造成货物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4、(1)乙方保证其仓库符合甲方产品存储的要求对仓库进行管理。

  4、(2)入库商品管理需要规范化(码放“五五垛”),要求堆码整齐,堆码高度统一标准,数量准确。甲方存放的商品要与乙方做好交接手续,乙方负责甲方货物存储区域的安全保卫。

  4、(3)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露天货物的苫垫物资。

  第五条 货物出库手续

  乙方须凭甲方开具的经甲方签字的流向表并核对提货人合法身份、检查运输工具是否适合运载,确认审核无误后,将信息反馈给甲方,经甲方主管部门回复后,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完成与提货人的各种单证和货物交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5、(1)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二次倒运,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扣留以及变卖、转让、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变更甲方货物所在权。否则,乙方须按侵犯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3)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仓库储存甲方货物,乙方未能提供的,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5、(4)产品入库时,因乙方未尽职验收职责,交接手续不全或处理不及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存储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实际经济损失向甲方赔偿。

  5、(6)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发货时,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漏发或多发,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仓库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二次倒运,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个人利益或好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8)乙方负责租赁业务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印花税等相关税金。

  第七条 其他

  6、(1)吉林金土地肥业公司业务人员为本合同第一监管人,如出现货物出库后货款无法按公司规定时间返回公司的,乙方和业务人员将履行赔偿责任。

  6、(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并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6、(2)合同到期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确保甲方的优先承租权。

  6、(3)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月 ________年 月日。有效期一年。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经双方协议解除或不再续签合同,甲方仍有货物存储于乙方仓库,则该合同延续至甲方货物出库完毕为止,甲方按实际费用发生情况交付仓储费,直至货物配送完毕或转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代理合同8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方: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 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国际运输及相关服务等事宜;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责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如果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担未如实申报的全部责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当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委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书面确认航期,无乙方书面确认航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2.1.6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2.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时,除非甲方有明确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2.2.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如果乙方代为垫付任何费用, 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乙方垫付的款项。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时配载,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2.6对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2.2.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价款包括:乙方的运输代理费以及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本合同价款的具体构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委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4根据2.2.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保险

  4.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1.2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配载、通关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运输代理合同9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合同编号: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运输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内容

  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货物从港运至港,交于收货人。

  二、运输方式

  乙方在接到货物后,应自行完成运输,如要转委托第三方完成该次运输,应当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仓储责任

  甲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后________日内,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之后,应当向甲方开具货物收据和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四、通知责任

  1、乙方若将该次运输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将运输任务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给予答复。

  3、乙方应当在起航之后电告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船时间。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预付款________元(双方协调确定),待货到之后,双方进行一次性结算。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的,每延误________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相关性费用的,每逾期________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费用的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的,每逾期________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货时间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接到甲方货物后,到将货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货人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货物损坏、灭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情况、资料,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九、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运输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干费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术新机器);备件一套(清单附后);商标:_________(_________牌);型号:_________;原产地:_________;

  2、起运港_________至中国_________;外方交货到_________港口的`时间,应由买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4、外方来华人员(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国际机票等)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二、付款条件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6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3、当买方收到机器一周内,外方来华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在机器运行正常3天后,由买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外方来华人员的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和国际往返机票等费用;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三、其他说明

  1、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一套清单:_________、

  4、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运输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宁波集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添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6.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7.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种方式结算费用:

  A.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B.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帐户;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方式结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在开航后

  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帐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

  a.延缓交付提单;

  b.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c.目的港延缓放货;

  d.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说

  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若船期更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

  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

  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3.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

  差等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

  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双方如无

  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

  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签字:

  年月日

运输代理合同13

  托运方:;(简称甲方)

  委托代表人:;电话:;

  地址:

  承运方:;(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电话;

  地址: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国内陆地汽车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产品的发运和配送

  二、双方工作衔接流程:

  1、乙方根据发运需求和货品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发运;

  2、乙方对所发运的货品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结果反馈给甲方运输管理人员;

  3、乙方将当日的发运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调拨单据和与之相对应发运单据交与甲方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三、甲方提供资源

  1、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负责提供客运发货地点、时间等信息,指导并协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发运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

  3、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沟通;

  4、乙方驻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财务结算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捆绑车辆时,绳索与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报告给公司,并说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拉回货物及再运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9、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1、协议在执行中引起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协议书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年月日签署。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4、本协议书须附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代理合同1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甲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称(盖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代理合同15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人:(甲方)

  运输代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货物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分别按不同的发、到站及交、接货人,不同的货物品名、数量及代理费用等具体内容,另行填写运输代理服务订单,所填订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的2日内按订单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代理运输货物的计量及运杂费,以运输企业出具的票据上记载的数量及金额为准,代理服务费由双方在订单中协商确定。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代理费总额和订单规定的结算时间,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结算完毕,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代理服务专用发票。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与乙方办理验货和运输资料的交接手续;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或送至交货地点;按合同的规定向乙方预付运杂费和支付代理服务费。

  2、乙方的责任

  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或送至交货地点;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向甲方预收运杂费和收取代理服务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南宁、柳州的铁路运输法院或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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