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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征集启事
歌词是指一首歌曲中的文词部分。许多用以咏唱,并有较具体和详细内容的歌,除了音乐部分以外,都会有文词部分。歌词与歌曲,绝大多数都能互相配合,成为同时涉及文学和音乐的艺术作品。
歌词征集启事范本一:
为充分展示“浑河之夏”文化品牌的精彩内容,由中共和平区委宣传部、和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组织“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创作活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
一、征集时间
2016年6月27日起,7月27日止。
二、歌词主旨
1.抒发“浑河之夏”文化艺术季内涵;
2.描写浑河及长白岛内河人文及自然风光。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词句清新,意境高远,朗朗上口,易于歌唱,富有感染力。
2.应适于二人或多人合唱。
四、投稿须知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3.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4.参赛者请在网上提交作品,投稿需注明“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征稿”字样及作者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大赛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5.所有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五、奖励办法
经组委会最终确定的主题歌词,奖金5000元;入围作品奖5个,每个奖金1000元。
六、作品评选和采用
入选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选定。
七、特别声明
1.本次创作活动不收费,不退稿。2.对于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非盈利目的的媒体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署名权,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所有入围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凡投稿者一律视为承认并遵守本通知各款规定。
歌词征集启事范本二: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蚌埠一中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为蚌埠一中校歌歌词,曲谱不在征集之列。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符合蚌埠文化特色及学校历史,富于传承性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能体现校风、校训的精神内涵。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来稿请注明“校歌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纸质稿请寄至: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152号蚌埠一中办公室方欣,电话: ,邮政编码 。
电子稿请发至:
所有来稿、光盘等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截稿日期:2016年10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学校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在校园网、校公示栏上公示,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办法
活动设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 最终征用作品,奖金2000元。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蚌埠一中所有。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蚌埠一中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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