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汽车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时间:2021-01-26 16:42:11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汽车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资产占有方简介
  
  XX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于 1995 年 4月成立,现为XX汽车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身是XX市汽车制造厂,始建于 1965 年,1995 年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与XX的XX产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XXXX汽车有限公司。2002 年 6 月XX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75%股权零转让给XX汽车集团公司,XXXX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XX汽车有限公司。2006 年 10 月XX的XX产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 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XX汽车集团公司,同时企业性质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公司地址:XX市XX区XX号,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XX。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轿车、微型汽车、轻型汽车及其变型车、医用改装车、各类车型底盘和零部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
  
  XXXX是一家进行整车生产的中型企业,拥有自动化能力较高的焊接、总装生产线和日本安全公司的检测线,主要制造设备 1788 台,大型机械压力机和液压设备 21 台,其中总装媒体(介质)加注机采用的是世界一流德国申克加注机;240 台焊接设备全部采用日本技术制造;在生产过程的关键工艺中,选用多台日本自动焊接机械手及自动涂胶机械人等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采用微机自动控制系统。
  
  XXXX座落于南北两个厂区,南厂区位于XX市西青区杨柳青,占地面积 160,163 平方米;北厂区位于XX市XX区韩家墅,201,462 平方米。
  
  XXXX现有员工 2,123 人,其中:高级职称 19 人,中级职称 130 人,高级技术工人 3 人。
  
  XXXX目前主要有两个产品,特锐和幸福使者。特锐产品的焊装、总装的年生产能力为 8,448 辆,节拍为 13 分钟;幸福使者产品的焊装、总装的年生产能力为 3 万辆,节拍为 6 分钟。2003 年至 2006 年共生产幸福使者产品9,968 辆,销售幸福使者产品 9,043 辆;共生产特锐产品 6,891 辆,销售特锐产品 6,887 辆。2007 年初两个产品陆续停产。
  
  二、 评估目的
  
  因XX集团拟转让所持XXXX(XX)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此需对XXXX(XX)汽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企业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选取的评估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XX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XX集团规字[2007]188 号)。
  
  三、评估原则
  
  (一)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二)遵循专业性原则;
  
  (三)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四)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四、 评估依据
  
  行为依据:
  
  XX汽车集团公司《关于集团公司转让所持XX公司股权的决定》(XX集团规字[2007]188 号)。
  
  法规依据:
  
  (一)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二)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三)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6]23 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产权依据:
  
  (一)XXXX房屋所有权证;
  
  (二)XXXX车辆行驶证;
  
  (三)XXXX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XXXX提供的原始会计资料、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及 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二) 银行提供的基准日银行对账单、询证函等;
  
  (三) XX市的原材料价格信息资料;
  
  (四) XXXX提供的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清查申报明细表;
  
  五、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具体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分别进行评估:
  
  1、 实物类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存货,对于正常周转的存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适当的运杂费等确定评估值;对于积压报废的存货,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其变现能力、市场接受程度等确定评估值;
  
  2、 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人民币货币资产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外币货币资产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进行折算后确定评估值;由于我国目前的应收票据均为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因此应收票据在本次评估时将其归入货币类流动资产,并按货币类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估计可能的坏账损失来确定评估值;
  
  4、 费用类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待摊费用,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评估,一种是该费用本身不是资产,是已经耗用的'费用,则按其形成的具体资产价值来确定;另一种是该种费用在评估基准日前企业已经支出,但在评估基准日后才能产生效益,则应按其未来取得的权利确定评估值;
  
  5、 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其他流动资产等,对于其中有物质实体的,视其价值情形,采用与机器设备等相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没有物质实体的,分别采用相对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二)房屋建(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成新率=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理论成新率×40%
  
  (三)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四)负债:负债评估值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
  
  六、 评估过程
  
  评估人员于 2008 年 1 月 15 日至 2008 年 3 月 13 日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与XX集团和XXXX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会谈,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及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上,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规与XX集团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二)资产清查
  
  根据XXXX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于 2008 年 2 月 14 日至 2008年 2 月 22 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核实。听取XXXX有关人员对待评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账表核实、账实核实。
  
  1、房屋建(构)筑物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深入现场,逐项勘察实物,核实建筑面积,查验企业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核查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完工日期、平面形状、室内外装修情况、水暖电等配套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并将测量数据及勘察结果详细记入《房屋建筑物现状鉴定表》中,作为评估计算的重要依据。
  
  2、对机器设备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负荷、维护保养、自然磨损、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维护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与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广泛接触,详细了解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问、观、查,详细了解设备现状。评估人员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委托方对申报表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补充说明。
  
  3、对存货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存货,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查阅了大量有关购销合同、购货发票、销售发票及其它原始会计资料;采用了抽查方法核实了存货资产,对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资产的抽查数量占总数量 40%以上,账面值是其总价值的 60%以上,以清查核实后的实物资产及数量作为评定估算的依据。
  
  4、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有关会计资料,对往来款进行了函证,对非实物性资产及负债进行必要的账务核实,以清查核实后的资产及相关信息作为评估的依据。
  
  (三)评定估算
  
  对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资产,评估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以现行市场价格或造价标准确定重置成本,在清查核实及现场勘察鉴定的基础上,考虑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因素后确定评估值。
  
  (四)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评估报告是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及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七、 评估结论
  
  经评估,XXXX(XX)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5,233.02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 65,233.02 万元,评估价值为 78,933.22 万元,增值额为 13,700.20 万元,增值率为 2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78,908.97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 78,908.97 万元,评估价值为 78,908.97 万元,增加额为 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675.95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13,675.95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4.25 万元,增值额为 13,700.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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