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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文启事

时间:2022-10-04 13:37:57 征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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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收征文启事

  2017年税收征文启事范文一

2017年税收征文启事

  20xx年“纳税人看税收”有奖征文启事

  为了倾听纳税人心声,了解纳税人需求,促进征纳双方的沟通与理解,推动纳税服务与纳税人需求良性互动,湖北省国税局和中国税务报社将举办第二季“纳税人看税收”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从纳税人的视角,对税收政策、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谈感想,说体会,提建议。

  二、征文要求

  主题突出,见解深刻,文风朴实,语言流畅,文字生动,内容真实,字数1500字以内。

  三、征文时间

  20xx年1月~6月。

  应征稿件择优在《中国税务报》A2版《纳税人看税收》专栏刊出。

  四、投稿须知

  来稿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xxxx@163.com

  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五、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评选出一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2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若干名。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报》上公布。

  2017年税收征文启事范文二

  我与税收”征文启事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为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提供财力支持,为国家宏观调控充当重要经济杠杆,与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

  为配合开展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引导全社会树立税收法制观念,增强广大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深入做好税收宣传工作,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作家协会联合举办“我与税收”征文比赛。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讲述真人真事、表达真情实感,发表真知灼见。

  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我与税收”主题,以税收及与税收相关之事为内容,反映我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进程中涌现的新事物、新气象和典型人物等。

  既可讲述令人难忘的征税故事,也可追忆印象深刻的办税经历;既可谈税收对生活的影响,也可写税收对社会的贡献;既可以纳税人眼光“看税收”,也可以税务官身份“写税收”;既可以情节打动人,也可以思辨启迪人。

  二、参赛对象

  全省关心关注税收事业的纳税人、办税人员、在校学生、文学工作者、国税干部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赛作者不受职业、年龄限制。

  三、征文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主题明确,时代感强,富有艺术感染力,感情真挚,动人心弦。

  题目可自拟,体裁以散文、记实、随笔为主的各种文体(诗歌除外),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参赛稿件应为原创作品,文责自负。

  来稿应标注“‘我与税收’征文”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

  四、征文时间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截止收稿。

  五、投稿方式

  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县国税局电子邮箱:xxxx@126.com。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以下奖项:

  特别奖2名,奖金2000元;

  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6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300元。

  获奖作者名单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作家协会门户网站上公布,并颁给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并择优在《中国税务报》、《浙江作家》、《浙江税政》、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及浙江省作家协会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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