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独自公司章程(2016最新版)
导语: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独资公司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邮政编码: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注: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已实缴)
第八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号码 。
股东: ;证件号码:
第九条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二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