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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记录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1
为做好各种安全会议记录填写,规范安全记录工作,逐步实现安全记录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对安全记录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记录包括:
1、安全会议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安全培训记录
4、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5、安全活动记录
6、各种登记台帐
7、安全检查记录
8、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9、其它记录和各种报告、信息、报表。
二、管理规定
1、安全记录、台帐、报表、报告、信息等都以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内容等要求进行填写、上报。
2、公司有关部门和分公司有关科室根据各管理范围,经常监督检查、指导安全记录填写工作。
3、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要求对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制定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安全记录表样。
4、各单位要按照各部门要求按时、按标准,上报各种安全记录和报表。
5、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自行保存的文件、资料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妥善保存。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a.管理评审报告;
b.事故、事件记录;
c.风险评价纪录;
d.培训记录;
e.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f.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g.检查记录;
h.健康监护记录;
i.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j.安全会议记录;
k.监测检查记录;
l.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
m.应急演练记录;
n.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o.其他。
由各采区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将上述安全记录纳入档案管理,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后进行归档保存。
3.2查阅档案程序
①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
②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经领导批准。
③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3.3保管
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记录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3.4填写要求
负责档案和记录填写人员需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并按期限保存,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及时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3
一、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
三、工作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的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和管理,负责对安全记录进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记录规范
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
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
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
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
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
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
记录单位名称。
呈送单位、报送单位。
保存期限和保存部门。
(二)主要安全记录项目
事故、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平安工地”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现场安全措施纪要;
隐患整改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许可文件;
应急演习记录;
承包商与供应商信息;
维护与校验记录;
技术资料图纸;
其他安全记录。
(三)安全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清晰;
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编号清晰、标识明确;
易于识别与检索;
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明确保存期限。
记录采用书面和电子媒体,如硬盘、磁带、磁盘、光盘等其他媒介。
记录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或圆珠笔填写,不准用其它颜色的墨水的笔填写记录。
记录要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进行记录,不准超前或拖后记录;
表格类记录要按表式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的记录,做到书写规整,字迹清楚,不准少记或漏记,不准随意乱写乱画,不准弄虚作假,伪造内容,任意涂改。
缺项中的部分应注明原因,不能和划线代替,不能留空白。
记录表格要求记录者、负责人或审核人签字,不准代签记录。
记录能追溯相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标示和评审。对过时或需要修改补充的文件,要在规定时间下《记录更新登记表》给单位,并限期根据pdca循环编写合格后,由安全科存档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以记录。
(四)安全记录管理
1.记录应妥善保存,记录原件一般不准外借,只有在记录保管员处查阅,特殊情况下,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送还。
2.贮存于计算机系统数据库内的记录,要复制备份文件,以防原始记录丢失,应注意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更新以及为调用记录所必须的硬件和软件的可获得性,同时要规定各类记录调用的授权和设置防火墙,以及其他所需的信息安全措施,各种电子媒体记录也要进行控制,不能随意复制、拷贝,如需复制、拷贝须经该单位领导同意。
3.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需长期保存。
4.记录不得随意复印,经分管安全副经理批准复印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
5.安全科将定期、不定期对安全标准化相关记录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发现问题要求其积极整改。
(五)安全记录的标识和检索
1.根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管理制度》,每一安全记录表式均应按规定有唯一的编号,内容主要是标题(名称),编号。
2.安全科编制《安全文件目录一览表》以便检索和管理并定期更新,并将安全记录表收集汇总成《安全管理记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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