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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同行征文

时间:2022-10-01 05:25:49 征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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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同行征文

  法律征文(一):

与法律同行征文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期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

  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

  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但是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

  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

  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

  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

  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

  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

  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

  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就应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此刻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就应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此刻的未成年人就应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征文(二):法律与我同行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是90后,我们是祖国的期望,也将成为祖国的栋梁。

  国家爱护我们,关心我们,一向注视着我们的成长。

  近几年来,祖国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会我们,遇到困难,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渐渐长成了能够翱翔于蓝天的雄鹰。

  法制与我们息息相关。

  倘若生活离开了法制,那么后果将难以想象,也许会是灭顶之灾。

  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所以,我们务必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

  在生活中有关法制的事例很多,例如:同学之间产生矛盾,互相吵架甚至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这样一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故,不仅仅自我会受伤,而且也会受到家长,老师的批评。

  后果严重的,还要遭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一例,足以看出有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就告诉我们。

  一:要讲礼貌,懂礼貌,团结同学。

  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法律又是无处不在的。

  “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齐行动。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明白,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

  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

  它能够合理解决事故,能够让一切平息。

  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

  那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谈到法,有许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笔,没用几天笔尖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

  我气但是,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职责,说是我自我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品不包换。

  朋友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

  我想起政治书上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

  我去找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触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于是我理直气壮的去找商家,那老板肚子里也是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给我调换了一支新笔。

  这件事更让我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权益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的过程,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

  韩非子说的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我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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