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一】
在国家发改委和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目标,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努力创新宣传形式,高起点、全方位地开展了依法治价和“六五”普法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的工作概况
20xx年8月1日,我局印发了《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价格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xx-2015年)的通知》(杭价综〔20xx〕175号),对全市价格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此后,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年度价格法制宣传工作要点。五年来,我市价格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按照“解放思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贯彻与人民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加大对人民群众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普治并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稳步推进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价格系统的法治化水平。
“六五”普法期间,全市价格系统共征订和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10多万册,开展各类价格普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200多场,全市共有20多万人次接受了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其中价格系统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普及率为100%。通过多年来的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我市价格系统法制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六五”普法的基本做法
(一)高度重视,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巩固普法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我市价格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拓展“六五”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从“六五”普法一开始,我市价格部门就把“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价格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1、健全组织。我局成立了杭州市物价局“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我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由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组成,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政策法规处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从事普法教育工作。
2、完善制度。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每年年初召开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对本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部署,把普法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使普法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领导有力、责任到位、任务明确,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3、落实责任。局领导每年与各处室、直属单位签订了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落实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做到重点突出、职责明确。
4、注重信息交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确保普法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向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市依普办汇报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信息、调研报告、总结材料。近几年我局连续被杭州市法制办评为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二)突出重点,不断推进普法教育进程
1、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着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通过开展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普法考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我局把一年两次以上的法制讲座和局中心组一年两次以上专题学习法制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必修课,先后举办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新《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和定价文书格式、法纪教育等法制讲座,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2、重视全市价格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全市价格系统各级部门和单位法律法规学习以及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内容。做到个人自学和集体辅导紧密相结合,使公务员学法用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了公务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价。
3、建立普法教育宣传阵地。在“杭州价格网”开辟普法教育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和价格政策,开展网上调查、征文、征求意见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局内宣传橱窗做好“法制宣传专栏”,宣传新出台的重要的法律和政策法规,如《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颁布后,对于这部在今后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法律,我局及时制作了《若干规定》知识宣传专版,在“法制宣传专栏”展出。
(三)注重创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结合价格工作实际,树立开放式宣传理念,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手段和方式,形成具有价格系统特色的法制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1、联手杭州电视台推出《生活大参考·价立方》。2012年9月,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与我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生活频道栏目《生活大参考》为依托,开设价格服务类节目《生活大参考·价立方》,通过聚焦老百姓关心的民生商品的价格波动趋势,以专业的价格溯源和比价找实惠的方式,为老百姓提供购物参考,宣传价格政策。节目摆脱了以往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惯用的工作汇报、说教采访的单调形式以职能部门的专业权威性和《生活大参考》的实用性为基础,以观众互动为特色,进商场逛超市、下农田去产地,让观众了解各种商品价格形成的各个环节,知晓价格波动的原因。节目既为市民日常消费提供了比价信息,也让市民了解了物价部门的职能与工作,架起沟通的桥梁。
【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二】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我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将履职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全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股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加强土地管理建设,建立健全了联络员,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普法效果有成效
为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率,增强我县干部、职工、学生、单位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用地意识,针对我局实际情况,采取了“教育方式形式多样,教育内容贴近实际”的工作措施。1、教育方式形式多样,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结合每年的宣传主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以正面为主的宣传方针,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从年初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到具体实施过程,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如到我县19个乡镇宣传国土的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电视、广播等形式宣传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2、教育内容贴近实际。根据我局实际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分层次、有重点的及时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各时期、各个阶段不同特点,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认真抓好“6·25”全国土地日及全面部署和安排好今年下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三、完善体制,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1、建立和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一是落实了国土系统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确保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外监督,使政务公开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了土地登记台帐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了公开查询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台帐、信访登记台帐、建设用地审批台帐和临时用地台帐等,对具体办理业务人员的任务、责任等张榜上墙,业务程序、规章制度做到了规范、公开,使群众办事有目标、有对象,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公开了土地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并设有举报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