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0-12-09 11:53:33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七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七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XX市XX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月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杨X,男,汉族,XXX年X月X日生,住合肥市庐阳区XX路19号。

  被申请人:合肥X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开发区xx工业园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董事长。电话:XXXXXXXX。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500元/月*10.5个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奖金2万元;

  三、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社保转移、失业等手续。 事实和理由:

  申请20xx年X月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xx年X月调入公司销售管理部任经理助理职务,20xx年X月任商务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后任营销部副经理职务。申请人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加年终奖。20xx年度的申请人的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四季度奖金为4万元,年终奖为5万元,平均每月工资 为12500元。20xx年X月申请人因事向被申请人请假,获得被申请人的同意,请假期间

  申请人仍严格按照被申请人公司的要求进行审核业务报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带薪年休假制度施实以来,被申请人一直未安排申请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莫名在合肥晚报上刊登了一个《公告》以申请人请假期间未来公司上班为由解除了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请人理论,被申请人对此未作解释。另被申请人扣发了申请人20xx年第1、2季度的奖金2万元。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带薪年休假工资;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第一、二季度的奖金。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求裁如所请为感!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 月X 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邹xxx,女,198X年3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户籍地址: 广东省**市**镇*村XX村35号。联系电话:1392945xxx.

  被申请人:东莞嘉xxx模杯厂;公司地址:东莞市道窖镇大岭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张xxx。联系电话: xxx。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xx年3月份的工资2160.4元(固定工资20xx元+计件工资160.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25%),共计27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000元(从20xx年12月18日到20xx年3月31日,共3个月零13天)。

  上述3项请求金额总计13020.4元。

  事实经过:

  20xx年11月18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跟单”一职,入职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口头约定申请人的工资底薪为20xx元,另加计件提成;被申请人每月30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在20xx年3月25号,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要求申请人写辞职书,申请人不愿意,说除非是本人意愿,别人是无权叫本人写辞职书的,后来被申请人出动各级负责人劝说申请人写辞职书,都无果,被申请人便在3月30号发出《辞退书》,强行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但以财务出差为由,说迟几天会转账2月份和3月份工资到申请人银行户头。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资给申请人,故意拖欠申请人3月份的工资,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都无果,20xx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道窖镇劳动局调解,调解不成。 申请人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为2160元。

  申请人认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申请人作为劳动者,在提供了劳动后,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及时足额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劳动,在辞退申请人后却不及时支付申请人应得的劳动报酬,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规定,因此被申请人除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2160元外,还应当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加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25%)。

  2,被申请人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强行辞退申请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等规定,被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为4320元(计算方法:月平均工资2160元×1个月×2倍)。

  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后,却不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支付申请人自20xx年12月18日至20xx年 3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的差额6480元(计算方法:2160元×3个月)。

  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态度强硬,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 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女,汉族,1967年3月4日出生,住**省**县**镇**村**号。电话:123456789101。

  被申请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电话: 1234567。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4175。6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4、请求裁决支付申请人20xx年至20xx年期间的年休假工资10077。46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没有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9307。8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20xx年曾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7月1日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一年期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到期后,于20xx年7月2日又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在被申请人处一直没有发给申请人,20xx年7月2日后双方没有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中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申请人20xx年月均工资约1900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1856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2651。41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2754。75元,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835。12元每月。被申请人从20xx年9月才开始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之前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在工作期间,申请人经常加班,休息较少,工作十分辛苦,而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安排带薪年休假,且没有支付申请人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其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特提出上述请求,请求贵委依法作出裁决。

  此致

  经开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人:xxx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唐山市xxxx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九个月医疗补助费(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20xx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20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

  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

  第六,《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XXX,男,X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贵州省XXXXXXXXXXXX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水城县XXXXX煤矿

  住所地:水城县XXXXXXX村

  负责人:XXX(办公室主任) 电话:XXXXXXXX , 0858---XXXXXXX仲裁请求:

  一、裁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解除劳动关系。

  二、1、停工留薪工资4个月×3120.67元/月=12482.68元。

  2、住院期护理费29天×104元/天=3016元。

  3、住院期伙食补助费29天×10元/天=290元。

  4、伤残补助金11个月×3120.67元/月=34327.37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共计:106288.65元

  事实和理由:

  一、因申请人不能提供原工资相关证据,故上述第一、四项请求原工资标准只能按六盘水市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二、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在被申请人单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时不慎掉入溜子将手指打伤,当天送到六盘水市XXXX治疗,出院时该院诊断证明书为:1、右手示中指中节指骨骨折;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3、右手环指末节指体缺失;4、右手环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住院XX天,康复期XX天,经被申请人申请:于20xx年X月XX日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水劳工伤认字【XXXX】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xx年X月XX日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X级伤残。

  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上述请求,希望给予支持。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

  20xxx年 月 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7

  申 请 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 月 日 原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 月 日原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被 申 请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住 所:

  联 系 电话:

  第 三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住 所:

  联 系 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份。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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