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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

时间:2020-09-03 17:13:02 制度 我要投稿

2016年养老保险制度

  导读:养老保险制度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养老保险制度新政策,仅供参考。

2016年养老保险制度

  2016年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016年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新农保制度模式主要特点:

  1、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

  2、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账户,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

  3、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4、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保比例较小,保险水平偏低;政府没有补贴农村养老保险费;养老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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