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要求

时间:2023-04-01 01:27:08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要求【1】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要求

  (一)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说明;

  2.评估报告书编号;

  3.评估机构名称;

  4.评估报告书提出时间;

  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册。

  (二)评估说明目录

  1.目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的起止页号,评估说明每一页页码标注应与目录相符;

  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码(原文件或资料的页码可以保留)。

  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三)《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下列内容构成:

  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7.资料清单;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

  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4.近3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

  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五)关于评估目的说明

  1.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进展状况,评估目的实现后预计产生的影响;

  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

  (六)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1.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明确载明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及资产状况;

  2.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

  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1.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215;#215;#215;#215;年#215;#215;月#215;#215;日;

  2.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

  (八)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责任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应说明曾经进行的评估情况和调账情况;

  3.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应逐一介绍;

  4.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应说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

  (九)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

  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

  4.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5.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

  (十)资料清单

  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

  1.资产评估、清查登记表(由评估机构出具样式);

  2.资产与负债清查结果;

  3.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

  4.会计报表;

  5.产权证明文件;

  6.重大合同、协议等;

  7.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8.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2】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 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 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 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 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 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 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 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 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 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二)资产评估说明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说明描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其评估项目的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 和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 项,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资产评估说明也是资产评估报 告书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着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 利益。

  按有关规定,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书正文所阐述的内容一致。评估机 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 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资产评估说明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和制作:

  1.“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的基本内容

  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该评估项目名称、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书 提出日期,若需分册装订的评估说明,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及该册的序号。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应声明评估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介绍主管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在审查资 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是由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这部 分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②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③关 于评估范围的说明;④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⑤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⑥资 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⑦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要求】相关文章:

资产评估报告的封面要求10-01

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要求09-30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编写要求02-12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要求与原则10-09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编写要求09-30

资产评估报告写作基本要求09-30

固定资产评估报告的写法要求10-26

固定资产项目评估报告内容要求10-01

资产评估报告模板-资产评估报告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