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启事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体育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2020-09-18 08:55:29 招生启事 我要投稿

2015福建师范大学在职体育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下称“职校教师”)等5个类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事项如下:

  一、招生学位类别及招生计划

  教育硕士(含14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100人)、体育硕士(含2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100人)、公共管理硕士(含5个专业方向,计划招生75人)、艺术硕士(含3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75人)、职校教师(含3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60人)。具体招生领域(方向)见附件1。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体育硕士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招生办法请登陆我校体育科学学院网站查询,或与体育科学学院联系。

  3.公共管理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4.艺术硕士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以专科学历报考者,应在报考前向所报考的我校相关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专科学历人员报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5.职校教师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市(地)、县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保本人具备相关学位类别的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见附件2)、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有关事项请关注各省教育考试院和现场确认点通知。考生可于2015年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报名前根据报考条件做好资格自审。我校只对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我校确定入学考试复试要求后另行通知。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证书的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前,考生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手续不齐的,报名无效。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即为现场确认点和考试地点。

  (三)考试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全国联考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所有全国联考科目,以及教育硕士和职校教师的专业基础课实行闭卷考试。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于2016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