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

来源:征文 时间:2017-09-19 编辑:美斌‍ 阅读: 手机版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启示

  为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兴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兴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兴城市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市摄影工作者及摄影爱好者。

  四、征稿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征稿细则

  1、紧紧围绕市关工委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这个中心,深刻领会活动目的、意义、内涵,力求构思创新,从多领域、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反映此项工作,促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的开展。

  2.反映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法制课、校园安全、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团队专题活动等内容。

  3.普法宣传讲座、维权岗、模拟少年法庭活动、征文比赛、社会公益活动等内容。

  4.反映社会青年法制教育工作,志愿者活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围绕此项工作开展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情况,关爱留守儿童及失学儿童、贫困家庭儿童,义务帮扶等内容。

  5.活动成果总结,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典型例子的抓拍,同时结合依法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从弘扬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进行拍摄。

  六、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黑白、彩色不限。

  组照作品6幅以内。

  投稿作品扩印7英寸(须附电子文件)。

  组照请按顺序连接在一起。

  作品注明题目、作者姓名、电话。

  不按规定投稿者取消评选资格。

  2、来稿涉及侵犯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所有入选的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

  3、征稿截止日期为20xx年10月30日,作品送至兴城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邸玉伦 1514286xxxx

  4、展览日期:20xx年12月起在全市巡回展览。

  5、展览地点:兴城市两会会场、中小学校及繁华地段。

  八、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

  九、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共评出100幅获奖作品,其中,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秀奖86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证书。

  金、银、铜奖不兼得。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作品一: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这个解释对于像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太抽象太模糊了。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

  最近,我们班有一天出现了三起打架斗殴事件,都是为一点小事而“战”,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怎么大家的坏脾气也增长啦!?也许有的同学认为自己有打人的自由,但作为一个生活在集体中的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因为社会规则并不是为你一个人而设的,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的不良情绪和行为,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

  做了违法的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危害,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走进监狱的高墙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要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作品二: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

  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

  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

  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

  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

  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

  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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