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兴仁县廉洁诗词书画作品征集启事
作品是各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它一般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来反映作者的思想情感或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智力劳动成果。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兴仁县2017年廉洁诗词书画作品征集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根据《兴仁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方案》(县纪发〔2017〕2号)文件要求,特面向全县范围广泛征集廉洁诗词、书法、绘画作品。
一、活动主旨
以“扬正气·颂清廉·树新风·奔小康”为主题,以廉政教育为目的,以弘扬清廉正气为内容的作品,推进家风建设,引领社会风尚,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实现小康。
二、征集范围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文艺爱好者,广泛征集带有廉政元素的诗词、书法、绘画作品。
三、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兴仁县纪委
承办:兴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诗词、书法、绘画三类作品,作品内容健康、合法依规、积极向上、构思新颖。作品要求原创,禁止剽窃,文责自负。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具体要求如下:
1.诗词作品以格律诗、词、赋为主,作品一律以电子版报送。
2.书法作品均为软笔,尺寸不限,不装裱。内容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提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自撰诗文,也可自选名家名帖临摹。
3.绘画作品形式不限,不装裱,国画、素描、水彩、油画均可,尺寸不限。
五、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组织专人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拟评选诗词作品100首、书法和绘画作品各20副(根据应征作品质量确定具体数量),每首(幅)入选作品分别付稿酬100元。县纪委将入选作品编印成册,发放给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
六、截稿和报送时间
2017年8月20日前。
七、邮箱及联系人
投稿邮箱:790290618@qq.com
联系电话:6220767
联 系 人:岑爱丽(兴仁县文联文艺创作中心主任)
兴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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