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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时间:2022-09-27 18:31:0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通用1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通用10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1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2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务必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取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带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潜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务必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状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务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潜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到达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带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一)、新进员工务必理解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务必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务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状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状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务必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调整人员时,应先依据《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或办理变动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

  一、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身份证、人口流动证、健康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二、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

  三、参加至少3天的入厂培训(人事部组织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状况培训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及技能培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除全勤奖以外的其他奖金)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以辞退处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签定人事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绩效奖等奖金及薪资的提升。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进餐。

  四、爱护公物,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公司、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并办理《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

  六、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确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人事部审批,由人事部统计加班费或安排调休(除制造部/品质部的一线员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调休算外,其它各部门员工、主管、经理的超时加班一律不计加班薪资和调休。)

  第十条、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条:出勤要求

  一、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二、迟到早退扣款规则:1个月内最多允许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3次为免扣款,如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免扣款次数超过3次后,每分钟扣款2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者当缺勤1

  天计。

  三、员工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其双倍应发工资。连续旷工3日及月累计旷工5日者,视作自动离职。

  第十二条:打卡要求:

  1、员工正式上班后领取卡牌以计时,迟到、早退以卡牌为准。

  2、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纸上不允许私自乱涂乱画,否则罚款10元。

  3、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各罚款20元。

  4、漏打卡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批准,报人事部核准加盖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罚款,如属于个人行为忘打卡者,扣罚款2元/次。

  5、打卡后脱岗投机者罚款10元。

  6、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

  第一、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第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第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四、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7、、遗失卡牌要及时上报人事部协调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仪表要求:上班期间要求仪表整洁、庄重、自然,上班必须穿工衣、工鞋(有特殊情况需向人事部申请)、佩带工牌,衣服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拉好拉链;男员工只可穿长裤,女员工不可穿低于膝盖的裙子或短裤;男员工不可留胡子和长发,女员工着装打扮必须适宜,长发必须束起。

  工衣工鞋:工衣工鞋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员工若在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辞工者,冬装扣除70元、夏装40元,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工衣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拉好拉链;上班期间不穿工衣工鞋或穿戴不整齐罚款50元。

  工牌:工牌要妥善保管,私自修改或互换工牌罚款20元;工牌遗失要及时到人事部补办,临时工牌需交补办手续费20元;正式工牌需交罚款20元、补办手续费20元。

  第十四条:各部门员工考核细则由部门主管制定并具体实施,每月底交人事部审核。

  第四章薪资和福利

  第十五条、试用期

  以试用期薪资为准,按级别递进,不得跳越薪资,如特别人才可报经理或总经理批准。试用期间可参与全勤奖的评定,加班费与其他正常计算。

  第十六条、正式聘用期

  以《东方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薪资结构》为准,按职等和级别递进。

  第十七条、奖金

  1、全勤奖

  为鼓励员工参与公司运作,对每月26天满勤者设全勤奖(员工因病缺勤但可提供相关医院证明者可享受全勤奖)

  2、绩效奖

  为提高工作效率,肯定员工工作成绩,进行动态管理,凡试用期满且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一二三级员工可参与绩效奖的评定,绩效奖每月最高100元,当月绩效奖在下月工资中发放并张榜公布。

  3、优秀员工奖

  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奖励优秀员工,每月领到最高绩效奖的员工,将公开参加当月优秀员工的评选

  评选范围:生产A/B/C/D线各一名,品质部一名,生计组一名,组长级别以上的人员不参与此项评选活动。

  评选方法:张榜公布当月有资格参加评选人员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经各方考核确认后生效:

  评选结果:当选的优秀员工张榜公布三日无异议后,当事人可获100元现金奖,并做宣传专栏,公司在人事调动时可优先考虑。

  4、合理化建议奖

  为使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提高责任感、参与感,公司设合理化建议奖,员工可就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提出各种建议或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对公司有利的业务,若经公司采纳,视其经济效益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八条、薪姿的提升与职位调整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对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并报总经理核准提升工资,其他人不得随意提升;公司人事调整按〈员工异动申请表〉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食

  宿补助

  公司薪资4级以上为公司核准职员,不包食宿,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入住,如有特别人员,可以以申请的方式提交人事部核准,具体补助费用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基本底薪保障

  根据国家最新调整的《劳动法》中关于“深圳劳工最底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提供低薪资保障。最低薪资保障以员工正常上班时间26天计算,保障该员工所属级别的最低薪资,如因员工事假或迟到、旷工等因素造成的不正常上班,公司扣除相应天数底薪。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一条、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假期为3天以下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如假期为3天或3天以上,须先经部门经理批准,送交人事部审核后经总(副)经理审批生效。部门经理级的病事假直接由上级领导审批,交人事部备案。员工确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请假,可用电话、带口信的方式请假,事后须补填《请假申请单》。

  第二十二条、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病事假

  申请病假,凭医务室或医院证明。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4天,公司有权对当事人予以开除。

  因事请假,必须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事后请假均按旷工处理。

  婚丧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

  丧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倘系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以享有3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 离职

  第二十三条、自愿离职

  公司尊重员工的权利,如员工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说明并在人事部填写《辞职申请书》,到期后按正常离职办理;若员工在申请离职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有其他违背工作纪律的行为,视情况扣除申请离职期间工资及奖金并予以辞退。若未经申请私自离岗者,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

  第二十五四条、公司辞退

  员工在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可予以辞退:

  一、偷盗公司财物经查核属实。

  二、不服从上级安排情节严重。

  三、不良帮派或组织各种形式的罢工。

  四、在外行为不检被公安机关处罚影响公司荣誉。

  五、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或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泄露公司机密。

  六、伪造公司文件或公章、假借职权殉私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七、连续两个月绩效奖低于60元。

  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申请并报请厂长或经理批准。人事部按正常离职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与公司其他规定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另附《员工个人资料表》《员工考核表》《请假申请单》《员工异动申请表》《外出申请单》〈薪资结构表〉〈加班申请单〉〈绩效考核表〉〈薪资结构表〉《辞职申请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五章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奖罚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

  2、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职、降级。

  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

  第十章待岗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遵照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

  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和11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

  (一)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

  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如约定了服务期,则应在外出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之前根据约定的服务期限重新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第六章劳动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签订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岗位协议书等。合同期内签订的有关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医疗期等协议书,以及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均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终止劳动合同前30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条企业欲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职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回执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四)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八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职工个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总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由总公司出资迭培的大学生、研究生;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参加学习;脱产培训或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在学习、培训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由总公司出资派遣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工作者的服务期,在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出资培养的大学生、研究生服务期自学历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培训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在国内全脱产学习或培训的,服务期自学习或培训结束后到岗工作之日起算;半脱产或业余学习者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出国学习和出国工作的,服务期自回国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算。第二十七条服务期未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专项协议的约定予以赔偿,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出国工作者的赔偿费基数在派遣时签订的《出国工作协议书)中具体规定。

  其余人员服务期违约金支付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支付的学习、培训以及相关费用之和]X[未履约月数/服务期总月数]。

  第九章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或职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关问题以及医疗期间的有关问题,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第三十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电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执行本办法,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总公司提案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11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11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

  (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

  (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

  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

  (二)审议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

  (三)第一次表彰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

  A:安慰奖20元

  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

  B:鼓励奖30元

  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

  C:提名奖50元

  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D:三等奖1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

  E:二等奖2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F:一等奖300元及奖状

  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

  (四)实施及评价

  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1000元,并颁发奖状。

  (六)特别奖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奖状。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7

  目的: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招聘和录用

  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开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培训择优录取。

  2、各部门要招聘人员,须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然后交由人事部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等到人事部报名,并填写《员工个人档案表》。

  4、应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分管人事部笔试、面试或总经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报到手续者,即成为本公司员工。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5、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

  5、3近期登记照五张;

  5、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5前任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证件(如资质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7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原件;

  5、8上述证件经查验属伪造或虚假的,本公司可随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1、试用的目的是让员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业务要求、公司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2、新进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具体时间依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决定,具体见下表: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不超过三个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务的

  没有试用期

  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

  不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

  不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间,由部门以及人事部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及可信赖程度,以此决定该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和自然终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1劳动合同期满的;

  2、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机关部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告知员工理由:

  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如未满16周岁的、假身份证学历证的;

  1、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8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午时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景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坚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坚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坚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供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俭,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九、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作业流程

  1.1报销人依据费用支出实际情景,在费用标准许可的范围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整齐、分类、有序地附在后面。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单据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招待费须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及经手人,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1.2报销人员将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好的《费用报销单》交给财务部,由费用会计审核单据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贴合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等),核实后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金额贴合报销规定”字样并签字,同时在原始单据上以“”或“—”符号标明,以避免重复报销。

  1.3将财务审核后的凭证交公司总经理批审并签字,注明“同意报支”字样。

  1.4出纳员根据审批签字后的《费用报销单》,复核其原始单据的合格性及金额准确性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有误时应请当事人重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原《费用报销单》予以作废。

  1.5出纳员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立即在《费用报销单》及相应附件上加盖“款项付讫”章,以示该款项办妥。

  1.6出纳人员对报销金额不准、大小写金额不符、金额涂改、手续不全或其他不贴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单据时,应拒绝付款;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多报、重报、慌报等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如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为集中报销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时间不予报销。说明:所有人员的费用报支必须先冲减其原有借支款,余额再以现金补足。

  3.费用标准

  3.1差旅费

  差旅费的报销采取包干补贴的办法,具体报销标准见下表:

  (略)

  备注:

  3.1.1上述标准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补助标准:“市内交通费”为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出差天数算头不算尾。

  3.1.2长途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所乘交通工具为硬卧火车或汽车,非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允许乘坐软坐或飞机。

  3.1.3各所在地市内出差,应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特殊情景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3.1.4差旅费的报销以原始单据为依据,并列出明细单,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对低于标准部分,按50%予以返还(原则上必须有原始单据,否则必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对于超出标准部分,全部自行承担。

  3.1.5出国人员差旅费严格控制,先预算,由公司审核批准,严格按预算执行实报实销。

  3.2手机费

  由公司配置手机的员工,手机费报销的具体标准如下:

  (略)

  备注:

  3.2.1以上所有手机费用尽限于经公司批准购置拥有手机的人员(上述费用标准中包含电话月租费);

  3.2.2出国人员尽量节俭通话,以网络信息交流为主,或在当地租号;二人同时出国,只能启动一部手机。

  3.2.3标准之内20%及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国期间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车辆费

  公司货车费用实报实销,由公司配备汽车的员工,除去因公的长途过路费及油费外,其他市内停车费、购油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20%,违章罚款使用人自行承担。

  3.4交际应酬费

  招待客户,每次招待费用不超过150元者(每月发生四次以内),由部门正经理审批同意,否则一律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备注:凡招待费和交际费必须要有税务监制章的原始发票,发票上要填写本部门名称、时间、大小写金额等。各种资料要合法、真实、准确。报销时,发票上要有证明人签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称、招待费事由及招待地点,且在发票上注明招待地的电话号码,不允许有白条报帐。

  3.5购置费

  凡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须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3.6员工生日

  本着热烈、节俭、搞好气氛为原则,每月一次,团体庆祝当月员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内,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4.补充说明

  所有费用报支原则上要有正规发票,特殊情景下无正规发票,须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

  十、员工社会福利

  公司正式聘请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为其办理以下保险:上海户籍,办理“镇保”保险;外地户籍,办理综合保险,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享受上海市“镇保”、综合保险规定的相应社会福利和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05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9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8:41-9:10为迟到,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10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状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务必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透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职责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潜力,透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持续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群众,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兼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能够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带给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带给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决定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决定自我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决定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理解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务必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务必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务必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务必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务必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务必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持续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持续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持续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持续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持续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我,使对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我。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我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状况灵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修改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务必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带给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修改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潜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务必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经理级以下人员每晚加班2小时,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每累记加班24个小时,或连续加班12个小时没有休息,可申请一天带薪假期,或相当于三天工资的加班补助金。管理层为不计酬加班。

  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个性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3天)、春节(8天),给予休假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2周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二、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务必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公司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三、探亲假: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7天的探亲假;

  四、婚假:职员结婚给婚假10天假期,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进行经济处罚、停职或开除。

  (二)病假逾期能够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个性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请假者务必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六则工资待遇

  一、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元的工龄补助。

  二、奖金: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三、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四、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五、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七则奖惩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公司对以下状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职责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则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职责,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资料。

  第八则福利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状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状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能够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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