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3-10-13 15:41:36 剑锋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20篇

  随着时代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20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 1

  申请人:_________,男,汉族,1969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师事务所____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仲裁请求

  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__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20__年8月25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3.5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__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__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20__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__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2

  申请人:饶____,男,1968年____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____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武汉市洪山区____号。

  被申请人:武汉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武汉市洪山区____。

  法定代表人:王____,董事长。联系电话:____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1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____年6月的工资161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20____年2月至20____年6月养老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则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费22346.7元;补办补缴医疗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1442.6元;补办补缴失业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失业生活补助费损失2887.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年2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拖欠申请人20____年6月份的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拒绝。20____年6月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费用为条件才为其办社保,申请人拒绝了被申请人的.违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拒绝其违法要求为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依法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3

  申请人:银____,男,出生于1980年__月__日,住北京市__

  被申请人:北京____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性别: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____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____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____年2月23日至20____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____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____年8月15日至20____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____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____年______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4

  申请人:徐__,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__市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__省__市____村__巷__号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陈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____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__个月(每月工资______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______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_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____万元,实际回收____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__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5

  申诉人:李____,男,汉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______公司员工。

  被诉人: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长

  请求事项:

  l、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1998年3月9日至20____年6月30日经济补偿金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6500ⅹ50%)元,合计975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____年7月至合同解除时止两年的星期天加班费7384,元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合计8537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超时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资30000元;

  4、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入职以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5、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1998年3月9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国有企业,公司名称为广州市花猫糖烟酒副食品公司,20____年后改制为全员持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改名为广州市千佳糖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申诉人与公司每年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协议书》的劳动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签约的时间分别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____年7月26日、20____年7月17日、20____年7月31日、20____年8月25日。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一(协议书6份),约定月工资900元,实际支付工资为1000元见证据二(申诉人的工资存折)。合同约定后,申诉人夜以继日的为被诉人工作,工作时间从每天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其余为值班时间。签约后,申诉人白天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即买菜、做饭、打扫公司办公室卫生、门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报收发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护公司财产和文件的安全。从入职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申诉人没有请过事假,没有请过病假,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在被诉人处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务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但是,20____年6月28日11时左右,被诉人人事保卫部负责人吴小莲口头突然通知申诉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离开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诉人第二天找了吴某,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后来吴因工作忙,没有对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释。申诉人后来又找了被诉人总经理马小姐,因已无协商余地,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麦才以书面形式书写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的亲笔“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太多,所以减员,真对不起。千佳20____年7月1日”(见证据三)申诉人只好于20____年7月1日10时前离开了公司。但是,事后该公司立即雇请两名员工承担申诉人原来一个人干的活。至此,申诉人终于发现,被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的合同还有其他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说明,申诉人原来的工作是严重超量的,是应该由两个人来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诉人有理由获得两份工资。但令人遗憾的是,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已经6年,除了开始领取过加班工资以外,最近四年竟然从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更没有领过超时超负荷工作的另外份额的工资,被诉人解除合同的决绝以及对员工权利的漠视,无疑更让申诉人感到无比的伤感。6年来,申诉人事实上总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计算方法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20天合同约定休假日)÷7__1__6+(30天__3+22天—3法定节假日—10合同约定休假日)÷7__1);法定节假日加班60天(6年__10天/年)。而且只要申诉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诉人又变成被诉人夜间值班的员工。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书》除了约定早8晚五的厨房工作以及办公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外,还要求申诉人夜间值班,劳动时间的约定已然达到全天的`24小时,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简单,因为,合同约定申诉人还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失窃负赔偿责任的。因此,合同有关劳动内容和劳动时间的约定,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相违背,侵害了申诉人法定权利,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现被申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充分,依法应该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元;支付申诉人20____年7月至20____年6月两年96个星期天的加班工资7384元(1000÷26__96__200%),同一时间段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1000÷26__10__300%);被诉人在6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协议书》的非法约定从申诉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应该退还或补偿。因为,夜班的约定是违法的,同时也是无效的约定。因此,被诉人利用非法合同条款从申诉人身体力行中获得的63个月的员工劳务利益,也就成为了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损失问题,申诉人决定只要求按照广州市保安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请求裁令被诉人补偿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被诉人还有替申诉人按照实际的月工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在此也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6

  申请人:____,女,汉族,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______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______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7

  申请人:吴多平,男,1976年7月8日出生,汉族,____________县人,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仲裁请求

  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山丹县绿城山水小区住宅楼修建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山丹县绿城山水小区住宅楼由被申请人承建,20____年开春动工后,被申请人将其木工工程分包给小组长刘向岚负责,20____年4月13日,刘向岚找申请人到工地上班,具体从事木工工作。20____年7月2日9时许,在架设楼梯模板时,因塔架不稳,申请人站立不定不慎从塔架上摔落在地造成身体受伤。为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申请人向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因没有劳动合同,该局未能受理申请人工伤认定申请。鉴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其受伤是在被申请人建设工地,且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依法应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为认定工伤需要,特依法向贵委提出如上请求,请裁判。

  申请人:

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10月20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8

  申请人:___,男,汉族,电话: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

  被申请人: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总经理电话:_______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倍工资计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__15.28元/小时__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8861.11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终奖2750元。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____月____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09—____日到—10—____日工资计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88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__15.28元/小时__1.5倍=2567.04)

  此致

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9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30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县人,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院____________单元______号,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吴军,四川金星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陈述真实的辞退申请人的原因;

  2、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三千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____1年5月21日参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场在世纪城新会展中心举行的人才招聘会。在会场,申请人遇见被申请人正在招聘法务专员,通过与其招聘广告对比和招聘人员交流发现自己的专业和经历与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递了一份简历。此后,申请人在____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面试通知后,参加了____年5月24日举行的面试,并且于____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通知后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军等面谈,当时申请人接到人力资源部员工的用工通知。

  ____年6月8日,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安排携带体检证明去被申请人处报道,并填写了入职资料。____年6月13日,申请人在没有参与被申请人所招聘岗位(法务专员)的具体工作的情况下,被人力资源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找去谈话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当时申请人向人力资源部领导阐明了申请人的观点,但是他们仍然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并给我出具了相关文件,解除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试用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劳动权益,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请贵委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裁决支持上述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呈

_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0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1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____年6月至20____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____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____年6月至20____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____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____年6月至20____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__1.5倍__3个小时__4周__12个月_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__2倍__8个小时__3天__12个月__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1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_贸易公司;

  住所: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赵_____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路______,董事长。

  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

  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2

  申请人:易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县镇村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吴江市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汝________,住所:吴江市____镇。

  请求事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20____年4月16日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由被申请人承建的______泵站工程中做工,工作属于木工,每天工资两百元,申请人于20____年4月26日在工地上一座其正在作业的建筑上摔下来受伤骨折,但是被申请人一直不予工伤认定,由于进入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保,无奈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以维护劳动者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3

  申 请 人:______,女, 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号

  被 申 请 人: 海口______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 人: ______

  申 请 事 项:

  1、 请求确认自 20____年9月15日至20____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 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____年9月15日至20____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____年9月15日至20____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

  4、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

  5、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20____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____年3月12日。

  20____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____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____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____年9月15日至20____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4

  申请人:刘____,男,____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省____县____镇____村__组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__房

  法定代表人:罗____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__元(_________元/月_________个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从________年__月至______年__月)双倍工资差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月);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_______元(____元/月____个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__年1月4日至______年__月15日的医疗费__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45元(_________元/天______%____天)、劳动能力鉴定费____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________元(____元/月____%__个月____年);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_______元(____元/月____个月);

  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________元(____元/月____%__个月____年);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元(____元/月__个月);

  以上各项合计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____于________年__月入职被申请人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搬运工,月工资为____元,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______年1月4日上午__点上班时,刘____在公司仓库F1号库内装卸货物时从5米高的货物堆上掉下,当时由__急救车接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____院区治疗,经医院诊断为:

  一、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

  1、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硬膜外下积血

  2、左颞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3、颅底骨折鼻漏

  4、右眼眶内侧壁颧突鼻骨骨折

  5、右侧额部头皮挫裂伤;

  二、右中上肺创伤性湿肺、胸腔积血;

  三、右侧__、__肋骨骨折;

  四、有肩锁关节脱位;

  五、右侧髋臼撕脱骨折。 由于申请人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费用,被医院强行要求出院。申请人共住院__天,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医院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加强营养,需专人陪护。______年3月1日,申请人的受伤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______年__月__日,申请人经过______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四级,停工留薪期从______年1月4日起至______年__月4日止。

  基于以上的.事实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请求,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早日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5

  申请人: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先予执行被申请人_______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合共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__年____月____日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X月X日受理了申诉。____与____公司之间劳动法律关系明确,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工资将近一年,致使申请人及其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难之中,并给申请人及其家人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及伤害,不先予执行将使申请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而且被申请人由逃跑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形,不先予执行将导致日后无法执行,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缓决申请人目前生活的燃眉之急,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特向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被申请人____公司强制先予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6

  申请人:_________,男,汉族,1976年1月10日生,原系成都地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职工,住址:四川省邛崃市,电话:

  被申请人:成都______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元(3381元/月)

  2、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381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足工资共计7125元(20______年5月1日—20______年8月24)。

  4、被申请人出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申请人未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损失共计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__年1月1日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担任被申请人仓储一职,工作地点在成都。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在成都市高新区被申请人的配送中心上班,20______年6月30日后,被申请人的配送中心关闭,并没有正式通知申请人新的上班地址,申请人到被申请人注册地址报道才发现,被申请的办公场所并不在该地址。被申请人于20______年7月20日通过快递向被申请人发出工作调动函,违法劳动合同约定调动被申请人到四川______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司机一职。被申请人于20______年8月24日通过快递单方面向申请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被申请人从20______年5月—7月没有足额发给申请人工资,20______年8月未发工资。被申请人拒绝开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

  申请人认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发出的.工作调动函违法。申请人是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为被申请人尽职工作,但该调动函调动申请人去四川______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岗位,工资、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四川科盟医药贸易邮箱公司执行,这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派遣。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做出劳务派遣的必须是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被申请人没有相关资质,并且工作地点也由成都变更到新都,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且没有取得申请人的同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解除劳动通知没有经过申请人同意,也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被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从1997年进入被申请人公司工作,至今工龄已经19年,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工龄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金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4、被申请人所依据公司员工守则属于重大公司制度,并没有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进行讨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并不能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拒绝开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违法。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成都市_________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_________

  20______年1月16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1958年11月8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社前组1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钨业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兴国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475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一、裁决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协议书》无效。

  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__年8月—20____年8月停工留薪期工资28548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____年12月—20____年2月生活费10003.5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607元。

  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607元。

  六、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8475元。

  七、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260元。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2月起,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井下作业从事风钻工,20____年10月20日,申请人前往赣州疾控中心诊断职业病并支付了诊断费138元。20____年7月13日,申请人被诊断为“矽肺观察对象”。

  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缴纳社会保险,同年年8月,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诊断费和诊断期间的生活费,被申请人拒绝支付费用收缴申请人的《出入证》并开除申请人。申请人不服,向兴国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劳动仲裁不受理后,又向兴国法院主张赔偿,兴国县法院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为由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向赣州中院上诉,赣州中院维持,无奈申请再次向兴国县劳动仲裁委确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兴国县劳动仲裁委再次不予受理,申请人仍不服又向兴国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和请求赔偿。

  申请人生活异常艰难,20____年11月20日,被迫无奈私下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协议书》,领取了被申请人支付的生活费120____年元,20____年9月21日,赣州市疾控中心诊断申请人为矽肺观察对象,20____年2月4日,赣州市疾控中心诊断申请人为:_________________“矽肺壹期”。

  20____年6月14日,兴国县人社局作出兴人社伤认字(20____年)第19号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____年2月26日,申请人经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柒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虽签订了协议书,但是该协议是申请人在没有鉴定伤残的情形下签订的,该协议是明显不公平的,且赔偿金额相差十多倍,故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请求认定无效。同时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被申请人已支付的120____年元可以在工伤保险待遇在抵扣。现申请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年龄: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_________________聘任制。住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电话: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年龄: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地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tt区tt路。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于20__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20__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20__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__年12月29日经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20__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20__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__________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_________________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__________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19

  申请人:徐____,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________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________单元____室,电话:____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39号,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李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20

  申请人:王____,男,汉族,____年11月15日生,住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武汉____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__市东湖开发区______二路

  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____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____年12月25日至20____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

  20____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______“合同期限为20____年12月25日起至2011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

  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______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

  《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____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

  且自20___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____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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