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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护生针刺现状调查

时间:2022-10-05 23:31:49 自考医学专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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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护生针刺现状调查

  实习护生针刺现状调查【1】

实习护生针刺现状调查

  【摘要】 目的 了解实习护生在实习过程中针刺伤发生、处理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对45所二级及二级以上实习医院的665名护理专业实习护生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针刺伤发生情况、伤口处理、后续处理、实习护生对针刺伤的看法及调查对象所在医院针刺伤管理现状。

  结果 被调查的665名实习护生中有90.9%的实习护生发生过针刺伤,针刺伤后有14.2%的实习护生未经任何处理,76.6%的实习护生未做后续处理,仅1.4%的实习护生进行血液检查;实习护生对针刺伤全面防护基本知识掌握较差;部分被调查学生所在实习医院没有针刺伤登记及上报制度。

  结论 护理专业实习护生实习期间针刺伤发生率高,护生自我防护意识淡漠,针刺后处理不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和实习前要强化职业防护知识的教育,实习医院应建立、完善职业防护管理体系,定期对实习护生进行职业安全教育,以减少针刺伤危害。

  【关键词】 针刺伤 实习护生 职业防护

  护士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面临着多种职业危害(如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物理性危害、心理社会性危害等),针刺伤是一种皮肤深部足以使受伤者出血的意外伤害,而污染的针头刺伤是医院传染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疾病的重要途径。

  据报道护理人员工作中针刺伤人数达82%[1]。

  实习护生在实习期间,职业防护意识差,针刺伤发生的机率更高。

  本研究旨在了解实习护生的职业防护现状和对职业防护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研究对象为我校2007届毕业分布于45所不同类型实习医院的665名护理专业实习护生。

  其中361名占54.3%来自二级综合医院,28名占4.2%来自专科医院;276名占41.5%来自三级医院;中专学生370名占55.6%,大专学生295名占44.4%。

  18%的学生接种过乙肝疫苗。

  1.2 方法

  采用自行编制的问卷进行调查。

  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职业防护状况,实习期间发生的针刺伤情况、自我防护措施、自我防护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针刺伤后疾病感染情况。

  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共发放668份问卷,回收665份,回收率为99.6%。

  1.3 数据处理

  采用SPSS 11.0统计软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针刺伤发生情况

  665名实习护生中604人发生过针刺行为,发生率为90.8%;共发生针刺伤983次,人均1.48次。

  主要发生在使用注射器、缝针等医疗锐器物进行注射、缝合等操作环节。

  2.2 针刺伤口处理情况

  见表1。

  表1 实习护生针刺伤口处理情况(略)

  2.3 针刺伤后续处理情况

  见表2。

  表2 针刺伤后续处理情况(略)

  2.4 调查对象所在医院针刺伤管理现状

  见表3。

  表3 调查对象所在医院针刺伤管理现状(略)注:表中二级医院28所,三级医院17所;制度落实情况针对实习护生而言;参与问卷调查的实习护生二级医院 为 321人,三级医院为344人。

  2.5 实习护生对针刺伤的看法

  见表4。

  表4 实习护生对针刺伤的看法 (略)

  3 讨论

  3.1 职业防护教育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有90.8%的实习护生发生过针刺伤,14.2%的针刺伤护生未做任何处理76.2%的针刺伤护生未做后续处理,仅1.7%护生行血液检查,只有1人进行预防接种;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分别有70.5%和5.9%的护生认为实习医院针刺伤安全防护教育不到位。

  原因是,目前我国护理教育体系中尚无有关护士职业防护课程,造成护生在校学习时未能充分认识到针刺伤防护的重要性;进入临床实习时,部分医院未把职业防护列为必须培训的内容。

  加之医院重视程度不同,护士学习、理解能力的不同,护士掌握防护知识程度不一,部分护生存在侥幸心理,缺乏学习职业防护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导致护士针刺伤防护教育不到位。

  调查中护生对针刺伤防护认识不足,也同样提示护理教育者和管理者可以从改变护生认知着手加强这方面培训。

  传统的教育中过分强调护士的奉献精神[2],有时给护士造成错觉,认为注重自身安全防护就是不讲奉献;传统的观念认为护士为患者服务,不能怕脏,不能嫌弃患者,戴手套等防护措施被认为是不敬业的行为。

  建议护理专业教育中开设护士职业防护课程,上岗前的护生必须进行医院感染、职业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的岗前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临床实习。

  实习过程中不断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强化安全防护意识,护理管理者应加大督查力度。