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公益林自查报告

时间:2020-12-05 11:45:2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公益林自查报告

  公益林,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公益林对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下面是YJBYS小编总结的公益林自查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益林自查报告

  公益林自查报告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共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农[2007]163号)、《鄱阳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文件》(鄱林公益字[2012]3号)、《关于对2012年度公益林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通知》,为及时、准确和全面地了解我场公益林地块落实,档案建设,管理状况,决定对我场生态公益林进行全面自查。

  一、基本情况

  本场生态公益林共计XX亩,其中国家公益林XX亩,地方公益林XX亩,2006年实施国家公益林的区划上报和组织相关材料,2007年实施地方公益林的区划上报和组织相关材料,经鄱阳县生态公益林办核查,省市县公益林办的批准,正式同意我场生态公益林建设。 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区划共分6个工区,即清溪工区,计林工区,莲山工区,潘村工区,中档工区,九流工区,各工区生态公益林面积分别为XX,XX亩,XX亩,XX亩,XX亩,XX亩。其中清溪工区国家级公益林XX亩,地方(省级)公益林XX亩,其它工区都属国家级公益林,共计XX亩,生态公益小班共计232个,其中国家公益林小班块195个,地方公益林小班37个。

  二、档案建设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鄱阳县生态公益林办公室的要求,我场生态公益林的'区划和档案材料建设共有15项:

  1、鄱阳县莲花山垦殖场2006年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图;

  2、鄱阳县莲花山垦殖场2007年省级公益林分布图;

  3、公益林小班因子表;

  4、公益林分户登记表;

  5、莲花山垦殖场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管护合同;

  6、重点公益林禁伐、限伐协议;

  7、生态公益林护林公约;

  8、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落实表;

  9、单位基本情况表;

  10、农户基本情况表;

  11、监管单位信息表;

  12、补偿标准表;

  13、护林员信息表;

  14、林改宗地对应表;

  15、莲花山乡人民政府文件(莲府发[2012]22号),《关于成立莲花山乡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生态公益林信息化建档材料齐全。

  三、小班自查情况

  根据县生态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莲花山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决定对本场232个生态公益林小班进行检查和自查。

  (一)检查自查分组

  分组 组 长 成员 检查自查工区 1组: 黄梦华包立国、王得民、王武民 清溪工区 2组: 罗延寿李新坤、胡卜昌、王跃前 计林工区 3组: 万盛想王群义、王胜春、桂 巍 莲山工区 4组: 曹球锋李志坚、黄秀升、桂锋生 潘村工区 5组: 吴 浪王青松、余志明、包劝贤 中档工区 6组: 程丽君王锦虎、陈神锋、张 健 九流工区

  (二)时间安排

  2013年6月13日——2013年6月20日为检查自查时间。 2013年6月21日——2013年12月30日迎接县生态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核查。

  四、自查小结

  通过本次对各工区公益林检查自查,面积核查率达100%,无征占用林地情况,无采伐情况,无采脂、滥挖野生植物、放牧、砍柴、火灾情况。部分公益林中的松树因松毛虫危害死亡(2010年),数量约XX立方米。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公益林自查报告二

  一、基本情况

  大方县于2011年度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76.3万亩。分布在全县31个乡镇,255个村,8024个小班。其中,重要水库周边乡镇有12个,面积为580648.3亩,分别是大方镇、鸡场乡、黄泥塘镇、高店乡、小屯乡、马场镇、牛场乡、理化乡、猫场镇、鼎新乡、羊场镇;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的乡镇有19个,面积为182351.7亩,分别是响水乡、双山镇、文阁乡、绿塘乡、六龙镇、凤山乡、安乐乡、核桃乡、达溪镇、八堡乡、兴隆乡、瓢井镇、长石镇、大山乡、雨冲乡、黄泥乡、沙厂乡、三元乡、星宿乡。

  二、自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生态公益林森林区划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大方县林业局根据黔林资通[2011]36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12月,对我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工作做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在各乡镇政府及林业环保站配合下,顺利完成大方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核查面积为76.3万亩。

  三、自查验收的依据

  1、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国标);

  2、公益林建设技术标准(国标);

  3、《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09]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